喻长亮:不事张扬的写作者
二〇二四年春天,喻长亮中短篇小说集《边鼓》在武汉出版社出版发行。喻长亮仍然在不事张扬地写作,他的写作在无人关注、无人命名、无人喝彩的当下,稳稳地又上了一个台阶。他还在固执地往前走,至于不被注意,我们不止一次地谈过这个话题,在一个喧嚣的时代,很多人的写作事实上就像是没有写作一样无声无息,你不知道他在哪里,或者谁也不知道谁在哪里,很多人因此写着写着就“走失”了,写着写着就不见了,但是喻长亮还在写作,他把自己像一颗钉子一样砸进去了,砸在他的命运里,而他的命运无疑就是写作。在此之前,喻长亮还出版过中短篇小说集《铁塔之上》和长篇小说《漳河岸边》,在出版业很不景气的现在,他已经出版了三部著作,在我看来这本身就不简单。
翻阅《边鼓》这部小说集,我重读了短篇小说《闹狗》,这篇小说有一种内在的文本生成力量,仿佛小说文本是自动生成的,文字十分强悍,短句频出,节奏迅猛,像弹弓弹出的弹丸,像猎枪射出的子弹,他用如此强悍的文字营造出令人惊异的氛围。那样一个村子,就像是陷落在某种梦境里,或者就像大片房屋淹于水底,那是只有在小说中才能看到的情景,虚妄的物和虚妄的人,就像是文字里有了聊斋气息,或者就像是胡安鲁尔福的南美村庄。一群群出没其间的狗,绝对的狗,疯狂的狗,狗在占领村庄,这是多么可怕的景象。村庄已经凋敝,人们不再种庄稼,都在逃往城镇,村里只剩下无处可去的刘锄头,还有村头铁匠铺老板吴望秋,再就是暴发户刘忙生偶尔开着豪车回到村里。人物之间,人与狗之间,滋生出无端的仇恨猜忌争斗和报复。从刘锄头因为忌恨而射杀刘忙生家的土狗开始,演绎出一连串不合常理的事件,刘忙生成为暴发户后,养了威猛的藏獒,对老家的土狗很是嫌弃,金钱财富是最高的价值取向,传统农耕文明的乡情亲情早已荡然无存。喻长亮的乡村叙事有很强的冲击力,冷峻,刻薄,不留余地,我明白,他在尝试某种东西,所以我不觉得这是一篇写实小说,而是一篇寓言小说,它不是真实的现实乡村样貌,而是虚构的幻想中的乡村图景。关于人的叙事在很大篇幅上被狗的叙事所取代,实际上小说中出现的人物并不多,好像一共只有三个人物,刘锄头、刘忙生和吴望秋。与其说他们是三个现实当中的人,不如说是三个鬼魂,这也是我在前面指出的小说具有聊斋气息的原因。当然也可以说他们是梦境当中的幻象,对狗的虐杀,折射出的是人与人之的仇恨,其实也是人与动物的仇恨。与此同时,他笔下的狗是有人性的,看起来是写狗,实际上也是写人,人呢,也是有动物性的,看起来是写人,实际上也是写狗。三个人身上都有某种动物性,人狗之间已经没有了边界,因此这也是一篇令人惊悚的小说,喻长亮显然是在回望自己的故乡,书写自己的故乡,但是他使用了隐秘的变形手法。当然,也可以说这篇小说是某种观念化的产物,他依然在留恋诗性的世外桃源式的乡村,因而他回望故乡的目光是痛苦的、恐惧的,他其实很担心故乡沦为这样可怕的世界,害怕乡村空心化荒漠化,害怕人的世界动物化,害怕森林里的丛林法则在人间蔓延。
《闹狗》这篇小说并不意味着喻长亮的写作是一种悲观主义写作,如何定义他的写作为时尚早,但他的写作无疑是正向的,蕴含着无尽的温情和善意。《大考在即》写了两个热爱打篮球、学习成绩很一般的高三学生吴担当和何志平,他们都考不上大学,家道贫苦,好不容易有了招收体育特长生的指标,刻苦练球时一位同学却因受伤失去了机会。小说写到了两个少年之间令人动容的友情,写到了校长女儿和受伤同学之间真挚的爱情,受伤的同学虽然受到那么大的打击,但他不是抱怨命运,怨天尤人,而是通过努力,终于改写了自己的命运。
《边鼓》以冷静的笔墨写了一个乡镇文化站,破败的房屋,一个老人一个年轻人。老人是退休了的老文化站长,年轻人是新文化站长,老文化站长在埋头写一本大书,研究地方文化礼仪民俗方言,新文化站长收集整理民间音乐地方戏曲。两代文化人沉迷于事业,各有各的难处,比如小站长妻子生病,老站长家人在大城市,独自留在乡镇,生活多有不便,但他们不在乎那些俗世的痛苦,不把那些痛苦放在心上,乐此不疲地专注于自己的工作。总有少数人在坚持,安于寂寞安于贫困,坚守在人们忽略的地方,坚守在人们不经意的地方。他们自谦地认为,他们的工作不过是在敲边鼓,然而他们实实在在是在做着至关重要的工作,他们在延续文脉,延续地方文脉,延续民族文脉。
喻长亮以前也在乡镇文化站工作过,那种生活他自然很熟悉。他工作过的那个乡镇叫雷公镇,就在白兆山下面。白兆山是唐朝诗人李白住过十年的地方,多年前我和赵金禾去过那里,我们在那里谈论写作,因为那时候喻长亮刚开始爱上文学,他由写通讯报道转而尝试写小说。这段经历于他而言可能并不重要,我和赵金禾的写作也不大可能为他往后的写作提供多少养分,他一旦进入了写作这道门,就必须找准自己的方向。
从结构上分析,《边鼓》的特点是设定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他习惯于把人物放在固定的具有封闭意味的地方,人物也不是太多,不是太多的人物在相对封闭的空间里活动,从而具有某种舞台效果。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有意为之,他小说中的时空设计的确有舞台性质,如同戏剧舞台,通过人物的语言动作呈现人物命运,从而更集中,从而强化文本叙事密度,从而更具戏剧性。他的这一写作特征在另外多篇小说中也有体现,《边鼓》里的文化站是这样,《闹狗》里的村庄是这样,《大考在即》里的校园也是这样。
把他所有的作品放在一起阅读,他的写作无疑是一种社会性写作,而不是私人写作。这样说可能并不确切,因为绝大数人都是社会性写作,只有极少数人在进行私人写作。我对私人写作没有深入研究,并非苛求喻长亮也进行私人写作,我只是希望他能更多地关注自己的内心,从而在更本质的意义上把自己写出来。
真正把自己写出来,这可能是喻长亮的主题,当然也是每个写作者的主题。喻长亮后来调到县城来了,他在有线电视台工作,负责办公室事务,业余时间成了一名县城写作者。中国当下有很多县城写作者,有已经从县城走出来的写作者,还有依然留在县城里的写作者。喻长亮的写作带有比较典型的县城特性,他有宽阔的文学视野,借助阅读、参加活动能够更多地看到外面的世界。同时他又有丰富的写作资源,他的双脚深深地扎在生活土壤里,因此他从不缺少写什么,也应该知道怎么写。但是喻长亮还从来没有真正写到自己的身世,这大概是我的猜测,也是我至今尚未在他面前说出来的隐于内心的期待。如果说他写到了一部分,我觉得应该也很少,可能只是在他的长篇小说《漳河岸边》里有过某些隐晦的虚化的描写。
我和喻长亮很熟悉,我们曾经一起在县城里写作,我们还曾经是同事,他对我讲述过他的父亲母亲哥哥和妹妹,那些讲述分别发生在县城里的某个白天或夜晚,发生在县城里的街道河边或某个房间。那些讲述是平静的,却浸透人世间的苦难凄凉和不幸,那是他原生家庭的隐私。他经历过那样的人生,那是常人无法承受的。将喻长亮的个人生活和他的写作关联起来看,他并不是一个悲观主义者,而是一个坚强的乐观主义者,他的身世于文学而言,是一座丰富的宝藏。我坚持认为,他什么时候开始写自己的故事,那么什么时候他的写作就将出现完全不一样的面貌。他可能此时还不想触碰,毕竟那种触碰也需要勇气。
童年记忆是文学最重要的来处,我们实在没有必要舍近求远,去写那些只是听说过的事物,去写那些二手的甚至三手的题材,当然那些东西不是不能写,可是我们难道不是有更重要的宝藏吗?然而我们面临的困境又是什么呢?我们往往不敢真正打开自己,或者不知道怎样打开自己,所谓“近乡情更怯”,说的既是故乡,也是我们自己。一个作家,终其一生都在写他的童年,都在写他的故乡,故乡是地理意义上的故乡,也是精神意义上的故乡。
我去过喻长亮的老家,那是漳河岸边一个安静的小村子。在喻长亮已经出版的这三本书中,时时处处都能看到他在书写漳河,书写漳河岸边的村子。他也正是在漳河岸边的小村子里出生、长大的,从他的讲述中,可以将他还原成漳河岸边许许多多乡村少年的形象,贫困、贪玩、调皮。他还有个很粗暴的父亲,如果他有什么事情做错了,或者不能让父亲满意,他可能会遭到父亲的殴打,可是在他成年之后,当他讲述这些往事的时候,他仍然对自己的父亲怀着爱,怀着深切的悲悯。这些往事对一个写作者是珍贵的,这些过往的经历尽管在岁月里沉睡,但是总有一天将被唤醒,这便是他作为一个作家的宿命,童年记忆一定会被反复书写。
前不久,在我写这篇随想的早几天,喻长亮给我发来一张照片,那是他儿子被评为年度先进工作者的奖状。他妻子热衷于阅读红楼梦,自己动手将书中的人物关系画成图表。这是他现在的家庭,平凡,安宁,幸福。他忙于事务性工作,写作,每天早晨坚持背诵唐诗。喻长亮的中年因此是充实的,圆满的。但也是残忍的,他的父亲母亲哥哥妹妹,他至亲的人都已先后离他而去,如此惨痛。有时我想,他的现有家庭或许对他的原生家庭是一种救赎补偿和安慰,而文学,他从不曾放弃的写作,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救赎补偿和安慰。
有位作家以自己作为例证,坚称文学是势利的。他所说到的势利,是指如果你获得成功,那么你所有的作品都会被追捧,你所有的经历都会被称颂被传扬,被当作好故事加以演绎。而如果你没有获得成功,那么你注定被遮蔽,被忽略,被冷眼相看。这种说法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事实,况且那位作家自己就是例子。但是成功就那么重要吗?难道不能有不以成功为目标的写作存在吗?喻长亮同时还是县城里的作协主席,除了写作,还要组织文学活动,纯粹的文学义工,甚至不得不做些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这些都是他的日常,纵然阴晴不定的文学氛围,也必将是不变的文学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