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一鸣《在路上》:历史纵深、日常书写与文化品格
李一鸣是知名的文学批评家,是现代散文研究领域卓有建树的学者,更是一位有情怀、有积淀、有文体意识的散文家。对于文学,尤其是对于散文的创作和鉴赏,他向来有着清晰而深刻的思考:“散文乃精神的载体。精神的品格,决定散文的品质。”他所企慕的是一种自由、真诚、及物且审美化的散文风格。其最新出版的散文集《在路上》,收录了散文作品四十余篇,或论史,或记游,或志人,或叙事,既彰显出高迈的精神品格,又妙在文风亲切,辞雅意诚。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本散文集是观念与创作融合的结晶,亦是作者心灵世界的艺术呈现。
现代散文并非纯粹由文学或文体演进的内在理路催生而出,而是文化变革、媒介更新等多重因素交相作用的结果。一方面,现代散文所能吸纳的外来因素最少,缺乏那种足以在文体层面发生影响的强有力的异质性资源;另一方面,也正因外来资源影响甚微,所以,现代散文承载了更多纵向的历史因素。在当代散文家的创作中,回溯古典文学以寻源探本进而自树风格者不在少数,但李一鸣散文观念的独特之处,首先是在于他对五四传统的有意识的继承。对于五四精神与现代散文的关系,李一鸣有着深刻的认知,他认为现代散文的根本特质是基于五四知识分子对人的主体性的追求:古文写作往往有意识地规避“我”的出现,现代散文则处处写“我”,以自我表现为旨归;因注重自我表现,故现代散文是主真的,此处所说的“真”并非与小说的虚构性对立,而是重在艺术上的“本色”;又因为追求本色,所以现代散文并不追求技术性、形式感,反倒强调写作的自由。
那么,在实际的写作过程中,李一鸣的散文又如何上承五四的文化资源呢?在我看来,“八十年代情怀”是连接李一鸣的散文创作与五四传统的桥梁,上世纪八十年代是最接近五四的时代:“那是整个社会由封闭骤然开放的年代,一个生活急剧变化的年代,一个思想解放的年代,一个有青春、有热血、有理想、有幻想,激情燃烧、热气腾腾的年代。”李一鸣恰好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度过了他的大学时光,对于那个时代,他自然是充满了温情与回忆,《在路上》书中有多篇散文忆及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文化氛围:诗社、讲座、辩论会、合唱团、诗歌朗诵会、哲学研究会、弗洛伊德、存在主义……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八十年代情怀赋予了李一鸣的散文以出众的精神品格——自由却又不失雅正、优美却能出之平易。再进一步说,从五四传统,到八十年代情怀,二者的结合与赓续也造就了李一鸣散文的历史纵深感。他的散文从不予人贫薄、琐碎的感觉,他总是站在一个宏阔的背景下思索人生,他对人文精神的坚守,对商业潮流与流行文化的抗拒,都在面向当下的同时而遥对历史作出回应。
有我、主真、自由,这三个要素构成了李一鸣散文的风格基调。对于现代散文家而言,如何书写日常,则是另一个难题。散文既没有小说的故事性,又没有诗歌的形式美,倘若只是信马由缰地写来,读者为什么会对写作者的日常生活发生兴趣呢?我想,这是特别考验散文家的一个地方,也是李一鸣散文的魅力所在。
《在路上》一书中收录了多篇以日常生活、平凡人物为书写对象的作品,这些作品都令人印象深刻。《岳父的眼神》写一位老人的善良与隐忍:“谁有什么心事,不管怎样掩饰,他一眼就看出来。他轻描淡写地谈自己的病,总是说:‘没事没事,放心放心!’没人时,却皱着眉头,偷偷呻吟。”《在路上》写一个中年男人投入新生活的艰难与热情:“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响自遥远而切近的人群深处,但身体已经陷入密不透风的人堆中,使劲把手插入裤兜,却无法拔出来……出了地铁站,穿越拥挤的人群、奔涌的车流,融入都市九万九千座楼宇之中……”他的散文总是能够“见性情”,总是能在不同的题材中自然而然地袒露自我,总是能在不经意间令读者发生共情。
具体到散文写作的技艺层面,李一鸣的散文也颇有独到处。他似乎特别擅长写“听觉”,从听觉角度入手去捕捉日常生活中的诗性。《野地漫步听黄昏》用“听”的方式去描写黄昏,将人间百态化为声音,哭声、笑声、骂声、呼唤声、叹息声、附和声、调解声……这些声音又全部被融化进一片博大清凉的黄昏里。《听听那街声》借助声音勾连起上世纪七十年代的回忆,生产队与小学的钟声,人们出工的杂乱响动,街上换豆腐的梆子声,黄昏时分盲人拉二胡的乐声,入夜后的风声、树枝折断声与夜行人的脚步声,“北中国的乡村,沉浸在浩浩的呼吸中……”作者用听觉打通了空间与时间,他听到不同的人、不同的生活,又将所有的这一切还原为一种浩大却又微细的人世之声。
最后我想以《在路上》中的作品为例,谈谈李一鸣散文的文化品格。这种文化品格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中国传统的文化超越意识。李一鸣的散文里写到了许多历史人物,其中最为光彩照人的,是苏轼与王懿荣。在《彭山访故人记》里,他盛赞苏轼:“他抱持士的风骨,始终坚守独立的思想,历经千磨万击,仍坚定不移。”但是,在苏轼的性格中,更让他倾心的恐怕还是那种履变如常、宠辱不惊的心态:“贬迁,被他当成了归隐;困苦中,他获得了逍遥和快活。这颗伟大的心灵,认清了生命的本质,却仍然热爱着生活。”《遇见》写的是作者与烟台乡贤王懿荣的灵魂相遇。他写道:“我仿佛看到那个初到北京的14岁的青涩少年,那个首考落第、垂首窗边的头影,那昂首步入翰林院的华服,那奔走乡里的双腿,那端详甲骨文专注的神情,那炮火中焦急的脸,那院落里的蹒跚……”人生坎坷,但在精神上总有一块“自己的园地”可以耕种,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文化超越”,它的根源是“士”的文化精神。这种精神的核心,在于“进退出处”的分寸把握,正所谓君子有所不为,有所必为。再进一步,从作者的倾向性来看,他注重的是“退”与“处”,而非“进”与“出”,换句话说,他始终坚守散文的“有我”与“自由”,永远将个体心灵的安顿放置在第一位,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他才能够通过文化超越意识将“士”的精神与散文的现代性融为一体。
其次,朴素而博大的人文情怀。李一鸣的文学观念非常清晰,他认为文学的本质是背向繁华的,写作者既不应轻易向大众的趣味妥协,也要时时修炼自己的心性,摒弃浮华,恬然自足。《在路上》里面收录了几篇为别人所写的评论文章,这些评论文辞雅驯,见解精到,本身就是优美的散文。其中有些段落,亦可视作其夫子自道,如评论王国猛的《别有根芽》中谈读书的部分,他写道:“读书不一定执着于更优秀,而是为了免于沉沦,在精神上高人一筹。”又如评论朱珠的诗,他指出:“禅意、诗意出之于透明的渊深、平易的深刻。……而这每首诗,又不同于常见的或多愁善感,或无病呻吟,或玩弄技巧,或陷入泛滥的流派主义,诗句是如此平实、自然、纯粹,宛如一股清新的春风。”总之,宁拙毋巧,宁朴毋华,宁退守毋躁进,相信文学自身所蕴含的某些永恒的价值——生命力、爱、勇气、独立思考,对种种潮流、时尚皆保持警惕,这就是其人文情怀的展现,亦是其散文艺术的旨趣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