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板斧的美少女战士
马小淘第一次见我,是2009年的春天。
那年我们硕士毕业,都来报考作协。我考《诗刊》,她考《人民文学》,两家单位在文联大楼的同一楼层。据说考试结束后,我像个前来视察的领导,大摇大摆四处乱转,朝《人民文学》的一间办公室探了探头,然后微微颔首:“这屋光线不错。”
马小淘当时就在那间屋里,据她后来回忆,若不是还没有入职,她真想一脚把我踹出去。
不幸的是,我对这个场景却毫无印象,总疑心是她杜撰出来的。
后来我俩双双高中,成了楼道里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最熟悉的陌生人。
一次,我的研究生同学丛治辰组了个饭局,因为和马小淘都从单位出发,我就主动约她同行。没想到临出发前,我手机没电关机了,一时又没找到她人,我就丢下她,自己上路了……
一言以蔽之:人生若只如初见,在最初几次肤浅的接触中,我的所作所为让马小淘的心里不止一次充满了恶念。
真正开始变熟,是作协组织的一次延安之行。我们一帮入职没几年的年轻编辑,被拉到革命圣地接受思想熏陶。好几天时间里,一辆大巴车载着我们在各种纪念馆穿梭来往。为了便于管理,组织上强调座位就别换来换去了,都照首次上车的次序坐。而我,恰好就坐在马小淘的旁边。
也是因为那次延安之行,我们有五个同在文联大楼工作的小伙伴(《人民文学》马小淘、作家出版社李宏伟、《文艺报》饶翔、《诗刊》我和聂权),臭味相投地走到了一起,给自己取了个没羞没臊的绰号——“神奇五侠”,隔三差五就约吃饭、赏花、交流八卦,甚至还去了一次柬埔寨。
从路人视角看,我们五个人很像是原汁原味的北京街溜子,总是无所事事地聚在一起,把方圆十里内的餐馆都吃了一个遍。有一次在饶翔家小区花坛边,大家正商量去哪儿吃,一个北京大妈好心地凑上来:“需要工作吗?底薪有三千呢!”
在这个小团体当中,马小淘自然而然居于核心地位。一方面因为这是一个看脸的团体,另一方面,我们其他四人都是刚刚入行的文青,而她却早在中学时代就获得了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年纪轻轻就著作压身,加冕了种种荣誉,成为一代青年作家中的翘楚。
按照常人的想象,“国刊”编辑似乎应该法相庄严,举手投足气象万千。可你都不用见到马小淘其人,光是听听她给自己取的这个笔名,就知道此事断不会如你所愿。事实上,我和马小淘之所以能如此莫逆于心,一个重要原因便是我俩都相当没正形。凑在一起,要不就是天上地下各种扯闲呱淡,要不就是涎皮涎脸地互相斗嘴。
也许是因为毕业于中国最好的播音主持专业,马小淘的语言能力令人叹为观止。她能连续一小时不重样地吐槽人,能把一件稀松平常事讲得妙趣横生且槽点满满,搁古代这大概要算妖言惑众,可谁让她这么幸运地生在了社会主义新时代呢。
她仿佛胸中有万斛泉源,嘴上全是新鲜故事,但凡哪一次她不小心讲到了一件已经讲过的事,我便会第一时间跳出来打断她:“怎么,江郎才尽了?”
在我看来,马小淘简直是为“吐槽大会”而生的女子,无时无刻不在怼天怼地。人世间那些琐屑虚伪的繁文缛节,呆板乏味的人际交往准则,以及人人都低眉俯首的长幼尊卑秩序,在她嘴里都吃不到什么好果子。作为一个自性自足的美少女战士,她早已修炼出一个顶天立地的强壮自我,手持板斧,傲然矗立于世俗法则的围剿之中。纵然行走世间,免不了一路都有散花天女如影随形,马小淘就是能够做到,不染灵台不沾身。更神奇的是,这样一种待人接物的方式,却并没有跋前疐后,动辄得咎,横生怨谤。
孔夫子说,这叫“从心所欲不逾矩”,而我觉得,应该叫“马小淘风度”。
我向来以为,和领导相处,有种种礼节与顾忌,是一件很累人的事,遇见领导总要远远避开。有段时间,我和马小淘以及她同办公室的刘汀,总约在食堂一起吃饭。三缺一空出来的那个位子,便时常会有其他报刊社的领导“不识趣”地横插一足。
一开始我挺无奈的,闷头吃饭,一言不发,后来发现,马小淘那么没大没小地和领导聊天,领导竟也眉开眼笑,我也就愉快地加入了“调戏”领导的队伍,并由此习得了一个深刻的人生感悟:很多领导的内心其实也常是潮湿的,也渴望打开锈迹斑斑的心扉,只是长期的社会刻板印象,导致他们和年轻人之间无法建立起交互的信任,他们内心那些孤独昏暗的小角落,也便长期照不到青春的光芒了。
而马小淘就是那个随身携带手电筒的人,如今这手电筒,又传到了我兜里。
初次见到马小淘,你可能会觉得她和文联大楼颇有些不搭。来这个楼工作的大多是中文系学生,多多少少不怎么修边幅,甚至可能穿得比较土(比如从前的我)。而马小淘却完全就是一个百变时尚俏佳人,衣品之好,时常晃得我睁不开眼。我总疑心她家莫不是藏了一个两百平米的大衣柜,因为我感觉即便一周见她三次,也很难看见她穿同一件衣服。
在我身边的同龄人中,几乎没有像马小淘睡眠这么好的。拿我自己来说,凌晨两三点才能上床那是家常便饭,睡到一半醒过来,在床上翻来覆去硬躺着,也很常见。可马小淘只要不上班,她能一觉睡到下午三点。
人到中年这么能睡,说明身体真的很好。个人认为如此强健的体魄,很可能源自她一个癖好:买包。毕竟有句俗话说得好:“包”治百病嘛。每次我炒期货亏了一大笔钱,她就会龇牙咧嘴一脸肉痛:“这都够我买多少个包了!”
有一天中午,我和马小淘、李宏伟到文联大楼附近吃饭。虽然只有几步路,但不记得为什么,马小淘却打扮得十分郑重。吃完往回走时,风云突变,一场大雷雨呼啸而至。令人悲伤的是,那段路全是戒备森严的各国使馆,竟然找不到一个可以躲雨的屋檐。我们在狂风暴雨的无情鞭笞下,步履维艰地走到农展馆地铁站,距离文联大楼还有一站地。
三个人都淋成了落汤鸡。在地铁里,在所有人诧异的目光中,我们浑身滴水瑟瑟发抖地坐了一站地,回文联大楼。万分诡异的事情发生了,当我们走出地铁站时,外面竟然虹销雨霁,云淡风轻,完全看不出刚刚有过一场暴风雨。
那是我生命中最神奇的一场雨,陪我晒过太阳的人很多,陪我淋这种雨的大概一辈子也难有几个吧。
作为一个正朝四十岁发起最后冲刺的男人,我在外人面前多多少少会比从前多几分成熟稳重。可唯有在马小淘那里,却还是从前那个逗比。
我有个恶习:嘴闲不住。主要是哼歌,有时也吹口哨。我不知道马小淘是真烦这事儿,还是刻意找茬,每次我刚一动嘴,她就无情镇压:“别唱了!”她耳朵还特别尖,即便在单位食堂打饭的队伍里,我和她中间隔着好几人,她都能精准地捕捉到我的歌声,越过人群冲我翻一个白眼:“别唱了。”
有时我气不过,故意设局,嘴里发出两个暧昧的声响,等到她像往常那样瞪我:“别唱了”,我就一脸无辜地回怼:“喉咙里有痰,清两下嗓子也要管的吗?”
除了不让我随时随地K歌,马小淘在其他事情上管得也挺宽。比如我沉迷股票期货,不干正事,她就苦口婆心地劝我回来写作。我谈恋爱遇人不淑,她担心我吃亏,居然气急败坏地在我耳边聒噪,让我赶紧分手。
一开始我对她这些行为感到十分迷惑,有一天我突然敏锐地意识到,作为一个已婚丁克族,她这是想从我身上找当妈的感觉呀!
谁能料到,我那么努力地学习,考到北京,终于远离了我妈的“魔爪”,却在工作岗位上遇到了马小淘……还好不幸中也有万幸:马小淘比我妈讲道理,在了解到除了当时那个女孩我也实在找不到其他女朋友之后,她选择大度地接受了那段恋情。
那是我人生特别穷困潦倒的时候,工作很多年了,还是负资产,不知道未来在哪里。而马小淘则早已过上了在我看来十分腐化的生活。在某次聚餐打嘴炮时,我提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你反正也不要孩子,将来百年之后,偌大的遗产与其便宜了老家的亲戚,还不如留给我!”
马小淘十分爽快地批准了这个动议,但也附加了一大堆苛刻的条件,其中有些是为了保障她的人身安全,另一些则游走在法律的边缘,折射出她不为人知的邪恶内心。
这个游戏我们乐此不疲,简直就是落在我世界里的一束光,助我趟过了人生很多黑暗的路段。考虑到我就比她小一岁,至少有两周时间,我坚持每天下楼跑步,多次提醒她深夜才是创作的黄金时间。
都说好朋友之间最好的状态,便是砥砺前行,交相颉颃,共同进步。我拿不准我和马小淘之间,是否存在着这样一种关系。
大约五六年前,我们几个小伙伴聚在一起,深感岁月不居时节如流,而自己却每每因循度日,虚掷年华。为了抵御这种虚无与恐慌,我们建了个微信群叫“月入一万”,入群者每月必须完成一万字的文学创作,否则便要按人均一百五的标准请其他人吃饭。
这个契约订立之初,大家都热情高涨,往往才到月中就捷报频传。可在几个月后,其他人还在高歌猛进,我和马小淘已经开始压线完稿。再往后,我俩都请了好几次饭,这个轰轰烈烈的行动便渐渐无疾而终了。
去年九月,“月入一万”的原班人马聚在一起,再次深感岁月不居时节如流,而自己却仍在因循度日,虚掷年华。为了抵御这种虚无与恐慌,大家群情激动地复活了当初的契约。考虑到通胀带来的影响,我们把惩罚的标准提升至人均二百。如今半年过去,其他人还在安然无恙地履约,而我和马小淘已经各请了一次饭。
上个月在单位食堂,马小淘发表了这样一番言论:“从前我是个懒作家,最近为了完成任务,我已经快变成一个烂作家了。”
古人云:闻弦歌而知雅意,我想,重生不久的“月入一万”计划大约又快寿终正寝了吧。
最后,聊聊她的最近的两篇小说。
读《有意思的事多了》,就仿佛身临其境地观赏了一场由马小淘主讲的“吐槽大会”,其中充满了种种马小淘式的槽点。
在体育大学教俄语的父亲,被所有人叫“汪姐”的母亲,“诗失禁”的老诗人,本想臭美炫耀一番却惨遭碾压的白胖阿姨与黑胖妹妹……一切人、事都在马小淘独有的话语系统中,呈现出怪诞滑稽的状貌。
对人世间矫情、虚伪、可笑的事物,马小淘总是充满了战斗、穿刺与爆破的欲望,那些社会给定的价值体系与言说范式,经过她的重述,总带给我们一种只此一家的荒谬的喜感。
《被猫带走的夏天》给了我极大的震撼。首先,马小淘式的机智精辟的语言,在其中发挥到了极致(我从前码字陷入停滞状态时,经常会翻一翻马小淘的小说找语言感觉)。其次,作为一个中篇,它的信息含量可谓惊人。其中有对理想婚姻状态的思考,对复杂亲子关系的探讨,对疾病与死亡的凝视,还有对宠物与人之间的深刻羁绊的呈现。
小说叫《被猫带走的夏天》,却花了几乎一半的篇幅,在写姥姥的疾病与死亡。其中的原因不言而喻:绿绿(猫的名字)是蓝蓝生命中特别重要的宠物,而姥姥则是蓝淇生命中特别重要的人,人生在世像这样重要而美好的东西很多,可即便母女俩心中有万千不舍,该失去的终于还是黯然失去。
不同之处在于,成年人阅历纷繁,对于失去挚爱之物早已见惯不惊,故而小说用了相当的篇幅来消化蓝蓝失去绿绿后的情绪反应,而对于蓝淇丧母,用笔则十分俭省。
一篇强大的小说往往拥有多层面的艺术感染力。《被猫带走的夏天》对于阿尔茨海默症的冷峻刻画,一次次令我耸然动容。也许你已经看过了许多《我脑海中的橡皮擦》一类的电影,习惯了关于这种病症的文艺的、感伤的表达,那么在《被猫带走的夏天》中,你看到的将是人类在命运面前令人绝望的处境:尊严尽失,自我沦丧,“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
马小淘惊彩绝艳地“反”用了两个成语来形容这一状态中的姥姥:
一个是“集腋成裘”——如果把她(姥姥)的一生比喻成一件袍子,毛正一根根从袍子上脱落,直到最后光秃秃一根都不剩。
另一个是“聚沙成塔”——她就是一座沙子做的塔,正被看不见的风缓缓吹散。
绿绿失踪后,姥姥也随之而去,一猫一人,孰重孰轻,不言而喻,然而小说却叫《被猫带走的夏天》,这仿佛是种失察,却暗藏着作者的一份深沉婉曲的慈悲之心。毕竟“姥姥好像是挡在她(蓝蓝)和死亡面前的一堵墙”,墙倒之后生命的荒唐、狼狈与残酷是那么的一览无余、触目惊心。
“能理解大人事情的小孩都不快乐”,如果在蓝蓝的记忆里,这个美好的夏天不曾在疾病和死亡的凝视下瑟瑟发抖,而只是被走丢的绿绿带走的,那对她来说该是件多么幸运的事。
在我写作这篇文章的过程中,马小淘刚刚度过她的四十岁生日。
池塘边的榕树上,时间都去哪了?
曾经,马小淘是那么着魔地喜欢hellokitty,别说日常的穿着了,就连她的婚礼上,负责在大门口迎宾卖萌的,都是一个穿着hellokitty套装的玩偶。玩偶里面的真人,就是当时还能塞得进去的我。
如今,我已经很久没听她嘴里蹦出过hellokitty这个词了(我也很久没听到她叫我“小敏”了),我不知道,这算不算马小淘正在成为马大淘的一个标志。
从我们两人的健康状况来看,我想必是没机会在想念她的时候嘴里念叨着“君埋泉下泥销骨,我寄人间雪满头”了,对她身后庞大的遗产我现在也已经不再抱期待。最近几年,我感觉自己明显慵懒了,堕落了,做事情没法像从前那样集中精神了。我猜,马小淘大概也会有同样的感觉吧。
所以我还是希望,马小淘能拿出当妈的样子,带着我多忍耐一些像“月入一万”这样的活动,让我们在衣食住行消磨、吃喝玩乐老去的同时,还能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乱曰:愿为双鸿鹄,奋翅起高飞。径须从此去,深入白云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