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时代》与《佩德罗·巴拉莫》
说明:这是一篇旧文,最初完成于14年1月6日。回想当时,我的大学生活只剩下最后半年。在大四上学期那段时间里,我准备了研究生考试,偶然知道了鲁多维科·艾奥迪(ludovico einaudi)这位意大利钢琴家并听完了他所有的音乐作品,读完了《文学回忆录》与《哈扎尔辞典》这两本在我看来十分伟大的书。在我的大学四年中,那一学期是过得最苦闷却又最平静的。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我想写点读书笔记,也许是为了督促自己在以后的日子里多点读书。后来我并没有坚持写下去,要说原因无非是懒。但可能还有另一种考虑,即我不太确定读书笔记这一形式是否有用,对他人和自己。读书一事,读作品本身永远比其他一切都来得重要。但两年半后,回头再看自己写的第一篇读书笔记,我觉得其中仍有些可取之处。于是重新拿出来,供各位读者参考,也算是为那段时光留个纪念。
以下为原文:
第一篇笔记,从两个中篇说起。
个人认为小说大概可分古典、现代两派,这只是从形式上看来,艺术其实是无法分门别类的。古典小说我基本没读,现在想来十分后悔,只能以后慢慢补了。现代派的小说五彩纷呈,同样是读也读不完,我读得也同样少得可怜。国内近现代的除了王小波就基本没了,现在正打算读一读阎连科老师的作品。国内不乏好的作家,但总感觉缺乏大师级的人物。老一代的东西太沉重,年轻一代的不够分量,大家又都在忙着赚钱,专心写东西的人少之又少。
现代派的东西虽然多,但好像也并不可怕。我对现代派作家的简单理解是这样的:他们对一本正经地讲一个故事已经失去了兴趣。这其实是古典派的那帮老头子逼的。有时想想,现代派也挺可怜的。在我读过的为数不多的现代派小说中,有两篇小说对我影响很大。这是指读完它们都感叹:卧槽!为什么小说可以写成这个样子!而之后再读其他小说,总会感觉冗长乏味,毫无兴致。原因也简单,大多数小说只能算消费品,打发时间用的,只有极少数才是艺术品。
这两篇小说,一篇是王小波的《黄金时代》,另一篇是胡安·鲁尔福的《佩德罗·巴拉莫》。它俩按篇幅都只能算中篇,《黄金时代》三万多字,《佩》稍长,也远不到十万字。《黄金时代》很有名了,但相信真正懂的人也不多,《佩德罗·巴拉莫》,知道的人就更少了。
在我看来,这两篇小说都是艺术品中的珍品。之所以都是中篇,也有原因,王小波解释过:
“《黄金时代》一篇,从二十岁时就开始写,到将近四十岁时才完篇,其间很多次地重写。现在重读当年的旧稿,几乎每句话都会使我汗颜,只有最后的定稿读起来感觉不同。这篇三万多字的小说里,当然还有不完美的地方,但是我看到了以后,丝毫也没有改动的冲动。这说明小说有这样一种写法,虽然困难,但还不是不可能。这种写法就叫做追求对作者自己来说的完美。”
短篇太短,无法在内容结构上支撑起足够的分量,长篇又太长了,很难通篇达到高度的精细与统一,所以想追求完美,中篇刚刚好。《黄金时代》很完美了,叙述时基本是不顾时空,几股线绕在一起前进,我高中时读到,以为神作,不能更好。后来又读《佩德罗·巴拉莫》,不仅打破时空限制,连生死也不分了。当然《佩》这种大胆的写法跟墨西哥当地风俗关系很大,不是任何一个地方的作家都能写出来的。
王小波能写出《黄金时代》,是受了杜拉斯女士的点拨。小波把王道干先生译的《情人》捧得很高,我看了,却觉得没有《黄金时代》写得好,估计一是先入为主,二是母语原因,三是我这颗**的内心无法完全感受到杜拉斯女士的敏感细腻。杜拉斯容易让我想到张爱玲,这可能是因为我觉得《情人》散发着一种淡淡的病态的美。当然《情人》是值得读的,王道干先生的译笔无可挑剔。
我第一次读《黄金时代》,感觉如此真实而又梦幻,认为若非作者亲身经历,不可能写到这种地步。直到读了《情人》,才发觉小波跟我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注意到,《黄金时代》跟《情人》非常像,这种“像”是从整个宏观的结构以及叙述的韵律上来看的。甚至在情节上,我也能从《黄金时代》中看到那么一点点《情人》的影子。为此我十分相信,小波在写出最后一稿《黄金时代》前,一定反反复复读了无数遍杜拉斯女士的《情人》。
当然,这不算抄袭,而是一种文学上的传承。我读《情人》,好想听到杜拉斯在说:“你看,小说可以是这样的,打乱了,再一点点拼起来。每篇小说都应该有自己独一无二的韵律,在拼凑的过程中你将会慢慢找到它。”
小波是聪明人,一看便心领神会。于是,我们就有了《黄金时代》,有了王二与陈清扬。
这样说来,杜拉斯是要比王小波高超的,毕竟人家是首创。不过我对小波有偏爱,所以要强调一点:杜拉斯女士写出《情人》时,已经是七十岁,王小波发表《黄金时代》,在年纪上可比她早了三十年——对此我只能说,在艺术上想创造点自己的东西,真是太不容易。
但是身在法国的杜拉斯女士与中国的王小波先生或许不知道,在另一块神秘的大陆上,有一个人,比他们出发得更早,而且在我看来,走得更远。
他就是前面提到的,胡安·鲁尔福。
鲁尔福在拉美作家中鼎鼎有名,人们现在喜欢称他为魔幻现实主义的先驱,对此我总觉得很无聊,我觉得鲁尔福写的东西一点不魔幻,因为他并不是为魔幻而魔幻。另外,任何东西扯上“主义”二字也会变得很无聊。说他是“先驱”是因为影响了一大批人,其中最有名的要属马尔克斯。
那就先看看老马是怎么认识阿福的吧:
就在这时,阿尔瓦罗·穆蒂斯带着一包书大步登上七楼到我家,从一堆书中抽出最小最薄的一本,大笑着对我说:
“读读这玩意,妈的,学学吧!”
这就是《佩德罗·巴拉莫》。
那天晚上,我将书读了两遍才睡下。自从大约十年前的那个奇妙夜晚,我在波哥大一间阴森的学生公寓里读了卡夫卡的《变形记》后,我再没有这么激动过。第二天,我读了《燃烧的原野》,它同样令我震撼。很久以后,在一家诊所的候诊室,我在一份医学杂志上看到了另一篇结构纷乱的杰作:《玛蒂尔德·阿尔坎赫尔的遗产》。那一年余下的时间,我再也没法读其他作家的作品,因为我觉得他们都不够分量。
当有人告诉卡洛斯·维罗,说我可以整段地背诵《佩德罗·巴拉莫》时,我还没完全从眩晕中恢复过来。其实,不止如此:我能够背诵全书,且能倒背,不出大错。并且我还能说出每个故事在我读的那本书的哪一页上,没有一个人物的任何特点我不熟悉。
(马尔克斯 《对胡安·鲁尔福的简短追忆》)这之后的事情,一句话就够了。如你所知,马尔克斯写出了《百年孤独》。
我很诚实地说,《百年孤独》我没读过,它的名声太大了。尽管没读,我还是要不负责地下个判断:《百年孤独》没有《佩德罗·巴拉莫》来得好。(注:我现在已经读过《百年孤独》了,仍维持原判。)“先驱”两个字总会给人造成这样的错觉,认为他们是铺路的,没有后来者高。事实上先驱们永远是最伟大的。
先提一嘴翻译吧。读任何译作都要小心选择译本。《佩德罗·巴拉莫》没得选,只有屠孟超先生的译本。不过令人费解的是,屠先生前后译了两次,差别较大,现在的新版采用新译。我两版都有,仔细比较过,个人判断是旧译更好。新译改正了一些毛病,但用词偏现代,行文稍显拖沓,韵律也没有旧译好。屠先生的西语水准应该说毋庸置疑,或许是我先入为主吧。我引用时将采用旧译。
《佩德罗·巴拉莫》是一篇异常难读的小说,我断断续续读了一年多……小说不长,只不过它的形式结构确实造成了不小的阅读难度。小说由许多“小节”组成,每一节几段或者十几段二三十段,反正不太多,每换一节,情节就会产生跳转,有时叙述者、叙述视角也随之改变;而小说的内容大部分是对话形式,其中又夹杂着大量的回忆、私语、独白;加上小说中基本没有活人,全是一群死人在说胡话,当这一切以一种不可思议的方式结合起来的时候,《佩德罗·巴拉莫》就诞生了。
当然说它难读,对我而言可能还有如下原因:
这么一篇不算长的小说中,怎么就能有那么多人物呢?!
这么多人物,怎么能做到如此关系密切又个性鲜明呢?!
最令人崩溃的是,为什么每个人物都有一个独一无二还那么长的名字呢?!
随便列举一下:佩德罗·巴拉莫,胡安·普雷西亚多,多罗莱斯,阿文迪奥,爱杜薇海斯·地亚达,苏萨娜,依诺森西奥·奥索里奥,米盖尔·巴拉莫,雷德里亚神父,安娜,特伦西奥,达米亚娜·西斯内罗斯,托里维奥·阿尔德莱德,富尔戈尔·塞达诺……这才到三十几页。
给小说中的人物取名是件大事,鲁尔福算是做到了极致,对此马尔克斯是这么说的:“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没有比他书中的人名更恰当的专有名词了。”
在汉语文学中,估计只有曹雪芹跟他有得一拼。现在的很多小说写作者给人物取名,基本是随机组合,毫无新意。
鲁尔福发表《佩德罗·巴拉莫》,是在1955年——比杜拉斯女士的《情人》早了近三十年。而那个时候,他只有三十七岁,比王小波发表《黄金时代》时更年轻。
这还远远不够。在《情人》或者《黄金时代》里,尽管情节被打乱了重组,叙述者与叙述视角还是比较统一的,就像一个被打碎了的花瓶,你把碎片一块块捡起来,还是能拼好的——况且其实也没有特别碎。与它们相比,《佩德罗·巴拉莫》就像是把秦始皇兵马俑坑里的所有陶俑砸了个稀烂,堆到你面前说,拼吧。
在鲁尔福之前,没人敢这么写,或许是我孤陋寡闻。在鲁尔福之后,还是很少有人这么写,估计其中有部分是看完《佩德罗·巴拉莫》彻底放弃了,知道自己不能写得更好。我觉得马尔克斯就是其中一个,所以他写了个长篇,第一句就昭告天下:我的老师是鲁尔福。
《佩德罗·巴拉莫》写得非常直白,极端的简洁。卡佛的短篇也是这个风格。“极简”谁都会,但真正写好却特别困难,关键是在文字数量减少的情况下,还能增加其密度,这就对结构提出了挑战。在最完美的结构之下,一如《佩德罗·巴拉莫》,它的密度达到极致,于是成了一部无尽的小说。这一点上,王小波和杜拉斯似乎都没能做到。
可光有结构好像也不行。或许好的小说是一部结构精密的机器,作家先在图纸上规划一切。但最好的小说,还需要那么点直觉,或者说,一个调子,为此作家们需要苦苦等待。直到杜拉斯找到了她的情人与小哥哥,王小波找到了陈清扬。而对于鲁尔福,他找寻的那个人名叫苏萨娜:
我想念你,苏萨娜。也想念那绿色的山丘。在那刮风的季节,我们一起放风筝。
你的嘴唇十分湿润,好像经过朝露的亲吻。
我想起你,想起你用你那海水般的眼睛注视着我的情景。
你躲藏在几百公尺的高空里,躲藏在云端,躲藏在很远很远的地方,苏萨娜。你躲在上帝那无边无际的怀抱里,躲藏在神灵的身后。我追不上你,也看不到你,连我的话语也传不到你那里。
我凝视着被雷电照亮了的雨水在往下滴,不断地叹息,一想就想起你,苏萨娜。
你走的那天我就知道不会再见到你了。你走时夕阳把你全身映得通红,血红的霞光照着你。你微笑着,把这座村庄抛在后面。
我感到天门已为我打开。我精神十足地奔向你那里,使你充满愉快。我也有勇气哭泣。当我知道最后你将回来时,我哭了,苏萨娜。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你。你的身体擦着小路边的天堂树的枝叶走过,随风带走了它的残叶。接着,你就消失了。我对你说:“回来吧,苏萨娜。”
……那时世间有一个硕大的月亮。我看着你,把眼睛都看坏了。月亮渗透进你的脸部,我百看不厌地看着这张脸,这就是你呀。它很温柔,柔过月色。你那**的嘴里好像含着什么,闪着星光;你的身躯在夜间的水面上格外透明。苏萨娜呀,苏萨娜·圣胡安。
我读到这些句子的时候,对自己说,这就是诗啊。
直到三十年后,鲁尔福才小心翼翼地告诉我们:
“从内心深处讲,《佩德罗·巴拉莫》来自一个形象,是对一个理想的追寻:她叫苏萨娜·圣胡安。苏萨娜·圣胡安从来也不存在:是根据一个小姑娘想象的。我13岁的时候见过她一面,她从来不知此事。在我的一生中我们再也没有重逢。”
我相信这位名叫苏萨娜的小姑娘一定有着独特的气质,令十三岁的鲁尔福一见倾心,也令所有《佩德罗·巴拉莫》的读者从此为之着迷。
但《佩德罗·巴拉莫》并不是一本只讲爱情的小说。《情人》与《黄金时代》,也不光光是讲爱情。可见伟大的作家们都有一个共识:作品要以爱情为依托,但不能止于爱情。好的小说能写出一个时代的特质,而最好的小说则永远是在写全人类,写从古至今再到未来的所有人。这也就是为什么有的小说过气了就没人再看,而另外一些小说则永不过时。其实个人觉得,后一类写作者才是真正的小说家,前一类人不懂小说,或者说,他们不想懂。
作者不写真正的小说,读者不读真正的小说,这也算是一个时代的悲哀吧。
我在读《佩德罗·巴拉莫》的时候有种感觉,鲁尔福把自己写进去了。不是原封不动地写,而是变着法子把自己经受过的苦痛与喜悦写进了小说里。这当然是人们喜欢读小说与写小说的一个重要原因。只不过好的小说家能够自制,知道什么该写什么不该写,什么时候该写什么,将情感托付于艺术。后来我查了鲁尔福的生平,在那个混乱的年代,从他四岁起,祖父,父亲,母亲,两个叔叔,叔父相继去世。这种对死亡的体验,是我们现在难以想象的。所以在他的《佩德罗·巴拉莫》里,才会有那么多死去的人,他们的灵魂游荡在那个名叫科马拉的村庄里,窃窃私语,诉说着鲁尔福自己,也是人类文明普遍经受的遭遇。
而鲁尔福本人,这个从小受尽苦难的墨西哥人,这个汽车轮胎推销员,这个沉默的摄影家与人类学工作者,究其一生,只写了十几个短篇,几个剧本,和《佩德罗·巴拉莫》这样一个中篇。写完《佩德罗·巴拉莫》之后,他就再也没写过任何小说了。
“他的作品不过三百页,但是它几乎和我们所知道的索福克勒斯的作品一样浩瀚,我相信也会一样经久不衰。”马尔克斯如此盛赞。
王小波生前接受访谈时说:“一个作者可以是完全是凭想象来工作,也可以解释自己。但是你凭想象工作的作者,我想他一生总该有一次来解释自己。他和终生解释自己的作者的区别就是他只做一次,那些人是重复地在做。当然你在解释自己的时候是最正宗的,而且最认真的。我想最好的小说可能还是应该出自解释自己的小说里。”
小波用《黄金时代》解释了一次,前后二十年;鲁尔福用《佩德罗·巴拉莫》解释了一次,酝酿十年;或许还包括杜拉斯的《情人》,我不知道她用了多少年。在一篇短短几万字的小说里,他们倾注了自己一生的心血。这样的小说,是其他任何通俗的小说完全无法相提并论的。看到这样的小说,我也会禁不住赞同这句话:小说正向诗的方向改变着自己。
在快要结束这篇笔记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对《黄金时代》和《佩德罗·巴拉莫》作了一番浅薄的解读。我其实不太愿意把这些见解说出来,因为我觉得关于这种小说到底是怎么写成的,固然可以有一万种解释,却又是完全无法解释的。
至于王小波,鲁尔福,他们在写完这样的小说之后,都选择了沉默。我想他们知道,一个人的生活应该被讲述一次,但或许也只能被讲述一次。这是一个严肃对待文字的作者的原则,也是我会对他们如此心仪的原因。这样的作家,我相信,必将赢得全人类永远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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