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小琥《大狗》:纵使人世间多是辜负
评论家李伟长有一本题为《人世间多是辜负》的读书随笔集,品读了文学作品中许多的爱情和爱情里许多的“两最终没能变成一”的辜负和遗憾,那些“始于欲望,终于沉默”的爱只有在无尽的记忆和记录中实现永恒。而读过常小琥小说集《大狗》的六篇作品,在众多可形容的词汇中,我最愿撷取的也是“辜负”二字,不过他笔下的辜负不是来自爱情,而源于与“道义”相对应的,隐匿在旧时光里更为广义的充满了亏欠与愧疚的人情和世情;也同样,这些由个体、时代和命运协奏出的辜负与被辜负只能在记忆和记录中实现永恒。
那些被辜负、被伤害后无法获得道歉的人该怎样继续生活,那些余生被彻底剥夺了快乐的可能性的人生要怎样消化,这是文艺作品常表现的主题。既然没有道歉也就没有资格原谅,这是施加于受害人的不可化解的精神暴力,就如电影《密阳》里那个杀人犯先行的自我宽恕所导致受害者母亲的精神崩溃,这种覆灭性的疼痛来自于尖锐的矛盾对立和显而易见的对善的吞噬和取消,因此格外震撼也相对容易捕捉到恶的肆无忌惮。
相对观之,常小琥更多去书写那些有负于人而无法给出道歉或没有能力补过的人生,与其说他们怎么做都是错的,不如说就没有留给他们做对的选项,作品因此预留了难以全然责备的道德余地和伦理空间。《大狗》里权力与人情的纠葛,龃龉出一个关于辜负的故事。大狗辜负的是秃子一家对他的信任,其值得书写的意义就在于信任二字的重量,在一定意义上信任是比羡慕、赞赏更深刻、更厚重的关系,是人主动与他人建立关系的最可靠依托乃至托付,“是一种可贵的礼遇”。所以,大狗深知他亲手断送了一种更为天然深厚、比秩序更具有前缘性与合理性的情感价值,所以他只有用回避来缓冲辜负带来的愧疚。至于行文上些许语焉不详导致无法很好地理解大狗行为动机的断裂(为何直接欲意取其性命),是某种构思上的疏漏还是有意隐藏,那或许是另一个层面关乎于“能写”与“不能写”的问题。
《穿心莲》和《唱吧,吉米》是小说集中用笔、用情较为匀称的两篇,也都是有关家庭创伤与亲子关系的故事。故事里的人物都“承受着海底一样的压力”,比常见的一地鸡毛更重更汹涌,也比所谓正常家庭里的日常更无能为力、无可奈何。两相对照,不免思量,到底是两个子女(焦海莲、吉米)更不幸,还是两位父亲(焦武、陈傲)更可怜,但无论是力不从心的守护还是无法面对现实的抗拒,都含纳着一种显见的辜负,即父对子的亏欠。于此,作者再次让渡出了不容置疑的对与错、善与恶二元对立审判机制的失效地带,在诸多的伤害和失望中写出一种人物试图和解与理解的努力。除此,两个作品写出了真正具有“朋克精神”的人,焦海莲与吉米,他们承托并转化了父亲的辜负,赋予他们和自身坚韧且悲壮的人格和情感意义,悲伤但不绝望。
小说集里还有另一种辜负,和另一类被辜负的人,用作者的话说就是那些“无所适从的人,或者说是列车转弯时甩出车窗的人”,即那些堂·吉诃德式的执着又不合时宜的失落的人,而辜负他们的是时代,和新旧交替的夹缝里无法安顿的命运。《变脸》《岁寒三友》,对尊严的持守、对技艺的执着和忠诚以及岁月里漫长的隐忍是人物存在于作品的姿态,而漂浮在如今看来已然定型的历史不确定中,他们对于再次获取合法的生存空间的试探与渴望和不断被摧毁被践踏的委屈,让作品充满了悲剧意味。千帆过尽,相比于时代,个体的生存状态更值得被书写,它是文学功能的一种应然,亦是作家承担的某种道义。经由与书写对象产生生命链接的方式,呈现另一种真实和历史景观,“连同自己的故事一起被留在那里”。这也是为什么常小琥总是在写“从前”,为什么总是那么念旧。
和小说中许多不合时宜的人物一样,常小琥的写作本身也有那么点“不合时宜”。他乐意处理那些充分现代化了的作家已经不太相信的,或在现代生活确已慢慢退场的种种道德化主题。在写作态度上,他似乎排斥一种恃强凌弱的现代性和工具理性的冷眼旁观,无法全然地将书写对象对象化,将书写仅仅交给书写。因此,他的作品永远指涉超越自然现象和动物本能的情感价值,即“道义”。这种将“先天缺失的不断理想化、合理化”有些许浪漫化嫌疑,但是当我们看过了太多技艺精湛的现代主义作品,不得不说,生活的真诚和讲述的谎言变得越来越难分难辨,对于本属于人类群体的古老情感越来越不被理解。或许,古典的情怀只能用古典的方式去呈现,在这一意义上,常小琥的文字内容和表现形式如榫卯般严丝合缝。
如果说人与人之间的种种辜负和深深的遗憾无力改变,那么记录算不算是一种弥补和安慰,就如同电影《密阳》里的母亲,在伤害即成事实的情况下等的不过是声道歉。如此说来,《大狗》的作者给予了人物一份主体性,给与了读者一份悲悯。读过这些作品,我们能否感慨一句:纵使人世间多是辜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