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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上还乡》读札:“诗性叙述”与汗漫的突围

发布时间:2024-08-31 来源于: 作者: 点击数:

李敬泽在《“散文”的侏罗纪末期》中提到,如果对此时的散文作一个调查,结果恐怕“最多的是回忆,回忆中最多的是回忆童年,而童年八成是在乡村。”同质化的故乡书写,在长久以来的散文实践中几成一种固定的“象征”逻辑,亟待“寓意”层面的开拓。读罢汗漫的《纸上还乡》,我更愿将这种跨界的综合性写作称为一种“诗性的叙述”,以多义而间接的审美寓意抵达了故乡的“退离”,实现了一次精彩的“突围”。

从《纸上故乡》中,我首先感受到诗“兴”式表达的力量——游观式的散点结构、万物赋魅的美感。面对历史资源如此丰饶的南阳盆地,作者本可以轻松地以主题先行的方式选取最具代表性的符号来建构自己的散文结构,但他却毅然地踏上了充满未知的“渔人之路”。勇敢者也得到了缪斯的奖赏:合目的的“兴”,相较于合规律的“比”更能曲径通幽。

散文集的三卷虽然大致按照历史、人物、自然划分,但具体篇目却不是心在物先的列举,而是物在心先,是作者遵循记忆的心路,沿途“遇”到的。具体篇章的结构也自然而然、文气流畅,如《村庄和世界》一篇,既然此刻映入眼帘的第一个乡亲是稻草人,不妨就从它写起,借它更具洞察力的眼睛得以看见。此外,汗漫塑造的诸多“兴象”也令人惊喜,在灵韵逝去的时代重新为万物赋魅。一棵平凡的槐树,在作者笔下重新成为眉眼妖娆的女鬼,老鸹是她绿发间神秘的黑宝石;普通不过的狗与鸡又怎样写出新意?它们分别勾连着童年的“低矮状态”以及大自然的时间节律;在《灯歌》中,你可读出“兴”之群体性上举欢舞的玄妙境界了吗?记忆因逝去获得了诗性,成为暖色的灯火“梦核”。“兴”是一种感动冲动的能力,是人心相通的地方,也是文学、艺术自由游曳的窄门。故乡以“兴”的方式呈现,成为一种波德莱尔式的、古典风味与现代韵味并存的意义空间,所以即便作者多次提及自己的“暮年”和记忆的迫切,但读者感受到的不是暮霭沉沉,而是故乡的重新激活。

其次,我感受到了充盈的、鲜活的、在场的肉身。面对人与物的断裂,埃斯波西托给出的答案就是“充满身体的公共空间”,作为“为大地文身的人”,作者也在审美中押上了自身。如何令伏牛山敞开它的秘密?首先需要写作者赤诚地向它敞开自己的情感与感官:让藤条的绿色染在手足上;用双脚感受覆满草木的沼泽的战栗;赤胸裸背,化作松鼠依赖一棵松树,如此,才能触摸到伏牛山最柔软的部分。如此,故乡就不只在博物馆的铁栅栏和玻璃柜里,不只在地方志与电视讲稿的庄严和冰冷中,它还存在于作者的身体里。这也是这些文字能超越一隅之地,和每位读者的生命产生共振的原因。放眼望去,《纸上还乡》还有不少精彩的身体比喻与想象:肤色之土黄一如黄山之沉郁;就连铅笔,它也有步履和心跳,它的肉身最后化成了故乡的文身。作者说:“我看见什么,我就是什么”,这让我感受到了人与乡土的深度共生关系,想到了《庄子》中目击即道存的境界。令人印象深刻的还有稻粒在朴实的农人身上发芽……滞重的肉身中,包含中国人相似的灵魂,让中华儿女成为一个肉身在场的情感共同体——是身体架起了过去与现在、人与物的桥梁,宅兹中国的南阳盆地,也成为一种中国性的表达,有了超越性的精神意义。

文章如同音乐,主题有雷同的可能,但语言表达却是一个作家的“音色”,是最能见出独特性的地方。祝勇说,我们要走到“公共词汇的人迹罕至之处”。汗漫也提到,要像先贤那样,拥有“创造新言辞”的能力。散文中的词与意象,虽然不必如同诗歌一样反复推敲、充满象征和多义,但修辞的陌生感、简洁的语句无疑能增添文章的美感。正如一块石头,从天地间得到了至简的形态与大道的纹路,就用减法和隐喻表达。试看:“液体广场”用于形容池塘水珠飞溅的状态、“春天咽喉中的一枚鱼刺”用来形容在老界岭抛锚的心境,这种表达充满新意,却是那样熨帖。

另外,新的时代语境,也召唤着能体现当代人复杂情感与思想力的语言,汗漫对语词、意象的深掘就体现出这种驾驭语言的能力。譬如《盆地农作物六种》写到麦子,并没有停留于对这个意象表面形态的平面描摹,而是将麦子意象变形为馒头、啤酒,穿梭于不同的时空与价值观;而是通过烧麦秸垛报复的乡俗,深入到南阳盆地的道德伦理结构中。对意象和语词的时空向度深掘,就是对故乡的再发现。在汗漫的语言世界中,故乡是如同一个“阿莱夫”,它包含了无数人的青春和暮年,包含了充沛的元气,包含了无数的“我”的物象,也成为了作者源源不断的文思。

近年来,“非物”时代的碎片也时常飞溅到散文文体中,不少散文在琐屑与破体的路上出走得太远。汗漫的诗性叙述做到了从心所欲不逾矩,贡献了真实的艺术感动,和一个“中国性”的精神故乡。

(编辑:moyuz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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