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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世的深深一瞥——现代诗的结构或内在逻辑

发布时间:2024-05-18 来源于: 作者: 点击数:

现代诗大多短小,某种程度上,它是璞玉被切开时亮出闪光的横截面,是我们在人世的深深一瞥。这似乎在说瞬时的体验也可成诗,无须过多关注诗歌的结构问题。但事实上,一首好诗应该是浑然一体、和谐统一的,有着严谨的内在逻辑。在阅读中,我们会发现有的诗有句无篇,有的诗凌乱松散,有的诗主题不明,这都是因为作者没有处理好诗歌的结构或内在的逻辑关系。在我看来,一首好诗的结构或内在逻辑可以用三个关键词来概括:小切口、深挖掘、入海口。

所谓小切口,就是说开头的切题要小,找准一个点进入。如何找好这个点,很考验创作者的审美眼光和选材能力,最好是小中见新,呈现出一种独特性、异质性,同时要小中见大,小中见深。我们来看美国诗人卡佛的一首诗:

另一种神秘

雷蒙德·卡佛

那次我一路跟着爸爸去到干洗店——

那时我哪懂得什么是死?爸爸提着一套

装在塑料袋里的黑色西服出来。把它挂在

旧箱式汽车的后座,说,“这是你爷爷

为自己准备的寿衣。”他到底

在说些什么?我不明白。

我摸摸塑料袋,那即将跟随爷爷一起离去的外衣

滑溜溜的翻领。那时候它只是

另一种神秘。

然后是一段长长的间隙,那段时间里远近的亲戚们

相继去世。后来就轮到了爸爸。

我坐着,望着他在他自己的烟雾里升起。他甚至

连套西服也没有。所以他们可怕地

为他穿上了一套廉价运动服,系上领带,

为那样的场合。用金属丝把他的嘴

弯成微笑的样子,仿佛他想安慰我们,“别担心,

并不像看起来那么糟。”但我们比他更清楚。他已经死了,

不是吗?还能有什么错?(他的眼皮

也被缝起来了,所以他不必目睹

这可怕的一幕。)我摸摸

他的手。冷冰冰。摸摸那已有几点胡茬

从下巴冒出来的脸颊。冷冰冰。

今天从心底深处我拽出来这一堆乱麻。

就在约一小时前,当我从干洗店取回

自己的西服,将它小心挂在车后座上。

我开车回家,打开车门,

把它拎出来晾在阳光下。我在路边

站了一会儿,手指弯在铁丝衣架上。然后

在塑料袋上戳出一个洞,直到另一边。手指

顶出一个空袖管,握紧它——

那粗糙的,可感可触的质地。

一直通向人世的另一边。

这首诗写的是三代人的死亡,但实际上关切的是生命。死亡这个主题是宏大的,可以从很多视角去切入,这首诗选择的是寿衣。先从爷爷的寿衣写起,年幼的“我”并不理解死亡,只是摸到那滑溜溜的翻领,觉得那是一种神秘。切入点既小,又很快扣住了主题。

接着再来看一首诗:

禅房习字图

李元胜

毫无准备的,整个尘世

突然悬挂在他手腕上

禅房微微颤动了一下

那些从墨,从漆黑的空虚中

提起来的笔画

那些不甘心的骨头

终究要被按回纸上

爱过它们的人

早已渡过了银河

而我们仍旧滞留此间

他写啊写啊,走失百年的羊

一只又一只

跌跌撞撞地回来

一刀宣纸

可作汉字隔世的羊圈?

同样在滞留中

墨的孤独

拥抱着纸的孤独

而我们的孤独各自不同

他放下笔

低下来的天空触及远山

此刻之外,人间恍若茫茫留白

这首诗写的是在禅房里练字的普通场景,一个人写字时,我们的目光常常是聚焦在字的本身,它的形状、笔画、力道,往往会忽略写字的手。恰恰这首诗便以写字时手腕的发力作为切入口,整个尘世悬挂在手腕上。切口小,视角新,主题大,以写字之人在创作上的状态,来演绎对历史文化与人生的理解与态度。

在日常写作中,我们常常受限于惯性思维的束缚,也因为在单调、枯燥的快节奏生活中对那些稍纵即逝的心理变化和精神体验不够敏感,让我们在写作时习惯性地从相对熟悉的、平面化的视角去切入。如果没有找到独特的角度进入,倒也不必担心,还可以在后面的书写中进行补救,从主题中提炼出广阔的深义和异质的新意。这很考验一个写作者总结、归纳、分拣生命体验的能力,与学养、境界、情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就是在一首诗的书写中需要注意到第二个步骤:深挖掘。

所谓深挖掘,就是对主题的描写要深入、深刻,纵横捭阖,鞭辟入里,呈现厚度与深度,让作品的意蕴更加浩大和宽阔。如何对主题进行深挖掘?从写作技巧而言,有以下三种方式可供尝试。首先是找到各类与主题相关联的细节,进行深入书写,呈现多元的指向、丰富的张力、复杂的维度。即是说,我们的写作需要处理好主题和细节的关系。有的作品写得空泛、单薄,就是因为缺少了细节的有效支撑。何谓细节?细节是组成作品主旨、推动作者写作情绪、完善文本结构的事与物。细节的选择需要服务于主题,多层次、多维度地开掘主题的内涵和外延。第二是在主题上进行创新,从普通的、常规化的事与物中找到与众不同的新意。因为有创新,才会给作品注入惊奇,指向崭新的意义。第三是在面对情感和情绪的爆发点时,要深入书写,较大程度地赋予一首诗以饱满的意蕴。由于细节是无穷尽的,就必须有所取舍,做到详略得当,张弛有度。这三种技术性手段,既单独成立,又可彼此融会,互相补充。比如爱尔兰诗人希尼的诗:

自我的诗泉

——给迈克·朗利

谢默斯·希尼

小时候,无人能阻止我去看水井,

还有带着吊桶和辘轳的老水泵。

我爱那幽深的坠落、困陷的天空,

水藻、菌菇和湿苔藓的气味。

一口井在砖厂,盖着朽烂的木板。

我体会当桶拴在绳子的一端

骤然落下时激起的丰沛传响

那么深,你看不到井中倒影。

一口浅井在干涸的石渠下

却丰产得好像一个鱼塘。

当你把长长的根拽出柔软的泥层,

一张苍白的脸在井底荡开。

还有的井有回声,用鲜亮的乐音

回应你的叫喊。还有口井令人害怕

从那儿的蕨草和高高的指顶花间

窜出一只老鼠扑踏过我的倒影。

而今,去窥探根须,用手指搅弄泥土,

像大眼睛的纳西瑟斯,凝视某个泉源

都有损成年人的尊严。我写诗

只为凝神自照,只为使黑暗发出回声。

这首诗的开篇是以井作为切口,通过小时候的水井、砖厂的一口井、丰产的一口浅井、有回音的井、令人害怕的井,多角度地表达主题:从小到大见到的各种水井是诗人创作的源泉。当然,作者更想阐释的,是诗人的生活历程、生命体验成为他诗歌创作的源泉。

现在,我们再回过头来分别看看卡佛的诗《另一种神秘》和李元胜的诗《禅房习字图》。在《另一种神秘》中,中间部分书写了亲友们的死亡,着墨详写父亲的死。他死后穿的寿衣不是西服(因为没有),而是廉价的运动服,还系上了领带。这是一幅滑稽的场景,道出了一个无奈而心酸的事实:父亲过得贫穷而潦倒,至少晚景凄凉,居然连一件像样的西服都没有,只能以廉价的运动服来代替。但为什么要系上领带呢?因为系领带代表庄重、严肃。这便是在表明,尽管父亲的葬礼很潦草,但仍然给予了死者以尊严,这是对生命的尊重和对死亡的敬畏。接下来,诗人又写到用金属丝把父亲的嘴弯曲成微笑的样子,仿佛是死者在安慰生者,别担心,情况没有那么糟糕。这一细节很独到,很是耐人寻味,体现出一种对于死亡的旷达、释然与从容之态,从而拓展了主题的丰富性、深刻性和复杂性。

在《禅房习字图》中,中间部分是对主题的深入挖掘,通过一系列的细节来阐释写字的更高境界:写字的笔画和风骨(也包括写字人的风骨)需要在纸上呈现;那些在书法上精神气象更高的人已经远去,我们还滞留人间;写下的字,也包括字的气韵,如同走失百年的羊,在笔下回来;墨、宣纸、人,有着不同的孤独。值得一提的是,诗人在写作技巧上运用了暗喻、象征、隐喻等修辞手法,对写字这一行为赋予了更深刻的精神层面的意义。写作讲求虚实结合,诗人在这里就通过这些修辞手法表达出虚的一面。而这种虚,有时是顺着写作情绪,尤其是写作的直觉在走的。写作就需要这种直觉,那些灵光一闪的神来之笔,就常常是直觉的产物。过于拘泥于主题,又会拘谨和小气,不够疏阔和宽广。

由李元胜这首诗中所表现的修辞手法,会引出一个问题,社会大众为什么读不懂现代诗?自现代主义发轫以来,现代诗的边界在不断拓宽,今天的诗歌现状是融现代主义、古典主义、浪漫主义、现实主义、后现代主义等为一体的多向度的诗歌审美格局,它们之间是相互融会、彼此交叉的,各种手法也在一首诗中交替使用。现代主义之后,大量的暗喻、隐喻、象征手法的运用,替代了清晰直白的抒情、言说和判断。这对于那些只在教科书上读到过少量浪漫主义和古典主义的普通读者而言,会有一定的阅读障碍。他们仍在以老旧的浪漫主义和古典主义来衡量、评价当下的诗歌,于是得出了读不懂或写得差的结论,这自然是可笑的。当然,那些装腔作势、在语言上胡乱堆砌、不知所云的诗歌作品,不在我的讨论范围。

一首诗在前面做了大量的铺垫和描写,其实都是在为最后的结尾服务。如何结尾?这就是我上文说到的关键词:入海口。意思是说,结尾要开阔、辽远,像入海口一般通往无垠的大海,让读者站在入海口眺望大海的浩渺无际。而做好这一点,就要求结尾要立体,要升华主题,最好有点晴之笔,给读者以启迪。举例一首诗:

世事沧桑话鸣鸟

罗伯特·潘·沃伦

那只是一只鸟在晚上鸣叫,认不出是什么鸟,

当我从泉边取水回来,走过满是石头的牧场,

我站得那么静,头上的天空和水桶里的天空一样静。

多少年过去,多少地方多少脸都淡漠了,有的人已谢世,

而我站在远方,夜那么静,我终于肯定

我最怀念的,不是那些终将消逝的东西,而是鸟鸣时那种宁静。

这首诗写晚上听见一只鸟在叫,不知道是什么鸟。“我”从泉水边取水回来,走过牧场时被鸟叫声吸引,“我”站住了,很安静地听着鸟叫声。这是一个晴朗的夜晚,因为头上的天空倒影在水桶中也很安静。如果乌云密布,那水桶中就不会有天空的倒影。天幕也许是碧空万里,即使有少量云朵,那云朵也是安静的。正是这样的一个晴朗的、宁静的夜晚让“我”对鸟声念念不忘,以至于多年之后,时间变换中物非人也非,“我”在远方,站在一个静夜中,终于可以肯定,“我”最怀念的不是那些消失的东西,而是鸟鸣时的那种宁静。这与中国古诗中“鸟鸣山更幽”的意境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结尾又升华了主题,显得开阔悠远,韵味绵长。

从写作技巧而言,结尾最好要留白。所谓留白,顾名思义,就是要留下空白,不把话说满,只是欲言又止,让读者去揣测,去想象,是一种言有尽而意无穷、无声胜有声的境界。那什么是意?首先是意义、意思,但这个只是最初级的阶段;重要的是意味、意蕴,也包括意外,在意义和意思的基础上,多了一层让人琢磨的东西;最高的境界是一种不可言传,只能靠自己去感受和体悟的美妙。这种意有一种神秘性,是你无法明明白白地解释的。这大概属于妙手偶得。

我们再来看上文列举的前三首诗。《另一种神秘》的结尾是“我”从干洗店取回西服,到家后取出来晾晒。“我”手指在塑料袋上戳出一个洞,顶出一个空袖管,握紧它,感受着那粗糙的质地,感受着它一直通向人世的另一边。诗人只是在记叙事情的经过,这戛然而止的背后,指向了“人世的另一边”——死亡。尽管诗人没有对死亡进行过多的议论、慨叹和判断,但从爷爷死亡时“我”的懵懂无知,到父亲死亡时人们对待死亡的那份庄重和敬畏,以及“我”摸他的手和脸颊时那种冷冰冰的感知,还有首尾呼应中从干洗店取西服时如出一辙的动作,都暗示着诗人面对死亡的态度,当然也是一种面对生命的态度,给文本留下了巨大的想象空间:死亡,既是延续,又是轮回,还是可感可触的另一种神秘。在《禅房习字图》中,结尾写到习字的人放下笔,望出去,天空矮下来,与远山连在一起,人间恍若茫茫留白。此处的结尾也是一个留白,让读者去想象,去回味,书法的留白不仅仅是艺术的审美,更关乎于人间的精神。在《自我的诗泉》中,结尾异常震撼,诗人道出了他神圣的诗歌追求:“我写诗/只为凝神自照,只为使黑暗发出回声。”这是全诗的诗眼,显得庄严浩大,而又意味深长,不禁让读者对诗人那份博大的胸襟肃然起敬。

当然,结尾也可以不必留白,而是直接言说、判断、抒情。但是,这种表达要深刻、新颖,让读者受到启迪,获得共鸣。这点非常考验作者对世界独到的认知,以及在情感上的普遍性(就是说能感受他人的悲欢)。即是说,尽管诗人把他所想要表达的和盘托出了,但是他的认知那么深刻、新奇,让你去思考、感悟;他表达的情感让你深有体会,与你同频共振,让你感动、慨叹。比如博尔赫斯的诗:

你不是别人

博尔赫斯

你怯懦地祈助的

别人的著作救不了你

你不是别人,此刻你正身处

自己的脚步编织起的迷宫的中心之地

耶稣或者苏格拉底

所经历的磨难救不了你

就连日暮时分在花园里圆寂的

佛法无边的悉达多也于你无益

你手写的文字,口出的言辞

都像尘埃一般一文不值

命运之神没有怜悯之心

上帝的长夜没有尽期

你的肉体只是时光,不停流逝的时光

你不过是每一个孤独的瞬息

这首诗的结尾,诗人把要表达的毫无保留地说出来,以一种灌输、教诲似的方式告诉你,生命的存在其实微不足道,如同尘埃一文不值,人的肉体只是流逝的时光,是每一个孤独的瞬息。如此表达,引人深思。

无独有偶,大解也有一首探讨肉身存在的诗:

肉身乃是绝境

大解

世间有三种动物不可冒犯:

神,灵魂,老实人。

法则有大限,人生也有边缘。

活到如今,身外皆是他人,

体内只剩自我,却不敢穷极追问。

我是真不敢了。君不见,

天地越宽,自我越小,

肉身乃是绝境。

如果有一天,我把自己也得罪了,

我将无险可守。

想到这里,

我突然用胳膊抱住了自己,

尽力安慰这个孤身自救的老人。

在诗人大解看来,神、灵魂和人都是动物之一种。作为世界的法则,有三种东西是必须存在的,信仰、灵魂、一个人老实的品格。一个人可以没有信仰、伟大的灵魂,但必须成为一个老实人。因此,越是上了年纪,越是坚持自己,“体内只剩自我”,那即是坚持做一个老实人。老实则又是精神的一种,与肉身相对应。但与天地相比,自我的“老实”又极其渺小,于是只有守着肉身,方能做一个老实人,因此肉身乃是绝境,绝境便是一个险要之地。前面写老实人不可冒犯,但后面的结尾处写如果“我把自己得罪了”,意思是说如果“我”连老实人都做不成了,“我”就无险可守了,这则肉身也就失去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了。所以,“我”要用胳膊抱住自己,安慰孤身自救的自己。最后是自嘲,也是自我怜悯,让人共情,感慨万千。

需要注意的是,这三个关键词不是独立的,而是环环相扣,相辅相成,相互补充,并且要体现整体性。在主题、形式、字词和句子上,都要做到上下文之间的和谐统一,全面营造作品的节奏、呼吸、气息和气韵。同时,仅仅在结构上做到紧凑、精致,仍远远不够,还需要体现语言的自觉意识。如此,才有可能写出真正的好诗。

(编辑:moyuz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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