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经典如何书写日常与世故
阅读简·奥斯汀,我总是会忘记掉身为写作者的“取经”之心,不自觉就回归到纯粹读者的身份。同样是作为经典,她的作品永远没有野心之作的自觉意识以及由此带来的在写什么与如何写这两个维度上的“起范儿”感——我对比的是托尔斯泰、巴尔扎克或杰克·伦敦、乔伊斯、海明威、福克纳、冯内古特等。显然这一边的名单是很长的。当然,这可能与简·奥斯汀在她那个时代身为女性写作者有关,当时的性别弱势,正在局限中而塑造了她极为家常、日常、伦常性的写作,并以此细水缓流,流淌至今,几乎是无意识且无主张地开辟了一条通往经典的小径。
所以谈她,最好还是作为读者、而非同行来谈。《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等被讨论太多,我想讲讲《曼斯菲尔德庄园》。此作与《爱玛》和《劝导》一起,属于奥斯汀创作生涯中的后期之作,比较前后期作品,我们会发现,时间在奥斯汀身上留下了相应的刻痕。早期作品中为吸引读者的那种浪漫化与戏剧性的程度有所降低,严峻的势利取舍也化作了风吹雨打过尽千帆的炉边感喟。她更侧重于日常与世故中不动声色的深厚力量。
奥斯汀曾在写作《曼斯菲尔德庄园》前就告诉她的姐姐,这本小说主题完全不同于以往,讲的是教会圣职——事实上,成书之后,其所涉主题已远远大过她最初的计划。不过这一设想确实也与奥斯汀的家庭背景有关。她父亲就是一名学问渊博的牧师,在当地担任了40多年的教区长,这固然使她从小就有了获得良好教育的可能,但无疑也关乎到奥斯汀对圣职的理解,而在本书中,正是这一点,成为两位少女与埃德蒙能否通往婚姻的障碍或作用力。还有资料提到,《曼斯菲尔德庄园》中芬妮最心爱的弟弟威廉·普莱斯从西西里为她带回琥珀十字架这一细节,也取材自奥斯汀姐弟的现实生活。1810年,简·奥斯汀的弟弟查尔斯正驻军在地中海,正好获得一笔奖金,便送给姐姐一些黄金链子和宝石。
其实,所有作家的虚构常常都与本人的经历有着千丝万缕、或明或暗的联系。据奥斯汀研究者们考证,20岁左右,简·奥斯汀曾遇到爱尔兰年轻律师勒弗罗伊并一见钟情。然而,有着八个孩子的牧师之家也好,一心指望着律师儿子出人头地的勒弗罗伊家也好,两边都期望自己的儿女与更富有的家庭联姻。不久,穷律师勒弗罗伊被家人召回爱尔兰,两人就此再未得见,即便后来奥斯汀也曾被一位继承有大笔财产的青年求婚,奥斯汀亦因“她不爱他”而拒绝。后终身未嫁。我们在奥斯汀几乎所有作品都可以看到,她在处置爱情主题时,对门第、家财收入、利益考量有着高度的敏感,总夹带着冷静周全的分析,她深知并充分理解经济因素所向披靡的杀伤力,可同时也勇敢地坚持独立平等的爱情主张。在这本《曼斯菲尔德庄园》中,关于后者的表达,尤为尖锐而坚定。
从芬妮以年幼贫女寄养之身踏入曼斯菲尔德庄园的第一个场景开始,有那么几章,对中国读者来说,极有可能会有一个格局上的唤起:黛玉初入荣国府。当然,这是极其隐约的对照。富庶优美但封闭孤寂的老派庄园,威严家长型的伯特伦男爵,琐屑絮叨的姨母,日日相伴处处关照的表哥埃德蒙,芬妮的飘逸才情与敏感易动,夹在埃德蒙与芬妮当中且明媚大方的克劳福德小姐,还有骑马、朗诵、打猎、弹琴、演戏等一帮青年表兄妹间的艺术活动——跟大观园及其人物布局,是不是有几分相似?查查两部作品的写作时间,前后相差不过四五十年,漫长浩荡的文学之河中,这微妙但毫无意识的小小呼应,有点意思。
不过这最初的感受随着阅读推进,很快因主人公完全不同的个性而被覆盖了。对“寄居者”这一身份所必然要面对的外部境况,即便有表哥埃德蒙的宽厚体贴,仍然无法抵消众人在日常中的逼仄以待,芬妮性格中有隐忍的部分,有甘居偏侧的委曲求全,但每到事关重大,她都是极为执着的。比如,家中排练戏剧时,所有男女老少皆或多或少地卷入其中,只有她,藉口这有违伯特伦男爵的家风之道,从头到尾坚持拒不合作,其不近情理,几乎相当于庸俗意义上的“三缺一”。可这还只是小小预演,到了终身大事上,她的执拗几乎成了全书后半部的倒风逆流,同时也成了最强劲的叙事动力。
年金丰厚且为人活泼有趣、引得众多闺中少女青睐的亨利·克劳福德在与芬妮两个表姐的三角风流之后,猛然留意到沉静克制的芬妮,便好胜地想“在她心上打一个小小的洞”,这是典型花花公子的思路。可这支游戏色彩的爱神之箭一丁点儿没射中芬妮,反过来倒在他自己心口上打了一个大洞,他弄假成真地爱上了芬妮,开始了猛烈并几乎可以说是真诚动人的追求:不声不响地帮她弟弟跑职务升迁,煞费苦心地托他妹妹为芬妮的初次社交舞会准备纯金项链,包括他一直追到芬妮的老家朴次茅斯,在拮据、混乱父母亲粗鲁不体面的情境之下,他能不着痕迹地照顾芬妮的感受,等等。写这一类恋爱把戏,向来是奥斯汀的拿手好戏,确实也把克劳福德的心理转变写得层次分明。
这时且看芬妮,以她在姨母家一直以来的尴尬身份,以及内向寡淡的处世,大家简直都认为她必然是要老姑娘做到底,正好以照顾“可怜的伯特伦夫人”为志业,寂寥此生罢了,可而今却冒出这样一个出色而热忱的求爱者,书里所有人,以伯特伦男爵为首的众多长辈,哪怕是秘密情敌兼虚拟闺蜜的克劳福德小姐,包括一向最理解她的埃德蒙,都在训诫、说服、劝导、请求芬妮,且都是“为她好”的名义,要好好地考虑并接收下来,就包括我们这些书外的读者,看到这里简直也都要着急起来了。
但奥斯汀偏偏在这里给芬妮以特别强大的孤行之力,有如激流中的顽石,一方面因为她始终无望地爱着埃德蒙,另一方面是她一直牢记着曾经辨认出的那个“真正的”克劳福德,不能接受他的轻浮无良。这不仅仅是一个人物设计上的力量感,其实还包括写作上的难度,这么个寄人篱下的少女,向来都柔弱、顺从、忍让,如何以一己孤身来对抗这仿佛是苦尽甜来、如花似锦的好运——在叫人紧张的一连串铺垫之后,奥斯汀最终动用了一个飞跃性的外部力量,让问题出在克劳福德身上,以一桩遽然发生的丑闻来解决芬妮面前的双重困境:埃德蒙对克劳福德小姐的痴迷不悟,来自克劳福德的无法摆脱的追求,从而使得两对意向中的佳偶就此原地解散。
相比这一结局的关联性反转,我更欣赏他们排练《山盟海誓》的那几段。这也是本书前半部的重头戏,几对男女间击鼓传花般的追求与妒忌,昏昏无事者的瞎掺和,无艺文能力者的愈加笨拙,富贵自恋者的胡闹与兴奋,旁观者的全知视角与某种寥落,实在写得高妙,也最见奥斯汀的场景调度与细节功力。最主要的是,奥斯汀通过这些最终因伯特伦男爵突然归来而演出未遂的混乱排练,把书中人物关系的利害、进退、浓淡,巧借剧中情节的辐射进行了极出色的搅拌与推动。而在1999年和2007年先后改编的两个电影版本里,关于这一排戏场景,正因其太过微妙,皆未能够得到很好的呈现——读原著才能有最完整丰满的体验。顺便提一句,这些年来,奥斯汀作品一直都是影视剧改编热门,《傲慢与偏见》《理智与情感》《爱玛》《曼斯菲尔德庄园》都有两个或以上的版本,连她本人的经历也几度被改编成影视。但影视剧所抓取和突出的,常常是更为戏剧化的情感部分,而奥斯汀小说的精髓所在,我以为,不止爱情,远不止爱情,而是她对淡味日常与人情世理的孜孜书写。
而稍有经验的读者都知道,传奇性其实是虚构写作的喧嚣大道,因其是日常的反面,故而尽可以去跌宕起伏、曲折浮沉,竭尽浓烈夸张之能事。相对而言,四季三餐晨昏、日常吃喝起居,越是普遍的世俗经验,越是难以书写且难以服众的。纵观奥斯汀的几部长篇,整体叙事框架皆宥于乡村一隅,人物腾挪,无非是起居室、花园、图书室、闺房、阁楼,最多是舞会剧院等极为有限的空间,所发生的最大“风波”,不过就是一些正在酝酿或正在中断的男女情感,每日间所悬念或参悟的,也是“他终于挽起了她的胳膊”“她借口疲倦放弃了给他捎回口信”之类的细节,这甚至也成了一部分同行对她颇为不屑的理由,比如同为英国女作家的夏洛蒂·勃朗特就评价说“奥斯汀的视角过于狭隘”。
可列位须知啊,正是这样的狭隘日常,构成了大部分人的大部分经验。生活是什么,就是无边无际的海水,它在提供基本补养的同时,也腌制和淹没着日日相似的漫长时光,这样的狭隘,正是存在与虚无的险要之境,是孤独个体的独白,是通往内心也通往外部的幽长暗道。简·奥斯汀勇敢地把她的取景器对准这些狭小之处,以一种尊重、体恤、哀怜的笔触,把世俗日常写成了无可避让、不可或缺的经典命题。
尤其我想强调的,是这种世俗日常中的势利性构成。这可能缘于奥斯汀本人的婚恋经验,这经验固然有限,但影响深远。也可能是她在漫长的写作之中,对人性所抱有的根本性体恤。在她的小说中,总会有绝对多数的人物,把婚姻生活的实用匹配性,说白了,把对经济的考量高置于情感之上。而这不正是我们人生取舍中的惯常写照吗,我们其实都跟书里的两位姨妈一样,哪有什么更高尚的大决择更缥缈的大境界,所有的日常都是在本我与超我,在自我与他者,在内部与外部,在局部与整体间,做类似这样只是“小动作”的选择。
确实,奥斯汀写得多么小啊,小得如此之大。这种对世故与势利的迎面而上、坦然视之、端庄领受,正是奥斯汀对世俗日常主题最富有深意的一个贡献。她对人生的抚摹,知其寒凉而带有温度,以其细腻而见怜爱,以其狭窄而显宽大,这正是化归于文学长河的经典之味,它迢递至今,烁光依旧,映照着当下与此后。
显然,这样的感喟已不仅仅是身为读者的了,更有作为写作者的愚钝领受。外部世界的指针已经跳至2023年,距离简·奥斯汀的乡村庄园已有两百多年的漫长时空,这样的觉悟也许来得迟了些,但也许刚刚好。必须走过野心锐利得有如双刃剑一般的加速期,来到写作长跑的中晚阶段,才会对日常与世故中所蕴藏的经典奥秘,有更深入血肉的体味,有付之探求的可能。
(作者系江苏省作家协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