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无现实感,对乡土题材创作尤为重要
小说家的创作,很容易与童年的经验发生关联。在中国,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初出生的作家大多来自农村,其童年、少年阶段大多在乡村生活,所以他们的创作重心自然摆脱不了乡土。乡土题材长篇小说创作,经过作家们的长期探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城乡交融的趋势更加明显。如何写出真实的、复杂的乡村世界,成为了摆在作家面前的重要课题。
很多乡土题材长篇小说,采用的是百年家族史和村庄史模式。这方面的成功代表是陈忠实的《白鹿原》。也许是《白鹿原》获得了太多作家的心理认同,此后有不少人开始步其后尘,展开百年家族史书写,但的确少见新意。似乎很多作家形成了这样一个潜在的共识:长篇小说所涉及的时间跨度要足够长,否则就不能构成长篇,更无法写出史诗性。
长篇小说的时间跨度必须跨越百年、其书写对象必须是家族史吗?问题一经提出,可能每一个作家都会给出不同的答案。在我看来,可以写长时段的历史,但不必每一个作家都如此,而且在写的时候,不一定非得“直写”。特别是在热奈特所说的“第一叙事文”的层面,不必线性地展开那么长时间的叙事。当然,我们可以在“第二叙事文”(即追述所跻身的段落)回顾更加久远的、长时段的故事。这样的手法,在很多经典作品中经常见到。我最近在读一部长篇小说:一个老得不能再老的“祖奶”,在现实和梦境般的幻想中,交叉讲述自己接生的一生。它采用的也是类似的讲述方式。
乡土题材长篇小说常常写的是过往的历史,即使是写当下现实,也往往从历史中的某个节点开始写起。因此,有无现实感,对乡土题材长篇小说来说,显得尤为重要。好的小说,看似在写历史,但又与当下的现实生活构成某种对照或隐喻,进而能够触动读者的心灵。当然,书写当下现实,也不一定就能够让作品天然获得一种现实感。这需要作者具备历史的、辩证的眼光,在历史与现实的勾连中,在一种连续性的总体视野中,对现实经验进行复杂的定位和观照,赋予现实事件和细节以丰富的意义。
在这个过程中,还涉及艺术表达的问题。现实主义依然具有极其强大的生命力,但越来越多的作家将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的各种艺术手法杂糅起来,努力使作品具有更强的寓言性和哲学性。
“寓言”原本是一种文体,强调借此喻彼、借远喻近、借古喻今、借小喻大。“寓言性”作为一种小说风格,有着更为宽泛的意义:它要求作者把自己的思想寄寓在小说情节和细节中,让读者从中领悟到某种暗示。这种对思想本质的间接表达,可以有效规避和超越直接的文学描写。这种写作技巧,是呈现“山乡巨变”的复杂性所需要的。具有寓言性的长篇小说,可以表达许多不同层面的内容,提供了文本意义扩张和内涵深挖的可能性,达到超预期的艺术效果。在这类小说中,往往通过“象征”使作品与现实勾连起来。在艺术方法上,强调用有质感的形象和暗示、烘托、对比、联想的方法来表达。它勾连过往和现实,暗示历史发展变化的逻辑。这是表达“山乡巨变”的必要手段。
山乡巨变,不仅仅是经济社会层面的,还体现在精神层面。这就要求写作者重视这场精神巨变,捕捉这种精微而又巨大的变化。山乡中的青年走出去,在城市闯荡之后,有的留在了城市中,有的则携带新思想、新观念返乡。一直留守在乡村的人们,介入脱贫攻坚实践的人们,他们也经历着诸多的心灵嬗变。作家要写出人们的精神之变,并深刻描绘这种变化与现实生活、乡土哲学之间的复杂关联,从而使作品具有超越性的维度,呈现出一定的哲学性。
写作长篇小说,特别是乡土题材长篇,追求史诗性,这是一种远大的创作追求。但这种史诗性的获得,应该需要我们摆脱以往的经验——即使这种经验曾经成功过。现实的新变化,需要作家以新的视野、新的手法来展开叙述。跨越不同时代,跨越时空局限,超越城乡边界,打破城乡二元论,更好地表达出时代巨变的内核和本质。作家还需要进行新的艺术创造,真正把现实经验转化为艺术的结晶,对新时代的经验进行生动呈现。
(作者系广东人民出版社副编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