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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南才让短篇小说阅读札记:失父的歌谣

发布时间:2023-02-07 来源于: 作者: 点击数:
关键词:索南才让

写短篇小说的索南才让和写中篇小说的索南才让是两个人。当然,语言上的相近勾连着这两者,类似于一对性情完全不同的兄弟。我还没有读过他的长篇小说,也许读过之后会蹦出第三个索南才让。

2018年,我首先读到的是索南才让的短篇小说《巡山队》,宛如电影剪接般远近景别调度与动作、人物、悬念一气呵成地交织于一体,简洁的语言蕴含丰富,例如:

“昨夜的大风轰轰烈烈地扫荡,天亮时交接似的停了几分钟,就接着吹,把地上还没来得及冻住的雪都带上了天空,然后朝着西方一路摧枯拉朽地去了。”

巡山队的四个人构成一组色调丰富的群像,在《巡山队》里他们或许还没来得及做什么,但是到了下一个中篇《荒原上》,索南才让擅长描绘人物群像的特长完全显现出来。六个性格、来历迥异的男人临时组成灭鼠队走进了昂冷荒原,各组力量的配比几乎是完美的,在更广袤的时空、更丰富的架构和更从容的叙笔中多线交织又融汇,充分地完成了故事的主体,且情节的走向显露出未经打磨而天然存在的法度。再到下一个中篇《圣人画像与象牙麻将》,索南才让组织、调配人物的能力又上了一个高度。这次他的人物群像不是以巡山队、灭鼠队这种朝夕相处的方式形成“集团”,而是分散住在牧场周边县乡之间,他们以“麻友”的身份聚合在一个个灯火明灭的深夜。这些微妙但足以搅动情绪的元素与平静中蕴含剧变的当代牧民生活里应外合,形成一股破坏性力量,挟裹着主人公越轨而出。小说的末尾,主人公决定回家,但又没有进门,他面前是油画般的一幅画面:

“他走到家门口,站在羊圈外面,扒着羊圈墙看里面卧着的羊群。铅灰的天空下整个羊群像青色的冰块。他静静地看着。”

在此我想起美国当代作家安妮·普鲁曾说:“我写的每一个东西都来自景观。”索南才让同样具备这样一种技艺:既能够自觉识别小说题材中环境的“异质”景观,又能将这些异质景观处理得如熟面团一般圆莹妥贴,从中透射出超自然之光。安睡的羊群呈现出无知状态下的善,随着天亮,欲念升腾,人的心灵又将迎来新的动荡。而这刹那间的观照,静止的“青色的冰块”足以抚慰、启谕和结束故事,为这么一个中篇小说所容纳的所有躁动压上一块够分量的舱石。

由上述而推及,若论及小说家的天赋或曰气质,我诚挚地认为索南才让属于天才的“中篇型”选手。时不时地,我也能读到索南才让的短篇小说,印象深刻的有《在辛哈那登》《找信号》等,再加上这次细读的《午夜的黎明》和《哲学教授》,假如说一个不用负责的模糊感觉,我想说,索南才让在进入短篇小说时,变成了一个不在乎短篇小说惯常训诫的、浪漫的写作者。你很少看到“扣子”“铺垫”“反转”“机锋”“虚晃一枪”“决定性瞬间”“意味深长又戛然而止的结尾”等所谓短篇利器。短篇小说在他手中似乎是一种极其柔和的心灵歌谣,完整性是最先被搁置的,首先要做的是在一个音阶上“唱出来”。就我所读到的短篇小说而言,作者在其中坦露的最动人的东西是脆弱。再具体一点儿,是年轻人的脆弱,是失父的脆弱,摇曳的火焰,喑哑伤痛的低吟。

我不知道草原上的父子关系是否承担了更多的自然属性,至少,索南才让把这种身居长幼位序的雄性生命之间的竞合关系写得况味十足。

民兵更登加措的父亲因为和妻子吵架,被这个儿子架在墙角抽了耳光,他借酒消愁了一个星期,失踪了,只留下二十几条交待高利贷债务的语音信息。有人推测他进入了沙窝。《找信号》的故事就是这样开场的,年轻人不当回事地进入了沙漠,在死亡的阴影下吵吵嚷嚷,直至见到了草丛中的尸体,却无法打电话通知其他人。被蔑视的、失败的父亲被证实是死了,于是,失败的恐惧开始像正午的日头一样移到了年轻人的身上。

《哲学教授》里的父亲在儿子眼中遭遇的是另一种失败:在异性面前永远充满自信和傲气的部落“男神”,在遇到了前来写部落志的“哲学教授”李琳之后被迅速征服,在结识的第十五天就结了婚,随后完全听命于她。李琳揭开了部落上一代男性曾经犯下的罪恶,并以要求继子帮忙整理笔记的方式,将这些罪证传贮于他,从根本上摧毁了这个部落的父权荣耀。

《在辛哈那登》,年轻人一直怀疑自己不是亲生的儿子,因为阿爸是那样粗暴地对待阿妈和他,并且出走到异地重组家庭。“我找到阿爸。他在德州酒馆里唱情歌。面对他的是一群同样糟糕的老男人,但他依然唱得激情澎湃,仿佛面前是一群芳心暗许的中年妇女。我站到门边的角落里,第一次十分细致地端详了他在别人面前的形象。在家里面,他从来没有如此灿烂地笑过。他的哈哈大笑如此真诚、喜悦和纯正,以至于我根本不愿意相信这是同一个人。当他唱完,等待喝彩与掌声之际,我引起了他的注意,他马上变了脸色,他几乎是暴虐地盯着我。”年轻人明白他无法召唤父亲与自己重新生活在一起,他接受了现状,带着已然尘埃落定的缺憾去开始自己独立的生活。

《午夜的黎明》可视为《在辛哈那登》的延续:陆续失去父母、弟弟、妻子、爱马和羊群的青年牧人在老屋里度过一个个日夜,生活濒临塌陷。他不断回忆、想象、产生幻念。“我点了一根香烟,抽烟的样子带着父亲的基因。”他的生命不仅属于他自己,更是往昔活动痕迹的延续和库存,是逝者唯一曾经存在过的证明。

如果说《哲学教授》里蕴含着一桩陈年罪恶事件的因果报应而具备相当悬想空间的故事性,那么《午夜的黎明》则谈不上有什么情节——但它是我更喜欢的一篇。在《午夜的黎明》中,索南才让用他的方式,让草原上的这个年轻人的孤独振聋发聩:

“这栋房子即便只剩下我一个人,也从末显得空旷过。在那种下雨、刮大风或者闷热的日子里,这栋房子反而显得十分拥挤。每当那种明晰的感觉浮现心头,我都会到处瞧瞧,除了父亲、母亲和弟弟他们从某个地方回家来躲避风雨,我想不出其他的可能。但在大部分时间里,这里和平常一样,没有异常。这样的夜晚特别适合清醒着听老鼠们的闹腾。我审视自己的动机,只不过是太无聊而已。”

他感知到亲人拥挤在房中,还能觉察到“另一个自己”——“那个也许同样是独自一个人的‘我’,似乎对我的这边的生活充满了好奇,夜深人静之时,他总是会小心翼翼地冒出来,充满了交流的渴望,而且交换彼此的欲望那么强烈”,而他只能坚守着不去做那个“自己”想让他做的事,尽管他们之间只隔了“一扇窗户”。在他的梦中,还有交易生命的俄罗斯商人在游荡。还有神秘的狗休闲地踩踏着他苦闷的睡眠。

小说后半部分,主人公任凭幻真混淆的渐进强变奏,让我嗅到了与丹尼斯·约翰逊名篇《火车梦》同样的气息。在《火车梦》中,被山火毁去妻女的铁路工人格兰尼尔万念俱灰,在小木屋中与孤寂终日相处,其视听与森林中的原始事物相接,他不仅听得到一切细小的变动喧哗,还曾亲眼见到妻子魂灵的显现。妻子告诉他,女儿凯特从火中逃脱了。其后,他确信某一天落于他庭院的狼女是女儿凯特的化身——尽管她身上没有任何一点痕迹能证明这一点。“天色将明时分,一阵细微的响动却把他弄醒了。是狼女的动静。她走了。她从窗口一跃而出。他站在窗前望着她,她沐浴在黎明的灿烂光芒之中……她放慢步子,保持着步伐,往河流的方向去了。他本想去把她追回来,但最终没有这样做。”最终这次际遇将格兰尼尔从孤绝闭环中释放出来。

而在索南才让这里,在这被世界抛弃的、被死亡气息所诱惑、响动个不停的屋顶下,“我有时候在黎明时醒来,一时间不知身在何处,心中积蓄的酒精般的苦楚潮水一样淹没我”,而此时,诗篇出现了,像极远高空中相互以弧光连接起来的星座,连主人公自己都不明所以然——“那么奇怪的,我爱狄兰·托马斯,爱他放荡不羁的生活,爱他用残废的手写出来的优秀的诗歌。我不知道这个与我毫无关系的英国人,是怎么来到这片草原,来到我孤独而又幽闭的房间,来到我孤独而又幽闭的手中的。他来得不分昼夜,却又显得那么有道理。真是一种古怪的道理啊!”正是有了这些诗篇,这些毫不相识的另一些孤独的人留下的咆哮,主人公才得以在每一个黎明真正入睡,每一次都如同死去过一遍。

真是一种古怪的道理啊!《午夜的黎明》就这样逾越了短篇小说的制式,完成了对一个奋力抵御湮灭的人的塑造,也正是从这篇小说开始,索南才让的“歌谣”开始闪现出经典的光芒。

(编辑:moyuz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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