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攀:生命的领受与伦理的风暴
担任五山乡三合村第一书记归来后,李约热有了新的分身——李作家。李作家不是一天养成的,而是在一次次进村入户中走出来的。与其说李作家是一场虚构的叙事者,不如说其应中国当代乡土变迁的新的召唤而诞生。他仿佛在赶赴一场不容缺席的约定。就像在小说里,他来到村民家中,照理不能停留用餐,但乡情难却,便不得不一次次坐在村民的饭桌前,喝他们的酒,听他们的故事。
在李约热那里,乡土不是一个前现代意义上的静止的场域,那里有人性的困境,有情感的跌宕,有历史的衍变,在生命的领受中更有伦理的风暴。乡村大地上生命的升落、起止,莫不如常,正如冯至在《十四行集》中所表述的:“过去的悲欢忽然在眼前/凝结成屹然不动的形体。”可以想见,在乡土世界,对此更多的则是一种对于生活与生命安之若素的“深深的领受”;然而,在“那些意想不到的奇迹”或是乏味无奇的寻常之中,领受只是起点,其中往往夹杂着更为隐秘的心性。李作家将乡土的人们引以为朋友,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的讲述与作为观察者和复述者的李作家的叙述是多有不同的,最重要的在于后者时常将前者所简单言说的城乡生活经验,置于难以廓清的伦理风暴之中,将传统的意绪言行打上现代性的烙印,以此透析人性、洞察人心,进而图解生命、考究世情。
二
李作家首先是驻村的第一书记,扶贫攻坚是他的工作和使命,他走村入户、登记拍照、开会研究,起初,他和他的乡村朋友们并不一致。他和赵洪民谈起文学,谈到莫言,“人类的情感朴素得很,哪怕是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他取得非凡的成绩,只要跟你是同一个族群,你会由衷地高兴。当初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李作家就是赵洪民这样的感觉。跟赵洪民不一样的是,李作家读过很多莫言的作品,好些作品他很喜欢。”从身份经验的差异,到精神观念的认同,李作家在不断接近乃至迎合乡间的人们;很快,李作家成为了农民的朋友。这次,在小说《捕蜂人小记》中,他来到赵洪民的家,喝了他们的酒,听他和他的前妻讲起匪夷所思又入情入理的婚姻。在这个过程中,他自始至终都是倾听者,同时也是参与者。他甚至爬上了赵洪民的摩托车,一同冒险捕蜂。我始终在想,对于李约热和他的新乡土叙事来说,李作家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他固然是记录者和见证者,也是局中人和改造者——无疑这是一种双向的改造——更重要的,他是叙事者和想象者。好就好在,李作家不拔高自我,他善于凝视那个悲欢离合总关情的乡土人间,在他观测路径中,很多人物身上都有一种阔达、洒脱,他们领受生命的无常与恒定。在此过程中,李作家是李约热的主体性裂变,同时也是农民朋友们个体经验及意志的分岔,是他们领受生命时的见证者,也是其中之伦理风暴的设定人,他以此凝聚异质性的声音,形塑小说的调性。
小说在讲述野马镇的农民赵洪民,或者赵洪民在讲述自身时,经历了小说故事与情感的必要起伏。乡间的捕蜂人生活固然是他现下的安稳及养家之计,事实上,当年的他更向往城里的生活,也曾难以割舍木板厂钟铁的女儿钟丽华,他放释了自己的欲望,他急于想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彼时他已与赵桃花结婚。他两方相瞒,推着钟丽华在南宁游南湖,为她学鸟叫,和她产生了感情,但最后还是遭遇了挫折,老板钟铁能抬举他,也能弃置他。尔后赵洪民回到乡土,回到妻子身旁,改变命运的冲动破灭后,他开始领受甚至承受命运的遗恨和伤痛。如果故事只说到这里,那抛妻弃家的赵洪民,似乎难予同情,但小说的重心在于,赵洪民领受了生命的挫败之后,同时也在面临隐约的伦理风波。如冯至在他的《十四行集》中提及的,“我们准备着深深地领受/那些意想不到的奇迹”,捕蜂人赵洪民养野蜜蜂,同样要等待“奇迹”,是靠天吃饭,“跟那些开着卡车拉着蜂箱一路追赶花期的养蜂人不同,赵洪民养野蜜蜂,完全靠运气,就像有些地方的人抓野猪回家来养一样,都是朝不保夕的事情。”但他依旧坚持,近乎执拗,他始终在寻觅,与李作家突突地开着摩托车,在乡间颠簸奔波,为寻一窝蜜蜂。在指望“意想不到的奇迹”中,赵洪民为了妻儿,只能随时准备“深深领受”,接纳那些奇迹的生成或无成。在这个过程,妻子赵桃花似乎也毫无怨尤,这隐约透露出一种情感的线索,也即赵洪民为弥补妻子赵桃花的宽恕,他自此勤恳干活儿养家,冒着危险捕蜂维生,也不得不容下妻子以及自我关于那段情感的调侃。当然,这其中的“领受”不是逆来顺受,在赵洪民那里也没有乐天知命的人生哲学,而是性情的质地使然,是和赵桃花一样的朴素而坚实的感情,无不代表着乡土世界的情感结构中的另一重伦理。
前妻赵桃花同样在领受生活的结和坎、感情的起与伏。在她那里,仿佛一切都会在随遇而安中迎刃而解。她天性豁达,凡事不逞强,也不勉强,她为了他们的家唠叨操心,她和他来到南宁城里,一个在洗涤店,一个在木板厂。赵洪民对老板钟铁的女儿钟丽华动了心,赵桃花知道他想改变命运,她要成全他,当他碰了钉子回来,她又接纳他。她确乎总是如此坦然,质朴真切,随遇而安。尽管“她的眼睛掠过一丝落寞”,但他们还是结了两回婚,在李作家面前依然谈笑风生:
“前妻”说,我就是笨,嫁他两回,相当于被同一颗石头绊倒两回。
在同一条河上淹两回。赵洪民说。
挨同一根木棒打两回。“前妻”说。
在同一张床上……有福自然在。赵洪民说。
小说结尾,赵洪民始终专注于他的捕蜂生活,仿佛不曾历经情感的变迭,在负担生活的重担中也没有崇高的心意,生命的领受不是一种需要刻意升提的境界,他和李作家只专注于劳作的时刻,对生活的动荡与贫乏泰然处之如冯至的“我们整个的生命在承受”,在他们身上不再是简单的一个农民的属性,而是土地般的无言而浩大,是正心诚意地领受并求取于自然。他们的生活和婚姻,那些也许仅代表着前现代的情感生命,却以其朴质如山石而泽披当下。或者这是我们现在所缺失的一种情感模式,在汲汲于物质,苟且于功利的当下,剥离掉那些绚丽的或黯淡的外衣,祛除争讼和纠葛,回到人的自身,思考命运流转中的精神安放。
三
然而,问题从来不是如此简化,生命的领受并不是全部,更重要的还在于潜隐其中的伦理的风暴。小说最后,赵洪民带着李作家捕蜂,“那群野蜜蜂越来越近。赵洪民和李作家一人一把装满沙子的塑料容器,严阵以待。赵洪民手指上的绷带格外醒目。”受伤的手指俨然成为了赵洪民生命的一种隐喻,生活中的轻伤不下火线,小说固然传递出了某种力量感;然而在我看来,赵洪民缠着绷带的手指,还喻示着赵氏夫妻两人之间难以愈合的伤口。在《捕蜂人小记》里,采蜜本身不再像杨朔的《荔枝蜜》一样附会自然比附劳动,追逐野蜜蜂对于赵洪民而言只是维持生计、养家糊口的方式,对于这样的生活状态,赵洪民与之同行,默然领受。冯至《十四行集》第一首《我们准备着》,从开始时的“我们准备着深深地领受”,到最后“我们整个的生命在承受”,可以说,从领受到承受,这是赵洪民面对生活以及赵氏夫妻之间情感的另一重揭示。
赵洪民领受着乡土从自然到伦理的馈赠,甚至包括“前妻”施以的前现代式的宽容乃至纵容。他心意未遂,从南宁回乡,从厂长女儿钟丽华身边回归妻子赵桃花那里,随后选择了“承受”——在乡下成为一个平乏无奇甚至庸庸碌碌的谋生者和捕蜂人。然而在赵氏夫妇貌似平和安宁,甚至玩笑调侃中,“敏感的李作家”却“看到了”赵桃花的“落寞”,如是揭开了另一种无法弥合的裂缝,甚至内里可能掀起新的风暴。更进一步说,李作家叙述中的赵桃花的在场与缺席,实际上暴露了他的无意识,甚至透露出整个当代中国乡土叙事中的潜在的洞见和不察,即如何处理携带着前现代意味的中国乡土世界的现代性经验,此中的女性意识在不断发抒之时又不得不面临的回撤和退让,诸如小说中对赵桃花处境的一语带过,滋生了欲言又止却又难以忽略的性别议题,指示着女性如何在被叙述中实现真正的自我表述,又如何在自我表述中呈现出真正的主体声音。于是在这里,则不得不将仿佛被提示实则却被掩盖的赵桃花以及钟丽华的意义加以呈示。
在20世纪以来动不动讲抗争讲反叛的中国文学,诸如赵桃花这样的形象可谓少之又少,似乎她只是前现代的一个缩影,小说中,赵洪民与赵桃花婚后即将猪、牛全部变卖,甚至“地也不种了”,一起到南宁城里打拼。然而问题出现了,他们遭遇了一次情感的危机。在赵洪民进城面对资本和欲望的那次现代性冲动中,她协商未果,主动选择了回撤,退到她最柔软的腹地而不至于再受伤痛。这似乎只有在岁月静好的乌托邦世界中出现,在当下我甚至怀疑赵桃花的存在。为此我问过李约热,这是不是真实故事?他说真人真事。如果你没有像李作家一样,扎根在乡村的土地,深深领受过乡土中国的每一个罅隙和缝孔,也许会觉得对赵桃花而言,这是匪夷所思的选择。但不得不说,小说中仅仅依靠赵洪民与赵桃花之间简单的“幽人一默”,似乎并不能完全抵消赵洪民当初在南宁给妻子带来的冲击与冲撞。他每天练习,为钟丽华学画眉叫,他闻到并沉醉于她身上的香水味,最终,他为了她放弃了她。然而他被弃之后竟然浪子回头,赵桃花也竟然不计前嫌。
当然,将现代意义上的爱情观置于一对朴质的乡民夫妇中似乎看起来并不合理,但再朴素的情感,也能感知到来自爱人的背叛和伤害。需要指出的是,小说重要之处不在于将一个情爱悲剧说圆了,而在于揭示伦理的漩涡中生命的处境和情感的重置。李作家所叙述的捕蜂人小记,除了现实中的捕蜂生活,事实上更嵌套着赵洪民叙说的他和赵桃花的结婚—离婚—复婚。问题就出在这里,在赵洪民和赵桃花身上,尤其在自称“前妻”与“前夫”的家庭中,李作家的新乡土伦理出现了裂变,那种稳固的情感开始发生危机,在此过程中不断显露出弥补裂缝的尝试与未果。熟悉李约热小说的人都清楚,这是他的一种讲述与修辞的方式,让我想起他在小说《李壮回家》中隐而不彰的线索,李壮离城返乡后匪夷所思地变得精神失常,其中缘由,应当是李壮当初为了王小菊同时也为了进城入京而出走。从当李壮回乡时恍惚间不断念及的“杨美,我爱你!杨美,我爱你啊!”可以推断他曾经求索的爱人以及城市生活已然幻灭,故而他一方面失心疯落魄返乡,另一方面则是带着对杨美的羞愧与内疚而念念有词。但是小说并没有明言,故事也戛然而止,这就需要去推断甚至猜测,更需要设身处地于人物所经验的精神伦理漩涡中去辨析和判别。
不仅如此,在《捕蜂人小记》里,木板厂老板钟铁的女儿钟丽华也同样需要被重估。很显然,她是倾心于赵洪民的,因为他的诚实可靠,有趣、有情、有义。他毫不介意她的残疾之身,推着她遍游南湖,为了她学习画眉以及各种鸟儿的叫法,他与她近乎两情相悦。然而就因为小说中的一句钟铁的变卦,他们的命运就此改变,而且丝毫不见钟丽华反抗的声音。某种程度而言,她也是这段感情中被遮蔽的受害者,是被掩盖的失声者。当然,这和小说的叙事重心有关,其将更多的笔墨放在了捕蜂人的身上,然而,如果将这样的被遮蔽的声音还原出来,也许这个捕蜂人更为丰富立体。但问题还不在这里,而在于叙事者李作家本身的伦理预设及倾向,同时也在于他的叙事笔法。他将他们置于伦理风暴的中心,却又仿若轻轻略过,詹姆斯·伍德专门提到小说的这个问题,“如果说一个故事的生命力在于它的富足,在于它的富余,在于超出条理与形式后事物的混乱状态,那么我们也可以说,一个故事的生命富余在于它的细节,因为细节代表了故事里超越、取消和逃脱形式的那些时刻。”好的小说,往往能够通过细节的凸显或隐匿,逸出其本来的结构,寻求新的价值余数,且通过细节的显现或隐蔽,从而“超越、取消和逃脱”既定的形式框架。如是之言有尽而意无穷,延伸出了新的价值重估,个体的意志及征兆也得以从所置身的情感和伦理的风暴中得到表征。
我一直以为,李约热写乡土,有意思的地方不在于故事与经验的曲折,而在生命的领受与伦理的风暴,在于既有的形式收束之外的新的精神衍生。就像在《情种阿廖沙》里面,身为警察的阿廖沙,竟然爱上了死刑犯刘铁的妻子夏如春。如此置于风暴之中心的情感,才得以窥探精神及人性的真切回应。《幸运的武松》里边,作为知识分子的“我”和黄骥仗义执言、两肋插刀,然而却在行动上不断延宕,在真正付诸行动的世荣面前,充当了“幸运的武松”,但是话说回来,徇私报仇捅刀伤人的行径,是否又于律法有违呢?现实的“幸运”是否又遭遇了另一种的不幸?李约热在问题状似解决之后,似又隐含了新的问题。《郑记刻碑》中,父亲死前的良苦用心,为儿子郑天华写下了两百多张写有野马镇所有中老年人的碑字,但在郑天华心里,却仿佛遭到了羞辱,于是他将父亲遗留的碑字付之一炬。《我是恶人》里面,“恶”成为野马镇的精神底色,却又由此透露出非同寻常的伦理旨向,黄少烈刚愎自用却不乏内在的自省,马进虽鲁莽凶悍但充满义气担当,而偏执激进的黄显达始终秉持良善,“我是恶人”,恶的身旁站立的是人,在伦理的暴风眼中,恰恰裹挟着人性深层的掩藏,也不断揭开貌似昭彰实则藏匿的内在伦理。
不得不说,野马镇本就是一处混杂动荡的场域,野气横生,人物放荡不羁甚至恶由心生,但始终不拘囿于单一的判断,李约热自己说过:“天地,众生,都是大文章。天地让人心生辽阔,众生让人心存慈悲……如果对历史作一次回望,你会发现,我们的‘个人史’更多地被淹没在时代的洪流中,在所谓的‘大事件’后面,有多少孤独的身影,有多少以血祭旗的人生,还有沉默者。这个时候,作家要做的就是‘抢救整理’的工作,将一个个‘人’还给属于他的时代。”可以说,李约热在他的小说中铺设了一个开放而多元的伦理世界,个中人物,仿佛在坦然领受了生命的施予或冲撞之后,却又不得不被频频投掷于伦理的风暴之中,他们在那里经历情感与精神的洗礼,同时剥落自身的面具,鉴照真实的欲望和意志。如是,才可显露真实的人与人性,也才真正揭示出贴切的乡土与中国。
(编辑:moyuzh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