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近作的艺术取向:他的左镰,他的笔
自201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以来,各方面都期盼莫言有新作问世。然而,他需要平静,需要思考和整理;读者也需要冷静,需要理性与平和。获诺贝尔文学奖,这是国际文学界对莫言的某种形式的肯定和褒奖,中国的读者猛然间也能感受到原来中国文学也可以与世界文学比肩,在文学自信心提升的同时,对莫言的期待无疑也提高了几个阶梯。莫言沉静了数年,终于不负众望,近两年在《收获》《十月》《人民文学》等杂志上连续发表了十多篇作品,包括短篇小说、诗歌和戏剧。对这些作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可以有不同的理解和评价,但对于读者和研究者来说,无疑都是值得重视的文本。探讨这些作品,不只是认识莫言新的写作成果,也是理解莫言与当代文学有意味的关系。
2020年8月,获诺贝尔文学奖8年后的莫言携中短篇小说集《晚熟的人》再度于公众视野中亮相,对“诺奖魔咒”的质疑作出了无声的回答。这部小说集不仅收录了近年来莫言散见于各文学期刊的小说精品,更增加了《晚熟的人》《贼指花》《红唇绿嘴》和《火把与口哨》4篇创作于2020年的新作,这4部作品与全书的氛围相契合,共同完成了一个“回归”的大主题,这是归于乡土,也是归于久远的记忆,但这“回归”终究呈现为或荒诞或酷烈的变奏曲。
很显然,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的莫言无形中也承受着压力,读者可能会要求莫言每一篇/部作品都在诺奖水准之上——事实上,这是合理的,又是不切实际的。获得诺奖只表示莫言曾经的文学贡献达到某种高度,并不等于把这个人的文学能力整个提升到某种高度。莫言还是那个莫言,与他获奖前的文学能力一脉相承,并不能突然间提升多少。或许他经过一段时间的内省修炼,另有所悟也未尝不可。但客观而言,他的创作只能是顺应过去的路数,一步一个脚印,继续走下去。
一
莫言获诺奖后的作品,如果说有什么特点的话,那就是这些作品以回忆往事为主,与当下若即若离。写法显得内敛而含蓄,风格趋向于现实主义的写实,文字极为朴素节制,这与他过去的长篇小说铺陈狂放的风格显然相去甚远,与他过去的中篇小说的内里张狂也有所区分。2017年9月,莫言在《收获》《人民文学》分别发表《故乡人事》和《锦衣》。我们没有必要对自然随性惯了的莫言做新的“起源学”的读解,这两篇作品不过是莫言酝酿已久的结果。《故乡人事》系列由三篇精短小说构成,重写往事记忆。莫言在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典礼上做的答谢辞,就是把自己定位为“说故事的人”,这三篇故事都是直击本事。《地主的眼神》明写“我”因为写了一篇作文与老地主孙敬贤发生的人生纠葛,实写孙敬贤的命运遭际,阶级斗争介入到乡村伦理中发生的矛盾,突显出的是乡村的人事和人心。“我”一个小学生借助现代观念可以在作文里把孙敬贤贬抑,但在劳动中孙敬贤却是劳动能手,“我”挥镰割麦怎么也甩不开跟在身后的老地主,虽然他忍着病痛,不停地呻吟,但割麦却是一把好手。别看是篇精短的小说,莫言还是说故事的能手,不忘小说的趣味,还要扯上和地主媳妇一起摘棉花的故事。前者承受着历史压力,后者却是乡村始终不渝的人情世故。前者是乡村在现代矛盾中的分裂场景,后者则是中国乡村永远抹不去的人伦温情。尽管后者总是夹杂着乡村特有的粗俗的体温,乡村若无这种“粗俗”,其生活真实和人民性也无从谈起。篇幅虽短,小说的时间跨度、历史感及内里的张力却十足,尤其是那种朴实和生活味,淳厚隽永,意味深长。
《斗士》可以看到莫言一贯擅长表现的那种执拗的人物性格,乡村邻里的恩恩怨怨和故事内里的蹊跷,故事自有一番风景。《左镰》却是一篇力透纸背的小说,而且这种力道是在并不经意间闪现出来的。莫言的小说会绕着圈子讲,而后不经意地进入故事的核心。这篇故事讲了铁匠来村子里打镰刀的故事,讲了我和田奎一起割草的故事,讲了几个淘气少年在河边用泥巴扔傻子的故事,中间插入因为扔傻子被父亲打的事情。田奎用左手使镰刀,右手上绑一个钩子钩草,这个细节就足以触目惊心。问题出在田奎的右手怎么没了?小说中有一句田奎说的话:“自从我爹剁掉了我的手,我就什么都不怕了。”可以想见田奎这个地主的独生子,遭遇到刘老三告状的后果,父亲竟然剁掉儿子的手以谢罪。这惊人的一笔在小说中藏在看蛇的那个细节里,田奎带“我”去看盘在坟墓里的一条大蛇,“我”问到:“它头上有冠子吗?” 这条蛇让人不由不得人不想到鲁迅的作品,“蛇”是鲁迅小说散文多次提及的形象,其意义丰富复杂。最典型的如《墓碣文》里写的蛇:“抉心自食,欲知本味,创痛酷烈,本味何能知?……”如果考虑到莫言在2003年发表的《姆指拷》中就写到《墓碣文》,由此我们就知道,莫言这里的坟墓和蛇决不是凭空而来的。可想而知,剁掉田奎的手,对于地主田千亩和田奎本人来说,都如同 “抉心自食”。显然,令人惊异不只是田奎的左镰,还有他右手上的那个钩子,它把生命的创痛用铁器永远固定下来。命运如此安排:多年后,傻子的妹妹欢子连克二夫后,田奎和欢子结婚。作家不只是能说出故事,不只是能创造形象和发现细节,更为重要的是能创造意象。这个手挥左镰、右手带钩的田奎的形象,就凝聚成一个意味无比深长的意象。说莫言的《故乡人事》是向鲁迅致敬的作品也不为过,一样的记忆故乡,一样的苍凉,一样的硬实冷峻的笔法。重现文坛的莫言却是秉持了鲁迅的现实主义精神,他的记忆、笔法和风格,都更加紧密地续上鲁迅的文脉。
二
《锦衣》是一部戏剧剧本,虽然没有标明是什么剧,也不妨看成文学性剧本。这部剧的年代背景与《茶馆》相近或略晚,若说主题,也可以归结为是揭露大清朝行将崩溃的命运。这部剧的戏剧性因素非常活跃,莫言一直在戏剧方面很是自信,他热爱戏剧,深谙中国民间戏曲的门道,又兼得欧洲戏剧之精要。《锦衣》的主题显然老套,大清朝末,官府腐败,民不聊生,官逼民反,加之革命党起事,各方冲突加剧社会变革。但莫言并不刻意表现时代矛盾和社会冲突,他把戏剧拉回到生活,拉回到民间日常生活的婚丧嫁娶。其戏剧性的核心结构在于季星官假死,春莲和公鸡成婚,恶少庄雄才和地痞王豹欺压民女,欲夺春莲。故事悲喜交织,悲剧的大框架装进喜剧的元素。春莲被父亲插草叫卖,顺发盐铺掌柜病死,传闻季星官死了,所有这些,悲惨之极,但莫言硬是生生把它做成了喜剧。一只公鸡就把整部剧的喜剧气氛撩拨起来了,亦真亦幻,如仙如妖,戏剧手法十分自由灵活,而且能做到自然而然,顺势而为,苦中作乐,趣味横生。莫言的小说深得戏剧旨趣,不管是情节的关键处,还是场面、细节,经常生发出表演性,有时夸张,有时荒诞,有时魔幻,使得人物、叙述和语言始终生机勃勃。小说的高妙处在于戏剧性,低劣处也在戏剧性。戏剧性既是文学内在机制的活跃因素,也是文学把握生活的丰富性和广阔性的外向视野,也正因为此,哈罗德·布鲁姆才会把莎士比亚视为他以后所有杰出作家的父亲。在这一意义上,莫言的小说是把中国民间戏曲视为他的艺术养料,当然也是因为对世界优秀文学艺术经验的领会,形成了他内涵丰富而有张力的表现方法。就《锦衣》这部戏剧作品而言,莫言以小说笔法入戏剧,即以刻画人物性格为中心和推动力,由人物的性格带动情节发展,显示了莫言把小说和戏剧二种艺术形式杂糅交合的艺术才能。
戏剧剧本《高粱酒》对原小说做了较大改动,基本格局未变,刘罗汉上升为主要人物,而余占鳌则更多了一点滑稽色彩。戏剧性和表演性因素都十分充足,莫言再次印证了自己的戏剧天分。近年来,莫言还发表了《诗人金希普》《表弟宁赛叶》《等待摩西》《一斗阁笔记》《天下太平》等作品,前两篇小说以戏仿俄罗斯作家名字写人物,再者以宗教人物名字来写失踪的友人,作为对家乡奇人异事的追怀,倒也是各有其妙。每篇都有一点意想不到的独异之处,下笔又回到莫言自由放任的风格。节外生枝的机智和插科打诨的戏谑平分秋色,小说有棱有角,有意有趣。需要特别提到的是那篇《天下太平》,那个小奥手指被鳖咬住引来各路人马想方设法解救,如同一出戏剧,“小题大做”的手法中可见莫言小说叙述的率性机智,而“天下太平”不只是小说里矛盾冲突的解决方法,也说出了当今时代的社会和解方案。莫言的小说惯用小孩作为角色,既能涌溢出反常经验,又洋溢着玩笑戏谑的欢乐。思想与智慧藏于打闹中,反讽与针砭现于荒诞之后。
莫言重现文坛把几种文体都演绎了一番,其诗歌令人惊诧不已。《高速公路上的外星人》《雨中漫步的猛虎》等,这些诗不过是率性之作,但却是写眼中所见,心中所想,貌似脱口而出,杂乱无序,却又妙语连珠。所谓诗性,或者诗句的关联逻辑,走的都是点石成金、随机应变的险棋。句子与句子之间不断变异、折断、翻转,播放出幽默和意外的快乐。《七星曜我》组诗写七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与他的交往和友谊,写得真实、真挚而又不肉麻,这得益于莫言“打油诗”的才华。或许打油诗是诗中最难写好的文体,众所周知,莫言有异秉能驾驭此文体。这几首诗写得自然朴实,或纪实,或抒怀,或戏说,亦庄亦谐,自成一格,皆成妙趣,也属难得。
与文集同名的小说《晚熟的人》从“作家故里”令人啼笑皆非的“作家经济”切入,以跳跃的时间视点往返于儿时记忆与当下经验,结构起“早熟”与“晚熟”的辩证法,早熟者锋芒毕露,晚熟者深明时势,但其区别仅仅在于,他们在不同的历史阶段达到了生命的峰值。小说明写装傻半生、自诩“晚熟”的蒋二抓住时机依靠“作家经济”大发横财,却最终败于“非法用地”,实则“晚熟”一词也指向作家的自我剖析,“作家莫言”为小说提供了第一人称视角,所有发生在外部的事件实际上都反照着内部世界的波澜。莫言以这部小说回应了外界的期待或质疑,“早熟”、“晚熟”或“不够晚熟”的评价都流于表面,莫言只是顺其自然,在不同的生命阶段呈现出不同的创作状态。《红唇绿嘴》得名于两个微信公众号,是一个关于人称“高参”的“乡村知识分子”的故事,在一个网络全面铺开、智能手机普及的时代,知识和谣言以同样迅疾的速度传播开去,“高参”利用这一点建立起了自己的“信息王国”,手握分配真假消息的大权。时时关注着中国乡村历史变迁的莫言这次同样精准地抓住了信息化时代的乡村生态,以及变化的时代中不变的人性。《火把与口哨》是一篇风格独特的小说,更接近于对一个悲惨壮阔的乡村传奇的日常化书写。这个故事有一个长长的前奏,关于乡村的意大利教堂、描绘罗马建国神话的狼孩壁画、葬身火海的父子,色彩绚烂,气氛诡异,给接下来的故事正文投下死亡的阴影。小说的主体是一个与浓烈的情感有关的故事,可以分为“口哨”与“火把”两个部分。“口哨”部分偏向于浪漫和传奇,描写三叔以口哨结交朋友、三婶以口哨祭奠三叔,“口哨”这种轻灵的民间音乐形式成为真挚的友谊与深沉的爱情的载体,颇具魏晋风度,同时也不失为现代个体自我表达的独特方式。而接下来的“火把”部分被作者承认是“祥林嫂”故事的现代翻版,因为狼祸先后失去两个孩子、濒于精神崩溃的三婶被激起了血性,手持火把和斧头杀死了一窝狼为孩子复仇。莫言汪洋恣肆的写法再度复苏,于乡村日常生活的书写节奏中埋伏下酷烈的生命经验。这部作品不仅接续起鲁迅乡土小说的文脉,更在西方神话氛围与中国古侠士风、虚幻的梦境与坚硬的现实之间穿梭往来,建构起别具特色的现代乡村传奇。
三
总之,莫言重现文坛发表了一系列作品,虽然属精短之作,也篇篇可圈可点。固然我们可以把他的近作与过去的作品进行对比,或许会有这样或那样的不满足,甚至也可以说有些作品还要逊色于他早年的优秀之作。但这样的批评无济于事,作家在不同时期会有不同的作品,莫言换个写法也未尝不可。莫言的近作与其说不露锋芒,不如说更加内敛节制,但力道还是在那里。那篇《左镰》,读来就令人揪心且惊心。他能说出中国乡村的故事,以他特有的方式,特有的真实。德国作家瓦尔泽说:“任何人要想谈论中国,都应该先去读莫言的书。”这话固然首先是对西方人说的,但我以为对中国人也未尝不适用。莫言过去仿佛用五节棍写作,他耍很大的场子,率性而为,汪洋恣肆,恃才挥洒;诺贝尔颁奖委员会对他的评价有言:“中国以及世界何曾被如此史诗般的春潮席卷?”现在,史诗的狂潮已经退去,他回归故里,他用左镰写作,我也知道,莫言能左书,他早就练就了这一手。是的,他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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