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昆长篇小说《天边的莫云》:人、动物或所有,都如此迷人
在《天边的莫云》中,文学冲突一直暗含在故事讲述当中:现代医学与传统藏医的冲突;传统思想和新颖观念的冲突;东方玉音和格桑拉姆之间的冲突……在作者的笔下,这些隐若暗礁的矛盾最终都被一种暖融融的气氛化解开了。
作者娓娓道来地告诉读者,在草场上,在格吉部落生活的地方,没有对错,只有各种生命相互和解。次仁央宗救助受伤的小牛,精心为牧民看病的洛扎曼巴,格云社区里的流浪藏狗,民工老郭种下的每一棵树,人或动物,都那么迷人。而东方玉音对高原牧区的那片深情,她对草场人或动物的理解与尊重,珍贵且具有鼓舞作用。
故事的开始,东方玉音带领一支医疗小分队深入牧区开展巡诊,走过辽阔无际的草原,走过煨桑台、走过风雪、走进阳光,走进黑牦牛帐篷,挨家挨户地去诊疗、服务。王昆对医疗队在藏区的日常生活描写得细致入微,在文字之间保留了这片草场本来的模样。
4年来,作者多次深入高原牧区,有了太多刻骨铭心的经历。他选择冷静地看待这些事实,并完成了自我的内心和解。内心的和解,需要在生命体验基础上达成对万物存在、和谐共生的认识与理解。作者由此深刻认识到了这片草场真正的“美”,《天边的莫云》契合这片高原的特性,说出了“他们”该有的话语。在次仁央宗那里,“生死由命,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生的时候光着身子,到山坡上的噶尔萨寺里,找丹增喇嘛取一个充满吉祥的名字就行了,到了死的时候如果能贡献死去的肉身,一刀刀割尽了让天上的秃鹫饱食一顿,这一生的轮回就算圆满完成了。”在丹增喇嘛那里,“人世间的疾病与苦痛几乎总是由缺乏信仰、没有敬畏造成的——不敬畏大山,不敬畏河流,不敬畏脚下的每一片草叶,不敬畏每一粒尘埃。在我看来,他们很多人都是被欲望推动着活下来……不择手段,迷失在娑婆世界。”这是属于藏民族的语言,也正是作者内心的话语。
小说中的格吉部落充满了积极的希望,但这些希望隐匿于矛盾冲突中。在沙日塘草场广袤的牧区里,一边是纯正的佛教信仰,一边是威胁身体健康的疾病,在这些相对矛盾的因素中,作者需要做出权衡并表达出自己多层面的认知。在小说中,索朗央金斥责洛扎曼巴为生病孩子进行的射箭驱魔法事,认为必须通过科学的治疗才可以解决病情;同样受过教育的格桑拉姆则情感复杂,自己也无法决定内心的方向;而老一代牧民次仁央宗和洛扎曼巴则对草场有着千年不变的虔诚情怀……对于这些隐匿的矛盾,作者以万物和谐的观点,认为一切都是平等的,自然而生,自然共生。无论出走还是坚守,都是基于大彻大悟的热爱。
《天边的莫云》对人物的塑造鲜活而生动。除了东方玉音和次仁央宗外,格桑拉姆的敏感、多疑、脆弱让人记忆深刻。她一方面接受了先进教育,另一方面又一直坚守草原的圣洁不可侵犯,在内心深处对闯入草原的不速之客有着天然的排斥和不屑一顾。索朗央金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她热爱自己的故乡,深爱自己的同胞,她积极向上,简单、豁达、干净,善良,悲悯,如草原上的阳光一样澄澈透亮。洛扎曼巴是草原上的赤脚医生,在整个莫云牧区有着很好的声誉,他全心为牧民和朝圣者提供服务。小说一开始对他展开了浓墨重彩的书写,但及至后部,这个人物却逐渐失去了自己的定位,至少是个性不足的。这也显露出作家在写作时的某种困惑与犹疑。
在雪域高原,牦牛是牧民们生存的重要依托。牦牛的肉、牦牛的奶,以及关于牦牛的各种话题,成为人们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当我们用各种词语来界定一种淡然的状态时,牧民们总会用“牦牛散步”作为形容,那是他们的词汇,也是属于高原的语言。而《天边的莫云》给了我这样一种阅读感受,那是一种基于热爱的熟悉、基于体察的和解。因热爱而迷人,王昆的小说充盈着包容、理解、尊重的情感,这也是《天边的莫云》叙事的力量所在。
(编辑:moyuzh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