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尘世中》:“现在者”的沉思
故乡是作家关于“过去”的一张名片,也是他的精神原乡。每一个有独特风格的作家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乡。萧红笔下忧伤的呼兰河,沈从文供奉人性的边城,陆文夫静谧优雅的苏州城。简默自幼时随父母亲从黔南山城都匀来到鲁南煤城,凝结着爱与美的黔南就是他的文学共和国。叫声清脆激越的绿蝈蝈,散发出幽幽光芒的萤火虫,驮来了故乡夏天的蜻蜓,如婴儿般天真单纯的小羊,悠长无声的炊烟,热情缠绵的猫咪,挺立的白果树……数不胜数的东西勾起了简默的乡愁。乡愁是一条线,一头绕在了故乡,一头牵起了简默。
在《溯河洄游的乡愁》中,他再次重申了故乡的重要性。简默赋予湟鱼溯河洄游以文化意义,湟鱼一年一年从咸水湖溯河至淡水湖,再洄游到咸水湖,是在一遍一遍找寻自己的故乡,“重温过去的生活方式和习惯”。正像父亲不辞辛劳举家迁回山东,母亲甘愿坐三天的火车也要从山东返回黔南,巨叔叔宁可放弃在山东的稳定工作也要返回到青海。他们像一条条湟鱼,或为了理想,或为了家庭,从故乡出走,最后又听从故乡的召唤而回乡。雷蒙·威廉斯说道:“乡村的观点往往是一种关于童年的观点:不仅仅是关于当地的回忆,或是理想化的共有的回忆,还有对童年的感觉:对全心全意沉浸于自己世界中那种快乐的感觉。”故乡伴随着童年存活在简默的记忆中,他往往从现在出发,去观照过去。
在城市化进程加剧的今天,不少人纷纷停止匆忙的步伐,转身凝望消逝的传统。《羊肉汤意识流》中,简默深深地怀念起传统——“从容不迫地守着一根长长的圆木”,从黑夜到黎明地煮制一锅山泉水的羊肉汤。在《动词煎饼与菜煎饼》中,用“推、烙、溻”三个动词将原生态劳作的艰辛跃然纸上,而随着工具的普及,记忆中煎饼的味道也逐渐变味,劳动的快乐与氛围也逐渐消失。然而有人却将“过去”的自然安在了“现在”的城市之中。《在头顶养鸡》中的农妇将鸡养在了阁楼上,还在车库打通了一眼井,连接了现代与大地,她“心中残存着对土地和养殖的记忆”。正如钱穆在《乡村与城市》中说道:“人类断断不能没有文化,没有都市,没有大群集合的种种活动。但人类更不能没有的,却不是这些,而是自然、乡村、孤独与安定。”《扛一株玉米进城》中的农妇从土地中连根拔起一株挺拔的玉米,证明她所卖的产品都产出于自家的地中。城市中的居民在菜场精挑细选出自自卖地中的农产品,对于自然和土地的回忆深深地植根于在农业文明中长大的民族心中。在此,简默将希望指向了未来。现实对乡村与自然的忽略并不会一直持续到未来,相反,过去的美好记忆会一直延续到未来。
在过去与未来之间,简默始终以“现在者”的姿态,凝望过去,展望未来。正如《时光九段》中的时间“天生就是九段,永远在与一切物质的沉稳对视中所向披靡,孤独求败”。时间将过去囚禁在了冰冷的钟表里,而过去又不单单只为过去,时间带着过去的经验与现在的记忆一路嘀嗒前行至未来。
(《活在尘世中》简默/著,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编辑:moyuzh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