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圆总在离散前》:停车放烟花
的确,我们很难从这篇小说中提取出一个完整、清晰、贯穿全程的故事。这并不是一篇“情节本位”的小说。我们所看到的不过是,一群散落天涯、各自藏着故事的人,临近春节时从四面八方赶回家乡,短暂地聚在一起,撞出些新的故事。然而不管是各自离散的故事、还是相聚团圆的故事,都算不上什么了不得的大事——无非是几顿酒,几扇肉,几段扯不清楚的儿女情,人前人后几本各自难念的经。它们看起来就像过年放的烟花(而不是礼花弹):那些小小的光和火花,从一处共同的、窄小的出口喷出后,便都各自流散,它们是明亮的,是散漫的,是温柔的,是“嘶”地一阵而不是“咚”地一声。或许只有“回家过年”这个缘由本身算是大事吧!然而辞旧迎新、宗族聚会的“大”,终究又被不知不觉地消融在鸡毛蒜皮、油盐柴米的“小”里面了。直到一气读完回头再想,才隐约觉得,似乎正是在这些零零碎碎的“小”里面,暗藏着人世生活那种“大”的庄严。
很显然,《团圆总在离散前》这篇小说,并没有采取那种情节集中爆破、矛盾剧烈冲突的写法。推动叙事前进的不是“故事”更不是“事故”,而是日常经验的自由铺展、人物表情的耐心刻画。有趣之处在于,这篇小说的结构形式,倒是很像那种环环紧扣的“强冲突”型小说。小说的前半部分,是以“纪传体”形式展开的,每一节砸出来一个人物:上海的马宏、北京的马良、深圳的多雨、丽江的刚子、丽水的张全……一串人名地名在桌面上一字排开,颇有些化学家在实验台上调试炸药配方的架势,仿佛这些人一旦撞到一起,就会像两块铀235相撞一样引发链式反应。小说后半段则又忽然变成了“编年体”:几个小标题先后是“腊月二十五·村口·高飞小卖部”“腊月二十七·家”“腊月二十八·集市(逢集日)”……倒计着向春节当日逼近,颇有几分《长安十二时辰》的意思,怎么看都像是“要出事儿”的样子。结果,最后什么事儿都没出,最大的事情无非是马宏把那辆临时租来撑面子的宝马X5给剐伤了——不是剐了一次,是剐了两次,这倒霉的家伙。
这看起来像是郑在欢跟我们开的一个玩笑。然而说到宝马车,却又的确涉及到了这篇小说的隐秘关节点。有一副画面是富有象征性的:村头路边并排停着三辆车,马良的丰田霸道、马宏(租来的)宝马X5,以及张全家的五菱宏光。最直观的层面上,不同的车对应着不同的“人设”。宽大威猛的丰田霸道,由从小在村里呼风唤雨、如今在城里发狠劲儿挣“拼命钱”的马良来开,可谓再合适不过。马宏租来豪车,更多看中的是围绕物质品牌建构起的身份幻觉,他希望那枚著名的车标能给予他说话的底气甚至支撑起一整套话语的结构,然而这种盼望注定要像那辆豪车一样,在村口的水泥墩上剐出一道道有苦难诉的口子。五菱宏光则是纯粹功能性的存在,送货挣钱风尘仆仆,中用不中看,像低调务实的乡村生活本身——有趣的是,似乎是无意中对应着五菱宏光近年来“土酷”的网红形象,小说里的张全正在废寝忘食地创作一部玄幻网络小说。
这几种不同的“人设”,在当今农村题材文学作品中无疑是具有代表性的。郑在欢对这些形象的刻画,可谓是轻巧而生动。而在衬托“人设”之外,三部车子还发挥了隐秘却重要的结构性功能。回村的年轻人很多,车却只有三辆,这车该怎么“坐”,便也有了讲究。讲究起处,故事就跟着展开了。举个例子,腊月二十八赶集,多雨没坐马良的车、而是上了张全的五菱宏光,马良、多雨、多雨母亲和张全几个人的反应各不相同,种种内心戏一下子铺展开来,顺手牵出了一连串倒叙的背景故事、也铺垫了后面马良醉酒痛哭的戏码。到了大年三十去庙里上香,“每个人车上都坐满了人”,七嘴八舌之间,人物形象和故事细节都变得丰满起来。车里面要坐人,坐的人又常常不一样,结果就是三辆车几乎变成了移动的“茶馆”,把小说里诸多人物全都串联了起来。
更加贴近小说内核的,或许是汽车的象征意味:这些安装了轮子的钢铁,在现代文明技术的——无形却可谓支配性的——规律引导下,在不同的空间里实现高效率的自由移动。汽车当然不是乡村文明的产物,它属于城市文明;它不是自然生长出来的,而是人为建构(组装)出来的。与汽车紧密关联着的新一代乡村青年亦如是。坐在车轮上回到村里的年轻人,很快又要坐着同样的轮子回到都市去,而都市并不仅仅意味着特定空间,而是一整套独立的文化逻辑、生产关系和话语结构。人被精密分类的话语和想象组装起来,贴上标牌、并被赋予各自的道路,就像汽车一样。然后,被殊途同归地纳入消费主义时代的、无差别包裹的胃液之中。
在此意义上,小说里这场短暂的“春节返乡之旅”,倒像是他们生命中意外骤停的“特殊时刻”:车子在村里停好,人下了车,时间暂停了,附着在身体身份上的话语和想象也被锁在了后备箱里。那些自我缠绕的逻辑(如马宏对宝马车的执念)、目标清晰的行动(如马良的“自残要债”)、纠结矛盾的权衡(如多雨对情感关系的犹疑),在穿越这个春节的漫长旅途中被不断的阻滞、干扰,最终被熟人社会纷杂的光影声响暂时性地掩盖住了——有时,它们在一些不易解释的行为中被卸掉了能量(如多雨对张全的反常亲近、马良的醉酒和大哭),有时它们则是被一些小小的黑色幽默轻巧瓦解(比如马宏那辆被撞花了屁股的宝马车)。
小说的最后是一场喜宴,唢呐的狂吼和碰杯的脆响中,生活被还原成最基本的身体性样貌:吃肉,喝酒,狂吹乱吼。我们发现,马宏这帮年轻人在回乡之初携带的那些心思和郁结,已经在叙事中迷路、走失了。我们于是也便明白,在这部看起来“要发生什么事”的小说里,所发生的最重大的事情,便是许多事情的悄然瓦解。在此意义上,小说里那些精细的乡村民俗描写,并不仅仅是景观性的装点,而是为了营造出足够强大的“经验场”“话语场”:它的光芒要够亮,以吞没车灯的远光;它的密度要够大,以阻滞那些异乡的、来自全球化世界的话语;它的喧嚣要够响,以压制住那些充满了玻璃破裂之声的内心骚动。它要用一种真实,去短暂地抵抗另一种遥远却强悍的真实。
这样的年关村落,似乎构成了一个小小的乌托邦。当然,郑在欢和我们这些读者都明白,这一切的消解和安放都只是暂时性的。“这样的团圆所剩无几了,这样的热闹,也持续不了几天了。村庄很快就会恢复平静,这些制造喧嚣的人们即将沿着来时的路飞散而去,今时此地的喧嚣,必将被明日他乡更大的喧嚣吞没。”这或许有些忧伤,但并不值得悲恸——我想,这正是年轻一代立足都市回望乡村时所独有的态度,有一点怀恋,有一点感伤,然而却心平气和,并不会痛哭流涕、最多是开几个意味复杂的玩笑。空间的切换、身份的变更,这同样“算不上什么了不得的大事”。他们会更多地沉醉于开门下车时那短暂的晕眩,然后在烟花绽放的瞬间,被轻轻点中内心里某些隐秘柔软的部分。
——那些小小的光和火花,从一处共同的、窄小的出口喷出后,便都各自流散。它们是明亮的,是散漫的,是温柔的,是“嘶”地一阵、而不是“咚”地一声。
(编辑:moyuzh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