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大新《洛城花落》:爱情可浪漫 婚姻需“经营”
在《洛城花落》这部被称为“中国人的情感教育小说”中,周大新先是以一个“月老”的口吻,叙述了一段姻缘的从何而来,继而用“拟纪实”的手法,通过法庭对这段婚姻濒临解体四次开庭的庭审记录,如实呈现出控辩双方对此的不同认识及看法。说实话,这段姻缘的起承转合并不奇葩,相信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听到的或看到的远比这要更加富于戏剧性;大新在编织这个故事时也偶有欠周密之处,庭审过程中双方辩护人的陈述更时有冗赘之嫌。因此,就故事本身而言,《洛城花落》说不上有多么出彩,但作品提出的问题及留下的思考却无疑是十分重要和耐人寻味的。
《洛城花落》的叙述者“我”是这桩婚姻的“月老”,作为双方各自父亲曾经的战友,彼此间私交又甚笃。因此,这桩婚姻有了“我”这个了解双方家境与人品的“月老”从中牵线,在彼此开始交往之时就多了一重知情,少了一些盲目,理论上也可算是婚姻中保险系数甚高的一种;男主人公雄壬慎来自河南,女主人公袁幽岚则出生山东,双方家境虽说不上富足,但也衣食无虞,彼此水准都差不多,可算得上是另一种“门当户对”;俩孩子均毕业于名声显赫的985高校,毕业后都顺利留在了帝都,各有一份虽说不上富足但也还算体面的工作。在“我”的撮合下,俩人在北京从相识、相知、相爱到最终奉子结婚。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也还称得上是门当户对、郎才女貌、自由恋爱、两情相悦的小家庭还没到人们常说的婚姻“七年之痒”时居然就要面临解体的危机,而且还直接一纸诉状闹上了法庭。
这是为什么?
《洛城花落》虽也完整地呈现出这段姻缘始末,但重点却是落在探究导致他们婚姻危机的缘由到底是什么?作品的思辨性远大于其故事性。在我看来,这也恰是周大新这部长篇新作的价值之所在。
在当下社会各种婚姻危机中,工作压力、买房压力、孩子成长、老人赡养、移情别恋等常常成为导致婚姻最终解体的一些重要诱因。这些几乎是多数新婚家庭都需要直面的问题在周大新笔下都没有被回避、被美化:壬慎和幽岚这两个外乡人所组成的新“北京人”之家所要面对的“妻子、孩子、票子、房子和车子”这现代“五子”问题一个也不少,孩子已经五岁,一家三口却依然还要挤在与他人合租的那两室一厅的小房子里,从老家过来帮他们看孩子的岳母只好将床安放于共用的客厅中,在床周围拉上布帘子勉强栖身。所幸的是,即使面对这样的生活窘状,小俩口日子依然过得也还算有滋有味,妻不物质不庸俗不嫌夫穷;丈夫在完成本职工作之余还干着一份兼职,剩下的时间就是一门心思勤奋写作多挣稿费。遗憾的是,没有被日常生活种种艰难所压垮的这对青年夫妇最终依然深陷互相怀疑猜忌的泥淖而难以自拔。尤其是幽岚面对丈夫突如其来的冷淡,更是由猜疑直至转化成“原告”,一步走进了离婚的法庭……
由此可见,在《洛城花落》中,周大新更关注的显然是人在感情这个难以言说领域中的微妙变化。作品中呈现出的这场婚姻危机清晰地显示:生活的艰难远不如信任缺失更有杀伤力,壬慎和幽岚的经历便是如此。
在《洛城花落》后半部分,即壬慎和幽岚离婚案四次庭审、尤其是前三次的庭审实录中,读者能够很清晰地看到法庭上那种刀光剑影、女强男弱的基本格局:作为原告的幽岚伶牙俐齿、刀刀见血,一副欲将婚姻失败的原因全部归咎于男方的阵势;而被告壬慎则完全处于消极防守的被动状态,不是小心翼翼地解释就是态度虔诚地认错,力欲挽回这段姻缘是他的全部表情。尽管如此,透过这些表面上的水火不相容,相信读者还是能够捋出一条双方从怀疑到猜忌到决裂之旅究竟是如何形成的路线图。
如前所述:壬慎和幽岚的这段姻缘说起来也算是门当户对、郎才女貌、自由恋爱、两情相悦,但细读文本又不难发现在这二人组合中,双方在心灵上那种平等的匹配还是自觉不自觉地有所缺失。壬慎始终处于相对弱势的位置,或许是因为自己皮肤黑,或许是因为自己不能给妻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或许是格外珍惜自以为来之不易的这段婚姻,因而在与幽岚的相处中总是显得小心翼翼格外谨慎,自己有事特别是负面的事更是不敢对妻子坦率直陈;而幽岚的心思又显然不及夫君那么缜密,性格上总体更要阳光率真一些,平日里虽大大咧咧,未必在乎细节,但女性天然的相对细腻与敏感又使得她对丈夫的任何变化都不会浑然不觉。这样一种极其细微的“不平等”之根自然来源于壬慎骨子深处的那种自卑或不自信,再加上幽岚总体上的粗线条,因此一旦彼此间有了缝隙,男性不敢言,女性更不容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了。不妨设想一下,如果当壬慎第一时间将自己不幸意外染上艾滋病的遭遇对幽岚和盘托出,既不是悄悄地去找自己的女性同乡大夫医治,也不是刻意回避妻女以防传染给她们,幽岚会因此而断然提出离婚吗?遗憾的是,现实从来就无法假设,当一切真相大白于天下时,裂口已然形成。此情此景,伤口虽可缝合,但疤痕却已是去之不掉。
尽管《洛城花落》以幽岚发出“天哪!庭长,快派人去救他呀……”这般撕心裂肺的呼号而戛然而止,但我们继续不妨大胆想象下去:即使壬慎被救了回来,即使幽岚撤回了诉讼,这两口子的日子还过得下去吗?即使日子还在继续,那法庭上的相互攻讦字字刺骨句句诛心,能不在双方留下挥之不去的阴影?可见,当婚姻走到了这一步,无论结局如何,且不说是否死亡,质量必然大打折扣毋庸置疑,尽管现代社会法律为保护婚姻还设置了“离婚冷静期”这样的缓冲区,但能被“缓冲”的恐怕还只能是婚姻之形式却未必能抵达双方之心灵。
上述这样一番论证其实就正是周大新《洛城花落》这部新作的社会价值之所在。据国家民政部披露:2018年我国一方面有1010多万对新人结婚,另一方面又有380多万对夫妻离婚,离婚与结婚之比为38%。面对如此不低的离婚率,《洛城花落》其实传递出一个十分朴实的道理:爱情需浪漫,婚姻更需学习与经营,其内容则不外乎平等、坦诚、理解与包容。这些道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许多有关婚姻的“秘诀”往往要到离婚的法庭上才令人幡然醒悟,从这个意义上看,《洛城花落》何尝又不是一部小说版的“婚商学”呢?
(编辑:moyuzh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