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灵依附在乡村大地
人类来自于自然,乡村是人类最初的家园,所以人类的潜意识里应该与自然、乡村之间有一种更深层、紧密的情感依赖。优美的自然风光,舒缓的生活节奏,淳朴的人情,不断成为神经紧张、疲惫的城里人回望的精神家园。中国古代就有田园诗的传统,在现代工业社会来临的时候,英国出现了著名的“湖畔诗派”。“还乡”也一直是世界文学史中一个经久不衰的母题。对自然、乡村的依恋、回望,以及对乡村不可避免的衰败的感伤,萦绕成一种久久无法消散的情绪和氛围,是诗意非常重要的组成因素。
《乡土平静》就是对自然、乡村的真情抒写,其中充溢着乡野之味,或如《番薯地头一点光》中所说,“充满了可以触摸的农家味”。这“农家味”就是一种天然的诗意。比如,文中那个农民黑夜里一个人蹲在地头,专注地看守番薯地,怕野猪来翻,发亮的烟头在黑夜里一闪一闪的画面,是有诗意的。比如“村口那棵老银杏,有事没事晒几片黄叶在青石板,阳光下,黄得发白。……山野村夫或跋涉的旅人打此走过,像银杏的叶,飘也飘不完” (《山野的风铃》),是有诗意的,让人想到沈从文。比如那扇已经没有主人的窗,在看似无风的风中,“一会儿,轻轻地关上了,一会儿又打开了”(《老窗》),也是有诗意的。这种诗意在《乡村空镜头》中的一组描写中,表现得尤其突出。而《动物志》描写“在山村加速消亡的过程中,残存的人与动物身上发生的遗事沾满了农耕时代的忧伤和异趣”,又何尝不是诗意?这种描写和叙事在这部散文集中随处可见,只是因为表达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效果。
除了自然、乡村,“古老”也是诗意的重要组成因素。时间流逝所带来的“逝者如斯夫”的惆怅与美好难长久的感伤,是古今中外文学中的一个永恒母题。刘从进对此显然是深有体会的。时间如包浆,让古老的乡村内蕴了现代城市和新农村所无法具备的复杂的文化意蕴和忧伤气氛。这种气氛笼罩着散文集中作者在几十年里反复行走、驻足的几十个村庄,也笼罩着这些村庄中所有的人和事。
虽然古村在无可挽回地破败,村里的人也在无可挽回地减少和死亡——虽然有些人年轻时下山打拼,老了又都回到山里来住——但作者并不因此而觉得它们已经失去了价值而离它们远去,相反,他要以一次又一次的探寻,执著地描述仍然存在于那里的美和人情,执著地追寻其中的灵性和神性,因为“我们的灵魂需要寄托”(《野味》)。
余光中说:“一位作家若能写景出色,叙事生动,则抒情之功已经半在其中,只要再能因景生情,随事起感,抒情便能凑功。”这里的“抒情”,我认为也可以理解为诗意,而能否“生情”与“起感”,除了作者要对抒写的“景”与“事”的熟稔之外,关键还要看作者对它们是否有灵魂投入的深情,而不是浮光掠影的流水账。刘从进虽然也把自己定位为来自于城市的外人,认为自己一次次地进入古村,是“在做一件冒犯神灵的事”,但显然,他不是外人。
现代都市文明对古老乡村文明的毁坏是一个不可逆的文化现实,这种向后看的价值立场显然无法改变古老乡村倾颓的命运,是否应该向前看,为已经倾颓的古老乡村寻找更为积极的出路,这是一个值得讨论的话题。当然,正如沈从文的湘西世界,作为一个着意塑造的摆放优美人性的、诗意的“希腊小庙”,必须承认,它仍然可以作为现代都市文明的某种参照。
(《乡土平静》刘从进/著,文汇出版社)
(编辑:moyuzh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