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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岸长篇小说《子归城》中的“物”

发布时间:2021-08-10 来源于: 作者: 中国作家网 | 胡进 2021年 点击数:
刘岸长篇小说《子归城》中人物,有名有姓的108个。具有鲜明形象的大约四十多个。而“物”,在这部长篇里也占据重要地位,每一个物,都是不可或缺和不可替代。

红鬃马、黑陶罐,甚至红胡子的亚历山大狗和钟爷家的大黑狗,都在天亮的生命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每当刘天亮行进在生命的关节点上,这些有生命或者无生命的物件,都像一根魔棒,导引着主人公走向意想不到的彼岸。羊脂玉枕,车马店的本轮和胶轮的更替,都标志着时代的变幻,隐含着新旧观念的争斗,记载着土著和洋人的淘金梦魇。在刘天亮早年的生命印痕里,辫子最具划时代意义。

狼狗和土著狗

按照出场先后,先说说这只德国黑背大狼狗。刘天亮几乎一出场,就遭遇这只名叫亚力山大的恶狗。这一个压力山大,突显出刘天亮的无畏无惧。

《子归城》第二章第一节,作家这样描绘狗的嗜血成性的主人雅霍甫,我们习惯了称他为红胡子,“他年轻时曾当过哥萨克骑兵,做匪为盗时也嗜血好斗,现在虽然老了,但一想到自己将荣归故里,把自己的传奇经历向当年的情人们讲述,就忍不住会热血沸腾。

雅霍甫热血沸腾的时候,就喜欢血,喜欢看见像他的红胡子一样斑斓的血。”这样的描述显然给读者留下只是字面上的形象。为了更进一步表现红胡子的残暴凶狠,一条恶狗出场了。“为此他专门培养了自己的爱犬亚历山大,使它撕咬活物成瘾。这种活物有时是公鸡,有时是一只带了脚绊的兔子,有时是一只羊,有时还是犯了错误的仆人。亚历山大能把这些活物咬得鲜血四射,鬼哭狼嚎,让雅霍甫惬意、兴奋。亚历山大还训练有素,在咬死这些活物后,会及时停止动作,以保留完整的尸体供雅霍甫烹饪后享用。当然,雅霍甫不吃人,亚历山大也没咬死过人。”

作家强调恶狗不吃人,看似温婉,其实另有玄机。在洋人红胡子眼里,刘天亮甚至连狗都不如,红胡子像逗狗一样逗着刘天亮,而狗得到了一个牛排,刘天亮却徒劳无益。

红胡子朝楼下大叫起了他的爱犬:“亚历山大!亚历山大!”同时指挥仆人和希卡们远远散开,封锁住了天亮的逃路。刘天亮意识到这个洋人红胡子的用心不良,但是他已经没有退路,他只能“茫然地巡视了一下四周,迷惑地看了看天上的太阳。”刘天亮这种情景,真的是“叫天天不应”,红胡子的好戏出台了,他似乎同情心泛滥,“唔,先生,您一定是饿坏了吧?”这一声问候似见亲人,却只是一句开场的台词,“雅霍甫高声叫笑着,抓起一块牛排,故意抛得很高,朝天亮掷去。天亮下意识地伸手去接,可就在那一刻,一条德国黑背,从铁老鼠的身边飞蹿过来,腾空一跃,叼走了那块牛排。

“噢!亚历山大,亚历山.....”

“在一片喝彩声中,雅霍甫又朝天亮抛下了第二块牛排。这次,天亮只把手伸到一半的位置,就迅速收了回来。”

刘天亮当然不是随意让红胡子摆布的牲口,他意识到红胡子不怀好意,自然不再跟狗抢夺牛排。红胡子的恶劣再次展示,“不,不不不。先生,您应该奋斗,奋斗懂吗?要奋斗,为自己争得一块牛排。”

雅霍甫有些不悦地对天亮叫喊着,又扔下了一块牛排。这欠他没有抛,直接对着天亮扔了下来。

天亮在亚历山大飞扑到他脚下时,一脚踢飞那块牛排。

刘天亮这一脚,踢出胆量和智慧,踢出了个顶天立地的人物形象。这只大狼狗跟它的主人红胡子一样,没有活够太长时间,但是却有着独特印记,特别富有戏剧色彩的是,同样一只恶狗,在另外一个场合,却把见多识广的安西吓得魂不守舍。这一段更为精彩,“红胡子点点头,却一摆手,从他身后就窜出了一条德国黑背大狼狗,它应该是亚历山的父亲突或者爷爷。它冲出来低吼一声,就制上住了安西客们移动脚步,这时安西客中有人直接就哭了起来。

“红胡子却笑了,‘不要怕。’接着再一挥手,就有佣人扔出了一只被绑了腿的兔子,大狼狗立刻扑了上去。”

“兔子被绑了腿,连滚带爬躲避了几下,最终被大狼狗一口咬住,大狼狗在前爪和獠牙的配合下,迅速地撕碎、吞噬……”

“兔子无影无踪后,大狼狗冲着安西客们低沉地狂吠了几声,嘴里还喷出了鲜红的血星子。”

“安西客们无例外,或瘫坐在地,或跪在地上。”

安西客们也是走南闯北非同一般,却被狗惊吓得呆若木鸡。相比之下,刘天亮却一脚踢飞恶狗扑食的牛排。

刘天亮也不是天生就不怕死的英雄,只是天亮对狗和对人有两样的认识和态度。跟斗狗形成对比的是,面对真正的哥萨克骑兵,刘天亮也并非视死如归,他的胆怯是显而易见的,这才是真实的刘天亮。刘天亮也曾有过跟外族人一决高低的想法,可是实力不允许。第七章第一节,“天亮敢和契阔夫叫板是基于这样一个信念:老毛子不敢轻易在中国杀人放火,舞刀弄枪。但契阔夫在几秒钟之内就粉碎了天亮的信念。

“契阔夫忽然抽刀出鞘,以一个职业军人的熟练动作,唰地在天亮的天灵盖上,画出了一道血口子

天亮双腿一软,瘫坐到了地上,面如土色,呆若木鸡。”

刘天亮淘金路上最初的使者还是狗,这次不是要命的狗,虽然德国黑背大狼狗并不要命,却让主人公吓得要命。在第36页:天明之后,刘天亮遇上的是救命狗。他被一条名叫大黑的狗救了命。

大黑是一条来自阿山草原的牧羊狗,忠诚长寿且有灵性。

钟爷女儿云朵说,“大黑也不知道咋了,一出门就跳着跑着往梁子外面跑,喊都喊不住。我和迎儿都觉得怪,慢慢跟过去。一出梁子,就见了他,唉,没让狼吃掉,算他命大……”(第四章 海娜花开 第一节)

狗在刘天高的生命中显然是重要的。41页第7段,天亮“正搂着大黑”。而在这一节开头,“那条壮硕的洋狗亚历山大在天亮走后第二天就死了”。这与大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自从救了刘天亮,大黑似乎是刘天亮的伙伴,直到小说结尾,《子归城》第13章第三节,刘天亮想借助的仿佛来自神灵的力量仍是大黑。天亮牵着大黑来到了古牧地,可是,“天亮牵着大黑在沙窝里转到了午后,一无所获。”显然,刘天亮对大黑寄予厚望,他指望着有灵性的大黑帮他找到流失的财富。“天亮的办法说出来不雅。他记得当初埋好银子后,他拉了泡屎在上面,故而一进古牧地,他就故技重演,如前法而炮制,然后让大黑去闻。

大黑咆哮着冲天亮吠叫,它误会了天亮的意图。

狗改不了吃屎。但大黑是个例外,在钟家两个女孩子的培养下,大黑从不吃屎,而且把此事视为侮辱。

天亮知道大黑误解了他的意思,但语言不通没办法,他只能坐在自己的排泄物旁边唉声叹气。

大黑停止吠叫,疑感地凝视天亮。最终它可能是被天亮的唉声叹气打动了,主动过来,厌恶而认真地闻了几遍天亮的排泄物。

天亮大受鼓舞,牵着大黑开始在荒野上转悠。

大黑很奇怪,它不久就把天亮带到了杨干头打探过的那片沙砾地上,但接下来就成了摸象的盲人,只会围着天亮打转转。天亮使尽浑身解数,大黑依然不能摆脱困局。

天亮只得放开大黑,自己寻找他监视过杨干头的那个大沙丘。他很快找到了那个沙丘,但发现沙丘发生了变化,它原来明明在沙砾地的北边,现在却在南边!

天亮能理解这是沙丘在风的作用下,不断运动的结果。他想让大黑向北探索,可大黑像一个完成了任务的战士,见想回家。它趁天亮东张西望的工夫,突然挣脱绳索,一路向北,头也不回地跑向了沙枣梁子方向。

刘天亮的淘金之路便出现了神助一样的红鬃马。

红鬃马

红鬃马横空出世,仿佛天赐。第7章 哥萨克 第二节有这样精彩的描述:

“天亮被突然横在逃跑道路上的老白俄吓了一跳,他迟疑着,正有些不知所措,忽然看到了红鬃马,不知怎么的就胆气陡升,勇气倍增。他跳下老瘸马,不管不顾,直接朝老白俄冲了过去。

“老白俄对天亮的到来毫无察觉。直到天亮双手抓住红鬃马的缰绳,纵身一跃,身姿矫健地坐到了马鞍上,他才者急忙慌地扔掉萨克斯管,抓过毛瑟枪,朝天亮连喊带叫。”

可是仅仅是刘天亮的胆气陡升并不能济事,因为老白俄已经“抓过毛瑟枪”,可能是老白俄的运气不好,关键是刘天亮仿佛神助,“就在这时,那十几头野驴冲到了他们身边。紧随其后的是十几个哥萨克白卫军,他们端着毛瑟枪,对着落伍的野驴,连刺带射。”刘岸长篇小说《子归城》,关于野驴,也有认真交待,暂且不论。当野驴横冲过来时,“天亮无暇细想,双腿一夹,策马进了野驴群。老白俄就在这时,朝天亮开了一枪,打掉了亮头上的小毡帽。

“天亮吓得三魂荡荡,七魄悠悠。他慌不择路,朝着来路快马加鞭时才发现手中既没鞭子也没辫子。情急之下,他只能用双脚不断磕着马肚子,促其奔命。”

刘天亮面临着新的变数,如果红鬃马只认旧主,那么刘天亮会被抛掷于马背之下。作家将情节往前推进,“红鬃马是匹好马,不用扬鞭自奋蹄。不知不觉间,它和天亮就成了这群野驴的‘领头羊’。这当然引得哥萨克人杀性大发,他们穷追不舍,频频射击。那些追天亮的野驴们没跑出一里地便大半尸横荒漠,血染黄沙。而侥幸活活命的野驴,多半也或伤或残,有的倒地哀鸣,有的喷着血柱,落荒而逃。”

野驴成为刘天亮夺马逃亡的牺牲品。所以野驴功不可没。自然,野驴也是刘天亮生命中不可或缺的物,在以后的叙述中,作家给予很大关注。

红鬃马是有灵性的,它在离开原主人白俄的时候,完全是自愿的,它不仅跟定了刘天亮,还驼着刘天亮混迹野驴群,逃避白俄的追杀。红鬃马伴随刘天亮后,遇到盗马贼,它完全是另外一种表现。第8章 黑沟有个黑牡丹 第一节 “月光如雪”,作家这样描绘道,红鬃马起初可能也是在迷茫中,奇怪的是,刘天亮“前面的一马一人在山野间跃动,却始终逃离不开的视野。”也就是说,在短暂的迷茫之后,红鬃马始终没有认定盗马者。刘天亮当即大喊一声,红鬃马似乎听清了主人的断喝,“这一声,惊天动地,震得山野一片嗡嗡声。那红鬃马突地前蹄腾空,一个急刹,嘶鸣着把盗马贼甩下了马背”。这就是天亮精沟子断贼的精典故事的来由。也是红鬃马跟定刘天亮的再一次生死之交。倘若当初红鬃马认定老白俄,那么也不能成就红鬃马和刘天亮生命的辉煌。

刘天亮虽然有幸得到红鬃马,但就此时的身分而言,刘天亮只是一位流浪汉,一位沉浸在淘金梦想之中的流浪汉。这样居无定所食不果腹的境况,显然不配拥有红鬃马,所以(第10章第一节)“尖嘴猴腮的钱老三识货,一看见天亮便一把抓住了他的红鬃马,喊着闹着要天亮开个价,他绝对给红鬃马找个大买家。”天亮的想法是,自己要真去伐木头,带带一匹马,确实是个问题。可是,“皮斯特尔把眼一瞪,冲钱老三吼道:‘这是土库曼的汗血宝马!不卖!’”看似偶然,却有着不一般的意义。

再后来,刘天亮跟着驼队送货,差一点再次丢失红鬃马。(第12章阿山归来 第二节)红鬃马失而复得,说明了红鬃马在刘天亮的生命中,犹如“天注定”:天亮去大南山要马,很顺利。

“驼老大二话没说,就把红鬃马还给了天亮。天亮一连多少天都准备见了驼老大要大骂大闹的,最后却是冲人家说了声谢谢。因为驼老大说:他知道天亮一时半会儿从兵营里出不来,怕马麟把红鬃马给征用了,就骗马麟说,红鬃马是洋行的,他必须带回去

“天亮给了驼老大二两银子,就连买带要地抓了三张熟好的羊羔皮,捆好,背在身上,翻身上马,直奔沙枣梁子。”

刘天亮不是“添仓奇案”的直接参与者,他“接过皮斯特尔的三根金条,走下房顶,牵出红鬃马,出门,上街,走进了添仓奇案的现场。”天亮是一个误入者,他是受害者也是加害者。皮斯特尔和铁老鼠阴谋打败最大的典当行、灭掉柳芭和天亮,他是其中受害者之一,同时刘天亮又是加害柳芭的执行者。红鬃马却让刘天亮死里逃生,又一次奇迹般重生。

《子归城》第14章添仓节 第三节 作家写道,

“鲜血染红了天亮的裤裆。”

“据说红鬃马是在天亮最危急的时候,昂首一跃,仰天一声长啸,闪电般将天亮摔下马背,进了一簇红柳丛中。”

“它继续咆哮着,跃上一道沙土梁,朝着黑夜遁去……”红鬃马的逃生过程是主动的,是护它的主人刘天亮的,刘天亮因为负伤反而是迷糊的。“当杀手呐喊着飞马越过红柳丛,朝红鬃马追过去后,天亮才恍然大悟,是红聚马掩护自己躲过了一劫。”劫后余生,天亮得感谢上苍,更加应该感谢红鬃马。 在继续逃生过程中,红鬃马曾经一度失落,红鬃马在6名杀手追踪下进入了大沙窝,离开了天亮。天亮“爬上身边的沙丘,举目四望,寻找红鬃马的踪迹。”可是身受重伤的天亮实在是无能为力了,“天亮没有多想,就缓慢地朝子归城爬行。他知道他欠着驼二婶的银子,他不能从城里消失。”如果不是机缘巧合,天亮可能永远失去红鬃马了。仿佛是天神拨弄,天亮的爬行偏偏是子归城相反的方向,以至于驼二婶的驴车没能接走他。天亮在荒原上“痛苦地闭上双眼,以头拖捶地。”天亮身处绝地,心在绝望之境,命在必死之中。接着便是刘岸的神来之笔,“一声嘹亮的嘶鸣声后,天亮看到了一群奔驰的野驴出现在了离他不远的荒原上。

“他激动得差点儿直立而起,他看到了红鬃马。”

”红鬃马浑身闪着晶莹的水光。它从奔跑的野驴群中跑出来,立定,朝他凄婉地张嘴嘶鸣。”

作家为我们展示了一匹神马,却又完全契合此情此景,红鬃马已经活脱脱变成天亮生命中的重要人物,红鬃甚至眼含热泪,深情地注视着天亮。这是一段十分精彩的铺陈:

“仅仅分别了半天平夜,红服马已瘦骨嶙峋,皮包骨头。“”

“天亮嘴里胡乱地喊着什么,爬向红鬃马。”

”红鬃马跑过来,立定,低头看着天亮,不再发出一点嘶鸣声。”

这情景已经十分感人,天亮身边站立的不仅仅是一匹马,而是生命的伙伴,救命的恩人。

“天亮扶着马腿起米,侧身上前,搂住红鬃马的脖子,用脸蹭着,亲着。

‘伙计,你这是咋啦?’天亮松开马颈,望着红鬃马,问。

红鬃马眼中含着泪,默然无声。

天亮抓住马背,嘴里无意义地絮叨着,慢慢爬了上去。

红鬃马立刻步态苍凉地往沙枣梁子方向走。”

神奇的是,马毕竟是马,马和刘天亮汇合后,并不理解天亮此时心境和意志,“天亮想让它去城里。他试着努力了几下。可红鬃马像是成了一根筋,只要他爬在背上,就死不回头地往沙枣梁子方向走。”红鬃马又回到了它的野性或者兽性,它毕竟不是人。毕竟不是童话中的神马。

只是贪心的刘天亮一心想找回自己埋藏的200两银子,最初是寄希望于大黑狗,在红鬃马救自己一命之后,

“天亮不甘心,又牵了红鬃马过来,想四下再转悠一番,到处挖挖看。

红鬃马跺了跺蹄子,不动。”(《子归城》第13章 古牧地 第三节)

愚钝的刘天亮这才意识到,“地冻得这么硬,挖不成,咋找那坛子银子啊?”

神奇的是,最后还是红鬃马帮助刘天亮找到了装有银子的黑陶罐。

黑陶罐

黑陶罐和酒坛子是另一个重要的“物”。作者不惜浓墨渲染黑陶罐的出场。在第六章中,作家详尽地向读者介绍了黑陶罐。因为黑陶罐是刘天亮生命中的“第一罐金”,也是刘天亮人生至关重要的“第一罐酒”。

“关于这个后来被刘氏家族传得神平其神的黑陶罐,我将逐步加以叙说,目前先讲讲它的来源的及遗失。最初的来源当然已不可考,这里面可能性或然性太大太多,因为在过去的年代里,这种瓮形的罐子随处可见。我所能讲清的来源仅仅是:最初,它是钟爷的药罐,在天亮高烧不已的子里,钟爷用一种棕色酒曲子掺和中草药和海娜花放入罐中煎出的汤汁曾使天亮上吐下泻,痛苦不堪,但也神奇地起到了消热解毒、拯救天亮生命的作用。后来,天亮辞行那天,迎儿把陶罐送给了他,并告诉他,罐里有两碗小米,饿了就自己煮熟吃,米里还有酒曲子和草药,如果你再病就自己找出来煎药……

天亮被小女孩天真的举动感动得心里一阵一阵发酸。

显然,这只有壶形小盖的黑陶罐,在天亮看来形状温柔质地多情,他接过陶罐,紧紧地抱抱,才让迎儿把它挂到了自己脖子上。

天亮没想到挂上他脖子的是一部光芒四射的神话。他在进入榆树窝子后,吃饱喝足,睡觉时就把陶罐塞进了一棵苍老的白榆树里。当时夜色四合倦鸟归巢,天狼星孤独地挂在天上。天亮经不住那棵形状华丽的老榆树的诱惑,就爬上去,睡在了树上……

“结果,一觉醒来, 他老人家就落到了那样一步田地:他被一群骑马挎刀、满而灰尘的哥萨克反剪双手捆在了一片衰草萋萋月华丑丽的荒野!”

红鬃马和酒坛子(黑陶罐)

酒坛子出现很平常,可是在刘天亮的生命和生活中的意义却不平常。(《子归城》第10章 到察罕通古去)

“天亮牵着马走下官道,看到了一个骆驼客扔掉的酒坛子。他灵机一动,想起了钟爷的话:古城子地下埋了不知多少东西……

“他望着酒坛子良久不动,突然就捡起它,大步快走,边走边搜索。

他走了很久,终于在一窝芨芨草旁发现了野獾的洞穴。他看看四周,荒野漫漫,阒无一人,只有远处若隐若现的坟头上,似乎有只乌鸦在飞来飞去。他就从红鬃马背上取下褡裢,数着银锭一枚一枚往酒坛子 里装。他装了200枚,再看看四周,天地寂寂,杳无人踪。就用脚扩大獾洞,把酒坛子放了进去。

他站起来,捡了块石头,压到酒坛子口上,再看看四周,黄沙在望,还是没人,就连那只乌鸦也没了。就双手并用,快速填埋了酒坛子。”

很显然,酒坛子是刘天亮信手拈来装银子的。黑陶罐是钟爷的药罐。两者似有区别,在我看来,两者可以混一。因为刘天亮如果不寻找装银子的酒坛子,也不会在红鬃马的引领下找到黑陶罐,有银子固然重要,但天然生成的美酒,却指引了刘天亮人生道路。

《子归城》第15章 黑陶罐,标题看上去是黑陶罐,刘岸都用来描写红鬃马的死亡过程。红鬃马不是病殃殃地死去。因为,红鬃马的死亡过程关联着影响刘天亮一生的黑陶罐。

“天亮骑着红鬃马在荒漠上踽踽独行。”刘岸强调道,“对,是踽踽独行……因为当时红鬃马已经失声了”。作家始终将红鬃马视作一个“人”,一个刘天亮生命中不可或缺的神灵。红鬃马已经走到生命尽头,“红鬃马走到博望渡时,马失前蹄,差点摔倒”,随即作家让红鬃马幻化出异样的灵光,“它的眸子可疑地奇大奇亮,光焰灼烁,散发出回光返照的艳丽色泽。”但是仿佛肩负着神圣使命的红鬃马,“目光一刻不离地围着他游移了一会儿后,忽然转身朝着古牧地方向,毅然迈开了坚定的步伐。”没有神灵附体的刘天亮被红鬃马弄得莫名其妙,因为他要进城,而不是按表针方向古牧地。刘天亮对红鬃马的固执甚至表现出“忍无可忍,一时起了性子,拉过缰绳头想要抽打它。”然而已经走到生命尽头的红鬃马,异常忠于自己的使命,“甩了甩长长的鬃毛,昂然地兀自迈步上路了。”红鬃马此时“浑身是汗,脖颈上渗出了一串一串的血珠,它们在明亮的阳光下,闪着晶莹剔透的红光,像一串串红宝石”。可见刘岸对红鬃马倾注了极大的关爱和吟颂。在红鬃艰难的跋涉中,时间过了一个时辰,又过了半个时辰。红鬃马进了古牧地,到了乱坟岗子边上。迟钝的刘天亮这时才恍然醒悟,“咦?伙计!你这是要帮我找银子呢。”这种来自天神启示的事,几乎不可能发生在一匹老马身上,可是作家明白醒示我们,“老马识途”是刘天亮生命中的定数。这就是 “情理之中”,并不虚妄。

接下来刘岸对主人公视钱如命思想行为也不吝惜笔墨,刘天亮“跟着红鬃马在古牧地的沙窝子里艰难跋涉了半个时辰”,他“累得气喘吁吁”,又“兴奋地丢开红鬃马,朝四周最高的一座沙丘跑了过去。”此时刘天亮手脚并用,“跑”已经无济,“四野寂寂。天亮爬上沙丘”,“天亮跌跌撞撞,接连爬了五六个沙丘”,忘情于追寻埋银子所在,结果是“屁股上的痂已经崩裂,正渗流着编辑编辑的血”。可笑的是,这个视钱如命的财奴竟然在困难面前垂头丧气,对红鬃马发出悲鸣,“伙计,等我吃些喝些,还是回吧!咹?”跟主人想较,红鬃的执着让人动颜,“红鬃马无动于衷。”“日薄西山时,红鬃马看天亮吃喝完毕,就朝乱坟岗子方向迈开了四蹄。”可惊可叹的是,红鬃马的意志比主人更令人敬佩,“红鬃马再次摔倒,但它很快挣扎着爬起来,立住了。”这一个“立”是顶天立地的“立”,我们可以想见这情景是何等感天动地。

200两银子是天亮自己埋下的,他寻觅银子是因为他知道银子在他生命中的价值。红鬃马并不知道银子与自己的生命有什么关联,红鬃马的坚守是生性忠诚和对天赋的执念。相比之下,天亮却一再动摇和权衡,“失望的天亮,疲惫不堪地从乱坟岗子下来后,拉起红鬃马,要走。”又一次天遣神差,“红鬃马却固执地不动。”

红鬃马的死和黑陶罐(刘天亮)的生

刘岸深情而又细致地描摹了红鬃死亡的过程,红鬃马已然不是一个简单的物。红鬃马是刘天亮亲近大自然的媒介,也是他命运转捩点的导引者和神助手。作家无意神化红鬃马,可是红鬃马在刘天亮生命中不可替代,它比驼二爷和钟爷都重要。

红鬃马领着刘天亮来到涅槃河,仿佛凤凰涅槃,红鬃马将漂浮在河水中,成百上千朵黑色野罂粟花一朵不剩地吃掉。一切异样的征兆,都显示着红鬃马非同一般归途。刘天亮“看到那天的落日和红鬃马脖子上的血珠子一样晶莹剔透”。再后来,刘天亮看到红鬃马流泪了。红鬃马的泪水“像它浑身的汗水一样,在暗夜中闪闪发光。”令人惊讶的是,既是暗夜,何来闪闪发光?是的,闪闪发光!这不是刘岸的大意或者笔误,因为红鬃马已经深入人们灵魂,它不再是一个普通的马,因而,“天亮爷爷说,那个晚上,一切都像梦一样”!这就是作家刘岸要揭示的神奇。自始至终,是“红鬃马领着,在官道上缓缓前行。”红鬃马此时是“作为运动主体的红鬃马”,“一切看来真的像梦。红鬃马浑身流汗,眼里流泪,通体闪着水光,却发不出一点声音。天亮捂着屁股,指缝里不断有红色的血液渗出,却形影不离地跟着红鬃马,一步一挪地在荒漠里游荡。”

是天意,亦或是命运造化,“一人一马,就这么奇奇怪怪游荡到了天明”。红鬃马的顽强生命力是不是来自“成百上千朵黑色野罂粟花”,不得而知。可是红鬃马会带给刘天亮大好命运,这是天注定的事,“而黑陶罐传奇,也就在这一刻,随着第一缕曙光的出现,水到渠成,开始了。”“红鬃马带着天亮,一步步地向他的辉煌人生起点逼近。”

红鬃马的行踪“紫光绰约充满魔幻色彩”,刘天亮和“红鬃马跟着一股奇香无比的味道,来到“一棵树干歪七扭八”的老榆树下,直到此时,迟钝的刘天亮才“明白了红鬃马是让他取回自己的陶罐。”

可红鬃马却像一张纸,经他一拍后就完全倒地,并且随即无声无息地一命鸣呼了。

“天亮瞠目结舌。他蹲下身,按了按红鬃马的腹部,又赶紧去试它的鼻息。事情正像俗话说的那样:人死如灯灭。红鬃马倒地之后,就像一盏吹灭的灯,一点生命的气息都没了。”作家此处完全将红鬃马看作是一个人,一个与我们神灵相通的人。反观红鬃马主人刘天亮,他的表现出乎读者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因为刘天亮他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诗人。作家的描述甚至太过沉静,“据和天亮有过交往的人说,天亮当时面对约鬃马的死尸,没有捶胸顿足,也没有悲伤流泪,但此事留给他心灵的震撼却与日俱增,无与伦比地笼罩了他的一生。”

改变刘天亮命运的,不是红大鬃马的死,而是红鬃引导天亮找到了黑陶罐,黑陶罐的生是天亮“无与伦比”的复活。

寂灭的红鬃马引发黑陶罐的神话

红鬃马已然走完了它的马生,可是刘天亮的造酒人生即刻开始,作家甚至轻描淡地写道:“天亮是如何悼念或者告别他的伙计红鬃马的,不得而知。

我们只知道他把红鬃马拖进了一个沙坑,用一片干榆树皮当木锨,推下周围高处的细沙,掩埋了它的遗体。”

可是作家没有放弃任何一个捕捉黑陶罐变化的细节:

“之后,天亮缘木而上,掰断90多根虬枝,掏出了悬挂一年之久,几乎被虬枝曲丫包裹缠绕得密不透风的陶罐。

陶铺里发生的变化让天亮目瞪口呆:原来的固体变成了液体,透明的液体。”确切地说,黑陶罐的变化不仅让刘天亮目瞪口呆,也让读者有一种化腐朽为神奇的震撼。刘岸进一步引导我们了解这一个神奇变化的过程,“虽然在掀开被风尘雨泥封闭了一年之久的陶罐之前,由于那种奇香滋味的刺激,他的思想早有准备,但当他以手的触觉、鼻的嗅觉、眼的视觉切实感受到这种又冰凉又火热的液体的存在时,他还是大大地惊愕了,脑中刹时变得空空荡荡一穷二白。他下意识地伸手沾了几滴尝过之后,就盲目地端起陶罐往饥肠辘辘的腹中倒灌。之后,他乐不可支哈哈大笑,一面喝着人间少有的琼浆玉液,一面腾云驾雾,神游四方。”

刘天亮因为美酒已经进入梦乡,可是读者依然沉溺在惊奇和疑惑之中,静观着事态进一步变化。果然刘天亮是在黄梁美梦完全做醒后才真正喊出这激动人心的声音的:“酒!酒……”

“他抱住陶罐像抱住了神衹一样痛快淋漓地哭了起来。”

刘天亮其实并不愚钝,他是喜极而泣,经历过那么多磨难之后,他应该感谢上苍给他带来了琼浆玉液。“他哭到太阳东升红光乱溅时,才明白__不,是清晰地看见了陶罐中发生的一切:

迎儿送他的黄米,在被遗弃之后,不知经过了多少昏晨夜昼,有一天下雨了,雨水沿着罐盖的细缝渗入了热烘烘的罐中__重要的是残留在罐中那些曾使他退烧的酒曲子,它们像一群美丽的精灵,使颗颗黄米变成青春蓬勃、生龙活虎汉子,热火朝天精力充沛跃跃欲试__这就容易想象了,雨露滋润,迎儿的黄米们开始觉悟开始行动,像火中风凰的涅槃,舍生忘死艰苦持久地脱胎换骨。大自然把切都安排得妙不可言,恰到好处的春夏秋冬,适时得当的风霜雨雪,以及阳光的暴晒,明月的阴浸,白昼的光明,夜晚的深沉,绿叶的甜汁,枯枝的清芳,一切的一切然有条不紊地为陶罐贡献自己的精华。终于,在一个冰雪消融的清晨,黑陶罐里飘出了一缕淡淡的香甜……

之后,风尘泥沙、曲扭的枝丫紧紧地封住了这缕甜香。

又是无数个日夜过去了。一天,也许是一阵风,也许是一根枝条的生长,也许是一阵细雨的冲刷,总之,由于一个微不足道的原因,罐盖发生了位移,缝隙中飘出了今非昔比的芳香,成熟的芳香,预示着一场深刻变革最后完成的芳香!这芳香在荒漠之中显得神奇无比,轻盈、优美、微微带着某种疲惫缓缓地飘出几十里外,诱惑了红鬃马——它直到最后撒手归西,还翕动着嗅觉奇敏的鼻翼追逐那缕馨香!

作家清楚,这只是自己编造的一个神奇故事,所以刘岸说,“这就是黑陶罐的故事,它是刘氏家族历史上的一个神话。这个神话的现实基础早已漫漶不清,但有一点是真实而肯定的:它意义深远地触发了天亮关于发财的想象力。他在被自己想象出的光辉前程陶醉良久之后,忽然想起,在自己病厄沙枣梁子时,曾见过钟爷捧着一本古书《如匠酒经》漫读,从中为自己寻找治病良方。他教然决定:回沙枣梁子,造酒。”

作家没有忘记,刘天亮不是读书人,所以他借助钟爷之手,捧读酒经。其实读什么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刘天亮在那一个时机遇到天赐良缘,还有他人生道路的正确方向选择,那就是这一刻的重大决定,造酒!刘天亮不再执念字面上的淘金,而走上了实业淘金之路。这条路是刘天亮的选择,也是历史或者自然因素使然,时势造就英雄,英雄反作用于时势,推动着世界走向更加广阔的未来。

“我”出生在紫泉子,“我”出生的时候,天亮爷爷不开酒坊了,就过日子。可是“我”14岁的时候,喜欢跑到天亮爷爷家,和他一块儿睡房顶,看天上的星星月亮,听他讲古,叹气,打呼噜。所以“我”知道,那年的添仓节,对刘天亮意义非凡,他失去了相依为命的红鬃马,却得到了黑陶罐,“正是那个夜晚,他拥有了酿酒人生的‘第一桶金’”在刘天亮传奇人生中,他的人生第一桶金是“三根金条”。

刘天亮的生命历程里,红鬃马和黑陶罐影响重大,持续时间长。另有一些物件,持续时间虽短,其影响力同样重要而具有深远意义。

辫子

辫子最初对刘天亮而言,几乎等同于生命或者荣誉。辫子始终提示刘天亮从哪儿来到哪儿去,也指引着他做什么怎么做。换一句话,辫子是刘天亮授之于父母的今世肉体质证,更是刘天亮依恃的精神征象灵魂所在。第7章 哥萨克 第一节,作家将刘天亮放在洋人的目光里,因而刘天亮的辫子便十分怪异。刘天亮视哥萨克为蛮夷,蛮夷视刘天亮为活化石。总之,虽同为人类,却各各不同,所以,“契阔夫给天亮画过了血十字后,并没就此罢手。他把刀缓缓地插进天亮的脖后颈,挑起了他的辫子。”

地域和观念不同,造就了刘天亮和洋人天壤之别,也形成了强烈的戏剧效果。洋人不仅将辫子漫不经心看作累赘,甚至于冒犯万国来朝的大清皇上,这个可忍,孰不可忍?

“这个叫什么?辫子吗?你们的皇帝,就要没有了。还要这个,干什么?!”他说着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噌地一下,割掉了天亮的辫子。

来自天朝上国的刘天亮,深入骨髓地要爱着自己的面子,护住自己的头颅。刘天亮的意识里,洋肉再凶狠恶劣,也不会动到自己的辫子上,所以迟钝的“天亮懵懵地看着契阔夫脸上的疤痕,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儿。”

特别有奇效的是,洋人关注的并不是刘天亮视若生命的辫子本身,“契阔夫笑了,他对自已磨的刀很满意,割皮见血,削发有声。”

再看天亮的反应,“天亮挥手躲避尘土时感到自己的头皮阵阵发麻,似乎还有锐疼夹杂其中。他伸手摸头时,忽然发现脑袋好像有一半没了,轻了许多。再摸,他发现是辫子没了,而且几乎是齐根儿上没的。那一刻,天亮像驴一样号叫了起来:‘老子的辫子!你把老子的辫子弄哪儿去了!有本事你把你爷爷的头剁开呀……’”

刘天亮将辫子和头颅划了一个大大的等号,甚至为了辫子,刘天亮愿意当带路党。“这宿,天亮咒骂了半宿。没了辫子,他是真不想活了,想跟契阔夫拼命。”进而在第二节,天亮“想报复想杀人想放火的各种恶毒念头如滚滚沙尘,连绵不断。”“只要契阔夫把他的辫子还给他,他就带路。”偏偏哥萨克人这一回迁就着刘天亮,“阔夫兴高采烈地过来,亲自把辫子从野地里找回来,还给了天亮。他还在天亮肩上拍了拍,以示赞许。”刘天亮并不是傻子,他当然知道找回来的,是一条“死”了辫子,可是已经脱离了刘天亮肉体的辫子,就是他的“魂”。“亮把辫子揣进怀里,就被指引着上了一匹老黑马,那马又老又瘦,前腿还有点瘸。而且,哥萨克人还没给他马鞭子。但天亮一心想着怎样把他们弄迷路,带进大漠,渴死饿死他们,当然也就没计较这些。他甚至还冲契阔夫笑了笑,说自己要回辫子是要在出门上街时用。绑个假辫子在后脑勺上,总比没有强。”这一个总比没有强,充分说明了刘天亮此时的心态。我们不能从中读懂,让刘天亮丢弃固有的短视和愚蒙何其艰难。有趣的是,刘天亮逃命之际也不丢弃自己的辫子,甚至将辫子变成策马的工具。刘天亮急促之中,“跑!他自己对自己喊了一声,就掏出怀里的辫子,照着老瘸马的臀部连连打了八辫子。”

在逃亡过程中,作者再次告诉我们,刘天亮“后悔匆忙间丢了辫子”,“这是辛亥年深秋的傍晚。天亮丢了陶罐,抢了匹马,到了黑沟煤窑。”可见这几样物件在天亮生命中的重要性,可以说缺一不可。

直到刘天亮来到黑沟煤窑,辫子仍然是他的心病。第8章 黑沟有个黑牡丹 “天亮细看屋里的汉子,都有辫子,就说:‘咹……我饭量大,还是别处吧’”正是这个不可或缺的辫子,引来一个奇女子黑牡丹出场。“ 天亮跟着黑牡丹到了红鬃马跟前。她二话没说,抓起马尾巴一捋,‘唰’就是一刀。”用马尾巴给天亮做了一个假辫子。这时的天亮还是不放心,迟疑地追问,这马尾巴能成吗?黑牡丹一句话给天亮带来划时代的新天地:“那些煤窑上的老毛子哪个有辫子?”

可是辫子的事在天亮这里还没有完结,天亮在黑沟煤窑招工时,“联想到刚才追问‘辛亥乱党’,就下意识地摸了摸脑后的假辫子。困惑,漠然,警觉间”编了一个假名入册,“至此,天亮忽然发现:什么狗屁辫子,人家根本都没看。”

辫子在刘天亮生命的意义是,他由一个旧时代的游民,变身为新时代的产业工人,融入了更加广阔更加纷繁复杂的新天地。也适时提醒我们,历史正行进在那个瞬息万变的大变局中。

胶轮车和木轮车

胶轮车不同于辫子。胶轮车的进入不仅是新旧时代的变迁,也明示着中土和西洋的争斗与文化交流和整合。

合富洋行的铁老鼠认为,“这个郝大头,他只能生产木轮的牛牛车,当然要扎我的胶轮车。”

他忘了他的胶轮马车是买来的,他并不生产车。因此他其实不是郝大头的行业竞争对手。可怜的郝大头,头大耳大却没福气,被错当成竞争对手后,从此郝家鸡犬不宁,腥风血雨。

在漫长的商贸交易中,木轮车和胶轮车的过度极其短暂,这样一个不引人注目的物件,在刘岸的笔下,却熠熠生辉,极具代表性和象征意义,说明作家的具备非凡的洞察力。

野驴

野驴在刘天亮的生命中同样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作者不惜浓墨重彩,第7章 哥萨克 第二节,几乎用了全部文字描摹了野驴。“野驴奔驰之处,势如决堤的波涛”。当然刘岸不忘记告诉读者“20世纪初,野驴不是珍稀动物。”进一步描绘野驴分为两个亚种,看上去像是动物学家的讲座,既详尽又生动。刘岸同时还忙里偷闲地提示我们, “新疆的野马就由于人类的活动而濒临绝灭”。第一,野驴的出现给予刘天亮逃生的机遇。第二,“野驴是种有趣的大型食草动物。他们好胜心强”。从野驴和野马的区别中,“野驴的背上有一条野马所没有的、黑色的美丽条纹”。在一个老白俄的红鬃马眼中,“论血缘关系,野驴显然属于马的叔伯兄弟”。这是神来之笔,这种拟人化的描述,表明了作者关注大自然因为人类侵染而产生的不可逆转之变化,悲悯物种绝灭。而产生的的情怀。第三野驴的出现让刘天亮意外地获得了红鬃马。红鬃马对刘天亮的意义更为重大。

月亮

一会是紫茄子色一会是“月光如雪”(第8章 黑沟有个黑牡丹),月色的变化寓意着刘天亮处境或者心绪的变化。

金丁修建的厕所让金丁平步青云当上县长。

看刘岸的神来之笔(《子归城》第10章 到察罕通古去),“一个月后,厕所修出来了,都督去看,惊讶无比,一用,更是拍手叫绝。原来这厕所造得确实精妙无比,四壁木板严丝合缝;顶上还有个换气的木扇,一拉就转;室内有生火取暖的小火炉,旁边有洗澡的大木桶,人跳进去,木桶就转。最妙的是出恭处竟是个漂亮的木制奔马,昂首翘尾,背上有椭圆形个洞, 人坐上去,严丝合缝,不露异味。而人体重量还能压动木马,前后轻摇,不但出恭轻松舒畅,还能牵动马腹下一组绞盘一这个功能更复杂精妙,绞盘会引动四根绳索,绳索会拉动外面一口水井架上的滑轮组,滑轮组上有个水桶,可以上下运动。换言之,人在厕所内前摇后晃,这个复杂的传动装置便会自动从井里打上一桶水来。人出恭完毕,只要轻拍马头,那桶水便会倾倒而出,流进一一个水槽, 再通过高跷的马尾冲进马腹,‘哗啦’一声,马腹内的人屎人尿便被冲刷一净,绝无残留。”

这一段文字让我哑然失笑,刘岸这个作家,就是一个抽水马桶的始祖!可是让读者更加惊奇的是,精明木匠遇到糊涂上司,制造这一个木制马桶的金木匠,一夜之间成为子归城一县之长。荒唐的事件只能发生在荒唐的岁月,这就是刘岸的神来之笔。

还有“钟家院门口的那棵大柳树

书中这样描述钟爷的大柳树:

门前一棵大柳树

进门一棵沙枣树

树下一条大黑狗

院子坐着个干老头

这是钟爷的写照,在钟爷的眼里,民国和大清是换汤不换药。见多识广的钟爷,从精神层面上说,他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人物,他的身上有汉的人肋骨,也有时代更替的烙印,钟爷有顺时而生的能力,也是逆流砥柱的本性。钟爷的感叹具有那个时代过来人的普遍性, “唉,你说这民国闹了也一年了吧,咱这儿和大清国的时候有啥两样?除了辫子,啥也没变!”

羊脂玉枕

“我”,在叙事密度过大的情形下,为了让读者松驰一下,“先说说福建德化瓷。”

作家不惜笔墨,第三章的题目就是“羊脂玉枕”。“你可能知道,德化瓷是中国最著名的外销瓷之一,在国外的收藏非常丰富,比如被誉为当时第一制瓷高手何朝宗的作品,在西方各大博物馆中的收藏便有200多件。”作家这样铺陈,近似历史典章介绍,却将海上和陆地相隔甚远的丝绸之路连接起来,牵连着远隔万里之外的福建德他和新疆子归城。羊脂玉瓷的出现,勾连着人物复杂关系,显现出中外异域文化的差异和矛盾冲突。

刘岸进一步描写非同一般的“这一个”羊脂玉枕。“在众多的德化瓷外销活动中,有一件瓷器的生命旅程大概是这样的:

“明崇祯年间,一个号称是一代宗师何朝宗嫡传弟子的德化窑工,烧出了一个瓷质枕头。当然,中国民间这种一尺见方的非实用性枕头多了,没什么。有什么的是这个枕头雕花镂空精美绝伦不说,其质地还酷化似和田羊脂玉__这是传承有序的一种烧造工艺,难度极大。相传,当年武则天嫌普通白瓷呈现贼光,是不祥的征兆,特命人研制亚光瓷器。德化窑四周出产瓷土,质较软,含钾量高,以此为原料最后烧制出了一种釉色洁白滋润、似凝脂如美玉的亚光瓷器。它在阳光的照射下,呈半透明羊油状,隐现粉红或者乳白色泽,像极了和田的羊脂玉。武则天大喜,赏赐德化窑专属。从此,德化窑就有了“羊脂玉瓷”的神奇工艺,世代相传。

您明白了吧?德化窑工烧出的这个枕头是‘羊脂玉瓷’的,很值钱。它被简称为‘羊脂玉枕’”。

这一个羊脂玉枕贯穿整部小说,直到小说结尾的第十九章,羊脂玉枕成为剧情反转的道具。也就是说,羊脂玉枕出场的时候,就埋下合富洋行和典当行之间争斗的伏笔,也成为合富洋行整垮典当行的导火索,亦或是终结者。

总之,刘岸小说中的“物”,不能说比人的描写更重要,却是“人”和式“物”的不可分割的两面,各各具有非凡的意义。打动笔者的正是这种种“物”件。

2021年3月17日星期三完稿

(编辑:moyuz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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