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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程绍国《人们来来往往》:妙趣横生背后的严肃思考

发布时间:2021-08-10 来源于: 作者: 文学报 | 朱小如 2021年0 点击数:
2021新年刚过不久,就收到了温州作家程绍国最近出版的中短篇小说集《人们来来往往》,其中有他近些年发表的九篇作品。于是,依该书所列顺序一篇一篇地读下来。但,比较特别的是我明明在读着《人们来来往往》时,却会情不自禁地又翻回到前一篇《拯救木沛冀》的一些段落;明明已读完《金及爵事略》,该读下一篇《木藤家事》了,却又停顿下来翻回到《人们来来往往》重读一下。这样的阅读过程当然不会是由于读得比较粗心,或者是由于自己常年阅读长篇小说而养成了的坏习惯,而是我在阅读的过程中强烈地感受到这样一些看似无关的中短篇小说故事情节中,似乎又隐藏着一种至关重要的联系纽带。

首先,我被绍国笔下的小说里各色人物所充分吸引住了。无论是写活在“当下”的金及爵,还是写有些“历史尘埃”的邱天宇;绍国都能把他们写得个个活灵活现且妙趣无比。不妨举个例子:金及爵这个在现实生活中实在有些“坏”的人物,为报复不买他帐的“警察”,失手将“警察”害死,于是被判了刑。而后又患上癌症,保外就医,等死。但临死前,他竟然要求“我”在他身上披“旗子”。这种引人发笑且妙趣横生的细节,完全符合金及爵这个人物性格的逻辑发展,显然是无法虚构,必要有深厚的生活基础才发掘得出的。应当说这样的小说结尾与著名小说家欧·亨利的“出乎意外、情理之中”结尾,异曲而同工。

又如,绍国在写有些“历史尘埃”的邱天宇这个人物组群时,原本我以为会不可避免地带有沉甸甸的感觉,但我错了!绍国在描写此类历史人物时,依然能让人读来感觉到举重若轻,依然能做到驾轻就熟。什么道理呢?

细读此篇小说第七节的开头:“话说邱天宇。十多年……”这样的客观叙述,到第八节的“邱天宇的儿子叫邱迟”,依然还是这样的客观叙述,而到了第九节:“邱迟这个混蛋,后来成了我的父亲。”从而使前面的客观叙述一下子转为了“我”的主观叙述。而也正是这一看似有些“生硬”的叙述转换让我读出了道理,也终于明白了这样一些看似无关的小说篇什中,究竟隐藏着怎样一种至关重要的联系纽带。

其次,纵观绍国笔下的这些小说里的各色人物中,始终还围绕着另一个至关重要的人物,那就是“我”。“我”既是小说里的人物,与小说里的其他人物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他们不是发小、朋友就是老师、长辈。“我”同时又是小说故事情节的“叙述者”。“我”具有这样的双重责任,使得“我”在叙述故事情节、人物的时候一点也不会“隔”,拿捏、把握、分寸感无不适当。

绍国的这些小说的思想性和深刻意义其实也都隐藏在这样一个“我”的介入中。

小说是一门叙事艺术,讲求的就是怎么写,而究竟写什么,如果没有从怎么写里找到依据,简单地下定义作者写了什么,往往会很不靠谱。

由此,我才深深地意识到绍国的这些小说不仅有许多妙趣横生之处,且给读者留有着丰富的想象空间和严峻的思考:

比如,绍国写“邱天宇第一次被父亲揍了……长工也痛揍儿子金元宝,”紧接着绍国写到:“你不是说护送天宇吗!”断行,再一句“你不是说护送天宇吗!”再断行,再一句“你不是说护送天宇吗!”再再断行,再再一句“你不是说护送天宇吗!”显然这里的每一句都比上一句声高,下手也显然一次比上一次狠。

一定是这样,为什么?难道就不会是一句比一句低,一次比一次轻?绍国留给读者的思考不可谓不严峻,读者要不反复地读上几遍,是难以体察到其文字背后有着如许的情感力量的。

至于小说里长工痛揍儿子究竟用的手,用的木棍,还是皮鞭?就由着读者根据自己的生活经历来展开丰富的想象了。

一部文学作品的好坏,主要衡量标准在于它文学性的强弱,衡量一个小说家好坏的标准,在于仔细考察其文字背后的情感力量。

反复阅读绍国的小说,其行文,多用短语,简练而刻木三分,基本舍弃了长句式的一般化描写,叙事节奏感觉上特别明快,读起来顺畅流易。小说的故事情节虽复杂多转,曲折离奇;却几乎完全做到了如汪曾祺所说的“贴着人物”走。而其叙事策略和立场既有契诃夫式的“幽默和讽刺”,又有鲁迅式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简而言之,绍国的小说创作,艺术个性十分突出,整体上“幽默和讽刺”的美学风格追求格外彰显。纵观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似乎也只有张天翼一个前辈是整体上有如此美学风格的。

差不多近二十年了,我清楚地记得最初认识绍国时,就知道他小说写得好。当我面说这话的不是别人,而是大名鼎鼎的林斤澜老师。

(编辑:moyuz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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