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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灵魂,叹生命——贾平凹、《秦腔》及其写作伦理

发布时间:2021-08-10 来源于: 作者: 《当代作家评论》 | 谢有顺 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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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说,人在穷困之时,“未尝不呼天也,未尝不呼父母也”,其实,人在穷困之时,精神在贫瘠之时,又何止“呼天”、“呼父母”?他必然的还会想皈依大地和故土。中国人、中国文化自古以来都注重生命,而生命最核心的就是要扎根,要落到实处。张横渠说“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可见,天地之“心”和生民之“命”本是一。因此,我认为,最好的文学,都是找“心”的文学、寻“命”的文学,也就是使灵魂扎根、落实的文学。“人类有了命,生了根,不挂空,然后才有日常的人生生活。离别,有黯然销魂之苦;团聚,有游子归根之乐。侨民有怀念之思,家居有天年之养。这时,人易有具体的怀念,而民德亦归厚。”《秦腔》所盼望和怀想的,正是这种“有了命,生了根,不挂空”的人生实现。它以故土为背景,既写出了作者找“心”、寻“命”的复杂感受,也写出了人与土地的关系破裂之后,生命无处扎根、灵魂无处落实、心无处皈依的那种巨大的空旷和寂寞。由《秦腔》可以想见,贾平凹一直存着一颗温润的赤子之心,因为他一刻也没有放弃追索自身的“心”与“命”之归宿和根本。

为此,我把《秦腔》看作是一种尊灵魂的写作。所谓尊灵魂,即不忘在作品中找天地之“心”、寻人类之“命”。——这样的意识,在当代写作界,正变得越来越稀薄,此是当代文学之主要危机。由尊灵魂,而有生命叙事;由生命叙事,才得见一部作品的生机和情理。读《秦腔》,若不能深入到这个层面,是断难在众多沉实的段落里看出作者的苦心经营的。

父亲去世之后,我的长辈们接二连三地都去世,和我同辈的人也都老了,日子艰辛使他们的容貌看上去比我能大十岁,也开始在死去。我把母亲接到了城里跟我过活,棣花街这几年我回去次数减少了。故乡是以父母的存在而存在的,现在的故乡对于我越来越成为一种概念。每当我路过城街的劳务市场,站满了那些粗手粗脚衣衫破烂的年轻农民,总觉得其中许多人面熟,就猜测他们是我故乡死去的父老的托生。我甚至有过这样的念头:如果将来母亲也过世了,我还回故乡吗?或许不再回去,或许回去得更勤吧。故乡呀,我感激着故乡给了我的生命,把我送到了城里,每一做想故乡那腐败的老街,那老婆婆在院子里用湿草燃起熏蚊子的火,火不起焰,只冒着酸酸的呛呛的黑烟,我强烈地冲动着要为故乡写些什么。我以前写过,那都是写整个商州,真正为棣花街写的太零碎太少。我清楚,故乡将出现另一种形状,我将越来越陌生,它以后或许像有了疤的苹果,苹果腐烂,如一泡脓水,或许它会淤地里生出了荷花,愈开愈艳,但那都再不属于我,而目前的态势与我相宜,我有责任和感情写下它。法门寺的塔在倒塌了一半的时候,我用散文记载过一半塔的模样,那是至今世上惟一写一半塔的文字,现在我为故乡写这本书,却是为了忘却的回忆。

——这就是灵魂的伤怀,生命的喟叹。《秦腔》从这样的体验出来,以爱,以温暖,以赤子之心,写了一批正在老去的人,一片行将消失的土地。包括贾平凹选择“秦腔”做书名,也寄寓着这样的念想。秦腔是秦人的声音,而秦人自古以来就是大苦大乐的民众,他们的喜怒哀乐,都可以借由秦腔来表达。然而,在《秦腔》里,秦腔作为一种地方戏曲、一种传统文化的象征,无可挽回地在走向衰败,如同白雪(她也是秦腔艺人)的命运,一片凄凉。或许,在内心里,贾平凹并不愿意让秦腔成为故土上的挽歌和绝唱,但现实如此残酷,生存如此严峻,那股生命的凉气终究还是在《秦腔》的字里行间透了出来。

因此,《秦腔》的叙事,从表面看来,是喧嚣的,热闹的,但这种喧嚣和热闹的背后,一直透着这股生命的凉气——这股凉气里,有心灵的寂寞,有生命的迷茫,有凭吊和悲伤,也有矛盾和痛苦。这是贾平凹在《秦腔》中所没有完全说出的部分,它是整部作品的暗流,也是一种沉默的声音。《秦腔》的矛盾、冲突及其复杂性,正是体现于此。在当代中国,少有人能像贾平凹这样明晰、准确地理解农村这一独特、复杂的现实的:“以往许多写农村的作品,写得太干净,如一种说法,把树拔起来,根须上的土都在水里涮净了。建立在血缘、伦理根基上的土性文化,它是粘糊的,混沌的……往往这个时候我们难以把握,更多的是迷惘、矛盾。”面对这种粘糊、混沌的状态,贾平凹所着力的是呈现——在最具体、最细节处呈现,在那些躁动而混茫的心灵中呈现。所以,贾平凹看重日常生活,看重在生活的细节中所建构起来的那个活泼、生机的世界。这个世界还在扩展,还没有完成,但日夜都在遭受时代潮流的磨碾,它会被时代的强力意志吞食吗?它能在时代的喧嚣中重新找到自己的方向和边界吗?贾平凹无意回答这个问题,他只愿意在迷惘、矛盾中做真实的呈现。他在《秦腔·后记》中也说:“我的写作充满了矛盾和痛苦,我不知道该赞颂现实还是诅咒现实,是为棣花街的父老乡亲庆幸还是为他们悲哀……古人讲:文章惊恐成,这部书稿真的一直在惊恐中写作……”——在“赞颂”和“诅咒”、“庆幸”和“悲哀”之间,贾平凹再一次坦言自己“充满矛盾和痛苦”,他无法选择,也不愿意作出选择,所以,他只有“在惊恐中写作”。在我看来,正是在这种矛盾、痛苦和惊恐中,贾平凹为自己的写作建立起了一种新的叙事伦理。

《秦腔》之所以会被认为是当代中国乡土写作的重要界碑,与贾平凹所建立起来的这种新的写作伦理是密切相关的。假如贾平凹在写作中选择了“赞颂现实”或者“诅咒现实”,选择了为父老乡亲“庆幸”或者为他们“悲哀”,这部作品的精神格局将会小得多,因为价值选择一清晰,作品的想象空间就会受到很大的限制。但贾平凹在面对这种选择时,他说“我不知道”,这个“不知道”,才是一个作家面对现实时的诚实体会——世道人心本是宽广、复杂、蕴藏着无穷可能性的,谁能保证自己对它们都是“知道”的呢?《庄子》载:“啮缺问乎王倪曰:子知物之所同是乎?曰:吾恶乎知之。子知子之所不知耶?曰:吾恶乎知之。然则物无知耶?曰:吾恶乎知之。虽然,尝试言之,庸讵知吾所谓知之非不知耶?庸讵知吾所谓不知之非知耶?”——你知道这些吗?我不知;你知道你不知吗?我也不知。我只是一个“无知”,但我这个“无知”何尝不是一种生命的真知?这种真知,既是自知之明,也是生命通透之后的自觉,是一种更高的智慧。遗憾的是,中国当代活跃着太多“知道”的作家,他们对自己笔下的现实和人世,“知道”该赞颂还是诅咒;他们对自己笔下的人物,也“知道”该为他庆幸还是悲哀。其实这样的“知道”,不过是以作者自己单一的想法,代替现实和人物本身的丰富感受而已。这令我想起胡兰成对林语堂的《苏东坡传》的批评。苏轼与王安石是政敌,而两人相见时的风度都很好。但是,“林语堂文中帮苏东坡本人憎恨王安石,比当事人更甚。苏与王二人有互相敬重处,而林语堂把王安石写得那样无趣……”胡兰成的批评不无道理。相比之下,当代文学界的很多作家在帮人物“憎恨”(或者帮人物喜欢)这事上,往往做得比林语堂还积极。

但贾平凹没有在《秦腔》中“帮苏东坡本人憎恨王安石”,没有帮乡亲恨时代、恨干部,因为他深知,真正的文学精神不该纠缠在是非得失上,而应是一种更高的对生活的仁慈。

仁慈就是一种宽容和饶恕。饶恕生活,宽容别人,以慈悲看人世,这何尝不是一种更深广、更超越的文学观?写作最怕的是被俗常道德所累,被是非之心所左右,深陷于此,写作的精神格局就会变得狭小、平庸。然而,面对这样一个价值颠倒、欲望沉浮的时代,又有几个作家愿意在作品中放弃道德抉择的快意?惟有那些沉入时代内部、心存慈悲的人,才能看出在生活的表象下还隐藏着一个更高的生存秘密。胡兰成在论到张爱玲的小说时,就敏锐地发现了张爱玲身上那种宽容和慈悲。他说,张爱玲的小说也写人生的恐怖与罪恶,残酷与委屈,但我们在读她作品的时候,有一种悲哀,同时又是欢喜的,因为你和作者一同饶恕了他们,并且抚爱着那受委屈的。饶恕,是因为恐怖、罪恶与残酷者其实是悲惨的失败者;张爱玲悲悯人世的强者的软弱,而给予人世的弱者以康健与喜悦。人世的恐怖与柔和,罪恶与善良,残酷与委屈,一被作者提高到顶点,就结合为一。除了胡兰成,还很少人能在张爱玲的小说中看到“饶恕”,看到“悲悯”,看到“恐怖与柔和,罪恶与善良,残酷与委屈”被提高到顶点时能“结合为一”,看到生之悲哀与生之喜悦——因此,张爱玲的小说虽然苍凉,却也不乏柔和与温暖,这或许正是伟大的文学所特有的品质。

《秦腔》在处理现实时,同样潜藏着丰富的精神维度。贾平凹无意出示任何单一的答案,他重在呈现,重在以慈悲的眼光面对现实,并以一种宽广的心来理解那些微妙而复杂的世事沉浮。由此,我们就不难理解,贾平凹为何要选择引生这个“疯子”来充当《秦腔》一书的叙述者。疯子,狂人,白痴,对于常人而言,他们是残缺的,但也是神秘的,这些特殊的视角如果应用得好,它可以为文学打开一个巨大、隐秘的世界。鲁迅的《狂人日记》和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都堪称是这方面的经典。《秦腔》以引生作为叙述者,显然是想让这个“疯子”扮演一个复杂的角色——他既知道一切,又什么也不知道;他既可以随意说话,也可以说了白说;他善于记住,也善于遗忘;他无道德、无是非,但也并非全然混沌一片。王船山说庶民是“至愚”,又是“至神”,这表明二者间的分际并不明显,而引生因为有着疯病,正好成了一个集“至愚”和“至神”于一身的人,由他来做叙述者,恰好最能体现作者的宽容、饶恕、仁慈和同情心,同时,他也是能将生之悲哀与生之喜悦结合为一的人。他的“至愚”,使他能得以成为客观的、“不知道”的生活观察者;他的“至神”,则使他能超越众人之上,想别人所未想、做别人所不敢做的事。因此,引生既是“至愚”、“至神”的叙述者,也是整部《秦腔》中最仁慈又最宽容、最悲哀又最快乐的人物。

我连续三天再没去七里沟,夏天义以为我患了病,寻到了我家,他看见我好好地在屋门口,说:“你在家干啥哩?”我拿眼瞧着土炕,我没说,只是笑。夏天义就走过去揭土炕上的被子,被子揭开了什么也没有。我却是扑过去抱住了夏天义,我不让他揭被子,甚至不让他靠近土炕。夏天义说:“你又犯疯病啦?!”我叫道:“你不要撵她!”夏天义说:“撵谁?”啪啪扇我两个耳光,我坐在那里是不动弹了,半天清醒过来,我才明白白雪压根儿就没有在我的土炕上。我说:“天义叔!”呜呜地哭。

夏天义拉着我再往七里沟去,我像个逃学的小学生,不情愿又没办法,被他一路扯着。刚走到东街口牌楼下,有人在说:“二伯!”我抬起头来,路边站着的正是白雪。这个白雪是不是真的?我用手掐了掐我的腿,疼疼的。夏天义说:“你去你娘那儿了?”白雪说:“我到商店买了一截花布。”我一下子挣脱了夏天义的手,跳在了白雪的面前,将那小白帕按在了她的鼻子上。白雪啊地叫了一声,跌坐在地上。夏天义立即将我推开,又踢了一脚,骂道:“你,你狗日的!”一边把白雪拉起来,说:“你快回去,这引生疯了!”

引生爱白雪,这种爱当然是不对等的:白雪是出名的美女、文化人;引生只是一个被大家当笑物的“疯子”。但引生愿意为白雪做一切,甚至愿意为她去死。他听赵宏声说,只要拿个小手帕在白雪面前晃一晃,白雪就会跟他走,他果然照着做了,结果,自然只能换来夏天义的“扇我两个耳光”,“又踢我一脚”,换来白雪对他的鄙夷和漠然,而“我”除了“呜呜地哭”,又能怎样呢?有意思的是,被人打骂和鄙视的“我”,虽然把这件事看作是“在我的一生中……最丢人的事”,“但我没有恨白雪,也没有恨夏天义”。——这,就是对生活的仁慈,他虽然出自引生之口,却也不妨理解为是作者对世界的基本态度。

由“我没有恨……也没有恨……”这一独特句式所体现出来的写作伦理,和“我不知道”一样,都是超越是非、善恶、对错、得失的,它试图通达的是一个“通而为一”、超越道德的大境界。如果用米兰·昆德拉的话说,就是使小说留在“道德审判被悬置的疆域”,“悬置道德审判并非小说的不道德,而是它的道德。这道德与那种从一开始就审判,没完没了地审判,对所有人全都审判,不分青红皂白地先审判了再说的难以根除的人类实践是泾渭分明的。如此热衷于审判的随意应用,从小说智慧的角度来看是最可憎的愚蠢,是流毒最广的毛病。这并不是说,小说家绝对地否认道德审判的合法性,他只是把它推到小说之外的疆域。在那里,只要你们愿意,你们尽可以痛痛快快地指责巴奴日的懦弱,指责爱玛·包法利,指责拉斯蒂涅克,那是你们的事;小说家对此无能为力”。确实,小说只是对世界的呈现,对人生的同情,对存在的领悟,它在人间道德上的无力,恰恰是为了建构起一个更为有力的世界——这个世界说出爱,说出仁慈,说出同情,说出生之喜悦和生之悲哀,说出更高的平等和超然。《秦腔》正是这样,所以它的叙事伦理是超越善恶的,作者拒绝在小说中进行任何道德审判,因为“艺术中的道德美……是极其容易消失的”。你在《秦腔》里很难找到绝对的对与错、是与非,里面的人物之间即便一时有隔阂和冲突,这个冲突也很快就会被化解。正是有了这种超然和仁慈,贾平凹在《秦腔》中才能书写出一种和解的力量:人与人的和解,人与历史的和解,人与土地的和解。这中间,虽然也发生了许多冲突和矛盾,但你在《秦腔》里找不到怨恨。

了解历史的人都知道,中国的乡村(甚至包括整个中国)在这几十年来,各个层面都积怨太深了,任何一个上了点年纪的中国人,因为历史的造化,都会在这几十年间不断地和人、和历史、和体制产生冲突,轻则闹得灰头土脸,重则闹得家破人亡,等到事过境迁之后,每个人才发现,自己和历史(时间)、和别人的世界(空间)之间已经结下了种种的积怨,这种积怨甚至到了难以化解的地步。这个时候,大地的力量就显示出来了,她以她的宽广、沉静和坚韧,日夜平息着人类的愤怒和不安,并用她的博大不断地教育人类:无论是谁,无论你带着何种记忆和仇恨生活,最终,都要在她面前归于无有——这是真正的平等,因为一切都本于尘土,又归于尘土。

正因为如此,“赞颂现实”或“诅咒现实”都无济于事,它并不能为我们敞开现实的真实面貌。为此,贾平凹在《秦腔》中选择了一种仁慈、平等、超越善恶的立场,以此来重新表达中国当代的乡土现实,就文学而言,这是一种巨大的革命。翻开《秦腔》,我们很容易就能读到慈悲和谦逊,原因也正在于此。比如,贾平凹看到了故乡、土地正在衰败、行将消失的命运,但他承认,他不知道该是谁、也不知道该是哪种力量来为这样一种消失和衰败承担责任。“我站在街巷的石磙子碾盘前,想,难道棣花街上我的亲人、熟人就这么很快地要消失吗?这条老街很快就要消失吗?土地也从此要消失吗?真的是在城市化,而农村能真正地消失吗?如果消失不了,那又该怎么办呢?”——这样的茫然和无奈,有时比任何现实的答案都更有力量。如果贾平凹在《秦腔》里具体指出是哪一种力量该为大地的消失、乡土生活的衰败承担责任的话,他这部作品的格局就要小得多了。

《秦腔》最为出色的地方,就在于它所呈现的现实是无解的,作家在写作态度上是两难的。这暗合了王国维在《〈红楼梦〉评论》中所阐释的思想。王国维认为悲剧有三种:一种是蛇蝎之人造成的;一种是由人物盲目的命运造成的;还有一种是没有原因的,是时代和人的错位,用王国维的话说,是因“通常之道德、通常之人情、通常之境遇”造成的。《红楼梦》的悲剧就属于第三种。像林黛玉和贾宝玉之间的悲剧是谁造成的?是贾母还是贾宝玉?都不是,因为贾母相信金玉良缘,要贾宝玉跟薛宝钗结成婚配,这并没有什么错,也合乎情理——宝钗也有她的可爱之处。因此,在《红楼梦》里,所有的人都没有错,但这些无错之人却共同制造了一个伟大的悲剧;这种无错之错反而说出每个人都得为这个悲剧承担一份责任。关于这一点,牟宗三先生也有过精彩的论述,他说:“人们必得以林黛玉之不得与宝玉成婚为大恨,因而必深恶痛绝于宝钗。我以为此皆不免流俗之酸腐气。试想若真叫黛玉结婚生子,则黛玉还成为黛玉乎?此乃天定的悲剧,开始时已经铸定了。人们必得于此恨天骂地,实在是一种自私的喜剧心理。人们必得超越这一关,方能了悟人生之严肃。同理,读《水浒》者,必随金圣叹之批而厌恶宋江,亦大可不必。须知梁山也是一组织。《水浒》人物虽不能过我们的社会生活,但一到梁山,却亦成了一个梁山社会。自此而言,宋江是不可少的。不可纯以虚假目之也。必须饶恕一切,乃能承认一切,必须超越一切,乃能洒脱一切。”

——贾平凹的《秦腔》正是朝着这个方向走的,它虽然是乡土的挽歌,但它里面没有怨气和仇恨,也没有过度的道德审判,这是一个很高的写作境界。“必须饶恕一切,乃能承认一切,必须超越一切,乃能洒脱一切”,牟宗三先生这话说出了一种新的写作伦理,它和“帮苏东坡本人憎恨王安石”式的写作伦理正好相对。贾平凹在《秦腔》中,以其赤子之心的温润,在写作上回应和展开了这种全新的叙事伦理,我以为,这无论对于他本人,还是对于中国当代文学,都值得特别重视。

(文章为节选,摘自《当代作家评论》,2005年第5期)

(编辑:moyuz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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