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苦痛中怀抱未来——读散文集《身体里的石头》有感
散文集《身体里的石头》的作者是一名医护人员,在这份见证了生死的职业里,让他有了与其他人不一样的创作体验。通读散文集,“病痛”贯穿文本始终,使其整体呈现出苦难、死亡、压抑的氛围。但是在疾病的深层下暗含了作者对生命、血脉与人生的思索,展现了其在“绝望中寻找希望”的精神指向,希冀“慰藉我们忧伤的身体和疼痛的生活”。
一、生命的疼痛与灵魂的闪烁
“身体里的石头”,人的身体里如何能放下石头,柔软与坚硬如何圆融?然而这对矛盾,作者在自己以其命名的散文集《身体里的石头》里安妥地放置着,坚硬的石头压制着脆弱的生命,但却也在无形中显现坚毅的品质。
在生命旅途中,疼痛时不时地出现在人的生命感觉里,而这种生命的疼痛却也与闪烁的灵魂相伴。在疼痛的生命里,闪烁着至善的灵魂。《子宫的秘密》里的英一生都过着忍气吞声的日子,丈夫的打骂、外遇,以及在重男轻女的农村环境下,让接连生女儿的英压得喘不过气来,默默忍受似乎成为她一辈子的使命。可耄耋之年的英终于爆发了,一场疾病席卷了她,本以为看透生死的英却在晚年享受到了片刻温暖。面对已经一把老骨头的丈夫对自己的体贴,以及儿女们的关心与照料,英释然了,甚至喊出“活着真好”,或许含笑而死也无憾了。毋庸置疑,这个女人是善良的。阎连科在他的新作《她们》里询问道:“为什么在我们的世情社会里,男人的善良常常是无能,女人、女性的善良又常招来恶或悲剧?”对于阎连科的这个提问,很难回答得上来,但是英的选择却以行动诉说了另一种和解的方式——向前看,这样才能看到生的希望。英就是这样,她拥有了一个忍受着剧烈疼痛,却闪烁着至善的灵魂。
晚来的疾病会带来强烈的疼痛冲击,但先天的疾病却会让人一辈子生活在病痛的折磨里,身体与精神无休止的战斗,灵魂得以呼喊。《温柔的狼》里的姝家境殷实,性格开朗,热爱生活,祖籍上海却自愿扎根在井冈山扶贫。但就是这样的一位女孩依然抵抗不了温柔但凶猛的“狼”——系统性红斑狼疮。《拦腰的蛇》里的三叔命里注定身体里潜伏着一条“蛇”——“带状疱疹”或俗称“拦腰蛇”的疾病。这个疾病让三叔苟延残喘地活着,病痛折磨着他,纠缠其全身。可当三叔终于摆脱了“拦腰蛇”时,他也静悄悄地逝去了。《隐疾》里的水根因患有隐疾,身体与常人有异。年幼的他肆意游走在每一条河流里,对于这个世界他是懵懂无知的,但当他意识到自己与他人不同时,欢笑、无忧无愁已经离他远去。最后,对于他的死是未知的,不知是他走路不小心滑入湍急的河流里,还是因为这个世界容不下他,让他义无反顾地跳进河流里。死者的母亲哭得撕心裂肺,父亲则默默无语,他只能借着锄头把悲痛化为力量,将自己的愤怒一股脑地倾泻出来,可这个“小”到容不下水根的世界依然在行走。姝、三叔和水根虽然有着不一样的人生遭际,但是他们的身体与精神都被残缺的身体紧紧地束缚着,其所带来的疼痛与伤害都让他们在短暂的生命旅途中备受折磨。疾病阻拦着人们追寻美好的生活,妨碍其实现人生价值,但是作家史铁生却以自己的病痛成就了其在当代文学史上的独特价值。史铁生《命若琴弦》里的老瞎子以为弹断一千根弦就能看见世界,但当希望破灭时,老瞎子对小瞎子说其实是得弹断一千二百根。就这样莽莽苍苍的群山中,老瞎子带着小瞎子,“无所谓从哪儿来、到哪儿去”。师傅给了老瞎子希望、生活的目的,只有当生活的目的拉紧了,人才有生气。或许《身体里的石头》的作者在讲述疾病时能如史铁生这般,走出疾病所带来的浅层苦痛,能够在疾病的基础上思索更加深层次的面,或许能整体提升散文的深度。
米兰·昆德拉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思考了灵与肉、轻与重的关系,论述到个人在自己命行轨迹里承载不了轻如鸿毛的生命,所以托马斯选择了让自己灵魂有所负载的特蕾莎。人的一生在追求生命意义的过程中所体现的沉重与痛苦,都能让自我灵魂闪烁,切实感受生命实在,才能触及真实人生。《哭泣的子宫》里的囡在自己不惑之年实现了梦寐以求的事情——孕育新生命,可上了年纪的囡在生育的最后一刻难产而死。《三把手》里拥有坎坷人生的三把手最后以自己年近半百、多年病痛的残缺身体救回了溺水儿童,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展现了人性的光辉。所以人的生命是脆弱的,但是灵魂可以闪烁光辉,这束光辉可能如烛火般微弱,也可能如星辰般浩瀚,燃烧的生命碰撞出闪烁的灵魂,此生亦无憾。
二、时间的吞噬与血脉的牵扯
“血缘,严格说来,只指由生育所发生的亲子关系。……血缘社会就是想用生物上的新陈代谢作用——生育,去维系社会结构的稳定。”血缘、血脉是一种生物学上的关系,但是延伸至人与人的关系层面,不论时间如何消逝,血脉依旧牵扯至深。
记忆书写是文学作品中常用的叙事方式,“叙事让人重新找回自己的生命感觉,重返自己的生活想象空间,甚至重新拾回被生活中的无常抹去的自我”。记忆叙事不仅仅寻得随着时间消逝的生命感觉,而且在找寻的过程中也美化了故人、往事、故土,在这种追忆的叙事方式里会呈现出一种感伤的氛围。
“我的母亲和我的文字,都是我生命中那道光,是我心中最明亮的地方。她们在照亮我漫漫归途。”这是作者序中所言,对于母亲,作者是依恋的。母亲和写作是作者抚慰心灵的良药,所以灵魂由它们开始撞击,也由它们安妥。《母亲的背景》里写到“我”是留守儿童,父母亲为攒够“我”和弟弟的学费,不得不外出打工,每次母亲离去的背影都深深刻印在我的脑海里。而当“我”成人后,离乡工作了,再回望母亲背影时,却发现曾经支撑家庭的背影已经不再年轻了。当母亲去世后,那个背影让“我”夜夜难以入眠。可以看出,“母亲的背影”不仅展现了母亲苦难的命运,也饱含了作者对母亲的依恋之情和疼惜之意。同样的,散文集内以《身体里的石头》篇名的文章也以“我”的记忆描述了母亲贫穷、病痛但幸福的一生,展现了母亲坚毅、无私的品性,同时传达了“我”对母亲极致的思念之情。这两篇散文都呈现出“我”对母亲无尽的念想,但是作者也并不局限在个人的情感记忆里,而是由母亲的病痛、死亡引申至对生命的思考,传达了死亡并不意味着死者就消逝了。因为他会被生者铭记,甚至成为生者心中永恒的伤痛。人在疾病面前是恐惧的,“一场又一场生与死的拉锯战”折磨着患病者,同时也让身边人心痛不已,所以作者说出“死亡,是一个悠长的过程”。“悠长”并不是指时间,而是暗含在整个患病过程当中,患病者与身边人所经历的种种都让他们喘不过气来。死亡或许对死者来说意味着解脱,但痛却会被生者永远地埋藏于心中,逐渐成长为一颗越来越沉重的“石头”,伴随其余生。也就这样,母亲带给作者的种种都化作了情感记忆,进而成为笔下书写的对象。这种由至深的血脉所传达的情感令读者动容、慨叹,不论时间如何吞噬,血脉所带来的那份融于骨血的情感记忆、生命感觉都是无法忘却的,铭记于心。
亲情血脉更是一种神秘的牵连,它也会让两个素不相识但血脉相同的人牵扯。《血脉深处的呼唤》里那未见过面的祖母在“我”的血脉深处,“我”倾力探寻她的一生。祖母出生在动乱的年代里,那个时候生存超越了一切。20世纪30年代,“我”的祖母出生在一个防空洞里,而30年后,在青黄不接的日子里,祖母在田埂里生下了“我”的父亲。似乎在困苦的日子里,生育彰显了生命的顽强。孕育四条生命的祖母最终逝去了,她死前那句含怨的话亦是对丈夫的留恋和对孩子的不舍。当“我”触摸祖母的墓碑时,熟悉的血脉撞击着“我”的灵魂,它们在“我”的“血液里面激烈地涌动着”,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血脉让“我”感受到温暖,也让我感触到源源不断的生命气息。
故土、家乡承载了太多与血脉牵连的记忆,在中国,不论游子身处何地,心中都对其留有念想。《消失的房子》里,远离家乡的“我”和父亲回乡安置母亲的骨灰,看到破败的房子,不禁勾起“我”的往事记忆,回想起自己少时与父母亲的幸福时光,以及之后在城市打拼的辛酸,这都让“我”的心情复杂起来。农家子弟为在城市安身拼劲全力,可当回首望去,却难以忘怀过往。这种城市回望乡村的眷恋之情在很多小说当中出现过,成人的视角、童年的回忆将乡村的一切美化了,进而成为作者的精神寄托、情感的归依。另外,散文《赣南的风水》则是通过描述自己的家乡——桐家洲,表达了对家乡山山水水的赞美之情,并且由小见大,进一步慨叹祖国大好河山,不断延续的炎黄子孙,以及民族历史与文化的不朽与伟大。
时间无情,但人有情。有价值、有意义的人事物都将长存于人的内心深处,它们会带来欢笑、幸福,也会伴随悲伤,但这种情感记忆也是人感知自身存在的凭证。
三、向善之路与美好生活
对于文学价值的评判,似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标准、见解。但探究中国现当代文学的思潮脉络会发现,某种文学思潮的出现与流行其实暗含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的希冀,善、希望、美好……这些都会寄托在作品当中,成为作者的精神寄托,以期帮助普罗大众怀抱美好生活,探寻生命意义。
散文集《身体里的石头》有一辑以“向善之美”命名,这一辑当中多是作者以向善、希望之心发现平凡生活之美、体味生活哲学,追寻生命意义。《消逝的童年》当中讲述了自己少时的生活经历,并从中体悟到的人生哲学。“小人书”里提及自己对世界的认识就来源于一本又一本的小人书,小小少年走进一个个异彩纷呈的异空间里,生出梦想的翅膀;“挑水”里写到自己年少时对挑水十分讨厌,但当自己努力挑起水后,一切都变得值得了,这也如人生一般,“苦是我们生命酿出甘甜的原料,是生命绽放幸福火花的前奏”;“春蚕”里一样道出生完蛋的蛾,不久便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正体现人也可如蚕一般,以释放自己最后的光辉,实现自我价值、生命的意义。《享受不持有的生活》则通过自己整理衣物时生发出对生活的思考,指出现代人应放下负担,轻松前行,简单生活。《退步人生》则是讲述自己因腰痛而进行退步行走的运动时,发现当人固自地往前走时,或许会遗漏过往的美好,同时指出有退路的人生才是完美的,应看透生命的舍与得、进与退,拥有辽阔人生。《春天的火车》则是作者在乘坐火车时想起了过往的辛酸之事,但是最终慨叹这一切都过去了,生活也如火车一般,一路向前。这些充满哲思的生活智慧都是作者有心留意生活,有意思考人生所散发的哲理,这都体现出作者的向善之心,寻美之意,饱含对生活的希望,生命的渴求。
当现实生活与自我追求发生冲撞时,是默默接受、激烈挣扎,还是坦然接受现状,以善怀抱未来。《赤脚奔跑在城市》剖析了作者在城市打拼时的内心世界,背井离乡的农家子弟单人在城市打拼,时不时怀念家乡,想念父母、乡亲、土地……初入乡村的“我”对于城市的一切都不熟悉,不习惯车水马龙的城市,不懂道路上行驶的一辆辆轿车,更不懂城里的人情世故,不喜欢饭局,不喜欢喝酒。可“我不能改变城市,只能城市改变我”。最终一切的一切,“我”都学会了。每次喝得醉醺醺的“我”游走在夜晚的城市时,“我骂有关城市的一切,包括我自己”。只有晚上进入梦乡时,我怀念那段“赤脚在村庄的日子”,那时无忧无虑的自由让我神往。可以看出,面对城市,作者是倍感焦虑的。在城市中,他处于尴尬的境地,“城市的美好”吸引了他,但是与乡村迥异的环境却也让他备受煎熬,二者就这么和谐但又复杂的长存作者内心世界里,扰乱了他的心绪。对于此复杂心境如何缓解,作者也在《菜市场读懂人生》当中写到,在城市里,菜市场里的嘈杂却给他带来舒心,所以城与乡的界限可能并不是绝对的,只有自己坦然接受现状,不过于纠缠在琐碎之事上,而是去追寻生活之美,或许会发现这样的生命来得更加有意义。
向善之路,怀抱希望,追求人生中美好的事物,或许比任何无意义的纠纠葛葛来得值得。人的一生在历史的长河里是短暂的,但是当你以时、分,甚至秒计算生命历程时,你会发现,原来一个人的一生是可以做很多有意义的事情。所以,以向善之心,怀抱美好生活,珍惜生命的每一时刻。
结语
鲁迅曾说:“悲剧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只有存在美好的对比,那么这种痛就会深刻。尼采也在《悲剧的诞生》里提出在悲剧当中其实更能感受到一种绽放、永恒的生命意义。散文集《身体里的石头》里充满了作者对往事的记忆书写,而其中也间杂了自己现实的苦痛,两者的对比也将作者的痛倾诉出来,传达给读者。在这种苦痛之下,却也能感悟到作者对生命意义的肯定,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也是文学所要达到的目的,怀抱美好生活,感悟真实人生。但是,情感节制在文学当中也至关重要,当一个人在激昂的情绪状态下书写时,那么最终这种过激的情绪状态也会呈现在读者的面前,有时会造成不妥。其实通读全文会发现,“撕心裂肺”“呐喊、挣扎”“吞噬”等等过激的词语时常出现,读者在阅后反而会被这种浅层的痛苦情绪淹没了,不再深思痛苦背后的意蕴。英国浪漫诗人华兹华斯曾说过:“诗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它起源于在平静中回忆起来的情感。诗人沉思这种情感直到一种反应使平静逐渐消逝,就有一种与诗人所沉思的情感相似的情感逐渐发生,确实存在于诗人的心中。”所以,文学作品既需要饱满的日常情感,更需要作者将这种日常情感升华至艺术情感,这样来的情感能更好地提升作品的文学魅力。
或许在今后的创作上,希望作者能充分发挥自身感悟苦痛的敏锐触角,以及坚持怀抱美好生活的希冀,成为自身所希望的写作者。
(编辑:moyuzh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