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怀宇《血色草原》:书写响当当的失败英雄
这个小说大致上分前后两个部分,前半部分写草原塔头滩,写塔头滩上充满血性的生活,既有人与狼的斗争,也有人与人的争斗。后半部分是写叙述人“我”和父亲逃出以后,通过高考进入城市,他们在城市获得成功,父子俩却因为对待草原的态度不同始终存在矛盾。最终儿子选择了回到草原。毫无疑问,真正体现“血色草原”意象的是前一部分,事实上,这一部分也是小说的主体,篇幅就占了三分之二以上。但作者不愿止步于此,要让故事扩展到后一部分内容。这实在是因为作者想要表达的东西太多太多,他也不想让自己的思想被过去的草原所拘禁,当他走出草原之后,城市新的生活打开了他的思想空间,他希望能把这一思想空间与过去的草原打开一条通道,他仿佛要用十八般武艺来打开这条通道,比如生态主题,比如对经济社会的批判,等等,因此。尽管前后两个部分在叙述风格上有所不谐调,但两个部分的组合却是大大扩充了作品的主题内涵。
而我更想说的还是前一部分的内容,因为这一部分写得特别精彩。这完全是一种感情充沛的写作,特别饱满,特别生动,它像一幅粗犷的油画,涂抹着厚重原色的大色块,最能刺激人们的视觉感官。作者凭借出色的叙述能力,非常形象地诠释了“血色草原”。在这里,我们能够感受到作者对于在草原上为生存而拼搏的亲人们的绵绵深情,以及对于逝去的草原时代的深深缅怀。而最为打动我的,是作者在叙述中反复渲染的一种血性的英雄气概。这种英雄气概既体现在草原汉子与狼群斗智斗勇的描写中,也体现在草原人为入选冬猎队而展开的激烈竞争的描写中。读这些篇章,让我不禁感慨,血性真是东北人的本色啊。但我以为,若从英雄书写的角度说,这部小说最有价值的一点是,作者精心塑造了一个失败的英雄。这个失败的英雄就是小说里的叙述人王龙飞的祖父王大铁拐。在塔头滩,每一个男人的人生目标就是当英雄,要当英雄首先必须进入冬猎队。只有在冬猎队才能有与狼群战斗的机会,也只有在与狼群的战斗中,才会诞生出英雄。可是,命运却过早地取消了祖父当英雄的资格,他九岁时在一次高难度训练中意外地从马背上跌落下来摔断了左腿,从此他就得依靠一支大拐杖才能艰难行走。但这不仅没有浇灭在他幼小心灵里刚刚点燃的英雄火苗,而且反而激发起他更强烈的斗志,虽然最终因身体残疾未能进入冬猎队,但他克服身体障碍,能够做出常人都做不出的超极限武艺。同时他还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培养后代上,但命运一直不眷顾王家,祖父直到临死也难以瞑目。我看重祖父这一形象,是因为说他失败,这只是从世俗的标准来衡量的,他的失败无非是没有给王家争取到冬猎队的席位。但抛开世俗的眼光,你就会发现,祖父这一生干了多少英雄般的举动。在阅读祖父的故事时,我总是会联想起海明威的《老人与海》。海明威在这部经典作品中不就是塑造了一个失败的英雄吗?那个倔强的老人,在大海中与鲸鱼和鲨鱼斗得翻江倒海、惊天动地,但最终他只是筋疲力尽地拖回一副鱼骨架。他看上去是失败了,但他在大海中与大鱼搏斗时所焕发出的英雄精神却更加悲壮,也更加感染人。自从海明威的这个倔强的老人之后,我们就很难在文学作品中看到这样一种响当当的失败英雄了。因此,当我读到《血色草原》中的祖父王大铁拐时,格外惊喜。因为祖父王大铁拐算得上是这样一个响当当的失败英雄。除了祖父,祖母也是一个独特的人物形象。在她身上,同样充满着英雄气概。当然,在英雄气概的表现方式上,她不同于祖父,她更多地是呈现英雄精神的毅力和坚韧力。祖父和祖母堪称一对相互映衬、相互补充的英雄形象,祖父表现了英雄之阳刚一面,祖母表现了英雄之阴柔一面。这一对形象的塑造,使得血色草原的英雄精神得到更为完整的诠释。
这部作品还有一个人物形象不容忽视,这就是父亲这一形象。在那个强者为王的草原时代,父亲显得特别另类。他有着去竞争冬猎队之王的素质,他也曾在竞争中展示出自己的实力,但一是运气欠佳,二是在实力上还欠一些火候。在王家与胡家互相不服谁,暗暗比高下的背景下,他曾被祖父寄予厚望,但最终也没有为王家挣回门面。祖父因此对他大失所望,而他的儿子从此对父亲满怀恨意。其实父亲并不是一个窝囊废形象,他仍然无愧于一个血色草原的儿子。塔头滩草原的英雄气概早已融入了他的血液之中。正是带着这种英雄气概,他才能凭借孤单之身在城市打拼并大获成功。可惜的是,作者忽略了对父亲这个人物的准确定位,作者基本上是采取祖父和儿子的态度和立场来对待父亲的,因此也就没有充分表现出这一人物所蕴含的思想内涵。作者之所以认同祖父和儿子的态度和立场,恐怕一是因为他对血色草原过于热爱,二是对血色草原缺乏一些反思和批判。草原时代是一种以残酷的生存和竞争为特征的游牧型文化,它有利于培育英雄气概。但这是一个过去的时代,站在今天的时代,就会看到它的问题,看到这种文化只是适应了而且也必须要适应那个时代的残酷性,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这个社会的伦理是草原伦理,是谁强大谁就是英雄。它虽然有利于培育英雄气概,但同时它也以伤害人的本性和尊严作为代价。人性和尊严被伤害的最典型情节就是赵干巴一家的遭遇,赵干巴因为是一个弱者,就受到大家的歧视,连家人都看不起他,他活得很窝囊,精神都变得不正常了。他就是在精神不正常的状态下扑进了水中,与巨型狗鱼一起卷入河浪之中,最后他与这条大鱼一同死去。人们于是认为是赵干巴打死了大鱼,便认他为英雄。赵干巴不仅一下子被改变了他的弱民形象,而且家人马上得到了实惠,因此家人一点也没有为赵干巴之死感到悲痛和伤心,而是表现出“得到彻底解脱的狂喜和振奋”。可以说,赵干巴和他的一家人都已经变异了,他们之间已经没有亲情了,他们的伦理关系也非常不正常了。如果带着反思和批判的态度去看待血色草原,就会发现,父亲其实是一个非常难得的觉悟者。他觉悟到草原伦理对人性的伤害,因此他不去盲目地竞争,既然竞争不过他就不去竞争了,他把精力花在读书和学习上。他从读书中获得了知识的力量。父亲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读书上,这完全是因为他的不服输而带来的另一种追求。因为人类的强大不仅在于体魄,更在于大脑,人类的伟大之处是因为能够思想,是文明的创造者。父亲的经历充分体现了这一点,正是因为他一直默默地读书,才会在恢复高考时顺利地考上了大学,其后又在医学上有所成就。父亲才是真正能够把血色草原的英雄气概带进现代化时代的人。但作者在小说中主要是从否定的角度去写父亲的,在对待父亲的叙述上不是太公平妥当。
小说还写了好几位女性,写得各有特点。祖母是一个闪耀着人性光芒的女性形象。要知道,草原伦理对女性的伤害是最重的。严格说来,在草原上,女人基本上是没有被当成人看待的,她们不过是男性竞争中胜者的奖品,谁赢了就可以去娶最漂亮的女人。而女人也欣然接受这种草原伦理,她们认为这就是自己的出路。因此一个女人哪怕家里已经死了人,但她还是能够兴高采烈地嫁给那个赢者。祖母的可贵之处就在于她是草原上唯一的一位敢于反叛这一草原伦理的女人,她不愿嫁给胜者,宁愿嫁给残疾的祖父,因为这是她追寻的爱情。同样由于缺乏反思的角度,小说对于祖母精神价值的挖掘还可更加充分。
(编辑:moyuzh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