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怀宇《血色草原》:悲怆而醒人的草原挽歌
《血色草原》一作主要描写查干淖尔大草原塔头滩的王姓与胡姓两个家族,在猎狼与捕鱼的两个领域,围绕“汉哥”和“把头”的争霸斗强,以及与争斗的输与赢密切关联的家族的盛与衰。围绕着这样一个主干故事,作品写出了这块草原腹地因长期以来的民族混居和文化混杂造成的草原特殊生态环境与独有历史传统,以及生成于这种环境与传统的剽悍的民风、好斗的民俗与强悍的民性。可以说,作品既写出了查干淖尔大草原雄浑无比的生态样貌,也写出了塔头滩人为了生存和尊严不断打拼的命运浮沉。
客观地说,以胡王家族为主线描写塔头滩人猎杀野狼和捕捉狗鱼的前半部分,故事跌宕起伏,人物如刀削斧砍,确实充满了可触可感的雄性与血性。而以王家败走草原迁居省城的故事为主的后半部分,虽先后有王耀祖、王龙飞在学业与事业上的飞黄腾达,但却很难见出雄悍的草原根性与“汉子”的应有“血色”。这种前紧后松,先强后弱的反差,隐喻了一些什么东西,或显露了一些什么问题,都是值得人们深深品味和细细寻索的。
《血色草原》让我感觉比较独特,也比较意外的,是作者在这样一个家族历史故事的书写中,脱出了常轨,运用了一种非同寻常的手法,使作品从故事到题旨,都呈现出特异的样貌与别样的意蕴。这种不同寻常的写法,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以“衰败”诉说家史。
在查干淖尔大草原深处的塔头滩上,“所有的男人和雄性必须首先告别任何形式的懦弱才有资格在这里生存。”因而,所有的家族都在“沉重而好强”的冬猎好手的竞争中,“痛苦着,隐忍着,挣扎着,梦想着。”作品中的叙述者“我”,作为王氏家族的第三代,见证了爷爷辈、父叔辈们在一次次草原争雄的拼命相博与不断失利。祖父王得强因小时候摔断了腿,虽通过冬炼三九,夏炼三伏,成为远近闻名的“王大铁拐”,但已无力参加冬猎队长的竞争,只好把希望寄托在小弟王得盛的身上。然而,王得盛在一次斗牛比赛中意外失手,当场丧命。王大铁拐又寄望于儿子王耀祖。长大成人后的王耀祖虽然身强力壮,但天生笨拙且严重近视,他硬着头皮去参赛最终还是败下阵来。之后,二叔王耀宗又成为王家的希望所在,但却因身体不够强壮一次次与成功失之交臂了,最后在一次猎狼行动中悲壮惨死。接下来上场的老叔压力更大,境况也没好到哪去。由此,王家在与胡家的草原争霸中一再落败,一蹶不振。王家的自尊全无,更是无法奢谈荣耀,王家似乎只能在祖母关于高祖和曾祖的故事中找到一点活下去的理由,祖先们“当年勇”的传说及时地提供了后代们触摸和臆想。
与别的家族写作的作品明显不同,《血色草原》的叙事者讲述的王氏家族的塔头滩生存与打拼的家族历史,是沉重的,悲惨的。那是“在旁观者眼里,他们一直就是毫无希望地生活在欲望之中。事实也就是这样,在半个多世纪的漫长的岁月里,他们在反复轮回着同一个苦难的形象。”这样一个家丑外扬式的叙事,是格外特别的。因为忍辱含羞,饮恨吞声,这样的家族历史,更令人创巨痛深,叫人没齿难忘。我依稀觉得,王氏家族在“天竞物择”的草原竞争中不断衰败的故事,多少带了一些寓言的意味。“我”对自己属身的王氏家族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可能既寓含了作者对于人性日渐退化的深切哀叹,又暗含了作者对于人性回归强悍的热切向往。这应该是这种独特写作的复杂蕴含之所在。
其二,由“转场”提出问题。
王家在查干淖尔大草原的乖蹇遭际,到了王耀祖当家主事的时期,真正走到了命运的低谷。王耀祖在王家老叔与胡家的矛盾闹得要出人命时,带着一家人丑陋地逃出了草原。但在王耀祖30岁时,通过参加高考进入了省城的中医药专科大学学习,而“我”也经过自己的努力,随后考上了省城某名牌大学的历史系。王家从此由草原“转场”到了城市,而王家似乎也由此找到了更适于自己生存的方式。此后,王耀祖下海经商,把一家保健药品公司经营的风生水起,“我”也辗转了市文联、考古所和厅机关三个单位之后,在母亲的规劝下走进了父亲的公司,成了这家公司的特殊成员。但“转场”带来的转机,并未使王耀祖心安理得,也未使“我”心满意足。每到不如意的时候,“我就痛苦地回想起我那遥远的塔头滩”。而王耀祖“借鉴塔头滩冬猎队的入队条件”评选公司“突出贡献奖”,并执意率领10位获奖者前往另一块草原去自驾旅行。随行的“我”把一切都看的清清楚楚,并在心里发出诘问:“难道王耀祖晚年真的能以实际行动抹去当年王氏家族遗失在塔头滩上的那片耻辱吗。难道王耀祖能用他那颤动的老手为感知到那些耻辱的我们换回一点点心理平衡吗?”似乎能,但实际上不能。因为历史不能改写,已成为历史的耻辱不能由现在的荣光所替代,已成为记忆的历史的伤痛不能由现在的快慰所治愈。在这个意义上,王龙飞的感觉是真实的:“我本以为我早已告别了查干淖尔大草原,早已告别了塔头滩和霍林河,早已淡化了那一长串弱民的历史。可是活生生的现实仍然在提醒着我,让我对历史的记忆越来越清晰。”
在“转场”之后,作者还用了不少的笔墨描写从草原来到省城的老姑对往事的叙述,包括在草原建立劳改农场后,公安人员在追捕逃犯的同时大量猎杀野狼,马二杆子、胡二勇子先后因为反对掠杀动物而被处决,绝望至极的胡老五也投湖自尽。由此开始,“塔头滩不再有野狼和鱼群了,日子彻底变得死气沉沉起来,整个查干淖尔大草原象得来瘟疫一样,彻底没了精神。”从老姑对查干淖尔大草原日渐没落情形的叙述来看,王家当年出走草原的行为,又陡然具有了躲避灾难的意外之意,这使得原本以为是坏事的“逃离”好像又变成了一件幸事。
由于王耀祖的逃离导致王家的“转场”,作品实际上提出了一系列引人深思的问题。比如,王家几代人在塔头滩的一路落败,是败给了草原特有的生物竞争的法则,还是缺失了争强好胜的勇者精神?王耀祖、王龙飞进入城市的人生打拼,是弱者找到适合自己的生存方式,还是时代给人们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查干淖尔大草原的生态损毁与风光不再,显然是人为因素所致,这样的情形能不能尽量避免,这种巨大的损失可不可以弥补,又怎样去弥补?如许问题,都会在人们心里萦绕萦怀,挥之不去,既引人思忖,又令人纠结。由此,作品的内蕴便平添了丰厚,意味也更加深长起来。
王怀宇写作《血色草原》,确实用了心思,下了气力。虽然作品在结构上、叙事上仍然有不足与缺憾,如社会历史的内容在前半部分略为稀薄,作品从第34章开始明显地分成了前后两个部分等。但整体来看,作者对草原多样生态的欣羡之情殷殷可感,对于草原精神的礼赞之意溢渗于字里行间,就以草原为题材和主题的写作而言,这部作品是有力度的,有特色的,是打上了作者个人鲜明标记的。
(编辑:moyuzh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