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应松小说:“弱智者”的形象与“弱势者的文学”
原载《文艺报》2012.1.18
阅读陈应松的小说并不是一次令人愉快的文学旅程。在他的世界里,暴力和血腥、恐怖与丑恶,总是不时出现,让人无法逾越。在此,坚硬的现实令人如鲠在喉,而一切审美的遐思也都变得奢侈。荒芜的乡村与苦难的底层,在作者笔下映现,而残酷的美感与心痛的诗意,也随其冷峻的叙述汩汩流淌。《送火神》篇幅极短,依然讲述的是令人心碎的乡村故事。在此,一个热衷放火的“弱智少年”,一个无所顾忌的“麻烦制造者”,犹如摧毁一切的“火神”,对整个村子构成了威胁。而围绕这位被唤作“大系哥”的“无名之人”,各方力量都在盘算着如何让他消失,抛弃与排斥贯穿在整个小说中。为了围剿这个令人心悸的“神魔”,原本善良的村民达成了“肮脏的默契”,最后他们终于得偿所愿,像“送瘟神”一样“送走”了“火神”,让可怜的主人公葬身火海。在此,陈应松将颇为怪异的“弱智者”(或者“傻子”)形象的书写,与他所习惯的“底层写作”及乡村题材结合起来,呈现出别开生面的美学意味。
在人类社会中,“傻子”是一类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因非理性的精神状态,不谙现实社会的秩序规则,而被视为文明世界的“异类”。同时,作为一种极富意味的文学符号,傻子的异类身份和边缘地位,连同其非理性的状态,悖于社会规范的乖张举动,以及无所顾忌的超脱,恰好使作家找到了一种绝好的建构深度意义的面具。正缘于此,就像《野猫湖》中的“同性恋”书写一样,这篇《送火神》叙述出一位独一无二的“弱智者”的形象,其“疯癫”书写也是一幅“小说的面具”。通过这种别有意味的形式,作者表达出非同寻常的现实意义。
《送火神》中的“大系哥”,让人依稀勾连起有关鲁迅《长明灯》的记忆。如果说《长明灯》中的疯子之所以是“疯子”,是因为他执意要吹熄吉光屯城隍庙里据说是从梁武帝时就从未熄灭的“长明灯”,那么,在陈应松这篇《送火神》中,同样偏执的“疯子”(或“弱智”)“大系哥”,则将目标锁定在所有可以燃烧的物件上,其席卷一切的气势令人胆寒。两位作家都以现实勘探者的面貌,琢磨着人类的精神疾病,以及通过疾病所呈现的现实隐喻。然而,两代作家终有不同。我们不能苛求《送火神》的写作者顽强地表达早已落寞的启蒙主义主题,甚至也不能指望他将其笔下的“火神”塑造为一个“丙崽”式的人物,像一位寻根作家那样期待在此象征性的叙述中寻找某些超验的意义。对于陈应松来说,他从根本上拒绝这种过于超验的意义,而将落脚点锁定了此在的现实之上,这毋宁说是在重申现实主义美学的重要意义。小说通过一个弱智少年面临的生存危机,实践的依然是作者一以贯之的“为弱势者而文学”的现实诉求。小说叙事朴素而明快,直达现实的“症结”。
陈应松的小说总是习惯于以死亡来收煞全篇,从而为整个小说难以调和的矛盾画下句点。这种不无暴力的美学诉求,确实极为明显地投射出作者的现实焦虑。然而,如果说将一种制度化的坚硬现实通过文学表意的形式清晰地揭示出来,从而在一种残酷美感的呈现中击碎现实的雾霭,引起令人振聋发聩的审美效果,是陈应松小说惯用的艺术手段,那么这篇《送火神》的“震惊”之处,则无疑在于末尾的“大系哥”之死。那个全身火焰的孩子,在人群里奔突,其情景令人忧伤,却引人思索。究竟是谁虐杀了他?
从表面上看,是无可奈何的村民们利用一次别有用心的“意外”,而趁机合谋将其置于死地的。这里,人性的复杂和现实的残忍,也许突显的只是道德与利益的伦理较量问题。然而仔细分析,小说批判的锋芒其实直达总体性框架所分析的“缺场的原因”。在此,真正的凶手另有所指。诚然,“大系哥”无所顾忌的“放火”给村民带来了生命威胁,但更大的不安其实来自财产的损失、福利院的高额费用,以及其父罗机对于抚养费的吝啬,这些都是将他推向火海的“幕后黑手”。而在这一切的背后,都要归结到整个社会的制度性排斥之上。小说中,从父母到村庄,再到福利院,都在以决绝的姿态排斥这位“疯癫”的异类。于是,在现实的利益面前,一切淳朴的伦理都化为泡影,一切友爱的传奇亦沦为神话,而乡村的脉脉温情则早已难寻踪迹。
作家企求善良的人们将他们自私的怜悯施舍给更为弱势的“弱智群体”、“疯癫之人”,这种书写行为本身或许是奢侈的,但却是不折不扣的“最低限度的道德”。在这个意义上,陈应松的《送火神》不仅是一篇为乡村中的“大系哥”而歌的文字,更是为弱势中的弱势而作的文学。这种写作理应受到我们的重视。
(编辑:moyuzh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