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叶《认罪书》:叙事者的苛刻
《人民文学》第五期花了半本多的篇幅发了乔叶的长篇小说《认罪书》,在《卷首》中,编者给出这样的评语:“文体上有探索——与时下的庸常风习不同;叙事上有耐心——内在的幽深和旁及的宽阔所形成互动互映,也稀罕可珍”。我颇有些考证怪癖,但凡看见评语,即要读一读原著,看评语准确与否——不准确也不准备批评,只是自己闹个明白。两天断断续续把作品看完,文体上的探索与叙事上的耐心都有,评语还算准确。但我还看到一点,即是叙事者对故事和对文本的苛刻。
《认罪书》不是一个故事,而是一个“故事群”,是一群沉沦与救赎的故事。沉沦与救赎是一对矛盾的力量,作者显然抓住了矛盾的胶结点,在故事中做一种撕扯,一种拉拽的搏斗。金金与梁知、与梁新,梅梅与梁知,与钟潮,梅好与梁文道、张文英与梁文道,几多人物,每组人物都面对着艰涩的生活,而生活呈现给每个人的复杂性都足够多。作者的苛刻在于,不仅看到了这种复杂,而且捕捉到了复杂背后的玄机:每一个复杂故事背后,都有复杂的人性支撑,她苛刻到了呈现这些人性必须要用这一群故事来做。所谓故事,非故无事,必是人的事,否则即无故也就无事。在《认罪书》的叙事话语中,金金作为回忆者,像一个考古者,一丝不苟地打捞属于她的、属于群体的、属于那个时代的沉潜的记忆,既有情感的美好,也有灭绝人性的残酷,还有经历过风削雪打之后人的形销骨立。在她的头脑中,人是没有原罪的,所有的罪,来自于复杂的欲望。人又都是自私的,肯担自己的罪,便已是圣人。所以主人公说:“写这本书,就算是一次郑重的道歉吧。是我能够做的最认真的道歉了”,“这也是我赎罪的方式。”很多时候,认罪,就是赎罪之一种。
乔叶的苛刻还在于,对笔下人物的复杂性要求达到了某种几乎不可及的严格。《认罪书》的复调结构不是人物在那一线下的简单行动,而是复中有复。金金的身世是一个巨大的谜团,解谜的过程本身就可以构成一部小说,但作者只当它是一个片段,化繁为简。在金金的情感历程和对自我遭遇的审视中,人物复杂到个个被逼到生死边缘。梅好疯掉了,疯到尽人皆知,走到群英河里失去了生命,而彼时他的丈夫就在身后注视着;无独有偶,梅梅为了心上的伤痕,为了孩子,近乎疯狂。当梁知、梁新在东莞劝慰梅梅之后,这个与梁知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与梁知有过情感纠葛的梅梅,在暗夜里跳楼身亡,他们无一尽到救助的责任。其实,梁家背负着沉重的心灵负担。金金将将自己交于梁知后才感到情薄如纸,有了身孕后怀着复仇的目的嫁入梁家,于是她的形象出现了不可理喻性:“和兄弟两个先后有染,怀着哥哥的孩子和弟弟结婚,我知道在众人的形象中这情形有多么淫荡和污秽,我精心预谋的不伦之婚有多么肮脏和罪恶。”其实这是作者欲扬先抑了,金金的阴谋越深,越发显得将来她的忏悔难能可贵。彼时金金一个人一个人像审案一样让梁家人讲出梅梅的故事,事实上也在让梁家认罪。金金之“罪”是作为梁家之“罪”的镜像出现的。
现实主义小说中存在着明显的悖论,即它反映现实,却又是虚构。《认罪书》中写出了生活的复杂性,复杂的像虚拟,事实上生活的真实面目比这丝毫不差,乔叶拿捏的恰到好处。传统观念中,现实主义小说的首要任务是塑造人物,这也不错。梅梅这个人物,与金金自身有很多相似之处,不仅容貌上极度相似——也因此梁知才将金金当成梅梅的替代品——同样与一个有家的男人发生感情,同样怀了对方的孩子,同样倔强的性格,同样为了感情走向了生命的终点。认识自我是人最难的事情,金金与梅梅之间存在的诸多相似之处,让我有理由相信,乔叶有意识地在二者身上互相放置了只有对方能见、而自己不能见的东西。找出这些,呈现出来,还要与自我对应起来,构成了叙事的完整链条。奥尔罕·帕慕克在《伊斯坦布尔》中使用了类似的手法,只不过更加直白:在这座城市里,居住着另一个我。而在《认罪书》的结尾,乔叶就写到在青烟袅袅之中,有一个女孩走进“我”的视野:“不知道我在看着她。可我知道。我知道我在看着她。我是那么认真地看着她,就像看着自己。当然,谁都可以确定,她不是我。但是,我知道,我毋庸置疑地知道:——她就是我。”当梁安逝去,金金认下了哑巴这个父亲,她的生命也走向了尽头,再无负累地实现了自我的救赎,死而永生。
2013-5-17
(编辑:moyuzh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