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小说评论 > 近现当代

《檀香刑》:酷刑的背后

发布时间:2020-10-07 来源于:新浪博客 作者: 励志控的励志人生 点击数:

  一、《檀香刑》中的刑罚及古代酷刑

  《檀香刑》,全书充斥着一种血淋淋的腥味和带有触感的猩红色。单从作品出发,这确实是一部很难使受众兴起阅读欲望的作品,不是因为它的故事性和艺术手法,而是血腥的太过真实,阅读后即产生一种作呕的迷蒙感,残忍和麻木近乎眼底,而后导致的冷颤和噩梦绵延不去。

  莫言在《檀香刑》中,描绘了两种历史中间真实存在过的严苛而惊悚的酷刑:凌迟和檀香刑。“凌迟,人身上包括眼睛或嘴在内,五百块肉,都会用各种刀具来挖掉,为确保刑罚的残酷性,刽子手要保证刑犯不可以在挖掉最后一块肉(心尖)之前死去。檀香刑,各个细节更是讲究非凡。檀木,在油里浸泡多时,为的是避免木头吸血而使刑犯在饱受痛苦前死去。一截檀木,在人体五脏六腑之间游走,最后从锁骨上面穿出来,刑犯,痛苦万分,欲死而不能,刽子手必须用参汤保证刑犯在行刑结束前存货,否则就是抗旨。[1]”檀香刑与凌迟两种刑罚,鉴于这部小说所发生的真实的历史时间,即于1900年前后德国人修建山东胶济铁路、袁世凯镇压山东义和拳起义、八国联军攻陷北京慈禧太后仓皇出逃为其整体故事框架的建构背景,那么这两种极其残酷的刑罚就是对于清朝时期真实存在的酷刑的艺术性的创作描绘,甚至是美化,因为作品中的刑罚残忍性和无人性的方式是远没有真实存在于过去的历史中间的真正的酷刑那样恶心、残忍、暴虐的。

  凌迟,又称“剐刑”,民间俗语“千刀万剐”既是由来于此,“凌迟者,先断其肢体,乃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2]”这种刑罚远在秦汉时期就已有存在记录,却是为国家法典所不允许的,大概算是一种违例的私刑,直至五代时期才被明确录入引为合法,正式定名凌迟是在辽时,在于明及明前时期,这类刑罚主要用于谋逆、叛乱等十恶不赦的反动的罪行,而到了满清时期,特别是在满清前中期,打骂父母公婆、弑父、妻弑夫等触犯伦理的罪行和不按时缴纳赋税等行为也被判处凌迟,由此可见这种刑罚处于残酷苛暴的演变。凌迟刑罚的处刑方式格外残忍,在莫言笔下,是要在刑犯身上割下五百块肉而之前却不致死。而坊间传闻的凌迟刑罚,是要下满一千刀,从受刑人身体上切割下薄厚相等、大小相当、薄厚相似的一千片肉,而假若受刑人受刑不满就死去,则由掌刑人代为受刑。事实上,历代行刑的方法是有区别的,一般来说是八刀,先切头面后手足,再切胸腹后枭首。但是实际上的刑罚是要比八刀多的,在清代据载是量刑而为,分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一百二十刀几种类型。明朝时期凌迟算是一种比较精细缜密的刑罚,多数时候凌迟都超过千刀。有传较为经典的是大太监刘瑾受刑三天,共受三千三百五十七道,首日受刑割肉完后,刘瑾还喝了些粥,转日继续。

  檀香刑,严格来说应属于一种贯穿刑,是通过刑具贯穿人体造成痛苦的一种刑罚。这种刑罚在于东西方都有源来。如此一半的刑罚有如木桩刑、棍刑。木桩刑被十九世纪《大百科全书》称为“将人类的残忍性发挥到极致的创造之一”,利用木桩插入受刑者肛门后任其死去,1958年伊拉克国王的舅舅便因同性恋罪而被处以木桩刑。木桩刑在中国历史上被称之为棍刑,同等原理,用木棍插入受刑者的肛门亦或口部进行贯穿的刑罚,在金庸小说中有如此描绘“长乐帮中酷刑甚多,有一项刑罚正是用一根木棍撑入犯人口中,从咽喉直塞至胃,却一时不得便死,苦楚难当,称为‘开口笑’[3]”。还有一种被称为坐笋的刑罚也与此类似,将受刑者捆绑坐在新笋上,借由笋生长的速度,使其由打受刑者的后庭穿入整个身体。这种刑罚在一些改编自现实刑事案件的小说中也有记录,如蜘蛛的小说《十宗罪》:“死者裤子被脱下,下身赤裸,竹笋从阴部贯穿进腹腔,雨后春笋生长速度奇快,尸体被顶到了半空中,惨不忍睹,对一个女性来说,这种死法极其残忍[4]”。

  莫言在《檀香刑》中只列举了两种刑罚,而事实上,东西方古典酷刑种类繁多,花样更是惊人。如日本和中东地区的水刑,将受刑者关在地窖中用水一点一点淹没;如中东地区的石刑,将受刑人用石头打死;如铁娘子,将以受刑者关入铁箱中透过孔隙插入铁器;如扒皮,将受刑人埋在土里只露出头颅,十字花切开头皮,灌入水银而受刑人便因为疼痛整个从自己的皮肤中钻出;如饥饿面具,在受刑人脸上带上面具,面具嘴部向受刑人口中插入条状撑器以便呼吸,满地食物受刑人却因口中塞满而无法进食活活饿死。多不胜数。

  由此可见,人类在折磨自己同类的过程中,创造力异常惊人。

  二、酷刑的实施者:刽子手的特殊信仰

  刽子手,又称行刑者,掌刑人,是对古代从事直接处决犯人的职业的人的一种称呼。很多时候,在古代,实施的刑罚不单是砍头而已,砍头看起来简单,确实有很多门道。故此,这门杀人艺术,是具有师承的,在中国历史上,师傅收徒弟或是一门相承,而在西方,更多都是父子相传。在中国古代,刽子手地位极低,等同于三班衙役,属于基层的小吏,有衙门发放定额的工食银,形象和百姓对于其的印象都不很好。而在西方则恰恰相反,有的刽子手很出名,也很有地位,优秀的刽子手往往会得到很多人的崇拜。

  “这是一群在我们视野中消失了的人。县人大多对从事这一行当的人敬而远之,刽子手麻木不仁,似乎只是死亡的代名词。但是,谁会在意他们内心的恐惧与不安?他们才是拥有最强大心志的人![5]”。

  刽子手作为这样一种特殊的职业,以杀戮自己的同类作为谋生的手段,对于社会存在来说是另类的,是格格不入而又令人恐惧的。笔者试图寻找一些详尽的关于刽子手的职业章程或是传统的文字记述而又不得,只得在很多野史和影视剧、小说创作当中寻找一些比较常见的蛛丝马迹。刽子手行刑是一种具有艺术性特征的特殊手段,前文所说,譬如凌迟,必须在规定的刑罚结束后才能使受刑者死去,这就需要强大的控制力与精细的手法相辅成了。再比如最常见的刑罚砍头,在姜文导演并主演的电影《鬼子来了》中,就有一位老刽子手的出现,在电影中一刀未杀死受刑者的情况下,拒绝砍下第二刀。据传说在于刽子手行当中,假如砍头时并未能一刀砍断受刑者的脖子,便不能在进行第二次落刀。而在行刑前,需要令使受刑者对象其故土的方向,以便其死亡后能回归故里,并在下刀前喊上一句“回家”。又有传,刽子手要在自己施刑者死后从其身上截下一节手指,装入同一个坛中,在其退行之时将这个坛子拱起而后打碎焚化。或许是这样一个与死亡有关的职业,也变衍生出这么多怪力乱神的传闻。

  三、从《檀香刑》中的刑罚到刑罚背后

  《檀香刑》中这两类刑罚与刽子手或许不过是时代的悲剧,就像在这部作品中间,莫言用贯穿的刑罚和那些杀人的刽子手与害人的“刽子手”来探讨时代的悲哀和人性扭曲的痛苦。

  “他是京城刑部大堂里的首席刽子手,师大清朝的第一快刀、砍人头的高手,是精通历代酷刑、并且有所发明、有所创造的专家。他在刑部当差四十年,砍下的人头,用他自己的话说,比高密县一年出产的西瓜还要多。”在自白章中,赵甲自言道:“奶奶的个克罗德,早就知道你们欧罗巴有木桩刑,那不过是用一根劈柴把人钉死而已。咱家要让你见识见识中国的刑罚,是多么样的精致讲究,光这个刑名就够你一听:檀——香——刑——多么典雅,多么响亮;外拙内秀,古色古香。”将对自己同类的一种折磨演变成新的游戏手段,而又将其当做引以为豪的骄傲资本,这是多么恐怖而又扭曲的存在啊!

  不单说这扭曲了人性的赵甲。单说那些上至皇宫大臣下至平民百姓,在亲眼目睹过众多残忍的酷刑的行刑过程之后,都产生了不同程度上的恐惧,但却畏于强权而又争先恐后的观看。这种争先恐后真的是畏于强权的表现么?这个回答大概是存在于鲁迅先生的小说《药》里面吧。恶意说提到“从常识观点来看,幸灾乐祸显然是心怀恶意的表现,从悲剧的表演中获得快感就是幸灾乐祸,所以结论是不言而喻的。如果我们自己受到嫉妒和悔恨的煎熬,我们大概只会感到痛苦,担当这一切发生在奥瑟罗这个和我们毫无关系的黑皮肤摩尔人身上是,却使我们残酷的本能得到满足,使我们因快乐而流泪。所以,巨大的灾难临到我们自己头上时,便成为悲痛的根源;但降临到别人头上,却给我们最大的快感。[6]”

  的确,当人性自我触摸到原本潜意识当中带有杀戮和鲜血崇拜的原始兽性的时候,对于死亡(他人)和破坏的渴望,便超脱了后天道德所建构的界限。特别在于这种渴望受到了统治者的允许时。或许莫言在这严酷的刑罚和魔幻荒诞的人物背后,想展现给我们的是隐藏在这些酷刑背后的人性和对于人性特征的剖析吧。“刑罚带给人的是一种极端体验,相对和平。美好等人类理想来说,暴力、刑罚理应受到批判,但见诸文学作品时,我们不应该停留于社会伦理层面,而应该透过刑罚,以刑罚为中介去探讨人性、历史、政治等问题,去探索它的深刻意义与美学追求。[7]”(孙陆辰)

  参考文献

  [1]百度百科·檀香刑.http://baike.baidu.com/view/839099.htm

  [2]宋史·刑法志一.http://wenku.baidu.com/view/cb779e0e52ea551810a6876f.html

  [3]金庸.侠客行.2008年第三版【M】.广州出版社

  [4]蜘蛛.十宗罪.2010年【M】.湖南文艺出版社

  [5]刽子手世家.勒谢尔博尼埃.2010年【M】.新星出版社

  [6]悲剧心理学.朱光潜.2009年【M】.江苏文艺出版社

  [7]卑污的人性展览.张春红.安徽文学(下半月)

(编辑:moyuzhai)
推荐资讯
最新内容
精品推荐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