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文学”与“市井文学”辨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 丁琪
“市民文学”与“市井文学”是文学批评领域广泛使用的类型文学概念,用来指称那些聚焦市民社会生活、关注市井人物命运变化且蕴含世俗文化趣味的文学形态。在中国文学研究中,学术界对二者的边界、分期和审美价值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共识。因此,两个概念混用是一种常见现象。然而,二者虽一字之差,但在思想内涵、审美重点、价值立场和时代感等方面存在差别,应该引起文学批评界重视。
市民阶层催生“市民文学”
在讨论以市民为表现对象的文学形态时,批评界经常使用的通俗概念是“市民文学”,谢桃坊的《中国市民文学史》、田中阳的《百年文学与市民文化》等著作都使用此概念。相对来讲,“市民”的含义通俗易懂,在《辞海》中主要有两层意思。一是指中世纪欧洲城市的居民,因商品交换的迅速发展和城市的出现而形成,主要包括手工业者和商人。他们反对封建领主,主张各项改革,对社会经济发展起着一定作用。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形成和发展,市民逐步分化为资产阶级、无产阶级和城市贫民。二是泛指住在城市的本国居民。
多数研究者在使用“市民文学”概念时,认同它是伴随市民阶层兴起而出现的文学类型。欧洲中世纪商品经济发展到较高阶段时,市民阶层登上历史舞台,随之出现了表达市民阶层思想情感的叙事诗、讽刺喜剧、通俗小说等文学形式,以人本主义的思想光辉逼退了中世纪的黑暗和蒙昧,推动了文艺复兴的来临。
就中国而言,市民阶层出现于北宋时期,“坊郭户”单独列籍将城市居民与乡村居民区别开来,标志着我国市民阶层的出现,相应地出现了反映市民阶层情感思想、为市民阶层提供文化服务的娱乐消遣性文学形态。它发轫于北宋时期,最初以说唱语体形式存在。明清时期,市民文学臻于繁荣兴盛,出现了文人创作的古典四大名著以及《金瓶梅》等经典传世之作。经过近现代转型,涌现出了张恨水、老舍、张爱玲等市民小说大家,并在改革开放以来再次出现繁荣景象,描摹世情风俗、反映市民生存状态,以及市井小民命运变化等接地气的主题意蕴,使市民文学备受社会各阶层喜爱。刘心武的《钟鼓楼》、邓友梅的《烟壶》、陈建功的《辘轳把胡同9号》、冯骥才的《三寸金莲》、池莉的《烦恼人生》、王安忆的《长恨歌》、叶广芩的《豆汁记》以及金宇澄的《繁花》等作品,充分彰显了市民文学恒久的生命力。
“市井文学”流传开来
与市民不同,“市井”是一个空间概念,其最初含义是指进行商品交易的场所。《国语・齐语》:“昔圣王之处士也,使就闲燕;处工就官府;处商就市井;处农就田野。”《后汉书・循吏传・刘宠》:“山民愿朴,乃有白首不入市井者”,都是指地点。在春秋战国及以后,市井是都邑或市街的通称,《孟子・万章下》:“在国曰市井之臣,在野曰草莽之臣,皆为庶人。”这里的市井与草莽相对,泛指都邑。“市井”又延伸为商贾身份,《史记・平淮书》中记载:“孝惠、高后时,为天下初定,复弛商贾之律,然市井之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吏。”无论是指空间还是身份,市井都与商品经济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20世纪80年代,袁行霈在《中国文学概论》一书中,将中国文学分成宫廷文学、士林文学、市井文学与乡土文学四大类,“所谓市井文学是指在市井细民中流传的、供他们欣赏娱乐的文学”。他认为中国市井文学可以追溯至汉乐府中的某些民歌,中唐以后市井文学主要是说唱文学,唐代的变文、宋元话本、元杂剧、南戏、明代拟话本、明清两代的章回体小说等都可归入市井文学。
袁行霈对中国文学的分类方法和“市井文学”概念,后来在文学研究领域被广泛采信沿用,以致在当代文学批评中“市井文学”几乎是约定俗成而无须界定的概念。赵伯陶的《市井文化与市民心态》、肖佩华的《中国现代小说的市井叙事》等著作都特别强调市井叙事,从中可以看出在当代空间理论自觉背景下“市井”作为核心概念被学者关注和研究的事实。
进入21世纪以来,部分学者提出了构建“市井诗学”的设想。这意味着从空间、文体以及政治美学等多个向度打开研究视野,把传统的“市民文学”引向更有时代感的“市井文学”研究路径上来。
研究者也注意到市井文学的局限性,市民阶层以逐利为本,在历史上他们从未作为独立的政治力量发挥作用。这一阶层惰性决定了市井文学的思想也往往带有世俗性、商业性和形而下特征,并且与封建社会的统治阶级思想和封建迷信思想纠缠不清。在艺术上,市井文学走通俗化道路,容易陷入低俗、粗糙、简单和教化的泥淖之中无法自拔,缺乏与正统经典文学创作相媲美的艺术表现力。
市井文学价值取向更加突出
“市民文学”概念有其历史存在价值和合理性。但是,在新的空间理论背景下,“市井文学”概念受到关注和深入研究,也是学术发展规律使然,它更能凸显此类文学形态的主体特质、伦理内涵和民族文化特色。
首先,“市民”属于主体身份范畴,它的阶层结构复杂、体量巨大,用来指涉某种文学类型显得有些宽泛。在旧中国,市民有资本家、工商业主、工人、贫民等不同阶层。我们理解的市民文学实际上是“小市民”文学,主要是指市民中的平民阶层。另外,在封建社会,市民只占总人口很小的一部分。但是,随着城市规模扩大和商品经济发展,当代中国城市人口比例逐渐超过农业人口。以这样一个体量庞大、结构复杂的群体来命名一种文学类型,很难突出这类文学形态的审美主体特征。但是,“市井”具有明确的城市平民指向性和世俗生活状态内涵。市井空间活跃着大量城市底层平民,如小商贩、个体户、工人、小职员等,家常的鸡零狗碎和柴米油盐成了世俗生活的河流。因此,当我们说“市井文学”时,心之所系是街衢巷陌一方有温度的人间烟火世界。
其次,“市民”的基本含义为城市居民,因而市民文学也表现出价值中立色彩。而“市井”由于其本源意义与商品买卖相关,所以蕴含着明确的商品经济伦理。市井中人不一定都是商人,但都受到商品经济文化熏染,无论从业还是人际往来都遵循着经济理性、趋利避害原则、平等意识和契约精神。它有别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家国情怀、道义至上、集体意识和义务论,在特定历史阶段表现出一定的革命性。市井文学是商品经济伦理的艺术载体,它对封建专制文化和儒家伦理价值观构成反思和批判,对近现代以来的人本主义思想和市井伦理进行价值建构和自我反省。因而与市民文学相比,市井文学的伦理价值指向更加突出鲜明。
最后,与相对传统的农民阶层相比,市民意味着群体性现代特征,暗含传统与现代的二元对立。而作为空间概念,市井具有都市民间的含义,中国城市发展的独特道路尤其是近现代“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改革开放以来城市中汹涌的农民工大潮,以及21世纪以来城市快速扩张造成的“城中村”现象等,造成了都市与乡村、市民与农民混合的独特市井空间。它内化了传统与现代的矛盾,是喧嚣中的宁静、流动中的恒常、摩登里的怀旧、前进中的退守。这种矛盾性美学内涵源于民族化城市发展特色,体现了文学艺术在前沿理论影响下的当代性建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市井文学不同于传统的市民文学,也有别于西方现代市民文学。它富有民族文化特色和当代理论色彩,尤其是就近四十年的文学批评而言,显示出其独特思想价值和美学创新意义。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时期市井文学审美嬗变研究(1978―2018)”(19BWZ120)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天津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编辑:moyuzh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