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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说略萨

发布时间:2021-08-20 来源于: 作者: 刁斗 点击数:

  近些年,每与朋友聊拉美文学,我总替略萨吃马尔克斯的醋:就名气说,后者比前者大太多了。当然,我替人家耿耿于名气很小心眼,也许略马两位大人大量,并不计较在世的拉丁美洲小说家里,他与他谁该坐头把交椅,尽管,这对曾经的好友,曾经反目成仇拳脚相加。
  其实,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同样是好小说家,完全可以有不同的好法,而不同看客的见仁见智,更属于萝卜白菜各有所爱的正常判断。至于我的吃醋,除了无聊,更源于我对文学价值的个人化理解。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前期开始,拉美文学一如那一时段畅行中国的走私彩电与走私汽车,进入我们的文学生活时大步流星,其尖兵,正是略萨和马尔克斯。他们对中国文学界的强力冲击意义特殊,除了送来一批精品养料,更让我们找到了参照的坐标——原来,在欧美之外,好小说也可以在落后的经济禁锢的政治贫瘠的思想中脱颖而出。中国与拉丁美洲形异而质同。在这之后,对我来说,我相信对我的许多中国同行也是一样,添了不少写作的信心。从那时起直到现在,遍读十数位拉美作家,略萨马尔克斯与博尔赫斯,始终是我最喜欢的。但掂量与他们关系的亲与疏时,我一般只比较略马,原因很简单,我眼里的博尔赫斯是神的化身,略马两位才是人的英雄。我也是人。人只能挑剔人,对神光顶礼膜拜就可以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的确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小说之一,但一个仍在行内的在世作家,基本上靠一部作品支应左右,总让我觉得,有点像只读过半截初中的体育明星轻易戴上了博士帽子。我这样说不够厚道,马尔克斯作品没腰,也多系佳制,而略萨虽然佳制也多,甚至作品及胸,但毕竟少部旗帜般的《百年孤独》——如果把他介绍给外行,我提《世界末日之战》呢,还是《潘达雷昂上尉与劳军女郎》,还是《酒吧长谈》或《天堂在另外那个街角》?
  早年我也像别人那样,在略马之间更看重后者。我不知别人为何轻看略萨,反正我的理由很多:比如,他长得太帅了,对英俊的男人我不大信任;再比如,他那部广被传扬的《胡利娅姨妈与作家》,几近于靠贩卖私生活夺人眼球的明星勾当;还比如,尤其让我失望的是,作为一个以发现人性创生世界为己任的好小说家,他居然去参加总统竞选,欲把自己混同于政客——顺便说一句,我不是对艺术家参政一概反对,写剧本的前异议分子哈维尔当捷克总统,我就能够理解认同……另外,他以秘鲁-西班牙这个双重国籍设定身份,也让我心里挺那个的:至少麻烦呀!比如眼下他获得了诺奖,秘西两国,该如何欢喜怎样郁闷呢?是随着对略萨阅读的增加与了解的广泛,我对他的判断发生了变化。
  我喜欢的小说家品质,是艺术追求的执拗与艺术表达的专一。我不极端,承认精神也像物质一样,流动与变异是允许的,更是应该的,我不认为一个人调整和修正自己的艺术观念与艺术行为就是不负责任。但我更看到,的确又有许多写作者,甘愿让精神依附于物质,像一个幼稚的社会那样动辄“转型”,以投机取巧和见风使舵为艺术伦理,模仿妓女与嫖客的关系。鉴于略萨的个性特点与生活态度,我很担心他太“与时俱进”,只当“时代的作家”“社会的作家”,而忘记小说首先是艺术,而早早成为晚年的萨特——我一直热爱的法国哲学家与文学家萨特有着充满思想魅力和诗意生命的青壮年时代,可他的晚年,被政治涂抹得不三不四,而略萨,“小萨特”正是他响亮的绰号。所幸的是,“小萨特”没被自己的热爱蒙蔽双眼,他辨得清自己热爱对象身上的优劣短长,特别是在政治的泥淖里崴了脚后,他居然能东山再起,强势重回艺术的怀抱,回到他一以贯之的艺术探索与社会关怀双拳齐出的轨道上来,让他“结构现实主义”扛旗者的一世英名继续光芒四射。
  一种历五十年而初衷不改的“结构”热情,是我读到的最好的小说。
  说心里话,略萨的“结构”稍嫌花哨,甚至不无生硬,不如马尔克斯的“魔幻”深厚浑然。但正因为他身后有一条由凡人而英雄的成长轨迹供我辨识,能让我看到瑕疵被光芒所照亮的过程,我才觉得他亲切可感;而马尔克斯,早已成了定型的英雄,他凝固了美也终止了美。我尊重偶像,但喜欢活人。
 

(编辑:moyuz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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