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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与写手

发布时间:2021-08-20 来源于: 作者: 高 深 点击数:
  300多年前,法国诗人、文学批评家尼古拉·布瓦洛曾说过:“如果把写作当作一种赚钱的手段,成为一个受雇于书商的‘阿波罗’,他就拒绝了一切尊重和敬意。”今天,当我们认真地品味这句话,仍然觉得颇有切中时弊的痛感。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就尖锐地指出:“有的搜奇猎艳、一味媚俗、低级趣味,把作品当作追逐利益的‘摇钱树’……一些人觉得,为一部作品反复打磨,不能及时兑换成实用价值,或者说不能及时兑换成人民币,不值得,也不划算。”一个作家把自己的作品完全当成卖钱的商品,那它必定是低级趣味的、粗制滥造的。
  我以为在当今的“写作行列”里,起码有两种人,一种是作家或作者,另一种是写手。写手有一套熟练的文字技巧,有结构故事和情节的成功套路,有大致相同的描写环境和人物的公式,对所有的题材似乎都驾轻就熟,需要什么角色、语境、场景……几乎都可以信手拈来,妙言成章。写手的写作速度可以任买家定时,还可以雇用枪手。这种作品一定是写得很热闹、很时髦、很好看,但读过也一定会觉得很没意思。
  作家每逢动笔,总是因为生活中出现若干令人思考的问题,作家因有感而通过文学作品加以揭示和回答,故有“不吐不快”一说。明代作家、公安派领袖袁宏道在《行素园存稿引》中发表过这样的高见:“物之传者,必以质,文之不传,非曰不工,质不至也。树之不实,非无花叶也;人之不泽,非无肤发也,文章亦尔。行世者必真,悦俗者必媚,真久必见,媚久必厌,自然之理也。”他又说:“今之文不传矣……古者如膺,才者如莽,奇者如吃,模拟之所至,亦各自以为极,而求之质无有也。”袁宏道这里所说的“质”,即是指事物的真实与文学的本质。没有真实和本质的文学,便是不开花不结籽的草木,没有价值,没有永久性。文学的娱乐功能、审美功能、认识功能和教育功能是有机结合的,一个也不能少。写手们急功近利,回避生活,脱离人民,让低俗之作大行其道,不仅对文学是一种玷污,也是对社会精神生活的一种伤害。
  文学创作是一种很艰辛的脑力劳动。有些作家的成名作即是其一生的巅峰之作,他可能后来更用心地写作,技巧或许更熟练了,可就是再也写不出超越成名作的作品。这其中好似有一种说不清楚的奥秘,其实作者自己是可以想清楚的。有一位作家告诉我:“写成名作时根本没想过‘成名’;那篇成名作已经在肚子里怀胎几年,分娩后又反复打磨多次,不敢轻易投稿,后来还是在一位老师的鼓励下才投给编辑部的。”他这话可能看不出什么奥秘,但是仔细咀嚼以后,似乎又道出了真正的奥秘。
  文学翻译亦是如此,翻译家中也有“译家”和“译手”之别。按说只要外文造诣深,翻译作品应该比文学创作容易一些。其实不然,一位把翻译看作是第二次创作的翻译家,翻译一本书有时比作家写一本书付出了更多的心血。著名俄文翻译家草婴每翻译一本书,总要先通读几遍原作,先让书中的主人公和其他重要人物形象在头脑里活跃起来,然后再逐字逐句翻译。他翻译《战争与和平》时,把书中559个人物,每个人做一个小卡片,将他们的姓名、身份、性格特点等一一注明,直到比较完整地深入到原作中去了,才“胸有全书”地动笔翻译。即使是这样,他仍然细嚼慢咽地翻译,速度很慢,平均每天只能翻译1000字。四卷本的《战争与和平》,他整整翻译了6年。
  老一代作家对写文章这件事经常是一丝不苟的:鲁迅说好文章是改出来的,茅盾说不熟悉的东西不写,郑振铎、闻一多惜墨如金,巴金没有真感受不动笔,曹禺像雕刻家似的对作品精雕细刻……习近平总书记也对好作品是怎样打磨出来的进行举例说明:“福楼拜说,《包法利夫人》‘有一页写了五天’,‘客店这一节也许得写三个月’。曹雪芹写《红楼梦》‘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对比这些中外文学大师,我扪心自问:惭愧啊!
  我们有着庞大的写作群体,希望在这个群体中,能有更多的人安心做一个作家,而不是去当写手。
(编辑:moyuz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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