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英咀华:我与诗歌翻译
发布时间:2021-08-20 来源于: 作者: 高海涛 点击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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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选择文学翻译,尤其是诗歌翻译,而且以非学院的身份,闲读英诗,偶译数行,这无非是出于乐趣,此外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我的英文启蒙老师是当年从北京下放到农村的,“文革”结束后才调回中国社科院任研究员。那是上世纪70年代后期,老师送给我一本很老式的《英华大辞典》,商务书局出版的,同时还送我四个字:含英咀华。这本辞典我用了很多年,带着它走进大学外语系,并一直到研究生毕业,而“含英咀华”这四个字,不仅让我学会了读书写作,也给了我最大的精神乐趣。
但又不止是乐趣。多年来,我其实一直没忘记自己是学英文出身。特别是在艰难寂寞的时候,正是年轻时学过的英文给了我自信、灵感、勇气和力量。这让我保持了一个习惯,那就是喜欢收藏和翻阅原版的英文书。每当有朋友寄来或从网上购到一批英文书,我都会一连数日,兴奋不已。现在英文书已占了我书架的半壁江山。这些书让我有了一个特殊的空间,用美国作家雷蒙德·卡佛的比喻,它们就像一座隐秘的房子:“多年以后/我还是愿意/放弃朋友、爱欲,和满天星光/来换取一座没人在家的房子/也没有人回来/而我可以开怀畅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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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个“房子”里,我精挑细选,含英咀华,译过小说和散文,也译过评论和随笔,但译得最多的还是诗歌。从英国诗人拉金,到美国诗人毕晓普、休斯、布可夫斯基、布莱伊、阿什贝利、默温、莱特、沃克,以及更多知名或不知名、现代或后现代的诗人们。其中绝大部分是新译,译自《美国最佳诗歌》或《巴黎评论》等书刊及网站。当然也有重译的,如朗费罗的《青春祭》、叶芝的《当你老了》、桑德堡的《人民轶事》等。
我写评论,是依赖翻译;写散文,是凭借翻译。有个已故的朋友曾开玩笑,说汉语是我的母语,英语是我的继母语。这玩笑虽然在逻辑上有点问题,但却很贴近我的感受。海德格尔说:“语言是存在的家”,那么,多了解一门语言是否就多有一个家呢?我想可能是这样。实际上,我每当拿起笔想译点什么,立即就有如归故里之感,那里有两个家,一个是母语的家,一个是继母语的家,而我就像一个密探式的孩子,总爱把继母语说过的话传达给母语,并在此过程中收获着隐秘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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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些诗要重译呢?我说不清,可能是出于这样一个信念:如果一首诗在原文中是足够好的,那么在译文中也应该是足够好的。如果译文不够好,那肯定是译者本身的问题。
一直想不明白,英美许多著名诗人的著名作品,在被某些诗歌翻译家译成汉语后,何以竟变得平淡无奇?诗人的伟大在于“化腐朽为神奇”,可我们的许多翻译家却只能化神奇为腐朽,这样的所谓译作被莫名其妙地发表和流传,我想恐怕不是翻译理论或“信达雅”之类的翻译标准所能解释的,或者说,我们失去的不是具体的翻译标准,而是比翻译更重大的学术和文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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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毕晓普的《地图》,是这位一生酷爱旅行的女诗人的代表作之一。 整首诗讲述地图的前生今世,但有两句是比较难译的——“Are they assigned, or can the countries pick their colors?/---What suits the character or the native waters best”。我将此译为:“国土的色泽是规定的,还是可以任选?/ 有不同的人民,就有不同的海岸”,但对这个译法,有些大学教授却不以为然,理由是原文中并没有“人民”这个词,他们说在翻译教学中,宁可选择这样的译法:“被指定,还是国家能挑选它们的颜色?/——最适合本国个性与领海的颜色”。
这是不是强调以直译为标准呢?那也未必,美国有一本很权威的人文学通识读本,北大出版社刊行了英文影印本,并译出了书名和目录。英文书名本来是“The Art of Being Human”,直译应该是“人之为人的艺术”,或“让人成为人的艺术”,可北大影印本却译成了《艺术:让人成为人》。这样译,语感上比直译好,但问题是不正确,至少有歧义。英文书名中的“艺术”仅仅是一个比喻,就像“谈判的艺术”、“妥协的艺术”那样,而我们却不能因此说“艺术:让人学会谈判”,或者“艺术:让人懂得妥协”。我曾写过一篇小文——《艺术:足以让人成为人吗》,对这种译法提出质疑,但几年过去,连自己都觉得可笑,这种质疑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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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斯捷尔纳克说:“翻译可比临摹名画,只有经典才值得一试”,但事实往往是先有临摹,后有名画,有些作品之所以成为经典,正是因为经过了翻译。希尼说:“翻译如同写经,需要慢工夫”,而博尔赫斯的说法更妙,他认为也有这种可能,“原文不忠实于译文”。
但作为一个中国译者,我还是更喜欢老师所说的“含英咀华”,真堪称妙语。其实你不仅可以含英,也可以含俄、含法、含德、含日,但最关键和最重要的是“咀华”。文学翻译与文学本身的至高境界是相似的,都应该以民族精神为旨归,表现出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
包括汉语中这个“译”字,也觉得还是徐渭那句“阑干笑语腮堪译”,说得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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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不仅喜欢重译,也喜欢转译。尤其从英译本中转译俄罗斯文学,对我来说有一种别样的吸引力。比如白银时代诗歌,我译过曼德尔斯塔姆、阿赫玛托娃、帕斯捷尔纳克、布罗茨基,也译过《洛丽塔》作者纳博科夫的叙事长诗及许多抒情短章。
被称为白银时代诗歌王子的曼德尔斯塔姆曾这样写道:“鞑靼人,乌兹别克人和涅涅茨人/整个乌克兰民族/甚至伏尔加流域的德国人/都在等待自己的翻译/或许在此一刻/某个日本人正在/把我翻译成土耳其语/直接渗透进我的灵魂”。这段话按我的理解,就是对翻译之翻译的肯定,诗人赞赏语言之间的相互转译,并将其上升到了文化生命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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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曼德尔斯塔姆不会想到,许多年后,有两个中国人先后从英译本中转译他的诗篇,而转译过来的汉语文本却大相径庭。我的英文译诗集《北方船》出版后,寄给著名诗人和翻译家王家新,虽然我们只有过一面之识,但他很快就写出了一篇评论,不仅从整体上给予了充分的赞赏和肯定,还例举多篇译作,逐一评点。其中特别提到了曼德尔斯塔姆在流放沃罗涅日期间写下的一首诗,我将其译为《农鞋大的土地》,译文是这样的:“你拿走了大海和所有的空间/只给我留下农鞋大的土地/还在四周布满栅栏/但这样做对你有何益处?/没有。因为只要你留下我的双唇/在沉默中,它们也有辽阔的语言”。
家新说,这个译文不仅吸引了他,更让他感到惊讶,因为他恰好也曾依据另一个英译本译过这首诗,题目是《你们夺去了》:“你们夺去了我的海我的飞跃和天空/而只使我的脚跟勉力撑在暴力的大地上/从那里你们可得出一个辉煌的计算?/你们无法夺去我双唇间的咕哝”。
这两个译文的区别之大,也是我没想到的。当然,所依据的英译本不同是重要原因,他所依据的是企鹅版詹姆斯·格林的英译本,而我所依据的是纽约书评版克拉伦斯·布朗与诗人默温合作的英译本。正如家新所言,这就是转译所带来的丰饶和奇妙。“间关来几译,披发露双诠”,经过这样的转译,俄罗斯白银时代诗歌的灵魂并没有“丢失”,而是焕发了更多的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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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新教授的这篇评论在《诗潮》杂志上发表,后来又收入了他的文集《黎明和黄昏的诗人》。许多看过这篇评论的人,都曾打电话或发信给我,说他们为之感动。感动什么呢?我理解,除了因为一位著名翻译家如此撰文,不吝推介一个缺乏背景和影响的普通译者之外,可能还因为这位翻译家的坦诚,这坦诚中不仅有人格的力量和光彩,还有一种特殊的包容和自信。
确实,对比当下翻译界,尤其诗歌翻译界的某种风气,家新的坦诚和自信显得多么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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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德说:“一个伟大的文学时代,也许就是伟大的翻译时代”。在这样的时代,一个作家、诗人或翻译家,除了能力和水准之外,也许最高的品质就是自信。没有自信,就没有格局,没有定力,也不可能有真正的创造、创新和影响力。
我有个女兵战友,复员后一直在外交战线工作,驻过欧美多国使领馆。她说最喜欢读的外国诗,不是具体哪个国家的,而是表达了民族精神与文化自信的,比如米沃什的《礼物》:“如此幸福的一天/我在花园里干活/蜂鸟停在忍冬花上,晨雾散去/这世上没有一样东西我想占有/我知道没有一个人值得羡慕......”
说得太好了,《礼物》所表达的不是浅浅的幸福,也不是泛泛的满足,而是一种深沉的文化自信。这种自信的获得,在某种意义和程度上,显然与翻译有关。当时米沃什已到美国十多年,作为一个波兰诗人,他坚持用母语写作,但经过他的好友哈斯等人的翻译,他用母语之神韵写成的诗歌在英语读者中得到了广泛的喜爱和传播。可以说,真正的文化自信,几乎都是在翻译、比较、交流、吸收中所达到的境界。而正因为有这种境界,米沃什才写下了《礼物》这首诗,尤其最后那句,我认为是一笔画出了诗人和译者共有的精神肖像,并由此走进了亿万读者的心中——
“直起腰来,我看见蓝色的大海和帆影”。
(编辑:moyuz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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