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小说”概念的演变
中国古典小说,是一座收藏丰富的“博物馆”。尽管这种多藏品之中也有粗细高下之分,然而,其中确有很多价值连城的艺术瑰宝。这里,既有短小精粹的一珠一玉,也有宏伟壮观的“清明上河图”;不仅有天然质朴的宝石,而且也有精心制作的玉雕。每一个步入这座博物馆的人,都会被琳琅满目的艺术品所吸引,并为能工巧匠似的历代小说家的精湛工艺所震撼。
中国古代小说的发展,经历了迂回曲折的历史的变迁,呈现出复杂纷繁的文学现象。而关于小说观念的演变,与其他国家相比,更有其独特之处,反映出中国传统文化的某些特色。
秦汉以来,传统的“小说”概念,与今人或西方对小说的理解,是相去甚远的。刘向在《说苑叙录》中说:“浅薄不中义理,别集以为《百家》。”《百家》在《汉书·艺文志》中有著录,列入“小说家”。而“小说家”在《汉书·艺文志》“诸子略”所录十家中居于末位,并且班固明言“可观者九家而已”。那么,班固心目中的“小说”究竟是什么呢?他作了认真的解释:“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涂说者之所造也。”这种解释,与桓谭《新论》中所说“小说家合丛残小语,近取譬论,以作短书”显然是相近的。此后,史家关于小说的著录,多以此为据,而范围愈来愈宽,愈来愈杂,把不便归入经史子集的,多纳入小说,正所谓“六经国史而外,反著述皆小说也。”(可一居士《性世宏言·序》)
明人胡应麟,把小说分为六类(志怪、传奇、杂录、丛谈、辩订、箴规。见《少室山房笔丛》二十八)者虽然包括了唐传奇和宋元话本,但由此反映出的小说观念,仍不脱离“丛残小语”。清代修《四库全书》,纪晓岚把小说分为三类:“迹其流别,凡有三派,其一叙述杂事,其一记录异闻,其一缀辑琐语。”其基本观念,与前述一脉相承。只是《四库全书》采录更加严格,即所谓“甄录其近雅驯者,以广见闻,惟猥鄙荒诞,乱耳目者,则黜不载焉”。
由此可见,中国传统观念中的小说,是指“记录见闻,搜集逸异,尚奇重譬,长短随宜的笔记体作品”。其主要形式,一是文言,二是短篇。但当然,以上所引多为史家之见,而且历史家们又多是从目录学分类的角度来界定小说的,但是,无可否认,这毕竟是传统的文学观念的反应;在庞大而辉煌的诗词文赋面前,小说是不属于文学的。
观念,是现实存在的反映。中国传统小说观念,正式几千年“笔记体作品”创作实践的反映。六朝志怪,虽然如鲁迅所说,“粗陈梗概”,“意在自神其教”,“非有意为小说”,但干宝《搜神记》等志怪之作的繁盛,毕竟标志着文言短篇小说出现了第一个高潮,而且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到了唐代,“小说亦如诗,至唐代而一变,虽尚不离于搜奇记逸,然叙述婉转,文辞华艳,与六朝之粗陈梗概者较,演进之迹甚明,而由显者乃在是时则始有意为小说”(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此即指中国文学史上光辉灿烂的一页——唐人传奇。此后,宋元明清,文言短篇小说的发展,其成就虽不能与唐人之作相比,但作为小说史的一条发展线索,是从未中断过的。其间,或宗志怪之体,或仿传奇之文,产生了很多作品,而且,如明代《剪灯新话》等作亦有较大影响。清代康熙年间蒲松龄《聊斋志异》的出现,有如石破天惊,异峰突起,从小说“史”的角度来考察,这正是中国古代文言短篇小说发展中出现的集大成的最后的高峰。这样,我们就清楚地看到了一条极为明显的发展线索。讨论中国古代小说,不仅不能无视文言短篇小说这条发展线索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传统小说观念,而且应把它视为极其珍贵的文化遗产,予以开掘和研究。特别是像《聊斋志异》这样的作品,作为文言短篇小说的集大成之作,则更是具有世界意义的文学遗产。
唐宋“说话”的兴盛,导致通俗小说的产生和发展。宋代说话,有所谓“四家”之说。虽然关于“四家”的记载不尽明确,但“讲史”与“小说”两家则是确定无疑的。这里的“小说”的涵义,主要是指较为短小的故事,即所谓“顷刻间提破”,它与传统的小说的概念,既有根本的不同,又有某些相通之处和继承关系。作为两个“小说”概念的全部内涵,是不同的:传统小说的主要因素是异闻杂录,而“说话四家”之小说,则以故事性为主要因素,这就是最根本的不同。当然,传统小说中的唐人传奇,作为异峰突起,多“作意好奇”之作,故事性是很强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说话四家”的小说与传统小说的继承关系,则主要体现在对唐传奇的故事性的某种继承。此外,“说话四家”之小说与传统小说之间的相通之处,则主要在于短小。总之,由于“说话四家”之小说的勃兴,中国传统小说的概念又有所发展了。尽管在文人学士的认识中,仍然不予承认——如前引纪晓岚所坚持的仅仅承认的三类小说。但这只不过是传统的文学观念和目录学观念局限性的反映而已。
在说话基础上产生的长篇讲史、神魔之作,在历史上,是并不曾被视为小说的,例如《三国》《水浒》、《西游》《封神》等等,或谓“平滑”,或谓“演义”,或谓“传”,“记”。这种现象可以从很多方面、很多角度予以解释,而最简单的、最表面的解释,似乎就因为这类作品不具有“小”的属性。倘若这种最简单的、最表面的解释可以成立的话,那么这正从反面表明了传统小说(包括说话四家中的小说)概念的核心问题是它的短和小,因此动辄几十万言的长篇作品,自然不能纳入小说的范围。
在这种情况下,长篇通俗之作,就要为自己争得一席之地。例如历史演义,既不能列入小说类,更不能跻身史部,要为自己争得一个“归宿”,就提出了所谓“正史之补”“羽翼信史”的新概念。《隋唐志传通俗演义序》说“后之君子能体予此意,以是编为正史之补,勿第以稗官野乘目之,是盖予之至愿也夫。”修髯子的《三国志通俗演义引》以答客难的形式,提出了“是可谓羽翼信史而不违者矣”。同时,又都强调历史演义的通俗性的意义:千百年的史实,“愚夫愚妇一览可见”,“人人得而知之”。这些见解,都反映了历史演义为自己争一席之地的愿望。
事实上,由于历史演义等通俗长篇,都是来自民间的,不论其中包含了多少封建性,但从总体上来说,它们毕竟是人民大众需要的文化,倘若把中国文学划为雅俗两类,它们自然是俗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雅文学无法想象的众多的读者。因此,它们的重要的文化地位是确定无疑的。“羽翼信史”之说,倒显出了某种自身的局限。在进入文人独立进行创作的阶段之后,从万历到乾隆仅仅一百多年的时间里,通俗长篇就发展到以《红楼梦》为标志的高峰,并启迪后世作者,继承创作出大量的作品。这样,从以“说话”为基础的评话、演义到文人独立进行的创作,就构成了一条通俗小说发展线索,它与文言短篇小说发展线索,既各自独立,有互相交叉,共同构成了中国小说发展史。大量的通俗长篇作品,以中国人民喜闻乐见的艺术手法,叙述情节、刻画人物、交代背景、描写心理,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考察,都可断言,它们正是世界公认的重要的文学样式——小说。这虽然与中国传统小说的概念不合,但显然是无法不予确认的。至此,中国的小说概念,融入了世界性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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