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天雷
发布时间:2022-08-01 来源于: 作者: 点击数:次
藤谷古香著,作者原名孙景贤(1880―1919),字希孟,别号龙尾,江苏常熟县人,日本明治大学法律科毕业。另有 《龙尾集》、《梅边乐府》等诗集。十四回,光绪二十九年 (1903) 上海大同书局初版,光绪三十年 (1904) 海虞文社再版。阿英编 《晚清文学丛钞・小说四卷》 收入。
昭文县大东门外梅李镇寒士荀彭字北山,五岁时父母俱亡,由兄嫂抚养,十五岁时兄长又病故。十七岁时同邑姜老学士携之进京,又代他纳监,在国子监肄业。后姜老先生回乡,北山不愿归,遂住京城常昭会馆卖文过活。北山有同乡京官知交四人,一日同游陶然亭。北山偶遇一妙龄女子,便单相思起来。友人觉北山已到当婚年龄,存心为他物色。适韩观察进京,便以女相许,允北山金榜题名时完婚。北山发愤读书,连中两榜得为翰林。不料韩女一病而夭,北山痛失良缘。时值中日战争爆发,京城震荡,北山随友回乡。经乡谊做媒,北山得娶苏州巨绅贝季瑰之女。但因新婚之夜北山见新妇美貌而喜不自胜有些失态,被新妇目为疯子遂至遭嫌弃而拒于门外,北山又遭意外刺激痛不欲生,自杀未遂。中日议和,友人筹金资助北山赴湖北谋差,途经上海,遇蒋占园、魏古轩,从蒋、魏处得知康有为欲变法事,而蒋、魏对康极卑视。
古轩回公馆时瞎灯黑火中遇仆人冯的儿行迹可疑,驱逐之。冯投妓女赛金花处得识嫖客熊老爷。熊欲往衢州,便雇了冯。熊本受聘于衢州大户罗家。这罗家的一切,本是三百年前明末华家庄。因明末大乱华家逃散,罗家遂占有了华家庄。罗家传至第八代,由姨太太赛西施当家,已显颓势。华家后裔华复畴意图复仇夺回祖业, 潜入罗家与赛西施的儿子罗干 建交, 后为赛西施发觉囚禁干 ,复畴逃往上海,经友人介绍成为洋商维爱司的书契(按即书记员)。正当华复畴随维爱司游览长城时,荀北山也在长城上发感慨。
再说北山离家后到了汉口,第二年又进京考散馆,授职翰林编修。经同乡京官羊都介绍北山在宗室年映家教馆。此时同乡好友也陆续回京,听戏上馆子时相过从。这期间正是戊戌变法进行之中,但不久政变发生,太后垂帘,菜市口六君子被斩。据说羊都便是出卖新党的罪魁之一,北山大愤,认为此人给常熟人丢脸,必得再出一位忘身为国的大忠臣才能洗此耻辱。北山辞馆回乡,再到苏州,不意竟得到岳丈的二十七条规约,不准他进门。北山一气攻心,几乎死去。经友人劝,北山同意入川谋差,但在重庆行李失窃,弄得狼狈而回。友人气头上对他说:“你肮肮脏脏活在世,倒不如寻件轰轰烈烈的事,死了罢!”这一下倒触动了北山的心。北山从此闭门拒客写成一道奏折,要慈禧归政,惩办荣禄、刚毅、李莲英三凶。他要大学士徐桐代递奏折,遭到痛斥,又遭同乡友人坚阻,遂将此奏折交两位仰慕者在《国闻报》发表,轰动一时。因此北山被捕下狱,先囚于常熟,再转苏州。幸得友照料,北山未吃多大苦。庚子事变后和议成,北山始获释。常熟诸友宴饮,把酒行令,有人抽鉴得 “轰天雷凌振,”以北山作比说北山那道奏折正如轰天霹雳。小说命题即源于此。
这部小说所写荀北山事,实是沈北山事,可视为一部近事小说。沈北山(1870―1909)名沈鹏,初名棣,后改鹏,字北山,江苏常熟人,光绪进士,官翰林院庶吉士。因戊戌政变后痛于谭嗣同等六君子被害,上书痛斥权贵,请求慈禧太后严惩荣禄、刚毅和李莲英,遂被削职下狱,后忧愤而死。小说发表于1903年,当时沈北山尚在世。这或者是作者有所忌讳而化沈北山为荀北山,且托名 “藤谷古香”这个日本式名字的缘故。
但小说中的荀北山除上书要求慈禧归改和严惩三凶一事外,思想行为都很平常。作者大约借这一事件发自家感慨,因而其立意却颇有特征。在作者眼中,中国官场和文人社会本是个昏昏的世界,反倒是被人们目为 “疯子”的荀北山能有勇气说些真相和敢于斥责权贵。正如小说第十四回所说:“其实他虽疯,是胜于不疯的。”而小说的立意也就在此。但这又是一个多么可悲可笑的现实:人不被逼到象荀北山这样发 “疯”的地步,就只能昏昏噩噩。换言之,整个世界是这般地颠倒错乱,以致被逼得发了疯才反倒清醒。作者对这一点的感慨颇是明白而深切。即如书作者序中所说:“阿员感焉,遂得狂疾,放眼再眺,不复睹人形,惟见二足蚩蚩者奔走不息,聚于眼前,百丑毕现,莫可名状,若是者,毕其生也已。”以“狂疾”之人看世界,这世界并非人的世界,只是“两足”动物世界,丑恶不堪。自然,以这个两足动物世界的眼光看待清醒者,他便就是“狂疾”。
能看出那个社会的颠倒错乱来,这只是作者的眼光和感慨,小说也是本此来处理题材和立意的,但这并不是作品中人物的心理现实。这是这一部小说具体叙述的一个特点。
小说基本上是以荀北山的活动时空和思想情感的转换为情节线索展开的,并且尽可能把它与从中日战争到庚子事变这段时间发生的大事件联系起来。荀北山幼失双亲,长失兄长,他是一个贫寒的孤儿。靠着乡谊的照顾资助和他自己的努力,他也象未经变革的中国传统文人一样,走着学以致仕的人生道路。这条道路如果走得通,可以通达富贵两全、名利双收的境界。荀北山也怀着这样的理想。而这个理想在未经变革的中国文人和仕宦社会里,既是正常的也是平庸而当然的。
然而不幸,荀北山所遭受的重大挫折首先来自婚姻问题。作者有意突出了荀北山在这个方面所遭受的心理刺激。北山有四个同乡京官知交,他的生活和活动所需要的金钱几乎都来自这四位朋友的资助。他们也相当了解和同情他。他们同游陶然亭,谁知北山对一个偶然相遇的漂亮姑娘不由自主地一见种情,仿佛 “入魔”一般。在那样礼教盛行禁绝女子社交的社会里,这一类单相思对于青年男子本不足怪,只是荀北山的渴望是如此执着而不能自我消解。这里用不上爱情这样的近代字眼。对于了解他的朋友们而言,他们知道他已经到了必须尽快解决婚姻问题的年龄了。然而荀北山的不幸也就从这里开始。因为一谈到婚姻,社会上早已存在着一套选择标准。韩观察是北山知交的旧友,他好在发觉北山有才,而有才就是考得功名的基础,所以他答应把女儿嫁给他,但条件非常明确: 北山必须金榜题名时才可完婚。这个许诺立即化为北山苦苦揣摸八股文以求取功名的内在动力。果然苦功不负人,他得中进士点为翰林。然而正当他得意之时,韩女却病死了。这好比热极时当头一瓢冷水,北山的希望落空。进士、翰林只是一种资格,在获得实差之前,也只是一个空名,改变不了他贫穷的处境。然而北山既然有了这个世俗眼光所仰慕的功名,他自己的择偶标准也相应提高。北山并不是个超俗的人。乡谊做媒,要他与苏州巨绅贝季瑰之女联姻,北山 “知道贝家是苏州城内有名的巨绅,如何不愿意呢。” (第三回) 但这一次重新唤起的热情和梦想到了新婚之夜却换来更大的失望:
且说北山那一晚上到新房,见贝小姐已更便衣,穿着一件狐皮花缎紧身,正在卸妆,真的人如玉立,貌比花妍,心中喜欢极了,不觉将从前的呆态齐露出来,不管丫环在旁就瞅了两眼,走近贝小姐身前,看了又看,哈哈笑了一回。
此一“呆态”虽然仅仅属于情不自禁,对于荀北山这样渴望成婚的人来说,并非不自然,然而在贝小姐、丫环乃至贝家上下却视为“疯子”。从此,荀北山和贝小姐的婚姻名存实亡。而后,贝季瑰竟向北山提出二十七条规约,拒绝他进门。这对北山来说,几乎构成了毁灭性的打击。失望和耻辱,使他企图自杀。但这样的打击并没有唤醒他,从而推动他反省自己的人生观和人生道路。自杀未遂后他仍然试图在宦途上谋生,虽然也仍然处处碰壁。比起甲午战争以后中国知识界的巨大变动和对科举制度、专制主义的猛烈攻击来,荀北山只是走在传统道路上的一个平庸的文人而已。他丝毫没有甲午战争后的新学气息,而沉湎于无可挽回的对贝小姐的思恋,又使他灰溜溜而无力自拔。那么象这样的精神状态的荀北山,怎么会成为“轰天雷”呢?
直接的原因便是他的失恋和落魄:
且说北山进京的时候,心神焦躁,言语模糊,仲玉见他情形狼狈,便也埋怨几句。无奈北山总挂念贝小姐,仲玉便痛骂了一顿,到后来说: “你肮肮脏脏活在世,倒不如寻件轰轰烈烈的事,死了罢!”这句话倒触动了他的心,便立刻搬到会馆中来。
搬到会馆中去后便是写奏折。这道奏折的内容在戊戌政变以后慈禧太后囚禁光绪皇帝和大肆查办维新志士的严重局势之下,确实是大大触犯时忌的,因为奏折要求慈禧归政光绪帝,严惩当时最有实力和势力的荣禄、刚毅和李莲英。在当时的北京的严重的政治压抑气氛中,说它犹如一声霹雳,并不为过。但是很可惜,北山此举的动机实在太可悲了: 他只是在恋爱失败生活落魄后的为求得一个轰轰烈烈的“名”,――一种变态的名誉心而已。所以荀北山不顾一切阻挠,敢于痛骂不肯代递奏折的翰林院大学士徐桐包藏祸心,甚至不惜冒连累乡谊友人的危险,大闹着偏要上折。终于由于两个仰慕者的帮助,这道奏折得以在《国闻报》发表。凡是了解那个时代的舆论的人都会了解到,《国闻报》敢于发表这道奏折,包含着更多的意义,至少报纸编辑者不会比荀北山胆小。据小说中说,天津《国闻报》当时的主笔是蒋观云,而蒋观云正是那个时代最著名的新学政论家和学者之一。比起他来,荀北山可就差得远了。而小说作者对荀北山此举动机的描写可谓严肃也深表遗憾:
北山自见过了 《国闻报》,便将回京上折的心事没了。看官,这是什么缘故呢?作者尝闻倚虹楼赠北山诗,有二句道:“此身无长物,未死是名心”。北山这回不顾生死,上书言事,原是求个名,所以徐桐说要参革他,他却不怕,就怕不允代递。今见已登了 《国闻报》,弄得已是天下共知,就与得达九重差不多了。所以把回京的心事放下,却又想起贝小姐来,从前曾说过在京得法了便接他进来团圆安乐,如今翰林衙门是再不能去的了,那里还望得登天见日、披紫赐金呢?便觉此次上书,倒害了自己。又想贝小姐闻知此事,定要担愁受吓,又害了贝小姐,便十分懊悔起来。这是名欲交战的时候,弄得一无头路。(第十二回)
荀北山,也仍然是犹如那个时代最著名的思想家严复对中国传统文人所分析的那样: 患得患失。
然而正因为他是个患得患失的平庸之辈,正因为他由婚姻悲剧和生活落魄所刺激出来的 “求名”心导致的勇气,才使他暂时摆脱了患得患失的软弱,成为那种压抑气氛中的一个“霹雳”――似乎只有被逼到不顾一切的发狂状态时,才有勇气说几句真话。这是一个可惨的悲剧,甚至带有闹剧的色彩,荀北山因此而成为那个庸俗窝囊的文人社会和仕宦社会的乌七八糟泥潭里的一个亮点,在 “两足”动物世界里发出一点人的声音。而这,也正是作者别具只眼和感慨深沉之处。
戊戌变法最悲壮的一幕――六君子被斩,在小说中得到了正面描写,然而它所产生的影响在文人士大夫中却很复杂,暗中压抑的、激愤的、见风使舵的、麻木不仁的都有。下面这一段描写可见作者的感慨:
……元伯道:“前日吾见王次 ,说也可笑,他近来竟变了一个人了,从前说变法,如今岂但自己不说变法,还骂别人说变法是乱臣贼子呢!吾听不过了,一日他请我在永安堂吃,又听他议论康党一回,吾也不管众人在座,就问他贵姓台甫,他笑说吾得了疯疾。吾说吾并不疯,吾朋友中没有这人。他笑说: ‘你不认识王次 么?’ 吾故作大惊,说道: ‘王次 是上过条陈、讲变法的,怎么如今变了一个人似的?还恐怕你冒他的名,吾决不信!’ 亏他老脸,回说道: ‘蘧伯玉行年六十而知五十之非,是勇于改过的。’”说得仲玉、北山大笑。
像王次 这样的聪明人在戊戌政变后的政治高压下本来就大有人在,也维独这号聪明人能活用孔圣人语录,将圣道变得无不适于己用,他们也最适于生存。相比较之下,荀北山就显得耿直而富于传统的正义感了。这是北山性格的另一面。他缺乏中国传统文人和仕宦社会的虚文礼义修饰,不善周旋交际,而显得憨痴本来就是他婚姻悲剧和生活落魄的一种原因。当他听说出卖维新志士的罪魁祸首中有他的同乡羊御史时,他的此一耿直的性格便在政治方面表现出来了。他发恨道:“常熟既出了一个巨奸大猾,罪魁祸首,必须再出一个为国忘身的大忠臣,方给吾常熟人争气!不然,吾们的脸子都辱没尽了!”这虽不免于带有迂腐的色彩,然而这迂腐而耿直的激愤也使他暂时摆脱患得患失的俗气。当他由婚姻悲剧和生活落魄所刺激出的 “求名”心导致的勇气,把他暂时从平庸提升出来而不顾一切时,这种政治的激愤便灌注为他上奏折的具体内容。他要求慈禧太后还政于光绪帝,严惩荣禄、刚毅、李莲英三凶,这也恰好是戊戌政变后的康有为、梁启超改良派的一项要求。只是康、梁们躲在日本喊,比较安全罢了,而荀北山在京城里喊,则有生命危险。
有人说,天才就是疯狂,当时的章太炎就曾自称“章疯子”。而荀北山也只是处在疯狂状态时才敢于喊出几句老实话,当他清醒时也只不过是个患得患失的庸人。而且,也只有当他疯狂时,竟获得舆论所赋于的“忠臣”之名。
“其实他虽疯,胜于不疯的。”作者的感慨,以及这部小说还值得一读,便主要在这里。当然,“疯”虽胜于“不疯”,主要是与那个未经近代化变革的中国传统文人和仕宦社会盛行的那种巧滑的明哲保身气习相比较而言的。 (编辑:moyuzhai)
昭文县大东门外梅李镇寒士荀彭字北山,五岁时父母俱亡,由兄嫂抚养,十五岁时兄长又病故。十七岁时同邑姜老学士携之进京,又代他纳监,在国子监肄业。后姜老先生回乡,北山不愿归,遂住京城常昭会馆卖文过活。北山有同乡京官知交四人,一日同游陶然亭。北山偶遇一妙龄女子,便单相思起来。友人觉北山已到当婚年龄,存心为他物色。适韩观察进京,便以女相许,允北山金榜题名时完婚。北山发愤读书,连中两榜得为翰林。不料韩女一病而夭,北山痛失良缘。时值中日战争爆发,京城震荡,北山随友回乡。经乡谊做媒,北山得娶苏州巨绅贝季瑰之女。但因新婚之夜北山见新妇美貌而喜不自胜有些失态,被新妇目为疯子遂至遭嫌弃而拒于门外,北山又遭意外刺激痛不欲生,自杀未遂。中日议和,友人筹金资助北山赴湖北谋差,途经上海,遇蒋占园、魏古轩,从蒋、魏处得知康有为欲变法事,而蒋、魏对康极卑视。
古轩回公馆时瞎灯黑火中遇仆人冯的儿行迹可疑,驱逐之。冯投妓女赛金花处得识嫖客熊老爷。熊欲往衢州,便雇了冯。熊本受聘于衢州大户罗家。这罗家的一切,本是三百年前明末华家庄。因明末大乱华家逃散,罗家遂占有了华家庄。罗家传至第八代,由姨太太赛西施当家,已显颓势。华家后裔华复畴意图复仇夺回祖业, 潜入罗家与赛西施的儿子罗干 建交, 后为赛西施发觉囚禁干 ,复畴逃往上海,经友人介绍成为洋商维爱司的书契(按即书记员)。正当华复畴随维爱司游览长城时,荀北山也在长城上发感慨。
再说北山离家后到了汉口,第二年又进京考散馆,授职翰林编修。经同乡京官羊都介绍北山在宗室年映家教馆。此时同乡好友也陆续回京,听戏上馆子时相过从。这期间正是戊戌变法进行之中,但不久政变发生,太后垂帘,菜市口六君子被斩。据说羊都便是出卖新党的罪魁之一,北山大愤,认为此人给常熟人丢脸,必得再出一位忘身为国的大忠臣才能洗此耻辱。北山辞馆回乡,再到苏州,不意竟得到岳丈的二十七条规约,不准他进门。北山一气攻心,几乎死去。经友人劝,北山同意入川谋差,但在重庆行李失窃,弄得狼狈而回。友人气头上对他说:“你肮肮脏脏活在世,倒不如寻件轰轰烈烈的事,死了罢!”这一下倒触动了北山的心。北山从此闭门拒客写成一道奏折,要慈禧归政,惩办荣禄、刚毅、李莲英三凶。他要大学士徐桐代递奏折,遭到痛斥,又遭同乡友人坚阻,遂将此奏折交两位仰慕者在《国闻报》发表,轰动一时。因此北山被捕下狱,先囚于常熟,再转苏州。幸得友照料,北山未吃多大苦。庚子事变后和议成,北山始获释。常熟诸友宴饮,把酒行令,有人抽鉴得 “轰天雷凌振,”以北山作比说北山那道奏折正如轰天霹雳。小说命题即源于此。
这部小说所写荀北山事,实是沈北山事,可视为一部近事小说。沈北山(1870―1909)名沈鹏,初名棣,后改鹏,字北山,江苏常熟人,光绪进士,官翰林院庶吉士。因戊戌政变后痛于谭嗣同等六君子被害,上书痛斥权贵,请求慈禧太后严惩荣禄、刚毅和李莲英,遂被削职下狱,后忧愤而死。小说发表于1903年,当时沈北山尚在世。这或者是作者有所忌讳而化沈北山为荀北山,且托名 “藤谷古香”这个日本式名字的缘故。
但小说中的荀北山除上书要求慈禧归改和严惩三凶一事外,思想行为都很平常。作者大约借这一事件发自家感慨,因而其立意却颇有特征。在作者眼中,中国官场和文人社会本是个昏昏的世界,反倒是被人们目为 “疯子”的荀北山能有勇气说些真相和敢于斥责权贵。正如小说第十四回所说:“其实他虽疯,是胜于不疯的。”而小说的立意也就在此。但这又是一个多么可悲可笑的现实:人不被逼到象荀北山这样发 “疯”的地步,就只能昏昏噩噩。换言之,整个世界是这般地颠倒错乱,以致被逼得发了疯才反倒清醒。作者对这一点的感慨颇是明白而深切。即如书作者序中所说:“阿员感焉,遂得狂疾,放眼再眺,不复睹人形,惟见二足蚩蚩者奔走不息,聚于眼前,百丑毕现,莫可名状,若是者,毕其生也已。”以“狂疾”之人看世界,这世界并非人的世界,只是“两足”动物世界,丑恶不堪。自然,以这个两足动物世界的眼光看待清醒者,他便就是“狂疾”。
能看出那个社会的颠倒错乱来,这只是作者的眼光和感慨,小说也是本此来处理题材和立意的,但这并不是作品中人物的心理现实。这是这一部小说具体叙述的一个特点。
小说基本上是以荀北山的活动时空和思想情感的转换为情节线索展开的,并且尽可能把它与从中日战争到庚子事变这段时间发生的大事件联系起来。荀北山幼失双亲,长失兄长,他是一个贫寒的孤儿。靠着乡谊的照顾资助和他自己的努力,他也象未经变革的中国传统文人一样,走着学以致仕的人生道路。这条道路如果走得通,可以通达富贵两全、名利双收的境界。荀北山也怀着这样的理想。而这个理想在未经变革的中国文人和仕宦社会里,既是正常的也是平庸而当然的。
然而不幸,荀北山所遭受的重大挫折首先来自婚姻问题。作者有意突出了荀北山在这个方面所遭受的心理刺激。北山有四个同乡京官知交,他的生活和活动所需要的金钱几乎都来自这四位朋友的资助。他们也相当了解和同情他。他们同游陶然亭,谁知北山对一个偶然相遇的漂亮姑娘不由自主地一见种情,仿佛 “入魔”一般。在那样礼教盛行禁绝女子社交的社会里,这一类单相思对于青年男子本不足怪,只是荀北山的渴望是如此执着而不能自我消解。这里用不上爱情这样的近代字眼。对于了解他的朋友们而言,他们知道他已经到了必须尽快解决婚姻问题的年龄了。然而荀北山的不幸也就从这里开始。因为一谈到婚姻,社会上早已存在着一套选择标准。韩观察是北山知交的旧友,他好在发觉北山有才,而有才就是考得功名的基础,所以他答应把女儿嫁给他,但条件非常明确: 北山必须金榜题名时才可完婚。这个许诺立即化为北山苦苦揣摸八股文以求取功名的内在动力。果然苦功不负人,他得中进士点为翰林。然而正当他得意之时,韩女却病死了。这好比热极时当头一瓢冷水,北山的希望落空。进士、翰林只是一种资格,在获得实差之前,也只是一个空名,改变不了他贫穷的处境。然而北山既然有了这个世俗眼光所仰慕的功名,他自己的择偶标准也相应提高。北山并不是个超俗的人。乡谊做媒,要他与苏州巨绅贝季瑰之女联姻,北山 “知道贝家是苏州城内有名的巨绅,如何不愿意呢。” (第三回) 但这一次重新唤起的热情和梦想到了新婚之夜却换来更大的失望:
且说北山那一晚上到新房,见贝小姐已更便衣,穿着一件狐皮花缎紧身,正在卸妆,真的人如玉立,貌比花妍,心中喜欢极了,不觉将从前的呆态齐露出来,不管丫环在旁就瞅了两眼,走近贝小姐身前,看了又看,哈哈笑了一回。
此一“呆态”虽然仅仅属于情不自禁,对于荀北山这样渴望成婚的人来说,并非不自然,然而在贝小姐、丫环乃至贝家上下却视为“疯子”。从此,荀北山和贝小姐的婚姻名存实亡。而后,贝季瑰竟向北山提出二十七条规约,拒绝他进门。这对北山来说,几乎构成了毁灭性的打击。失望和耻辱,使他企图自杀。但这样的打击并没有唤醒他,从而推动他反省自己的人生观和人生道路。自杀未遂后他仍然试图在宦途上谋生,虽然也仍然处处碰壁。比起甲午战争以后中国知识界的巨大变动和对科举制度、专制主义的猛烈攻击来,荀北山只是走在传统道路上的一个平庸的文人而已。他丝毫没有甲午战争后的新学气息,而沉湎于无可挽回的对贝小姐的思恋,又使他灰溜溜而无力自拔。那么象这样的精神状态的荀北山,怎么会成为“轰天雷”呢?
直接的原因便是他的失恋和落魄:
且说北山进京的时候,心神焦躁,言语模糊,仲玉见他情形狼狈,便也埋怨几句。无奈北山总挂念贝小姐,仲玉便痛骂了一顿,到后来说: “你肮肮脏脏活在世,倒不如寻件轰轰烈烈的事,死了罢!”这句话倒触动了他的心,便立刻搬到会馆中来。
搬到会馆中去后便是写奏折。这道奏折的内容在戊戌政变以后慈禧太后囚禁光绪皇帝和大肆查办维新志士的严重局势之下,确实是大大触犯时忌的,因为奏折要求慈禧归政光绪帝,严惩当时最有实力和势力的荣禄、刚毅和李莲英。在当时的北京的严重的政治压抑气氛中,说它犹如一声霹雳,并不为过。但是很可惜,北山此举的动机实在太可悲了: 他只是在恋爱失败生活落魄后的为求得一个轰轰烈烈的“名”,――一种变态的名誉心而已。所以荀北山不顾一切阻挠,敢于痛骂不肯代递奏折的翰林院大学士徐桐包藏祸心,甚至不惜冒连累乡谊友人的危险,大闹着偏要上折。终于由于两个仰慕者的帮助,这道奏折得以在《国闻报》发表。凡是了解那个时代的舆论的人都会了解到,《国闻报》敢于发表这道奏折,包含着更多的意义,至少报纸编辑者不会比荀北山胆小。据小说中说,天津《国闻报》当时的主笔是蒋观云,而蒋观云正是那个时代最著名的新学政论家和学者之一。比起他来,荀北山可就差得远了。而小说作者对荀北山此举动机的描写可谓严肃也深表遗憾:
北山自见过了 《国闻报》,便将回京上折的心事没了。看官,这是什么缘故呢?作者尝闻倚虹楼赠北山诗,有二句道:“此身无长物,未死是名心”。北山这回不顾生死,上书言事,原是求个名,所以徐桐说要参革他,他却不怕,就怕不允代递。今见已登了 《国闻报》,弄得已是天下共知,就与得达九重差不多了。所以把回京的心事放下,却又想起贝小姐来,从前曾说过在京得法了便接他进来团圆安乐,如今翰林衙门是再不能去的了,那里还望得登天见日、披紫赐金呢?便觉此次上书,倒害了自己。又想贝小姐闻知此事,定要担愁受吓,又害了贝小姐,便十分懊悔起来。这是名欲交战的时候,弄得一无头路。(第十二回)
荀北山,也仍然是犹如那个时代最著名的思想家严复对中国传统文人所分析的那样: 患得患失。
然而正因为他是个患得患失的平庸之辈,正因为他由婚姻悲剧和生活落魄所刺激出来的 “求名”心导致的勇气,才使他暂时摆脱了患得患失的软弱,成为那种压抑气氛中的一个“霹雳”――似乎只有被逼到不顾一切的发狂状态时,才有勇气说几句真话。这是一个可惨的悲剧,甚至带有闹剧的色彩,荀北山因此而成为那个庸俗窝囊的文人社会和仕宦社会的乌七八糟泥潭里的一个亮点,在 “两足”动物世界里发出一点人的声音。而这,也正是作者别具只眼和感慨深沉之处。
戊戌变法最悲壮的一幕――六君子被斩,在小说中得到了正面描写,然而它所产生的影响在文人士大夫中却很复杂,暗中压抑的、激愤的、见风使舵的、麻木不仁的都有。下面这一段描写可见作者的感慨:
……元伯道:“前日吾见王次 ,说也可笑,他近来竟变了一个人了,从前说变法,如今岂但自己不说变法,还骂别人说变法是乱臣贼子呢!吾听不过了,一日他请我在永安堂吃,又听他议论康党一回,吾也不管众人在座,就问他贵姓台甫,他笑说吾得了疯疾。吾说吾并不疯,吾朋友中没有这人。他笑说: ‘你不认识王次 么?’ 吾故作大惊,说道: ‘王次 是上过条陈、讲变法的,怎么如今变了一个人似的?还恐怕你冒他的名,吾决不信!’ 亏他老脸,回说道: ‘蘧伯玉行年六十而知五十之非,是勇于改过的。’”说得仲玉、北山大笑。
像王次 这样的聪明人在戊戌政变后的政治高压下本来就大有人在,也维独这号聪明人能活用孔圣人语录,将圣道变得无不适于己用,他们也最适于生存。相比较之下,荀北山就显得耿直而富于传统的正义感了。这是北山性格的另一面。他缺乏中国传统文人和仕宦社会的虚文礼义修饰,不善周旋交际,而显得憨痴本来就是他婚姻悲剧和生活落魄的一种原因。当他听说出卖维新志士的罪魁祸首中有他的同乡羊御史时,他的此一耿直的性格便在政治方面表现出来了。他发恨道:“常熟既出了一个巨奸大猾,罪魁祸首,必须再出一个为国忘身的大忠臣,方给吾常熟人争气!不然,吾们的脸子都辱没尽了!”这虽不免于带有迂腐的色彩,然而这迂腐而耿直的激愤也使他暂时摆脱患得患失的俗气。当他由婚姻悲剧和生活落魄所刺激出的 “求名”心导致的勇气,把他暂时从平庸提升出来而不顾一切时,这种政治的激愤便灌注为他上奏折的具体内容。他要求慈禧太后还政于光绪帝,严惩荣禄、刚毅、李莲英三凶,这也恰好是戊戌政变后的康有为、梁启超改良派的一项要求。只是康、梁们躲在日本喊,比较安全罢了,而荀北山在京城里喊,则有生命危险。
有人说,天才就是疯狂,当时的章太炎就曾自称“章疯子”。而荀北山也只是处在疯狂状态时才敢于喊出几句老实话,当他清醒时也只不过是个患得患失的庸人。而且,也只有当他疯狂时,竟获得舆论所赋于的“忠臣”之名。
“其实他虽疯,胜于不疯的。”作者的感慨,以及这部小说还值得一读,便主要在这里。当然,“疯”虽胜于“不疯”,主要是与那个未经近代化变革的中国传统文人和仕宦社会盛行的那种巧滑的明哲保身气习相比较而言的。 (编辑:moyuz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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