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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公案

发布时间:2022-08-01 来源于: 作者: 点击数:
        又名 《施公案奇闻》,《百断奇观》。不题撰人。五百二十八回。成书于清嘉庆戊午年前。版本有: 清道光庚辰 (1820) 厦门文德堂藏版小型本,道光九年 (1829) 金阊本衙刊本,道光十年 (1830) 刻本等。
        
        小说描写清朝康熙年间,一位名叫施世纶的刚正清廉的官员以及部下助手黄天霸等深入下层、勤劳办案的故事。施公在历史上实有其人。他麻脸、缺耳、歪嘴、鸡胸、驼背且身体瘦弱,但其性情刚直,为官清廉,断案时颇有智略。施公任扬州府江都县知县,首破境内观音寺凶僧九黄与观音庵淫尼七珠通奸、杀死窥破其奸情之胡翰林夫妇、以人头悬门通奸地藏庵尼姑,地藏庵老尼为避祸又遣看门老道抛人头于附近广货后院,又使店主害死店伙王公弼。这件错综复杂的连环无头命案,将九黄、七珠及藏匿观音寺内的十二寇缉获归案。时绿林好汉黄天霸为救十二寇,夜入县衙行刺夺印未遂,后被擒获。经施公晓以大义,乃归顺施公。施公又易服私访关家堡,将横行乡里、奸污民女的恶霸关大胆偕其恶奴归案正法。又赴黄天荡将趁水灾之机在黄河渡口作乱害民的水寇刘六、刘七等擒获归案。后施公升迁顺天府尹,进京途中经恶虎庄,被濮天雕、武天虬等劫持,几被谋害,后被黄天霸用毒镖打死武天虬,濮天雕亦自刎身亡,施公旋被救出。至京面圣后,到顺天府任,不畏权势,申斥九门提督陶花歧私放对子马,潜越国律,并参奏颁定条律,加以约束,并奏请检验太监监身,一扫内宦风威。又审清金铺陈魁与陶氏通奸及赖董成之金等冤案,擒获西山桃花寺行奸害命的恶僧慧海。皇帝以施公“为国勤劳有功”,升任通州仓厂总督。
        施公赴通州仓厂之任,治贪惩盗,一扫仓中积弊。又赴山东放赈救灾,使贺天保、黄天霸等协同官兵,击溃大芽山抢粮贼兵,将贼首于六、方成等擒获斩首。放赈毕返京途中,又将德州霸王庄横行不法、鱼肉乡民、作恶多端的皇粮庄头黄隆基及管家乔三擒获正法。将景州独虎营残害乡民之恶阎王罗似虎及其手下恶奴乔四、石八等缉拿正法。又将杀人劫财、奸淫妇女之 “一枝桃”谢虎擒获斩首。回京,康熙帝以施公放赈有功,钦赐总漕巡按,外查河路一带州府县道,惩办贪官污史,土豪恶霸。黄天霸也钦赐漕运副将。施公辞驾赴任,一路私访,破案擒贼,先后擒获正乙玄坛庙凶僧吴成、沧州薛家窝薛家五虎、采花贼飞来燕、卧牛山草寇等。行抵徐州安乐镇,有海州凤凰岭张七之女张桂兰夜盗金牌,后经计全等斡旋,与黄天霸缔结良缘。关小西也与菊花庄郝其鸾之女郝素玉得谐婚配。至海州赣榆县界,又将杀害知县、冒名赴任之关东巨盗毛如虎及摩天岭盗贼余成龙一党剿除正法。并将劫持资财、抢劫民女之海州水龙窝水盗费得功剿平。又报黄河水患成灾,施公奉旨踏勘赈济毕,派关小西等押运粮饷赴京,行经德州殷家堡,该堡灾民因未得赈济不满,将粮饷全数劫去。施公派黄天霸三打殷家堡,后经殷家堡殷龙之好友朱光祖居间调停,双方遂得和议,殷龙纳还粮饷,并以女殷赛花许配贺人杰为妻。黄天霸又在万君台等群英协助下,将盗窃财物、奸淫民女之关东大盗蔡天化获正法,并扫平聚夹峰凶僧及恶霸温求,地方遂得安宁。
        旋有连环套窦尔敦盗走仁寿宫御马,黄天霸及诸英雄乃三进连环套,盗回御马,擒获窦尔敦。黄天霸以功封淮阳总镇。施公漕运总督三年任满,进京陛见,一路又擒获刺客窦飞虎、马虎鸾,歼擒大名府关帝庙淫僧无量一党。进京后,又奉旨侦破山东琅山王朗盗走宫内琥珀夜光杯一案,黄天霸乃调集诸路英雄大破琅山,取回夜光杯,擒获王朗。施公并劾奏奸臣胡文骏纵子胡为、勾结强贼王朗事,钦命将王朗革职致仕、驱逐出京。钦旨加封施公太子太保、紫禁城骑马、南书房行走等职衔,黄天霸等诸英雄亦各有加封。
        据《清史稿・施世纶传》记载,施公实有其人。他是靖海侯施琅之子。康熙二十四年 (1685) 以荫生授江南泰州知州,历任扬州、江宁知府,湖南布政使,顺天府尹、户部侍郎、漕运总督等职。施公一生 “不侮鳏寡,不畏强御”,聪明果决,摧抑豪猾,所至皆有惠政,为民号曰“清天”。《施公案》就是在施公的部分史事基础上敷演而成的。不过,书中的故事情节“大多是凿空虚构,缺乏历史根据”。《施公案》的成书时间,最晚在清代中期的“嘉庆戊午年”即1798年。直到解放初期,这部小说 (以及《彭公案》、《七侠五义》等) 一直在民间广泛流行,甚至“令人无不知有黄天霸者,即无不知有《施公案》也”。一部通俗小说作品能够在民间盛行流行一百多年时间,有如此巨大的生命力,其影响和成就也就确实不可低估了。
        但是,几十年来,这部小说及其他几部公案、侠义作品却遭到了空前的诋毁和挞伐。一些很有影响的文学史教科书把《施公案》说成是“具有代表性的反动作品”,把施公说成是“靠屠杀大批绿林好汉从而声名大震、为皇帝所器重的刽子手”;把黄天霸说成是“死心踏地地帮助他的主子镇压和屠杀人民,因而成为典型的封建统治瓜牙的形象”(以上见游国恩等主编《中国文学史》)。而对这部书的艺术价值,则讥为“文意俱拙”、“千篇一律,语多不通”、“字句拙劣,几不成文”。(以上俱见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对《施公案》及其为代表的一大批公案、侠义小说给予了全面的否定。
        不过,以上对《施公案》等作品和人物的评价并不客观、科学、公正。实事求是地讲,施公所审理的案件,除少量民事案件外,绝大部分是社会刑事案件,以及涉及皇亲、贵族违法乱纪、残害民众的大案、要案。施公和黄天霸等全力打击的,是社会上的流窜犯罪分子、奸淫犯、杀人犯、凶僧、盗贼; 恶霸和不法皇亲等等。他们并不是以推翻满清封建王朝为目的的政治力量和集团,有的人竟还是这一王朝统治阶级的成员。施公、黄天霸所从事的,乃是社会正义力量同邪恶势力的斗争,应该属于“善恶斗争”的范畴。只要认真研读一下《施公案》,就会发现:那种把形形色色的社会刑事犯罪分子视为“绿林好汉”的论点是非常荒谬、非常可笑的;把施公说成“刽子手”,把黄天霸说成“封建阶级的瓜牙”,也是对这两个正面人物的极大的歪曲和诬蔑。在古典小说研究领域中出现这种不正常现象,正是在一个时期内,一部分同志忘记了“实事求是”的科学分析方法,僵化地运用 “阶级斗争”的观念理解和评价文学作品和人物所致。
        同以上用 “阶级斗争”观念取代“善恶斗争”观念所造成的“错位”一样,那种说《施公案》等一批小说 “文意俱拙”、“千篇一律、语多不通”、“字句拙劣,几不成文” 的评价,也是一种“错位”的看法。以 《施公案》与 《红楼梦》相比,当然会使人感到文字粗糙,水平有别。但是,前者属于“俗文学”范畴,其读者是社会中、下层广大民众,而后者则属于“雅文学” 范畴,读者多为官僚、贵族及广大知识分子阶层。站在这部分读者的立场上说话,当然会得出 《施公案》作品 “字句拙劣”的结论。但广大下层读者和听众,并不会接受这种 “错位” 的结论。在一定程度上,这种 “结论”乃是站在贵族文人立场上看问题的偏执己见。《施公案》等作品一直受到广大民众欢迎和喜爱的事实,就是很有力的证明。
        过去,人们一直把《施公案》及《彭公案》等一类小说归入“公案”小说。而 “公案” 小说之概念,盖起于南宋罗烨之 《醉翁谈录》。以该书 “小说开辟”所记之“公案” 小说名目内容与 《施公案》、《彭公案》相比,前者所写大多为一人一事之案件,情节也不甚曲折复杂; 而《施》、《彭》等长篇作品,所记案件故事既多,各案件之间又纵横交错、互为连环,其曲折、复杂、惊险的破案情节尤为 《醉翁谈灵》所记的初期公案小说所不及。从这一点看,《施公案》等书更接近于英国柯南道尔所著之探案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关于这一点,早在本世纪二十年代,胡适就指出过。他说施公之类的“清官是中国的欧洛克・福摩斯”。这一见解是独具慧眼的。另外,在五十年代初《施公案》等小说大受挞伐时,就有读者写信表示不同看法,认为《施公案》“通过施公的英明,众豪杰的勇敢,因此判断了一些最为复杂的案件,逮捕了一些令人发指的强盗”,所以这位读者“非常喜爱它,把它象珍宝一样藏在书箱里”。这位读者的观感很有道理,它也说明《施公案》类似《福尔摩斯探案》的判断是大抵不错的,为了准确地表述《施公案》的这一特点,我们不妨称其为 “社会公案侦破小说。”
        考究《施公案》等一类小说深受广大民众欢迎和喜爱的原因,主要是因为这部作品比较广泛、全面地描述了施公同形形色色的社会邪恶势力进行的斗争,以及施公在这一斗争中所表现出来的机智多敏、不畏艰险的勇敢精神。施公案件所涉及的对象,上至纵子胡为、勾结强贼的奸臣胡文骏,私放对子马的九门提督陶花岐,贪赃殃民的扬州州官,横行不法的德州霸王庄皇粮庄头黄隆基;下至仗恃权势践害乡民的景州独虎营恶霸罗似虎,关家堡恶霸关大胆,沧州薛家窝的地头蛇薛家五虎; 以及身居佛门、奸淫杀人的凶僧九黄、七珠、慧海、无量,流窜社会奸淫妇女、杀人越货的一枝花谢虎、采花贼飞来燕、关东大盗赛罡风蔡天化和假冒钦差的五林阿,冒名知县的关东巨盗毛如虎等等。这些社会邪恶势力人物中,既有皇亲国戚,达官显贵,又有恶霸无赖、流氓盗匪,可以说,几乎把社会各色各样的犯罪案件全部包罗在书中。施公所打击的这些案犯,无论站在什么阶级的立场上说话,也不应该列入被否定的行列。在处理这些案件的过程中,施公充分发挥了他的聪明智慧,对不同罪犯采用不同策略、计谋,在得力助手黄天霸等人的配合下,使上述所有罪犯无不尽入彀中。施公之所以能够取得显著的政绩,受到一般民众的称赞、信任和皇帝的屡次嘉奖、提升,主要是由于他有一种恪守尽职和不畏艰险的奋斗进取精神。作品一开始,写他受理胡翰林夫妇被害一案,他退堂后进内书房歇息,“低头细想,此案难结。欠身伸手,在书架上拿了古书一部,系《拍案惊奇》,放在桌上,对证此案……又取了一部,系海瑞参拿严嵩的故事……。”不管作者的这一段描写是有意之笔还是无意之笔,我们都可以看出: 作者在动笔之初,就是想把施公塑造成一个象包公、海瑞那样不畏权势,刚正不阿,关心民疾,恪守尽职的清官形象的。他经常从肩负的职责重任自诫自励:“倘不能获住(案犯),去官罢职,甚属小事,怨声载道,而遗臭万年。”正因为有这种自觉的责任感,使他在踏勘、侦破案件时,能够经常易服私访,亲临险境,身入虎穴,细察秋毫。他不仅装扮乞丐,甘受店主皮肉之苦,还被朝舞山强人劫持,囚入地牢,几被饥饿而死。他对这些艰难险阻都甘于忍受,勇往直前,所以能够掌握罪犯直接的犯罪证据,最后将罪恶捕获。施公这样百折不挠地同形形色色的犯罪分子做斗争,一方面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一方面,也维持了社会的安定,起到了保护广大人民众利益、为受害民众伸冤的作用。这是施公形象之所以受到民众喜爱、欢迎的重要原因。《施公案》能够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受到广大民众欢迎、喜爱,广泛流传的另一原因,是这部作品通过对施公受理的形形色色犯罪案件的处理描写,比较全面深刻地反映、揭露了中国封建社会的黑暗、腐朽。它是一部帮助人们认识封建制度罪恶、黑暗的生动、形象的教科书。在施公所处理的刑事案件中,有不少是恶霸地主、皇粮庄头所为。这些人各霸一方,欺弱凌善,奸淫民女,杀人谋命,无恶不作,但地方官员却对这些人听之任之,形同放纵。当施公易服私访,侦察他们的劣迹、罪行时,他们竟敢扣押拷打,囚禁迫害,甚至到这些恶人被施公擒获、刑场临斩时,他们仍然敢于假借王旨,企图逍遥法外。于此可见封建社会法制被猥亵、践踏到了何等地步。如写扬州州官在任期间“作官不清,有害百姓,贪赃殃民,有坏国风”,被“革职为庶”。当施公正在刑场监斩九黄、七珠等刑犯时,忽报补缺州官到任。该州官刘元因施公未及远出迎接,敬奉礼物,顿生恼怒,竟撕毁施公礼单,拒不接见。而这样的贪官竟是因国舅保举而得官,从此可见封建社会官场风气腐败之一斑。此外,象德州霸王庄皇粮庄头黄隆基之流,敢于在地方上渔肉乡民,作恶多端,也是由于他受到在宫内当太监哥哥支持的缘故。从这些描写可以看出:中国封建社会的腐朽、没落,是与封建统治本身的腐败、堕落直接连系在一起的。正因为如此,才出现了《施公案》书中所描写的法制凌夷,坏人横行,杀人、盗窃案件层出不穷的社会现象。
        《施公案》的一个重要艺术特色,是情节错综复杂,连绵不断,波澜起伏,环环相扣。书中所描写的,虽然有民事案件,刑事案件,涉及官府、上层的大案要案,以及皇宫失窃的御案等不同类型,但这些案件均通过施公之手连系在一起,往往是一案未平,一案又发,案案不同,案案相连。在描写施公处理案件过程中,又夹入黄天霸等人擒贼缉匪、出生入死与罪犯周旋、格斗的武打描写,把与社会邪恶势力作斗争的种种惊险情节展现在广大读者面前,非常引人入胜,使人感到身临其境。这种大案连小案,小案引大案的“连环套”故事结构是我国古代说书艺人在长期艺术实践过程中的天才创造。所以,人们又把这种结构形式的作品喻之为“蔓话儿”作品。这种主茎蔓延,不断伸长,又横生枝节,大瓜小瓜累累无穷的情节结构,正是古代说书艺人用以长期吸引读者、听众的巧妙手法。从这种 “拉瓜带蔓” 艺术结构的出现和成熟,也可以看出 《施公案》等小说标志着我国古代说书艺术已经发展到了臻入妙境的地步。
        以施公破案所使用的方法与《福尔摩斯探案》所描写的科学破案方法相比,给人以二者相距千里之感。虽然通过施公破案时的手段描写,我们也可以看出施公的机敏和智慧往往高人一筹,如第七十八回断淫妇害死孟文科一案,以火烧活羊验明孟文科系被害后焚尸案; 第七十九回写瞎子偷窃开汤羊铺表兄之钱案,施公以清水煮钱察明案情等,虽然也都有一定道理,令人信服,但也有一部分破案描写给人以牵强附会、荒涎不经之感。如鬼魂托梦、动物引路、猜名拿犯、见物联想等等,这都是作品的败笔。从这一点,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封建制度所造成的中国近代刑侦手段和科学技术的落后。
        这部小说纯用民间口语。虽然有不少地方的语言欠精炼、规范,但也有不少绘声绘色、生动传神的精彩之处。因为《施公案》是一部面对广大民众的通俗小说,他在语言艺术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是不宜轻易否定的。 (编辑:moyuz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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