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红楼梦
发布时间:2022-08-01 来源于: 作者: 点击数:次
三十回。作者秦子忱,名都阃,号雪坞,陇西人。嘉庆四年初刊本。另还有光绪八年抱翁轩本、经训堂本,光绪十四年善友堂本,民国十年上海大成书局石印本等。
《续红楼梦》的故事情节基本承接前书各线而设。小说叙写林黛玉断气后,魂归太虚幻境,与先已去世的金钏、晴雯、元春、尤氏姐妹、秦可卿等会面。接着迎春、鸳鸯、凤姐、妙玉、香菱等也相继到来。其间虽为仙界,生活与人间无大异。元春仍被尊为娘娘,其他姑娘丫环身份依旧。黛玉听警幻仙姑告知前世因果,顿悟天机。其他诸钗经过谈心、忏悔,也尽释遗恨旧憾。唯王熙凤罪愆深重,自感歉疚,元妃遂派她去阴界寻访贾母下落以自赎罪,鸳鸯、尤三姐二人自愿陪同。
贾母去世后来到地府,幸遇焦大、鲍二家的等贾府旧人,一路服侍伴随。没想到酆都城隍正是黛玉之父林如海,贾母遂与女儿贾敏、长孙贾珠等喜得团聚。此处生活亦与人间大致一样。林如海夫妇得知黛玉早已去世,悲痛万分,遂命人四处寻访爱女下落。
凤姐三人历尽艰辛,找到贾母诸人,诉说众姐妹现状。此时,由于张金哥的控告,王熙凤馒头庵谋财害命一事案发,多亏贾珠通过关系私下了结。夏金桂生前好淫,死后在地府沦为娼妓,后被当年因争买香菱死于薛蟠之手的冯渊买来做妾,正是所谓的冤冤相报。贾母等人参观地府,前世罪孽深重,此时饱受折磨的贾瑞、赵姨娘等人求救于老太太。经林如海通融,这些人均得以解脱转生。而王熙凤发现自己的形体被泡在醋缸中,心下大悟,遂一洗妒心,革新做人。
贾宝玉出家后,随着渺渺大士、茫茫真人来到大荒山,喜遇先期到达的柳湘莲。两人诚心修行,终于得道。渺、茫二道遂奏闻天帝,送他们与意中人团聚。不久,在仙人甄士隐的帮助下,贾、柳二人魂升太虚幻境。柳湘莲与尤三姐完婚。而黛玉此时已得父母讯息,不肯苟且。宝玉遂亲往地府向姑父母求婚。贾母因黛玉抱恨而亡深感愧对女儿女婿,凤姐更是引咎自责,两人从中一力撮合。贾敏夫妇亦喜宝玉才貌,更感其一腔真情,就应允了女儿婚事。在此前后,阳间的宝钗产下一子,取名贾桂。黛玉、香菱等人借助警幻送的宝葫芦和甄士隐给的送魂符、寻梦香等,可经常同下界亲人往来晤面。黛钗二人已尽释前嫌。
此时林如海任满,前往天曹候旨。阴界诸人便同赴太虚幻境。亲人多年离散,一朝团聚,人人悲喜交集。在元妃、贾母等人主持下,宝黛喜缔良缘。天帝降旨,命幻境中薄命诸钗尽数返魂,宝玉、湘莲也重回尘世,而林如海则擢升为京都城隍,贾母等眷属随同赴任。于是,众人一齐来到京城,阖府大团圆,其中有的是神,有的是仙,有的是鬼,有的是人。大家重新过起了世俗生活:请安祝寿,宴饮行乐,大开诗社,男娶女嫁,一切悉如往日。
此后的生活尽如人意。琏、环、蓉、蟠等人吃了仙界的孔圣枕中丹都逐渐改邪归正。孙绍祖被僧道抓去洗心肠后幡然悔改,与迎春恩爱异常; 湘云也托林如海索回亡夫之魂重新团聚; 雯、钏、鹃、莺均被收在宝玉房中; 惜春修行成了正果,将上幻境接替警幻之职; 元妃产下一皇子,贾府中返魂诸钗也多得贵子娇女。不久,宝玉中了进士,点了翰林。在元妃第二次省亲前后,贾府男子上至赦、政,下至蓉、兰,都纷纷加官进爵,家道重又复兴。
三年后,林如海任满擢升天曹,贾母等也要升天与祖先们团聚。宝玉等人前往送行。途中众人重游太虚幻境。此时太虚幻境已改名为太虚仙境,离恨天改名为补恨天,薄命司改名为钟情司,所有对联也都已换过。一切都昭示着红楼诸钗婚姻的幸福美满。
在中国古典小说名著中,《红楼梦》的续书是最多的。尽管它们都由干浓烈的荒诞色彩而招致非议,却又都以其对前书中的爱情婚姻、伦理道德等问题提出各自的看法而引人深思。《秦续红楼梦》也是如此,尽管早在刊行之初就因其“神仙人鬼混杂一堂,荒谬无稽”而被时人“戏呼为《鬼红楼》”,但剥开其怪诞离奇的外衣,我们仍能从中挖掘出一些值得注意的东西。
作者在 《弁言》 中谈及自己病中阅读《红楼梦》后 “疾虽愈而于宝黛的情缘终不能释然于怀,”是以立志“返魂香补离恨天,作两人再生月老,使有情者尽成眷属,以快阅者心目。”(《序》)《续红楼梦》正是这种创作主旨的产物。作者让一切有情人均如愿以偿: 出家的返俗,成仙的下凡,作鬼的还魂,表现了爱情之感天动地、不可阻遏的巨大力量。作者的褒贬之意是十分明显的。小说中,贾母、凤姐对自己造成宝黛悲剧深感悔恨自责,并尽力重新撮合两人的亲事,而上至太虚幻境,下至酆都地府的人,对宝黛悲剧都深表同情惋惜。元妃懿旨中即训斥凤姐“妄言金玉,使痴情怨女红粉埋香; 巧弄机关,致薄 情郎缁衣托钵。”作者又让凤姐辩白说自己不过嘴尖舌快地说出了老太太和王夫人的心里话,主意还是长辈们拿定的。这些描写实际都包含着对门第观念、家长意志的批判。作者的婚姻理想是“愿天下才子佳人,世世生生,永做有情之物;度世间痴男怨女,夫夫妇妇,同登不散之场。”(第三十回)。在小说中,他不但了结了宝、黛、钗、钏等人的情缘,还让宝玉推己及人地成全了伶官和贾蔷、小红与贾芹、万儿与焙茗等有情之人,“遂使吞声饮恨之红楼,一变而为快心满志之红楼” ( 《序》) 第三十回,警幻仙姑续演十二支红楼梦曲子,曲曲歌咏 “缺月重圆”、“人圆月圆”、“同偕到老”、“地久天长”,这正是作者爱情理想的集中体现。这种理想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是不可能实现的,所以作者只能托之于仙人鬼魂,虽为荒谬,却寓含着对封建制度、封建礼教的不满和讥刺。就这点而言,小说自有进步意义。
小说对贾府之外的现实社会触及很少,值得注意的是有关地府的描写中,大量涉及索贿受贿,徇私枉法的问题。贾母初入地狱,路遇鲍二家的,想要她来随行侍候,解差们先时不肯,后来接受了十个元宝才同意放行。冯书办收了十个元宝,许下明日贾母过堂时“见机而作”。当贾母知道此人即被薛蟠打死的冯渊时,担心他知道自己是薛家亲戚而从中作难,焦大道: “这倒不相干,他们当书办的人,只知黑眼睛认得白银子,那里管什么仇人的亲戚呢。”这句话可谓精辟概括了官衙中“认钱不认人”的实质。所以第二天贾母看到冯渊恭恭敬敬,语言乖巧,“就知道是十个元宝的力量”。后来,冯渊得知老太太乃顶头上司之岳母,赶紧要求贾母为己遮掩,并立即送还元宝。封建官吏之丑恶面目,由此可窥一斑。又如号称清官的林如海,也因贾母的请求,到阎王那里开了好多次后门,使罪孽深重的赵姨娘等人能解脱转生,而张金哥命案,则是贾珠用哄骗、收买等手段私下了结,使王熙凤仍能逍遥法外。作者明写鬼蜮世界,暗地里影射人间社会,对封建官府的黑暗腐败,给予无情揭露和辛辣讽刺,颇能发人深省。
作者虽是军人,其伦理道德观却属正统儒家范畴。这使小说无论是歌颂爱情理想或是批判社会,都带有很大的局限性。林如海夫妇初闻宝黛之事,疑心两人有什么苟且之举,贾敏马上脸色大变,而林公则“将书子一摔道: ‘若果如此,这个丫头还成了我们的女孩儿了吗!’”后来问明宝黛只是相互钟情,并无越轨之行,才放心高兴。林如海又说: “夫人,我想才子佳人之事,从古有之,后世相传为美谈。若像《西厢记》上的故事,可就不通之至了。”林如海是作者极力肯定的正面人物,他的观点实际代表着作者的道德准则。作者肯定男女双方的爱情,但否定不经父母之命的自由结合。第三十回,“补恨天”的一副对联写道: “色即是空天地何生男女,情出于性圣贤只辨贞淫。” 可见作者认为情乃人性天然,是无法遏止的,但须控制在一定界限,否则就成为为圣贤所不齿的“淫”。从这个道德准则出发,他把黛玉写成一个谨守妇德的封建淑女,初登太虚幻境,她就向警幻声明:“弟子与宝玉一段情缘,出自至情,并非伤风败俗钻穴 墙之比。”而当宝玉“碧落黄泉寻踪觅迹”找到她时,黛玉一本正经地表示需有父母之命才能与宝玉完聚,否则就成了“淫奔下贱”(第七回)。由此观之,作者追求的 “有情者尽成眷属,” 乃是以家长意志为前提的一种中庸的婚姻理想。
其次,小说展示了没落封建贵族世家重新兴盛的 “光明”前景。《红楼梦》中的封建叛逆者在这儿已“改邪归正。”黛玉与宝钗成了和谐默契、肝胆相照的闺中密友; 宝玉则重新举业,点授翰林,贾兰、探春之婿,巧姐之婿等均大有出息; 其他男子也纷纷加官进爵; 而宝钗之子长成后亦中进士; 黛玉之女更因才貌绝伦被选为皇子妃。封建制度大有 “长治久安”之势,这正是儒家的政治理想!与曹氏对封建社会必然崩溃之悲剧命运的清醒认识及客观揭示相比较,秦子忱之思想局限显而易见。
《续红楼梦》艺术上有值得肯定之处。作者对原著是比较熟悉的,所以安排情节时从容不迫。凡前书中活着或死去的人,明的或暗的事,在此都有照应交代。如司棋与潘又安双双殉情,在地府中配为夫妇,睛雯收到宝玉祭奠她的《芙蓉女儿诔》; 秦钟与智能、贾环与彩云偷情的结果; 宝玉与蒋玉菡互赠的汗巾; 张金哥、冯渊等人的命案等等,都是续写原著并了结之。《凡例》说此书开篇“虽名之曰《续红楼梦》第一回,读者只作前书第一百二十一回观可耳。”就情节衔接之完整自然而言,此话不假。作者时而写酆都地府,时而写太虚幻境,时而又写人间荣府,来龙去脉都很清楚,前因后果历历在目。虽人神鬼混杂,但天界、冥界在书中均已世俗化,读起来恍若当年红楼众人分成三处在过日子,其生活气息仍很浓郁,因而受到清人的好评。
《续红楼梦》的语言文字有独到之处。作者在《弁言》中谈及自己阅读他人续书的感受:“然细玩其叙事处,大率与原本相反,而语言声口亦与前书不相吻合,于人心终觉未惬。” 因此他在自己的续作中力图要保持原书风貌。“书中诸人,一切语言口吻悉本前书。概用习俗之方言。如“‘昨儿晚上’、‘今儿早起’、‘明儿晌午’ 不得换 ‘昨夜’、‘今晨’、‘明午’ 也。又如 ‘适才’ 之为‘刚才儿’、‘究竟’ 之为 ‘归根儿’,‘一日、两日’ 之为 ‘一天、两天’,‘此时彼时’ 之为 ‘这会子、那会子’ 皆是也。以一概百,可以类推。”(《凡例》) 再如 “小道消息” 之为 “荒信儿”,“厚脸皮” 之为 “涎脸”,“忽然”之为 “忽喇巴儿”、“野小子”之为 “野黄子”,“信嘴胡说”之为 “信嘴胡 ” 等等,不胜枚举。人物口吻亦颇肖于前书。凤姐之逞强戏谑,睛雯之尖利要强,宝钗之中正平和,贾政之道学古板等,都给人以熟悉感。此外,一些通假字、谐音字等也仍如其旧。与其他续作相比,该小说可谓在语言风格上较成功地保存了原作的风貌,从语言文字学的角度看,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编辑:moyuzhai)
《续红楼梦》的故事情节基本承接前书各线而设。小说叙写林黛玉断气后,魂归太虚幻境,与先已去世的金钏、晴雯、元春、尤氏姐妹、秦可卿等会面。接着迎春、鸳鸯、凤姐、妙玉、香菱等也相继到来。其间虽为仙界,生活与人间无大异。元春仍被尊为娘娘,其他姑娘丫环身份依旧。黛玉听警幻仙姑告知前世因果,顿悟天机。其他诸钗经过谈心、忏悔,也尽释遗恨旧憾。唯王熙凤罪愆深重,自感歉疚,元妃遂派她去阴界寻访贾母下落以自赎罪,鸳鸯、尤三姐二人自愿陪同。
贾母去世后来到地府,幸遇焦大、鲍二家的等贾府旧人,一路服侍伴随。没想到酆都城隍正是黛玉之父林如海,贾母遂与女儿贾敏、长孙贾珠等喜得团聚。此处生活亦与人间大致一样。林如海夫妇得知黛玉早已去世,悲痛万分,遂命人四处寻访爱女下落。
凤姐三人历尽艰辛,找到贾母诸人,诉说众姐妹现状。此时,由于张金哥的控告,王熙凤馒头庵谋财害命一事案发,多亏贾珠通过关系私下了结。夏金桂生前好淫,死后在地府沦为娼妓,后被当年因争买香菱死于薛蟠之手的冯渊买来做妾,正是所谓的冤冤相报。贾母等人参观地府,前世罪孽深重,此时饱受折磨的贾瑞、赵姨娘等人求救于老太太。经林如海通融,这些人均得以解脱转生。而王熙凤发现自己的形体被泡在醋缸中,心下大悟,遂一洗妒心,革新做人。
贾宝玉出家后,随着渺渺大士、茫茫真人来到大荒山,喜遇先期到达的柳湘莲。两人诚心修行,终于得道。渺、茫二道遂奏闻天帝,送他们与意中人团聚。不久,在仙人甄士隐的帮助下,贾、柳二人魂升太虚幻境。柳湘莲与尤三姐完婚。而黛玉此时已得父母讯息,不肯苟且。宝玉遂亲往地府向姑父母求婚。贾母因黛玉抱恨而亡深感愧对女儿女婿,凤姐更是引咎自责,两人从中一力撮合。贾敏夫妇亦喜宝玉才貌,更感其一腔真情,就应允了女儿婚事。在此前后,阳间的宝钗产下一子,取名贾桂。黛玉、香菱等人借助警幻送的宝葫芦和甄士隐给的送魂符、寻梦香等,可经常同下界亲人往来晤面。黛钗二人已尽释前嫌。
此时林如海任满,前往天曹候旨。阴界诸人便同赴太虚幻境。亲人多年离散,一朝团聚,人人悲喜交集。在元妃、贾母等人主持下,宝黛喜缔良缘。天帝降旨,命幻境中薄命诸钗尽数返魂,宝玉、湘莲也重回尘世,而林如海则擢升为京都城隍,贾母等眷属随同赴任。于是,众人一齐来到京城,阖府大团圆,其中有的是神,有的是仙,有的是鬼,有的是人。大家重新过起了世俗生活:请安祝寿,宴饮行乐,大开诗社,男娶女嫁,一切悉如往日。
此后的生活尽如人意。琏、环、蓉、蟠等人吃了仙界的孔圣枕中丹都逐渐改邪归正。孙绍祖被僧道抓去洗心肠后幡然悔改,与迎春恩爱异常; 湘云也托林如海索回亡夫之魂重新团聚; 雯、钏、鹃、莺均被收在宝玉房中; 惜春修行成了正果,将上幻境接替警幻之职; 元妃产下一皇子,贾府中返魂诸钗也多得贵子娇女。不久,宝玉中了进士,点了翰林。在元妃第二次省亲前后,贾府男子上至赦、政,下至蓉、兰,都纷纷加官进爵,家道重又复兴。
三年后,林如海任满擢升天曹,贾母等也要升天与祖先们团聚。宝玉等人前往送行。途中众人重游太虚幻境。此时太虚幻境已改名为太虚仙境,离恨天改名为补恨天,薄命司改名为钟情司,所有对联也都已换过。一切都昭示着红楼诸钗婚姻的幸福美满。
在中国古典小说名著中,《红楼梦》的续书是最多的。尽管它们都由干浓烈的荒诞色彩而招致非议,却又都以其对前书中的爱情婚姻、伦理道德等问题提出各自的看法而引人深思。《秦续红楼梦》也是如此,尽管早在刊行之初就因其“神仙人鬼混杂一堂,荒谬无稽”而被时人“戏呼为《鬼红楼》”,但剥开其怪诞离奇的外衣,我们仍能从中挖掘出一些值得注意的东西。
作者在 《弁言》 中谈及自己病中阅读《红楼梦》后 “疾虽愈而于宝黛的情缘终不能释然于怀,”是以立志“返魂香补离恨天,作两人再生月老,使有情者尽成眷属,以快阅者心目。”(《序》)《续红楼梦》正是这种创作主旨的产物。作者让一切有情人均如愿以偿: 出家的返俗,成仙的下凡,作鬼的还魂,表现了爱情之感天动地、不可阻遏的巨大力量。作者的褒贬之意是十分明显的。小说中,贾母、凤姐对自己造成宝黛悲剧深感悔恨自责,并尽力重新撮合两人的亲事,而上至太虚幻境,下至酆都地府的人,对宝黛悲剧都深表同情惋惜。元妃懿旨中即训斥凤姐“妄言金玉,使痴情怨女红粉埋香; 巧弄机关,致薄 情郎缁衣托钵。”作者又让凤姐辩白说自己不过嘴尖舌快地说出了老太太和王夫人的心里话,主意还是长辈们拿定的。这些描写实际都包含着对门第观念、家长意志的批判。作者的婚姻理想是“愿天下才子佳人,世世生生,永做有情之物;度世间痴男怨女,夫夫妇妇,同登不散之场。”(第三十回)。在小说中,他不但了结了宝、黛、钗、钏等人的情缘,还让宝玉推己及人地成全了伶官和贾蔷、小红与贾芹、万儿与焙茗等有情之人,“遂使吞声饮恨之红楼,一变而为快心满志之红楼” ( 《序》) 第三十回,警幻仙姑续演十二支红楼梦曲子,曲曲歌咏 “缺月重圆”、“人圆月圆”、“同偕到老”、“地久天长”,这正是作者爱情理想的集中体现。这种理想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是不可能实现的,所以作者只能托之于仙人鬼魂,虽为荒谬,却寓含着对封建制度、封建礼教的不满和讥刺。就这点而言,小说自有进步意义。
小说对贾府之外的现实社会触及很少,值得注意的是有关地府的描写中,大量涉及索贿受贿,徇私枉法的问题。贾母初入地狱,路遇鲍二家的,想要她来随行侍候,解差们先时不肯,后来接受了十个元宝才同意放行。冯书办收了十个元宝,许下明日贾母过堂时“见机而作”。当贾母知道此人即被薛蟠打死的冯渊时,担心他知道自己是薛家亲戚而从中作难,焦大道: “这倒不相干,他们当书办的人,只知黑眼睛认得白银子,那里管什么仇人的亲戚呢。”这句话可谓精辟概括了官衙中“认钱不认人”的实质。所以第二天贾母看到冯渊恭恭敬敬,语言乖巧,“就知道是十个元宝的力量”。后来,冯渊得知老太太乃顶头上司之岳母,赶紧要求贾母为己遮掩,并立即送还元宝。封建官吏之丑恶面目,由此可窥一斑。又如号称清官的林如海,也因贾母的请求,到阎王那里开了好多次后门,使罪孽深重的赵姨娘等人能解脱转生,而张金哥命案,则是贾珠用哄骗、收买等手段私下了结,使王熙凤仍能逍遥法外。作者明写鬼蜮世界,暗地里影射人间社会,对封建官府的黑暗腐败,给予无情揭露和辛辣讽刺,颇能发人深省。
作者虽是军人,其伦理道德观却属正统儒家范畴。这使小说无论是歌颂爱情理想或是批判社会,都带有很大的局限性。林如海夫妇初闻宝黛之事,疑心两人有什么苟且之举,贾敏马上脸色大变,而林公则“将书子一摔道: ‘若果如此,这个丫头还成了我们的女孩儿了吗!’”后来问明宝黛只是相互钟情,并无越轨之行,才放心高兴。林如海又说: “夫人,我想才子佳人之事,从古有之,后世相传为美谈。若像《西厢记》上的故事,可就不通之至了。”林如海是作者极力肯定的正面人物,他的观点实际代表着作者的道德准则。作者肯定男女双方的爱情,但否定不经父母之命的自由结合。第三十回,“补恨天”的一副对联写道: “色即是空天地何生男女,情出于性圣贤只辨贞淫。” 可见作者认为情乃人性天然,是无法遏止的,但须控制在一定界限,否则就成为为圣贤所不齿的“淫”。从这个道德准则出发,他把黛玉写成一个谨守妇德的封建淑女,初登太虚幻境,她就向警幻声明:“弟子与宝玉一段情缘,出自至情,并非伤风败俗钻穴 墙之比。”而当宝玉“碧落黄泉寻踪觅迹”找到她时,黛玉一本正经地表示需有父母之命才能与宝玉完聚,否则就成了“淫奔下贱”(第七回)。由此观之,作者追求的 “有情者尽成眷属,” 乃是以家长意志为前提的一种中庸的婚姻理想。
其次,小说展示了没落封建贵族世家重新兴盛的 “光明”前景。《红楼梦》中的封建叛逆者在这儿已“改邪归正。”黛玉与宝钗成了和谐默契、肝胆相照的闺中密友; 宝玉则重新举业,点授翰林,贾兰、探春之婿,巧姐之婿等均大有出息; 其他男子也纷纷加官进爵; 而宝钗之子长成后亦中进士; 黛玉之女更因才貌绝伦被选为皇子妃。封建制度大有 “长治久安”之势,这正是儒家的政治理想!与曹氏对封建社会必然崩溃之悲剧命运的清醒认识及客观揭示相比较,秦子忱之思想局限显而易见。
《续红楼梦》艺术上有值得肯定之处。作者对原著是比较熟悉的,所以安排情节时从容不迫。凡前书中活着或死去的人,明的或暗的事,在此都有照应交代。如司棋与潘又安双双殉情,在地府中配为夫妇,睛雯收到宝玉祭奠她的《芙蓉女儿诔》; 秦钟与智能、贾环与彩云偷情的结果; 宝玉与蒋玉菡互赠的汗巾; 张金哥、冯渊等人的命案等等,都是续写原著并了结之。《凡例》说此书开篇“虽名之曰《续红楼梦》第一回,读者只作前书第一百二十一回观可耳。”就情节衔接之完整自然而言,此话不假。作者时而写酆都地府,时而写太虚幻境,时而又写人间荣府,来龙去脉都很清楚,前因后果历历在目。虽人神鬼混杂,但天界、冥界在书中均已世俗化,读起来恍若当年红楼众人分成三处在过日子,其生活气息仍很浓郁,因而受到清人的好评。
《续红楼梦》的语言文字有独到之处。作者在《弁言》中谈及自己阅读他人续书的感受:“然细玩其叙事处,大率与原本相反,而语言声口亦与前书不相吻合,于人心终觉未惬。” 因此他在自己的续作中力图要保持原书风貌。“书中诸人,一切语言口吻悉本前书。概用习俗之方言。如“‘昨儿晚上’、‘今儿早起’、‘明儿晌午’ 不得换 ‘昨夜’、‘今晨’、‘明午’ 也。又如 ‘适才’ 之为‘刚才儿’、‘究竟’ 之为 ‘归根儿’,‘一日、两日’ 之为 ‘一天、两天’,‘此时彼时’ 之为 ‘这会子、那会子’ 皆是也。以一概百,可以类推。”(《凡例》) 再如 “小道消息” 之为 “荒信儿”,“厚脸皮” 之为 “涎脸”,“忽然”之为 “忽喇巴儿”、“野小子”之为 “野黄子”,“信嘴胡说”之为 “信嘴胡 ” 等等,不胜枚举。人物口吻亦颇肖于前书。凤姐之逞强戏谑,睛雯之尖利要强,宝钗之中正平和,贾政之道学古板等,都给人以熟悉感。此外,一些通假字、谐音字等也仍如其旧。与其他续作相比,该小说可谓在语言风格上较成功地保存了原作的风貌,从语言文字学的角度看,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编辑:moyuz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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