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红丝
发布时间:2022-08-01 来源于: 作者: 点击数:次
不署撰人,有 “天花藏主人”序。凡十六回。成书于清初。存“本衙藏”版本,1981年春风文艺出版社较点本。
《赛红丝》叙山东东昌府武城县秀才宋石,字古玉,为人狂放,其姐夫贺秉正,官河南汝宁知府。贺秉正与吏部给事中裴楫为同年好友,裴回病致仕,归汝宁,临终将其子裴松、女裴芝托贺照抚。裴病故后,有仇家趁机构陷,贺为之开脱,仇家迁怒于贺,欲调之广西,贺告病辞官而仍居汝宁,照看裴妻及子女。时裴松十岁,其母欲为之延师,贺秉正荐妻舅宋石,而宋石因众朋友阻拦,未赴聘。不久,宋石又以狂放诗酒而得罪其妻舅皮象。皮象勾结捕役屠才,买通盗贼,以窝赃罪构陷宋石。通判袁耀暂署知府印,一昏官也,将宋石屈打成招而下狱。宋妻皮氏及子宋采、女宋萝,贫极无法,宋采欲向舅父皮象借钱度日,甥舅口角,乃至动手。皮象又与屠才计议,买通狱卒,企图暗杀宋石于狱中。幸新任知府蔺楷明察秋毫,重审此案,宋石得昭雪,皮象等反入监。宋石经此冤狱,家贫如洗,只得往汝宁投奔姐夫。而贺秉正因妻舅先前之谢聘,只得聘当地秀才常莪草为裴松师。不料常莪草乃一庸才,几番被学生考校,均请人代笔,后又因抄袭他人寿文被识破,愧而辞馆。当是时,适逢宋石举家来汝宁,遂得姐夫引荐,为裴家西宾。贺秉正因见两家儿女均已长成,且才貌相当,有意作合。在征得裴妻、宋石同意后,邀两家齐聚,议论婚姻。并以“红丝”为题,令裴、宋两家兄妹四人各作七律一首比赛。结果,两双儿女词章均佳,遂用“红丝诗”为证,以裴芝许宋采、裴松聘宋萝,皆大欢喜,一时传为佳话。后宋石为赴乡试,举家归武城,旋一试而中举,入京上考,连中进士,选翰林庶吉士。贺秉正亦补武昌知府,上任而去。再说常莪草因前番被迫辞馆事,怀恨在心,往返于汝宁、武城之间,传假信、造谣言,乃至伪造书札,欲破坏两家婚姻,致使宋采、裴松均心怀芥蒂。及裴、宋二子同举进士、共入翰林,贺秉正亦因功内转尚宝寺少卿,三人六面,真相大白。于是乎红丝再系,奸人受惩,宋裴两家重结秦晋之好,才子佳人共践朱陈之约,以大团圆结束。
表面看来,《赛红丝》是一部早期才子佳人小说;而实际上,此书描写得最成功之处却在于世态人情。此书除了第十回、第十一回等少量篇幅正面描写才子佳人比赛红丝诗而定婚姻的情节外,更多的篇幅却描写了才子佳人们父辈的生活。书中的主人公,也不象同时的其他才子佳人小说一样,是那些为追求婚姻自主而努力奋斗的青年男女; 而是宋家兄妹的父亲、裴松的岳丈、裴芝的公公――宋古玉。作者正是通过对宋古玉曲折的人生三部曲: 读书――应试――做官,写出了当时一般知识分子的生活状况和精神面貌; 并以他为中心,辐射出市井之中的世情冷暖、人面高低。正如天花藏主人在此书序言中所说:“大都世事无端, 人情莫测, 不得不因其所至而尽其所至之妍, 岂多事哉!”
秀才宋古玉是一个具有狂放性格的读书人,作者一开始就点明:“却说宋古玉在家中,闭户读书,虽是他的本来面目,然才高旷远,纵酒论文,结交文人韵士,亦所不免。” (第一回) 他平时虽然看不起那个以钱纳了个监生的舅子皮象,但一时兴发,居然带着几个朋友,两次到舅子家吃酒论诗。由此,惹得皮象不耐烦,发生口角。宋古玉又不顾后果,对舅子破口大骂:“你这吝狗,不要错看了宋古玉,我宋古玉胸藏贤圣,笔走龙蛇,自是科甲中人物。风云一变,飞黄腾达,特须臾事耳。你莫倚着自家有几个臭铜钱,道是财主,象你这样财主,颇颇不在我眼里。” (第二回) 这真是一种可贵而又可卑的性格。所贵者,乃是一种粪土钱财、珍贵人格的品性;可卑者,又将自己一生之贫富、贵贱、荣辱、穷通全部寄托在科甲之上,把飞黄腾达当作毕生追求的最高目标。宋古玉正是许许多多旧时知识分子的典型,清高、狂放、固执、自尊; 似乎胸有大志,但其志不过是脱下白衣换锦袍,于国家究有何益?看似腹有经纶,实际上对人情世故一窍不通,别人把刀架在脖子上仍浑然不觉。这正是一种由科举制度培养出来的知识分子的可悲性格。《赛红丝》在清初才子佳人小说中别具一格之处,正在于其中出现了这么一个真实可信的知识分子形象,从而也表现了一种真正的下层文人的生活,而不是象同期某些小说所表现的那种被美化了的文人生活。
除宋古玉外,书中其他正面形象大都概念化。尤其是宋采、宋萝、裴松、裴芝这两对青年男女,虽被作者描写成临风玉树、天生丽质、夏风冬雪、秋月春花,但实际上不过是贺知府用一根红丝牵引着的四个傀儡。除了具有诗文之才外,他们并没有为自己的幸福、爱情作出什么努力、牺牲,也没有因婚姻问题而受过多少考验、折磨。他们远远比不上其他才子佳人小说中那些集才能、见识、胆量于一体的青年男女形象。
在《赛红丝》中至为活跃的,倒是那些市井小人、儒林败类。如文盲监生皮象,既吝啬又贪婪,既无才又缺德,为了报复姐夫的一顿臭骂,竟至勾结官府捕役,要将姐夫置于死地,并把前来借钱度日的亲外甥打得“号啕痛哭、滚倒在地”。(第六回)完全是一个势利小人、衣冠禽兽。再如庸劣秀才常莪草,以欺蒙手段弄得裴家一个美馆,自知才能低下,便想着在那《五经》中“只捡疑难冰冷兜搭难读”之处,要学生背诵,企图捉住学生破绽,“便好自尊师体”。(第四回)后来,终因抄袭寿文漏底,被迫辞馆,竟自怀恨在心,三番两次,从中捣鬼,以破坏他人婚姻为快乐,完全是一个儒林败类、无耻之徒。此外,如阴险狡诈、以诬陷他人而发财的捕役屠才,如好酒贪财、有几分歪才却又出尔反尔的秀才白孝立,如贪图钱财、下毒手暗杀人的朱禁子,如对人唯认财势为标准、时倨时恭的俗财主段耀等等,或为人间之鬼蜮、或乃市井之沙虫,都是当时那社会大病躯中的癌变因子。作者在不同程度上对他们都进行了揭露、批判,这是《赛红丝》 另一值得肯定之处。
《赛红丝》在艺术上最突出的特点是于世态人情的描写过程中时露讽刺笔锋。如第四回,作者写汝宁府胡教官受贺知府之委托,要门斗去“尽心兜揽一个又有真才、又肯送礼”的秀才来充当裴府先生时,门斗道:“这是老爷知道的,汝宁秀才,若有真才,定是穷的,那有礼物送老爷?肯送礼物的,才学恐只有限,还该怎样?”一语道破了穷秀才之可怜与假秀才之可卑。再如第十二回,写宋古玉回乡应试时买房子一事。未中举之前,房主段耀抵死不肯先立契约后交钱,说: “文契若立了去,他约发后找价; 倘或不发,难道就不找吗?”及至宋古玉中举后,段耀竟主动送礼上门,并连连打拱道:“文契送迟,晚生罪已丘山。些须薄物,无非申贺。宋相公若拒而不受,则是更加晚生之罪了。”这个段财主是多么象《儒林外史》中的胡屠户呀!不! 严格地讲,应该说是胡屠户象段财主。无怪乎作者在这里忍不住要愤而直言:“谁知 ‘势利’二字,竟是天地间的大道理。”《赛红丝》每回起首均有一诗或一词,用以概括该回书的主要内容。这些诗词也很有特色,滑稽轻松而又符合市民阶层的口味。如第三回之《虞美人》词云:“人人尽道亲情好,岂料亲情狡。一些触怒火油浇,便要将人架起用柴烧。虽然恶语令心恼,须念关雎鸟。奈何却使暗尖刀,砍来没头没脑又拦腰。”再如第十四回之《南乡子》词:“肖小一何奸,平白将无作有传。美满婚姻都掉破,何冤?不过贪他几个钱。谁料亦徒然,败耶成耶还在天。空弄许多风与浪,平掀。到底掀翻自己船。”这种词句,完全是市井俗曲的写法,粗也粗到了极点,俗也俗到了尽头,但正是从这种粗俗得近乎打油的词句中,让人能感觉到其中那么一点儿辛辣的讽刺意味。 (编辑:moyuzhai)
《赛红丝》叙山东东昌府武城县秀才宋石,字古玉,为人狂放,其姐夫贺秉正,官河南汝宁知府。贺秉正与吏部给事中裴楫为同年好友,裴回病致仕,归汝宁,临终将其子裴松、女裴芝托贺照抚。裴病故后,有仇家趁机构陷,贺为之开脱,仇家迁怒于贺,欲调之广西,贺告病辞官而仍居汝宁,照看裴妻及子女。时裴松十岁,其母欲为之延师,贺秉正荐妻舅宋石,而宋石因众朋友阻拦,未赴聘。不久,宋石又以狂放诗酒而得罪其妻舅皮象。皮象勾结捕役屠才,买通盗贼,以窝赃罪构陷宋石。通判袁耀暂署知府印,一昏官也,将宋石屈打成招而下狱。宋妻皮氏及子宋采、女宋萝,贫极无法,宋采欲向舅父皮象借钱度日,甥舅口角,乃至动手。皮象又与屠才计议,买通狱卒,企图暗杀宋石于狱中。幸新任知府蔺楷明察秋毫,重审此案,宋石得昭雪,皮象等反入监。宋石经此冤狱,家贫如洗,只得往汝宁投奔姐夫。而贺秉正因妻舅先前之谢聘,只得聘当地秀才常莪草为裴松师。不料常莪草乃一庸才,几番被学生考校,均请人代笔,后又因抄袭他人寿文被识破,愧而辞馆。当是时,适逢宋石举家来汝宁,遂得姐夫引荐,为裴家西宾。贺秉正因见两家儿女均已长成,且才貌相当,有意作合。在征得裴妻、宋石同意后,邀两家齐聚,议论婚姻。并以“红丝”为题,令裴、宋两家兄妹四人各作七律一首比赛。结果,两双儿女词章均佳,遂用“红丝诗”为证,以裴芝许宋采、裴松聘宋萝,皆大欢喜,一时传为佳话。后宋石为赴乡试,举家归武城,旋一试而中举,入京上考,连中进士,选翰林庶吉士。贺秉正亦补武昌知府,上任而去。再说常莪草因前番被迫辞馆事,怀恨在心,往返于汝宁、武城之间,传假信、造谣言,乃至伪造书札,欲破坏两家婚姻,致使宋采、裴松均心怀芥蒂。及裴、宋二子同举进士、共入翰林,贺秉正亦因功内转尚宝寺少卿,三人六面,真相大白。于是乎红丝再系,奸人受惩,宋裴两家重结秦晋之好,才子佳人共践朱陈之约,以大团圆结束。
表面看来,《赛红丝》是一部早期才子佳人小说;而实际上,此书描写得最成功之处却在于世态人情。此书除了第十回、第十一回等少量篇幅正面描写才子佳人比赛红丝诗而定婚姻的情节外,更多的篇幅却描写了才子佳人们父辈的生活。书中的主人公,也不象同时的其他才子佳人小说一样,是那些为追求婚姻自主而努力奋斗的青年男女; 而是宋家兄妹的父亲、裴松的岳丈、裴芝的公公――宋古玉。作者正是通过对宋古玉曲折的人生三部曲: 读书――应试――做官,写出了当时一般知识分子的生活状况和精神面貌; 并以他为中心,辐射出市井之中的世情冷暖、人面高低。正如天花藏主人在此书序言中所说:“大都世事无端, 人情莫测, 不得不因其所至而尽其所至之妍, 岂多事哉!”
秀才宋古玉是一个具有狂放性格的读书人,作者一开始就点明:“却说宋古玉在家中,闭户读书,虽是他的本来面目,然才高旷远,纵酒论文,结交文人韵士,亦所不免。” (第一回) 他平时虽然看不起那个以钱纳了个监生的舅子皮象,但一时兴发,居然带着几个朋友,两次到舅子家吃酒论诗。由此,惹得皮象不耐烦,发生口角。宋古玉又不顾后果,对舅子破口大骂:“你这吝狗,不要错看了宋古玉,我宋古玉胸藏贤圣,笔走龙蛇,自是科甲中人物。风云一变,飞黄腾达,特须臾事耳。你莫倚着自家有几个臭铜钱,道是财主,象你这样财主,颇颇不在我眼里。” (第二回) 这真是一种可贵而又可卑的性格。所贵者,乃是一种粪土钱财、珍贵人格的品性;可卑者,又将自己一生之贫富、贵贱、荣辱、穷通全部寄托在科甲之上,把飞黄腾达当作毕生追求的最高目标。宋古玉正是许许多多旧时知识分子的典型,清高、狂放、固执、自尊; 似乎胸有大志,但其志不过是脱下白衣换锦袍,于国家究有何益?看似腹有经纶,实际上对人情世故一窍不通,别人把刀架在脖子上仍浑然不觉。这正是一种由科举制度培养出来的知识分子的可悲性格。《赛红丝》在清初才子佳人小说中别具一格之处,正在于其中出现了这么一个真实可信的知识分子形象,从而也表现了一种真正的下层文人的生活,而不是象同期某些小说所表现的那种被美化了的文人生活。
除宋古玉外,书中其他正面形象大都概念化。尤其是宋采、宋萝、裴松、裴芝这两对青年男女,虽被作者描写成临风玉树、天生丽质、夏风冬雪、秋月春花,但实际上不过是贺知府用一根红丝牵引着的四个傀儡。除了具有诗文之才外,他们并没有为自己的幸福、爱情作出什么努力、牺牲,也没有因婚姻问题而受过多少考验、折磨。他们远远比不上其他才子佳人小说中那些集才能、见识、胆量于一体的青年男女形象。
在《赛红丝》中至为活跃的,倒是那些市井小人、儒林败类。如文盲监生皮象,既吝啬又贪婪,既无才又缺德,为了报复姐夫的一顿臭骂,竟至勾结官府捕役,要将姐夫置于死地,并把前来借钱度日的亲外甥打得“号啕痛哭、滚倒在地”。(第六回)完全是一个势利小人、衣冠禽兽。再如庸劣秀才常莪草,以欺蒙手段弄得裴家一个美馆,自知才能低下,便想着在那《五经》中“只捡疑难冰冷兜搭难读”之处,要学生背诵,企图捉住学生破绽,“便好自尊师体”。(第四回)后来,终因抄袭寿文漏底,被迫辞馆,竟自怀恨在心,三番两次,从中捣鬼,以破坏他人婚姻为快乐,完全是一个儒林败类、无耻之徒。此外,如阴险狡诈、以诬陷他人而发财的捕役屠才,如好酒贪财、有几分歪才却又出尔反尔的秀才白孝立,如贪图钱财、下毒手暗杀人的朱禁子,如对人唯认财势为标准、时倨时恭的俗财主段耀等等,或为人间之鬼蜮、或乃市井之沙虫,都是当时那社会大病躯中的癌变因子。作者在不同程度上对他们都进行了揭露、批判,这是《赛红丝》 另一值得肯定之处。
《赛红丝》在艺术上最突出的特点是于世态人情的描写过程中时露讽刺笔锋。如第四回,作者写汝宁府胡教官受贺知府之委托,要门斗去“尽心兜揽一个又有真才、又肯送礼”的秀才来充当裴府先生时,门斗道:“这是老爷知道的,汝宁秀才,若有真才,定是穷的,那有礼物送老爷?肯送礼物的,才学恐只有限,还该怎样?”一语道破了穷秀才之可怜与假秀才之可卑。再如第十二回,写宋古玉回乡应试时买房子一事。未中举之前,房主段耀抵死不肯先立契约后交钱,说: “文契若立了去,他约发后找价; 倘或不发,难道就不找吗?”及至宋古玉中举后,段耀竟主动送礼上门,并连连打拱道:“文契送迟,晚生罪已丘山。些须薄物,无非申贺。宋相公若拒而不受,则是更加晚生之罪了。”这个段财主是多么象《儒林外史》中的胡屠户呀!不! 严格地讲,应该说是胡屠户象段财主。无怪乎作者在这里忍不住要愤而直言:“谁知 ‘势利’二字,竟是天地间的大道理。”《赛红丝》每回起首均有一诗或一词,用以概括该回书的主要内容。这些诗词也很有特色,滑稽轻松而又符合市民阶层的口味。如第三回之《虞美人》词云:“人人尽道亲情好,岂料亲情狡。一些触怒火油浇,便要将人架起用柴烧。虽然恶语令心恼,须念关雎鸟。奈何却使暗尖刀,砍来没头没脑又拦腰。”再如第十四回之《南乡子》词:“肖小一何奸,平白将无作有传。美满婚姻都掉破,何冤?不过贪他几个钱。谁料亦徒然,败耶成耶还在天。空弄许多风与浪,平掀。到底掀翻自己船。”这种词句,完全是市井俗曲的写法,粗也粗到了极点,俗也俗到了尽头,但正是从这种粗俗得近乎打油的词句中,让人能感觉到其中那么一点儿辛辣的讽刺意味。 (编辑:moyuz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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