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林野史
发布时间:2022-08-01 来源于: 作者: 点击数:次
或署“痴道人编辑”,或不署作者名,书凡六卷十六回。因其故事曾截取于明冯梦龙原编,清蔡元放修订的《东周列国志》,而蔡元放约生活于乾隆前后,嘉庆十五年御史伯依保奏禁小说之中,即有 《株林野史》之名,故此书当成于《东周列国志》之后,嘉庆十五年之前。今有石印本、上海小说社铅字排印本。
中国明、清之际的艳情小说,有不少都是以历史上的风流艳事为题材的。其中大人物多取自汉唐,小人物则多取自宋元。但以秦汉以前春秋时期艳事为题材的历史小说还很少,似乎只有 《株林野史》等少数几种。该小说以春秋时夏姬的事为题材。夏姬是春秋时有名的美女之一,她原是郑穆公之女,初嫁陈国大夫御叔为妻。生子为徵舒。御叔死后,她又与陈灵公,大臣孔宁、仪行父等暗中偷情,陈灵公等且以当众谈论为乐。其子徵舒怒,要杀陈灵公。孔宁等急奔楚国求救。楚庄王伐陈国,俘获夏姬,把她许配给连尹襄老为妻。襄老死后,她又嫁给申公巫臣。由于夏姬连嫁数男,且容貌诱人,行为不端,故一直被后世视为 “乱国淫女”。关于她的事迹,《春秋》、《左传》、《国语》等史书中均有记载。《艺文类聚》、《太平御览》等大型类书也有转载。到了明代的 《列国志传》、《新列国志》等小说中,故事内容有了新的发展,至于 《东周列国志》的第五十二回、第五十三回、第五十七回中,对夏姬的故事则又作了进一步的渲染和发挥。而 《株林野史》 一书,又在 《东周列国志》 的以上三回基础上,又作了更多的发挥,演绎成六卷十六回。
不过,《株林野史》虽然截取了《东周列国志》中的数回内容作为故事的梗概而加发挥,但其中的基本情节和人物仍多符合史实,至少与《东周列国志》中的内容相去不是太远。所谓加添、发挥或渲染的地方,大多都在男女两性关系的描写上,特别是在对夏姬 (即小说中的素娥) 与他人性关系的描写上。由于相传古代的素女善于房中之术,而《东周列国志》第五十二回中又说夏姬“与人交接,曲尽其欢,就中采阳补阴,却老还少,名为 ‘素女采战之术’。”所以该小说作者干脆将夏姬原名改为素娥。至于小说取名“株林”,这不仅《东周列国志》中出现此词,即《诗经・陈风》中也有《株林》一篇,中云:“淫乐夏姬,驱驰而往,朝夕不休息。”据说就是讽刺陈灵公与夏姬淫乱之事的。所以该书名也非乱取,而自有其历史的投影。
该小说开篇叙春秋列国时,郑国穆公与夫人张氏生下一女,名叫素娥,体态和容貌都极富魅力。有一年夏天,她独自一人在房内裸体睡觉时,忽然梦见一个伟男,自称“花月”,在终南山修炼千年,与她交媾起来。那男子叫她吞吃了 “开牝丸”和“紧牝丸”,自后“牝户再不宽放,终身只如女子,兑生子后,三日仍复如旧”,最后此男又教她“素女采战之法”,使她能吸精导气。
素娥自从学得房中术后,果然无往而不胜。其叔兄子蛮与其交媾仅七八个月,又加丫头荷花同时淫乐,终因色事过重而身亡。素娥十八岁与夏御叔结为夫妻,即为夏姬。她又运用采战之术,不久夏御叔阳精枯竭,也死了。夏姬在性生活方面更加放荡不羁。她先后与大夫孔宁、仪行父,国君陈灵公等好几个男人发生过性关系,甚至与尹襄所养的亲生儿子有染。即使她后来与巫臣结婚,逃到晋国后,在性行为方面依然不加检点,甚至愈演愈烈,当她把房中术传授给晋公主及其丈夫栾书后,栾书与巫臣竟冒出互换老婆进行性交欢的奇想,引得晋悼公勃然大怒,正当他要惩夏姬等人时,夏姬在梦中又见到了伟男花月,花月叫她把侍女荷花、栾书夫人接到家,不久即来一阵狂风,把她们三人卷走了,而巫臣、栾书则皆被晋悼公处斩。
《株林野史》虽然以夏姬的一生为主线,但由于小说主要侧重于夏姬一生的性生活,因此整部小说从头到尾都充满了赤裸裸的性描写,只有极个别的章回为了情节上的过渡而略别事。
不过,平心而论,该小说的性描写客观上也揭露了上流社会统治者内部在性生活方面的腐败堕落。如在第六回中,夏姬一人与三男――陈灵公和大夫孔宁、仪行父在光天化日之下同时轮流交媾,仪行父又与夏姬的侍女荷花欢合,三男二女,上至国君,下至侍女,闹成一团,真可以说是秽行百端,丑态百出。这里的性描写是极其露骨的。但统治者荒淫无耻、乱伦腐败的丑恶面目,也正是通过这种具体的描写和放肆的铺陈,而被淋漓尽致地反映了出来,如不这样写,就难于达到这样的效果。
再如第十回,写夏姬发觉自己的儿子长大成人,身强力壮,颇为动心,而黑对见自己的母亲虽然已年近五十,依然容光焕发,很有鲜气,也常跃跃欲一试。一次,夏姬看见黑对喝醉了酒,于是主动与黑对发生了乱伦行为,这时两人心里都明白对方是谁,却故意心照不宣。随后黑对又偷偷摸到夏姬房中,而夏姬也明知是自己的儿子,却故意误认为是自己私约的情人。这两处描写也很详细具体,充分地体现了统治者的荒淫无耻。此外,象第十三回巫臣、夏姬、荷花三人轮流交欢,第十六回栾书与巫臣为了尝到更多的性乐趣,竟不惜互相交换对方的老婆来进行交媾等,对上流社会的无耻行径的揭示也是十分有力的。
人类的性生活自开始的那一天起就是不公平的,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尤其如此。《株林野史》在揭露上流社会腐朽生活的同时,也为人类在性生活方面的不公正待遇而多少鸣了些不平。如第十二回中,巫臣与夏姬在屋内交欢,夏姬的使女小娟受其影响,遂与看门人李福相合。夏姬得知后,不顾自己满身秽气,竟严厉拷打小娟,结果又恬不知耻地把小娟引渡给巫臣,让巫臣尽兴糟踏。
应该看到,《株林野史》对夏姬及上流社会统治者的性生活虽是取否定态度,而且这种否定在个别描写中也显得比较充分,但在整体上并不有力。从全书看,其中许多性描写还是取观赏、玩乐和发泄的态度。古人说:“恶有恶报,善有善报。”象夏姬这样纵情肆欲、淫乐无度的女性,在一般的古小说中都不会有太好的结局,而此小说在晋悼公发怒要惩办她时,花月居然又出面保护了她和另外两个美女。这或许是出于作者的戏笔,或许是为了整篇小说上的首尾呼应,也或许是作者对女性在性问题上有一种偏袒和特有的认识,但不管是出于何种动机,这样的结尾,客观上说明作者并没有对夏姬的性行为作彻底否定的态度,至少与前面的否定描写相矛盾,对夏姬的鞭挞和斥责因之也是无力的。
中国古代小说家对于历史题材的小说,一般都以浅近的文言来写,如《三国演义》、《东周列国志》等无不如此。而 《株林野史》却是以道地的白话来写的。其行文极其流畅,毫不拗口,其通俗浅显的程度,甚至要超过一般的白话小说,这说明作者对白话小说的语言驾驭能力是很强的。
当然,作为一部性描写突出的艳情小说,《株林野史》在写性行为的同时,也难免涉及到一些性心理的描写。这些描写虽然不及性行为多,却有超过行为描写的地方。如夏姬在未出嫁前,曾有过性苦闷,作者写道: “那时正当五月,天气暑热,使女荷花收拾凉床玉枕,伺候到了晚间,脱了香汗衫,解去罗裙带,命菊英掩了房门,赤身露体睡在床上,叫荷花打花扇,一时甚觉快乐。忽然顾容颜非凡,花貌少有,只是孤枕独眠,不由凄凉……” 女性以自视自身的肉体而显示自己内心在性方面的寂寞和痛苦,这在日常生活和中外小说中是经常可以看到的,他们都以同一种方法来揭示同一种心理。此段描写虽然说不上细腻,但也达到了一定的效果。此外,小说中对孔宁因见夏姬喜仪行父而疏自己,产生嫉妒之心,又把夏姬引到陈灵公门下,三个人为夏姬而争风吃醋的心理也写得微妙微肖。凡此,都应当说是比较成功和动人的地方。 (编辑:moyuzhai)
中国明、清之际的艳情小说,有不少都是以历史上的风流艳事为题材的。其中大人物多取自汉唐,小人物则多取自宋元。但以秦汉以前春秋时期艳事为题材的历史小说还很少,似乎只有 《株林野史》等少数几种。该小说以春秋时夏姬的事为题材。夏姬是春秋时有名的美女之一,她原是郑穆公之女,初嫁陈国大夫御叔为妻。生子为徵舒。御叔死后,她又与陈灵公,大臣孔宁、仪行父等暗中偷情,陈灵公等且以当众谈论为乐。其子徵舒怒,要杀陈灵公。孔宁等急奔楚国求救。楚庄王伐陈国,俘获夏姬,把她许配给连尹襄老为妻。襄老死后,她又嫁给申公巫臣。由于夏姬连嫁数男,且容貌诱人,行为不端,故一直被后世视为 “乱国淫女”。关于她的事迹,《春秋》、《左传》、《国语》等史书中均有记载。《艺文类聚》、《太平御览》等大型类书也有转载。到了明代的 《列国志传》、《新列国志》等小说中,故事内容有了新的发展,至于 《东周列国志》的第五十二回、第五十三回、第五十七回中,对夏姬的故事则又作了进一步的渲染和发挥。而 《株林野史》 一书,又在 《东周列国志》 的以上三回基础上,又作了更多的发挥,演绎成六卷十六回。
不过,《株林野史》虽然截取了《东周列国志》中的数回内容作为故事的梗概而加发挥,但其中的基本情节和人物仍多符合史实,至少与《东周列国志》中的内容相去不是太远。所谓加添、发挥或渲染的地方,大多都在男女两性关系的描写上,特别是在对夏姬 (即小说中的素娥) 与他人性关系的描写上。由于相传古代的素女善于房中之术,而《东周列国志》第五十二回中又说夏姬“与人交接,曲尽其欢,就中采阳补阴,却老还少,名为 ‘素女采战之术’。”所以该小说作者干脆将夏姬原名改为素娥。至于小说取名“株林”,这不仅《东周列国志》中出现此词,即《诗经・陈风》中也有《株林》一篇,中云:“淫乐夏姬,驱驰而往,朝夕不休息。”据说就是讽刺陈灵公与夏姬淫乱之事的。所以该书名也非乱取,而自有其历史的投影。
该小说开篇叙春秋列国时,郑国穆公与夫人张氏生下一女,名叫素娥,体态和容貌都极富魅力。有一年夏天,她独自一人在房内裸体睡觉时,忽然梦见一个伟男,自称“花月”,在终南山修炼千年,与她交媾起来。那男子叫她吞吃了 “开牝丸”和“紧牝丸”,自后“牝户再不宽放,终身只如女子,兑生子后,三日仍复如旧”,最后此男又教她“素女采战之法”,使她能吸精导气。
素娥自从学得房中术后,果然无往而不胜。其叔兄子蛮与其交媾仅七八个月,又加丫头荷花同时淫乐,终因色事过重而身亡。素娥十八岁与夏御叔结为夫妻,即为夏姬。她又运用采战之术,不久夏御叔阳精枯竭,也死了。夏姬在性生活方面更加放荡不羁。她先后与大夫孔宁、仪行父,国君陈灵公等好几个男人发生过性关系,甚至与尹襄所养的亲生儿子有染。即使她后来与巫臣结婚,逃到晋国后,在性行为方面依然不加检点,甚至愈演愈烈,当她把房中术传授给晋公主及其丈夫栾书后,栾书与巫臣竟冒出互换老婆进行性交欢的奇想,引得晋悼公勃然大怒,正当他要惩夏姬等人时,夏姬在梦中又见到了伟男花月,花月叫她把侍女荷花、栾书夫人接到家,不久即来一阵狂风,把她们三人卷走了,而巫臣、栾书则皆被晋悼公处斩。
《株林野史》虽然以夏姬的一生为主线,但由于小说主要侧重于夏姬一生的性生活,因此整部小说从头到尾都充满了赤裸裸的性描写,只有极个别的章回为了情节上的过渡而略别事。
不过,平心而论,该小说的性描写客观上也揭露了上流社会统治者内部在性生活方面的腐败堕落。如在第六回中,夏姬一人与三男――陈灵公和大夫孔宁、仪行父在光天化日之下同时轮流交媾,仪行父又与夏姬的侍女荷花欢合,三男二女,上至国君,下至侍女,闹成一团,真可以说是秽行百端,丑态百出。这里的性描写是极其露骨的。但统治者荒淫无耻、乱伦腐败的丑恶面目,也正是通过这种具体的描写和放肆的铺陈,而被淋漓尽致地反映了出来,如不这样写,就难于达到这样的效果。
再如第十回,写夏姬发觉自己的儿子长大成人,身强力壮,颇为动心,而黑对见自己的母亲虽然已年近五十,依然容光焕发,很有鲜气,也常跃跃欲一试。一次,夏姬看见黑对喝醉了酒,于是主动与黑对发生了乱伦行为,这时两人心里都明白对方是谁,却故意心照不宣。随后黑对又偷偷摸到夏姬房中,而夏姬也明知是自己的儿子,却故意误认为是自己私约的情人。这两处描写也很详细具体,充分地体现了统治者的荒淫无耻。此外,象第十三回巫臣、夏姬、荷花三人轮流交欢,第十六回栾书与巫臣为了尝到更多的性乐趣,竟不惜互相交换对方的老婆来进行交媾等,对上流社会的无耻行径的揭示也是十分有力的。
人类的性生活自开始的那一天起就是不公平的,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尤其如此。《株林野史》在揭露上流社会腐朽生活的同时,也为人类在性生活方面的不公正待遇而多少鸣了些不平。如第十二回中,巫臣与夏姬在屋内交欢,夏姬的使女小娟受其影响,遂与看门人李福相合。夏姬得知后,不顾自己满身秽气,竟严厉拷打小娟,结果又恬不知耻地把小娟引渡给巫臣,让巫臣尽兴糟踏。
应该看到,《株林野史》对夏姬及上流社会统治者的性生活虽是取否定态度,而且这种否定在个别描写中也显得比较充分,但在整体上并不有力。从全书看,其中许多性描写还是取观赏、玩乐和发泄的态度。古人说:“恶有恶报,善有善报。”象夏姬这样纵情肆欲、淫乐无度的女性,在一般的古小说中都不会有太好的结局,而此小说在晋悼公发怒要惩办她时,花月居然又出面保护了她和另外两个美女。这或许是出于作者的戏笔,或许是为了整篇小说上的首尾呼应,也或许是作者对女性在性问题上有一种偏袒和特有的认识,但不管是出于何种动机,这样的结尾,客观上说明作者并没有对夏姬的性行为作彻底否定的态度,至少与前面的否定描写相矛盾,对夏姬的鞭挞和斥责因之也是无力的。
中国古代小说家对于历史题材的小说,一般都以浅近的文言来写,如《三国演义》、《东周列国志》等无不如此。而 《株林野史》却是以道地的白话来写的。其行文极其流畅,毫不拗口,其通俗浅显的程度,甚至要超过一般的白话小说,这说明作者对白话小说的语言驾驭能力是很强的。
当然,作为一部性描写突出的艳情小说,《株林野史》在写性行为的同时,也难免涉及到一些性心理的描写。这些描写虽然不及性行为多,却有超过行为描写的地方。如夏姬在未出嫁前,曾有过性苦闷,作者写道: “那时正当五月,天气暑热,使女荷花收拾凉床玉枕,伺候到了晚间,脱了香汗衫,解去罗裙带,命菊英掩了房门,赤身露体睡在床上,叫荷花打花扇,一时甚觉快乐。忽然顾容颜非凡,花貌少有,只是孤枕独眠,不由凄凉……” 女性以自视自身的肉体而显示自己内心在性方面的寂寞和痛苦,这在日常生活和中外小说中是经常可以看到的,他们都以同一种方法来揭示同一种心理。此段描写虽然说不上细腻,但也达到了一定的效果。此外,小说中对孔宁因见夏姬喜仪行父而疏自己,产生嫉妒之心,又把夏姬引到陈灵公门下,三个人为夏姬而争风吃醋的心理也写得微妙微肖。凡此,都应当说是比较成功和动人的地方。 (编辑:moyuz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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