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辛格《市场街的斯宾诺莎》
【作品提要】
内厄姆・菲谢尔森是位哲学博士,毕生研究同为犹太人的斯宾诺莎的哲学思想。早年他也曾春风得意,后来因效法斯宾诺莎的行为,做一个无拘无束的人,拒绝结婚,而遭到了排斥,失去了社会地位和经济来源,只能靠民间团体提供的小笔津贴生活。年岁渐老,他的身体日渐衰弱,百痛缠身。就在一次重病昏迷中,邻居老姑娘多比照顾着他,并对他产生了感情。不久,两个人举行了热闹的婚礼。新婚之夜,菲谢尔森感觉自己变回了小伙子,宿疾全愈,精神舒畅,顿时对人生也有了新的感悟。
【作品选录】
现在菲谢尔森博士认定他随时都可能死。他立了遗嘱,把他所有的藏书和手稿都捐赠给会堂的图书馆。他的衣服和家具归给多比,因为是她照顾了他。可是死亡并没有来临。倒是他的健康一天天有起色了。多比回到市场去做买卖,可是她每天要去看老人几次。为他准备浓汤,替他留下一杯茶,告诉他战争的消息。德军已占领了卡利什、本丁和塞斯特霍夫,如今正在向华沙进军。有人说,在静寂的早晨还可以听到大炮的隆隆声。多比报告说死亡惨重。“士兵像苍蝇般死去,”她说道。“对妇女们说来,这是多可怕的灾难啊!”
她说不出是什么缘故,可是那个老头儿的阁楼对她有一种吸引力。她喜欢把那些金边的书从书橱里拿出来,拂去灰尘,然后放在窗台上让它们透风。她时常走上几级踏级,在窗口用望远镜眺望。她还觉得跟菲谢尔森博士谈天很有意思。他给她讲他留学过的瑞士的情景,讲他经过的大城市,讲那些高山,即使在夏天,山顶也覆盖着积雪。他的父亲是一个拉比,他说,而在他(菲谢尔森博士)成为大学生之前,他曾经在犹太经院听过课。她问他懂得几种语言,原来他能说能写希伯来语,俄语,德语,法语,还没把意第绪语算在内。他也懂得拉丁文。这使多比感到吃惊,这样一个有学问的人竟住在市场街的一个阁楼上的一间屋子里。但最使她惊异不止的是: 虽说他有“博士”的头衔,他可不会开药方。①“为什么你不做一个真正的‘博士’呢?”她这样问他道。
“我是一个博士呀,”他这样回答。“只是我不是一个大夫罢了。”
“是什么博士呢?”
“哲学博士。”
虽说她一点不懂得什么叫哲学博士,她觉得哲学博士一定是十分重要的。“噢,我的妈呀,”她说,“你哪儿弄来这样的头脑呀?”
有一个晚上,多比给他饼干,给他端来一杯牛奶红茶,他开始询问她的出身来历。问她的父母是怎么样的人,为什么她还不出嫁。多比吃了一惊。从来没有人问过她这一些问题。她用平静的口气向他讲了自己的身世。她留在他房中直到十一点钟。她的父亲是一个门房,替犹太人开的肉店看门。她的母亲在屠宰场里拔鸡毛。他们一家人曾经住在市场街十九号的地下室。她十岁就当小女仆。她的东家专收在广场上弄来的贼赃。多比有一个当兵的弟弟进了俄国军队,从此没有回来过。她的一个姊姊嫁给了普拉加的一个赶马车的,后来难产去世了。多比讲了一九○五年间黑社会和革命党间的一场斗争;讲了那个瞎眼伊奇和他的党徒怎样去向各家商店勒索保护费;讲了那时候青年男女星期六下午出外散步,如果不付安全费,就会遭暴徒的毒手。她还讲到那些人贩子,乘着马车到处地转,专门诱拐妇女,卖到布宜诺斯艾利斯去。多比发誓说,有几个男人甚至想把她诱骗到妓院去,可是她逃跑了。她诉说她吃尽了苦头。她遭到过抢劫,她的男朋友被人偷了钱财;有人抢她生意,有一次把一品脱煤油全倒在她的一篮硬面包里;她自己的表兄,就是那个鞋匠,在动身到美国去之前,骗去了她一百卢布。
菲谢尔森博士注意地听她讲那番话。他问了她一些问题,摇摇头,发出气愤的声音。
“嗯,你信不信上帝呢?”他终于问她道。
“我说不上来,”她回答道。“你呢?”
“是啊,我是相信的。”
“那么你为什么不上会堂去呀?”她问道。
“上帝无所不在,”他回答道。“在会堂里。在市场上。就在这间屋子里。我们自己也就是上帝的一部分。”
“别说这些话,”多比说道。“你说得我害怕起来了。”
她离开了他的房间,菲谢尔森博士以为她一定上床睡觉去了。可是他纳闷儿: 为什么她不说一声“再会”呢。“也许我的哲学把她吓走了吧,”他想道。可是紧接着,他听到了她的脚步声。她像小商贩一样,捧了一叠衣裳进来了。
“我要让你看看这些衣裳,”她说道。“这些是我的嫁妆。”于是她开始把衣裳在椅子上摊开来――羊毛的、丝的、丝绒的。她依次把衣裳一件一件举起来,贴在自己的身上。她把自己的嫁妆中的每一件东西都向他交代一下――内衣啊,鞋子啊,袜子啊。
“我不是乱花钱的人,”她说道。“我是一个省吃俭用的人。我有足够的钱到美国去。”
于是她不开口了。她的脸涨得通红。她胆怯地、询问地、从眼角里望着菲谢尔森博士。菲谢尔森博士的身子突然开始颤栗起来,好像是一阵阵寒战。他说道:“很不错呀,多漂亮的东西。”他的额头起了皱纹,他用两个手指拉着他的胡须。他那没有了牙齿的嘴浮起了一个苦笑,他那眨巴着的大眼睛,穿过阁楼的窗户,向远处凝视,也在苦笑着。
那天,黑多比来到拉比家里,宣称她要跟菲谢尔森博士结婚了。拉比的妻子认为她是疯了。不过消息早已传到莱泽尔那个裁缝的耳朵里,再又传开到面包房,到别的店家。有些人认为这个老姑娘运气很好;那个博士藏着好大一笔钱财呢;可是另有些人认为他是个把身体搞垮了的性欲倒错者,他会把梅毒传染给她。
尽管菲谢尔森博士坚持着婚礼要悄悄地办,不要铺张,但还是有一大群宾客聚集在拉比的屋子里。面包房的几个学徒,平时总是只穿着内衣,光着两脚,头上顶着纸袋,到东到西地走,现在可穿上浅色的衣裳,戴着草帽,穿着黄皮鞋,系着鲜艳的领带,带来了很大的蛋糕和几盘装得满满的家常小甜饼。在目前战时,烈酒是被禁止的,他们可还是想法弄来了一瓶伏特加酒。
当新娘和新郎进入拉比的屋子时,从一大群宾客中间发出了一阵嘁喳声。女宾们没法相信自己的眼睛了。她们眼前所看到的新娘不是她们从前所认得的那个娘儿了。多比戴着一顶阔边帽,帽子上装饰着许多樱桃、葡萄和李子;她穿一身拖着长裙的白色绸袍,脚上穿一双高跟的金色皮鞋,一串赛珍珠项链挂在她瘦瘦的脖子上。这还不算,她的手指上戴着亮晶晶的戒指和光彩四射的宝石。她的脸上罩着面纱。看起来,她差不多像一个有钱的新娘在维也纳的市政大厅举行婚礼呢。面包房的学徒们开玩笑地吹起口哨来。
至于菲谢尔森博士呢,他穿着黑上装和一双方头皮鞋。他几乎走路都为难了;他靠在多比身上。他在门口望见来了那么一群人,心里慌了,想要往后退缩,可是多比过去的一个雇主走近他身边,说道:“进来吧,进来吧,新郎。别怕羞呀。这会儿我们都成了兄弟啦。”
仪式按照法律进行。拉比穿着一身旧了的缎上衣,写了结婚契约,叫新娘和新郎碰一碰他的手帕,作为同意的表示。拉比又把笔尖在便帽上擦了擦。有几个看门的撑起了华盖(他们是从街上叫来凑足人数的)。菲谢尔森博士穿上一件白袍子,它向人提醒他死亡的那天,多比遵照习俗的规定,绕着他走了七圈。编带形蜡烛射出的光芒在墙上摇曳,黑影幢幢。把酒倒进了酒杯之后,拉比用悲伤的旋律唱了祝福歌。多比只发出了一声叫喊。其他的妇女们掏出了挑花手绢儿,拿在手里,站着做鬼脸。面包房里的学徒们彼此悄悄地说着俏皮话;这时候,拉比把一个指头放在嘴唇上,喃喃地说道:“Eh nu oh”,表示不许说话。现在,给新娘戴上结婚戒指的时候到了,可是新郎的手开始发抖,想要把戒指套上多比的食指,可费了好大劲。按照习俗,接下来是要弄碎一只玻璃酒杯,可是菲谢尔森博士踢了几脚还是没把那玻璃酒杯踢碎。女孩子们低下了头,开心地你拧我一把,我拧你一把,发出格格的笑声。最后还是由一个学徒用脚跟把酒杯踢个粉碎。连拉比都忍不住笑了一下。
举行过婚礼以后,宾客们喝伏特加,吃家常小甜饼。多比以前的那个雇主来到菲谢尔森博士跟前,说道:“新郎,恭喜恭喜。愿你的幸运就像你的新娘一样美好。”“多谢,多谢,”菲谢尔森博士喃喃地说道,“可是我并不在盼望着什么好运气啊。”他巴不得能马上回到他的阁楼上去。他的胃部感到压疼,他的胸部感到胀痛。他的脸儿发青了。多比忽然生起气来。她把面纱揭开,向那群人嚷道:“你们笑什么呀?这可不是在看戏呀。”她也不去把那些裹在软垫套里的贺礼捡起来,就跟她的丈夫回到他们六层楼上的房间里去了。
在室内,他那张床铺得齐齐整整,菲谢尔森博士躺了下去,开始读他的《伦理学》了。多比回到了她自己的房内。博士已向她说明过,他是个老头儿,又生了一场病,体力不济了。他什么也没有答应过她。可是她换了一件绸睡衣,穿上一双有绒球的拖鞋回来了,她的头发披散在两肩。她脸上浮起一个笑容,她感到害羞,迟迟疑疑的。菲谢尔森博士发抖了,《伦理学》从他手里掉下来了。烛火熄灭了。在黑暗里,多比向菲谢尔森博士摸索过去,她亲了他的嘴。“我的亲丈夫啊,”她低声耳语道,“恭喜,恭喜。”
当晚的那一段经历可以称之为奇迹。如果菲谢尔森博士不是深信万事万物无不合乎自然规律,他准会以为黑多比用魔法把他的心窍给迷住了。在他身上长期沉睡的力量苏醒了。虽说他才只喝了一小口祝福酒,他仿佛醉醺醺似的。他吻着多比,跟她谈起爱来。他早已把克洛普斯托克②、莱辛、歌德的一些名句忘得干干净净,现在却都涌到他嘴边来了。那压疼啊,胀痛啊,一齐都消失了。他拥抱着多比,把她紧紧搂在怀里,好像又是个小伙子了。多比快活得神魂颠倒,哭起来了,她嘁嘁喳喳跟他说了许多话,但说的是华沙土话,他可听不懂。后来,菲谢尔森博士进入了沉沉梦乡――只有青年人才能睡得这样酣畅。他梦见了他身在瑞士,他正在爬山――奔啊,滚跌啊,飞啊。
第二天黎明,他睁开眼睛,他感觉到有什么人在他耳边吹气。原来是多比在打鼾。菲谢尔森博士静悄悄地起了床。他穿着夜晚穿的长衬衫,走向窗子,走上踏级,带着诧异的神情向窗外望去。
市场街寂然无声,还没有醒来呢。煤气灯摇曳闪烁。店家黑黑的百叶窗用铁杆闩上了。凉快的微风不断吹来。菲谢尔森博士抬头望望天。黑沉沉的天穹布满了繁星――有绿星,有红星,有黄星,有蓝星;有大星星,小星星,眨眼的星和一眼不眨的星。有些星星簇拥在一起,成为密密的一大群,有些星星却是孤零零的。显然,在那九天之上是不会理会人间的这件事的: 某一个菲谢尔森博士在他的晚年娶了一个叫做黑多比的女人为妻。从宇宙高处俯视人间,就连一场世界大战也无非只是短促的军事游戏罢了。那无量数的恒星在无边无际的太空里、在它们的预定的轨道上继续运行。彗星、行星、卫星、小行星始终绕着那些发光的中心在打转。在宇宙的急剧的动荡中,有些世界诞生了,有些世界消亡了。在那星云的动乱中,原始的物质形成了。不时有一颗星星挣脱出来,横扫过天空,留下火似的一条痕迹。这是八月里,天上经常有骤雨似的流星。对啊,神圣的物质是延伸的,无始也无终。它是绝对的,不可分割的,永恒的,无期限的,具有无限的属性。它的波浪,它的泡沫在那宇宙的大锅子中舞蹈,起着沸腾的变化,追随着永远一环紧扣一环的因果锁链;而他菲谢尔森博士呢,在他那不可避免的命运支配下,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博士闭上了眼睛,听任微风来吹凉他额上的汗珠,吹动他的胡须。他在夜半的空气中深深地呼吸,把他那发抖的手支撑在窗台上,喃喃地说道:“神圣的斯宾诺莎啊,宽恕我吧。我变成一个大傻瓜蛋啦。”
(万平 译)
注释:
① 欧美习惯称医生为“(医学)博士”,因此多比误以为凡称“博士”的即是医生。
② 克洛普斯托克(Klopstock, 1724―1803): 德国诗人。
【赏析】
这部夹杂着幽默意味的中篇小说可以比拟童话故事――在森林中落难的公主,偶遇出行打猎的王子,公主获得拯救,从此“两个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大团圆的结局和喜剧化的收场,总能让读者为主人公的际遇欣慰。只不过篇中的“公主”不美丽,却是位衰老残喘、刻板无趣的哲学博士老头子;而“王子”也不英俊,那是个又高又瘦又黑,样貌丑陋得嫁不出去的老姑娘。可是这又何妨?男女主角在彼此的怀抱中,各自为了这迟来的感情而幸福地抽泣着,方知灵肉交融的滋味如此妙不可言,生活、人生原来还有这样一种温暖快活的体验。
作家辛格和他笔下的菲谢尔森博士一样,都来自犹太人家庭。1978年因为“他的充满了激情的叙事艺术不仅扎根于犹太血统的波兰人的文化传统中,而且反映和描绘了人类的普遍的处境”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发表于1961年的小说《市场街的斯宾诺莎》,以典型的辛格式朴实无华的叙事风格和诙谐幽默的写作手法成为他的代表作品之一。此处节选了小说中的结局部分。
辛格早期的作品大多取材于波兰犹太人的民间传说,而后他还写作过一些如《傻瓜城的故事》等出色的儿童文学作品。上述文学类型的营养和因素渗透于他的创作当中,让他的小说不时拂过一丝古老而甜蜜的味道。童话故事里总会随处遭逢惊喜和奇迹,那从天而降的财富、流苏镶钻的华服、高朋满座的宴会、和乐完美的结局,这些模式套路是永具魅力的。在节选部分,作家就向读者展示了一幅这样的画面。
老姑娘多比要嫁给菲谢尔森博士,人们猜测她企图占有老人的钱财。而实际上,多比远比菲谢尔森富裕。她颇有积蓄,多年积攒起来的嫁妆够气派,就连去遥远的美国的钱也足够。婚礼上新娘子多比让众人惊掉了下巴,她简直是脱胎换骨了,仿如灰姑娘穿起水晶鞋,在午夜来临之前婀娜华贵地登场。阔边帽子、绸缎长裙、金色皮鞋、珍珠项链、宝石戒指,一向丑陋的多比绝对称得上珠光宝气、艳光四射。作家意图提醒读者注意,她和博士之间不是一次寒酸可怜的结合,这也不是一场勉强凑和的婚礼,而是从感官刺激到物质必需都能引起羡慕和惊讶的人生盛宴。美丽属于童话,却可以诞生在平凡生活里;而奇迹改写生活,幸福总将接踵而至。
从另一个角度分析,作家也是有意要在婚礼上让多比做一回美丽公主,这也是写作者执意给予自己塑造的人物的一种眷顾。在小说里,多比是个像男人一样粗声粗气的女子。她命运不济,屡次被骗钱,被抛弃。可是她心地善良,为人慷慨。当初她看到博士重病在床,就主动承担了照顾他的责任。她更是菲谢尔森的知己,尽管她弄不懂“博士”头衔究竟意味着什么,但是她却懂得对方的珍贵,由衷地感叹“这样一个有学问的人竟住在市场街的一个阁楼上的一间屋子里”。是这个黑姑娘,这个没有任何教育背景和文化含量的普通人,做了菲谢尔森落魄以来第一个赏识者、同情者、崇拜者。好人终有好报,这是童话故事中亘古不变的真理。
和新娘相比,新郎菲谢尔森博士则表现得有点腼腆、胆怯甚至蹩脚了。他清教徒般地过了大半生,一度禁情禁欲,而今别样的生活,那属于灯光、美酒、佳人的生活,主动找到他,似乎要对他进行补偿。他将信将疑,还没有完全回过神来。节选部分中,作家幽默地描绘着菲谢尔森懵懂的窘态。一个原来的局外人和门外汉,初次踏入崭新的生活,避免不了要经历小小的磨练。按照习俗,菲谢尔森需要踢碎一只玻璃酒杯。可是他却笨拙地接连失脚,结果引得女孩子们你拧我,我拧你,发出开心的格格的笑声。最后只得由一个学徒代替菲谢尔森,完成了这个“艰巨”的任务,以至于连婚礼主持、严肃的拉比都笑了一下。这笑声绝对不是嘲讽,反倒可以看作是庆典中的欢乐和人生中那些琐碎的乐趣。它簇拥着笨拙的菲谢尔森,回到众人、回到普通乐趣、回到凡俗当中来。
在此之前,菲谢尔森博士一直是个斯宾诺莎主义者。斯宾诺莎是西方近代史上重要的理性主义哲学家,他用几何学的表达方式写成了《伦理学》一书,这本书正是菲谢尔森博士爱不释手的名著。从前博士看着对面的疯人院,心里回荡着斯宾诺莎的教诲和启发。他觉得“七情六欲从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丢掉了“理性”追求欢乐,“结果却只是疾病和监狱,羞辱以及无知带来的苦难”。然而,在理性和禁欲里垮掉的身体,却因为爱情和解欲而焕发生机。小说结尾,菲谢尔森博士向着夜空喃喃自语:“神圣的斯宾诺莎啊,宽恕我吧。我变成一个大傻瓜蛋啦。”此时,读者听到人物躯体里注入了新鲜活力后的狂喜心跳,他多么高兴自己可以变成这样一个大傻瓜蛋!他心甘情愿做一个幸福的大傻瓜蛋!他是开始学会享用沾着酱醋和柴火味道的现实人生的大傻瓜蛋!
小说的时代背景是世界大战爆发期间,可是作品中没有半缕硝烟,没有一声炮响。实际存在的历史事实,在故事推进的过程中,虚化成了帷幕一样的摆设。节选部分作家通过菲谢尔森看世界,再度思考着人作为一个渺小的个体,在宇宙的无边无涯和时间的无尽无绝中,偶尔闪现、终将消逝的感受。当菲谢尔森还是一个极端的斯宾诺莎主义者的时候,这种感受回避了消极的恐惧,而对生命存在意义价值进行着评估――人尽管衰弱,只是绝对无限的实体变动中的一种形态,但仍然是宇宙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用跟天体相同的物质构成的,是不可毁灭的。这种念头曾让菲谢尔森博士的心灵得到了安慰。而今,婚姻和妻子,这两个新鲜事物带给他的,是和“理性之爱”不同的叫做“感情”的东西。于是他进一步体会到,人、人事、时间与宇宙的永恒和无涯相比,是如此微弱。正在轰轰烈烈席卷地球的所谓世界大战,从宇宙中俯瞰下来也不过是短暂的军事游戏罢了。宇宙之神不会因为地球上的人们的任何行为而有所改变,它一如既往,随时创造着也毁灭着某个星球,某些生命。它不会因为人在沉思就喝彩,也不会因为人在享乐就暴躁。仰视宇宙那洪大无边的怀抱,其实终究不免徒增寂寞漂泊,惟有在人自己所处的地位上,在婚姻生活那样的日常屋宇下,人才能找到短暂的心灵抚慰,而这些可能是如流星般的生命历程中更具价值的东西。
辛格的小说一向不讲究花哨的技巧,不使用精心设计的手段。作家极为注重叙述明白,讲解清楚,专心在故事情节上下工夫。《市场街的斯宾诺莎》极好地体现了这一风格。小说共分7节(节选的是第六、七节),时序正常,空间固定,结构简单,语言平实。没有任何噱头和悬念,没有丝毫玄虚和隐晦。对于20世纪风行全世界的魔幻、曲折、晦涩、隐喻等现代派的创作手法,同时期的辛格却始终持批评和否定的态度。他认为,“卡夫卡、乔伊斯和普鲁斯特都是伟大的天才,但是卡夫卡主义、乔伊斯主义和普鲁斯特主义对年轻学生来说则是一个负担”。他本人坚持使用简单明了的篇章结构和朴实无华的创作手法,即使会让作品显得落伍老套,也毫不动摇,不改方针。不人云亦云,自信地坚持己见,正是一个独特而杰出的作家诞生的先决条件。而不随波逐流,执著于野花般素朴地开放,那香气和姿态反倒成就持久的美感,悠长地散播到远方。
(孙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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