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媒介化的情感逻辑
网络文学发轫于电子媒介日益数字化的历史节点,蕴藏着新旧媒介交汇的能量。在经历了技术迭代为文学生产带来的一次次颠覆性变革后,网络文学如今呈现出不同技术动态交织的融合样态。可以说,网络文学发展史也是一部媒介技术变迁史。雷吉斯·德布雷(Régis Debray)在考察信息技术演变的各种文化现象和社会效果时,提出“媒介域”(médiasphères)这一关键概念,并将历史上的文化传递系统分为逻各斯域、书写域和图像域三个阶段,“每个阶段有其自身的技术环境的结构,并在其效果扩散的过程中导致人们在使用方法、心智状态、思维方式和信仰方式上产生颠覆和震荡”。(1)换言之,媒介域并不主张在真空中讨论技术嬗变及其带来的社会文化冲击,而是将技术的符号表征和关系结构视作整体,指涉一个在历史主义的架构下看待信息传播格局存在方式的文明史分期。如果说以比特为底层架构、脱离“线性”叙事的网络文学昭示着传统文学所代表的印刷媒介退场和理性价值游移,那么从文字文本到层出不穷的跨媒介叙事产品则是数字媒介出场宣告自己的合理性。中国网络文学经过20余年的蓬勃发展,迸发出跨文化、跨媒介、立体化、可持续的强劲动力,网文IP全链路开发等新业态的出现为探讨当今网络文学时代媒介域更迭提供了新的实践样例与行动可能。
数字技术凭借信息存储、传播速率等层面上的实质性突破带来文学生产的变革与解放,媒介融合大大加速网络文学的发展进程。人们自然而简单地认为技术就是引发文学生态颠覆和震荡的根源所在,然而将这些变化归结为技术的单一力量仍失之偏颇。事实上,当前网络文学诸多媒介化实践逐渐显露出另一条逻辑,即情感(affects)日益成为网络文学牵涉的多元行动者的行动力量。不论指涉身体和心灵的感知,还是理性与感性的博弈,情感作为个体与外部环境的重要连接,在提供体验特定情绪之基础的同时,也提供了对这些情绪采取行动的动能。常江、田浩指出,数字时代的到来与其说“制造”了情感化的行为逻辑,不如说是将业已存在于人的行为逻辑中的情感因素“放大”并“激烈化”。(2)随着现代社会媒介化程度进一步加深,混沌、流动的情感愈发诉诸物质化的媒介隐喻,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左右人类行为、关系的特殊效应,媒介逐渐成为情感释放的介质,情感也从精神之物转型为参与形塑媒介化社会的行动力量,这些变化不仅展现出情感动力(affective forces)的重要影响,也彰显出情感与媒介间的深刻勾连。关注文学场域中的情感问题似乎已是老生常谈,因为文学向来“是人类活动在审美和情感领域的投射”,(3)然而本文无意探讨文学文本中的情感元素,也并非指摘技术的构造性优势与主导功能,而是将重点置之于强调情感所构成的驱动网络文学媒介化发展的动力体系,亦即情感如何参与并影响网络文学活动中行动者与媒介技术互动,试图在情感与技术和文化交织、共生的互动结构中重现其在网络文学媒介实践中发挥作用的深层机理。
本文认为,情感作为驱动数字媒介时代网络文学发展的重要力量,其行动逻辑早已嵌入网络文学媒介化生产,即“呈现—接受—再生产”的流程再造中。据此,本文尝试回答以下问题:物质基础为情感提供了怎样的支撑和可能?搭载于数字技术之上的情感如何影响并参与到网络文学的媒介化行动中来,并从中释放怎样的行动可能?
一、网络文学再媒介化与情感呈现
在数字媒介时代讨论网络文学生产的流程再造,技术作为基础设施是毋庸赘述的逻辑起点。不论是网络文学作品的数字化生产,还是网文IP的跨媒介改编,首先需要具备的便是物质基础,正是技术的物质性力量为网络文学众多类型的媒介实践提供了新的架构。从这一角度来看,情感能够作为网络文学媒介实践的驱动力,显然离不开日益基础设施化的数字媒介技术。
相较于停留在物理属性和功能属性层面上探讨技术物本身,关注媒介与人的“间性”似乎更具备研究潜力。可供性(affordance)作为近年来最具代表性的一种阐释框架,在诠释“构成环境的技术属性与其他社会及文化要素的接合(articulation)问题”(4)时展现出强烈的“关系”取向。可供性这一概念最早源于吉布森(James Gibson)的界定,在经由传播学引介后,逐渐延伸为表示行动者的行为取决于特定物质环境所提供的可能性,换言之,多元行动者诉诸物质特性相互作用并共同构成新的关系实体。对于网络文学时代的媒介域而言,这意味着平台及其背后的数字技术作为基础设施,其对于所有参与网络文学实践活动的行动者的“示能”(affordance),使得网络文学的关系结构、权力博弈等相较于过去以印刷和纸张为物质基础的文学场都变得更为复杂。在这一过程中,读者获得广泛沟通和参与生产的主动权,曾经把控作品命脉的作者却不得不让渡某种意义上的书写主权,成为作品生成与再创作的被动接受者。
由此可见,正是物质基础对于文学生产模式的改写使得诸多新型媒介实践的出现成为可能。然而介于物质条件和网络文学新样态之间,参与符号生产和意义建构的技术实体与动力系统又具有何种关系逻辑?本文认为,媒介技术对于网络文学行动者行为、观念的改造主要是以情感为基本的行为逻辑完成的,情感推动着网络文学赖以生存的数字媒介环境孕育出众多跨媒体叙事的新样态。今天,媒介技术的高速发展在延伸和放大情感方面具有强大力量。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在数字时代行动者身体与媒介的互动中逐渐失去现实基础。不仅如此,融合(convergence)正在从一种“拼凑的产物”(5)转变为愈发具备正当性而又隐蔽的文化生态,以习焉不察的方式潜入文化环境与日常生活。一个重要的现象就是网络文学叙事的感官化倾向。在网络文学刚刚兴起的前数字时代,无论是作者还是读者,这些主流用户群体都还保留着从传统文学中习得的思维和行为模式。相较于感官层面的直接刺激,经由大脑精细化加工后的文字书写与接受往往受到理性思维逻辑的支配。随着整个文化领域逐渐向感官化转型,视听媒介对于身体感官的直接冲击唤醒了“书写域”遮蔽的感性气质,也召唤来行为主体的身体回归。视听时代以一种势不可挡的趋势向我们走来,重塑着人们的审美偏好和交往习惯。数字媒介的流动性、接近性、易变性等技术属性正逐步接近于可以无限迎合和释放人的感性与激情。浸润于以视像经验和感性气质为底色的文化环境中,网生一代的数字原住民早已习惯于将主体性更大程度地维持在身体感官直觉的层面,在数字媒介的平等“可供”中找寻情感释放的可能。
作为“随媒体融合应运而生的一种新的审美意境”,(6)网络文学跨媒介叙事在调动、放大用户的情感体验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曾经内敛、含蓄的内省式感受被充分释放出来,读者在沉浸式体验的过程中能够轻松与作品建立情感连接。因此,网络文学时代的作品IP成功与否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能否通过尽可能多的表现形式来构筑与读者之间的关系,从而增进情感连接的紧密程度,使读者的情感体验随着媒介和叙事的延展得以不断延续。另一方面,单一媒介或语境对于叙事的缺憾在不同的平台支持下得以弥补。《庆余年》《陈情令》《开端》等现象级爆款都证明了跨媒介叙事对实现网络文学作品本身“增厚”和“扩容”的重要作用。随着泛娱乐产业以IP为核心不断探索新的表现形式和消费动力,网络文学多模态输出使得诸多衍生作品在感官的强势出场中令读者更加欲罢不能,其中尤以对网络文学作品的声音和游戏改编最为突出。
如今,“用耳朵阅读”成为现代社会一种新的阅读趋势。尽管“图像域”更多强调视觉文化的主导地位,听觉媒介似乎一直被压制,然而在某些特殊场景下却拥有文字和视频所无法取代的优势。相比于传统视觉阅读在调动单一感官时近乎排他的身体规训,有声阅读将对于线性逻辑和理性主义的诉求转移到提供给读者整体性具身感受的阅读体验,通过直击整个感官系统而形成通感式共鸣,从而实现情感的全面卷入。在这一过程中,读者却无须将全身注意力供给听觉神经,身体虽参与阅读过程却更加隐蔽甚至透明化。有声阅读将身体从完整、连续的时间和空间中解放出来,使读者能够随时随地完成阅读行为,这种伴随性特征拓宽了听觉媒介的适用场景。无论是通勤、睡前抑或是做家务过程中,有声阅读都能够随时潜入个人生活,并在同一时间维度下实现不同场景的混融。读者将在看似碎片化的阅读中培养起听书习惯,在对媒介的依赖中同步建立起与文本的情感纽带。
广播剧则是在有声书的基础上注重构建模糊化语境下的场景以营造更具戏剧性的氛围,借助声音叙事达到渲染环境、塑造人物形象、串联剧情等目的,在为听众带来沉浸式体验的过程中使其与文本内容在情感上实现同频共振。此外,相较于影视剧对于人物和矛盾冲突的直观呈现,广播剧对文学作品的“留白”处理,在充分调动读者感官的同时也保留了一定的想象空间,实现读者与作者之间私人审美的有机融合。以晋江文学城作者墨香铜臭的作品《魔道祖师》为例,原著改编的广播剧3季播放量累计超过5亿次,在平台各大榜单高居不下。除却IP本身的热度,广播剧以线性想象的艺术表现形式弥补了原著时间线模糊、作品世界观宏大、塑造的人物体量大等问题。知乎上对于“如何评价《魔道祖师》广播剧?”的回答中,许多人表示广播剧“高度还原”“表现力超越原著”,看书看剧的时候完全忽略的一些画面在广播剧中得以实现,(7)通过情感连接消弭读者与作品的时空距离。但另一方面,这种无画面、无旁白的声音作品也对编剧的叙事能力和后期制作、配音演员的演绎等都提出了较高要求。
另一个更加注重调动读者全方位感官系统以实现情感互动的则是网络文学的游戏改编。过去网络文学的游戏化常指网络文学叙事中游戏色彩的延伸和拓展,即从人物塑造、情节结构到整个叙事范式都借鉴游戏元素,电子游戏特别是虚拟现实网游都是文学作品中的热门题材。随着融合文化的进一步发展,游戏由网络文学的素材库转变为与文学进行叙事互动的媒介主体。相较于以通关为导向的游戏,跨媒介叙事在角色技能、剧情关卡、数值等游戏机制之外,通过更为完整的故事呈现引导玩家将注意力转向对游戏中人物命运的关怀,赋予了游戏和作品更多的可能,延伸了网文内涵的同时也为玩家带来更多的情感体验。由完美世界开发的《诛仙》凭借美学设计和与小说中如出一辙的机制设定,一经推出便迅速打通读者与游戏玩家的圈层。10多年后,在当年端游基础上迭代的新《诛仙世界》和备受瞩目的《梦幻新诛仙》手游,以及虚幻引擎4打造的幻想奇境RPG手游《诛仙2》,仍能在特定的场景中唤醒众多玩家和粉丝的集体记忆与情感共鸣。虽然游戏更多是作为一种精神活动存在,但一定程度上身体仍然是游戏的必要组成部分,读者通过操纵技术物与屏幕上的视觉表征进行互动,在情感和身体的共同参与中建立起与游戏世界的深层连接。
从媒介域对于技术主导阶段的历时性区分中我们不难发现,在经历过激烈动荡的革命与变迁后,每一种媒介域都并非全然抛弃之前的模式,而是一个契合人性化趋势、迭代式发展的过程,呈现出一种在既往媒介域基础上补偿叠加的媒介生态。遵循这一逻辑,网络文学的媒介化转向在与众多细分娱乐行业的结合中仍大有可为。以2021年爆火的元宇宙概念为例,数字技术为整个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无限的想象空间,元宇宙对于具身性的强调,不仅与网络文学作品中对于现实的升维和虚构不谋而合,还能够在技术赋能中为读者的情感体验注入更多可能,从而有助于探索跨媒介叙事的全部审美潜力。
二、网络文学接受行为与情感实践
相较于“前数字时代”的文学活动,“书写域”到“图像域”的演进使得作为几乎覆盖一切媒介形态的互联网愈发包罗万象,不同非人行动者的间性在高度发达的数字技术介入下逐渐消融。对于网络文学的生产流通过程而言,作为消费者的读者地位也逐步崛起。在这一过程中,读者的行为角色呈现出愈发具有个性化、社群化、自主性、行动力的趋势,其接受行为也发生了深刻转变,贯穿于情感唤醒、情感释放、情感发酵的路径之中。
(一)情感唤醒:从压抑到偶遇
在印刷媒介时代,传统文学读者常常困囿于“创作—接受”的线性模式而缺乏行之有效的言说渠道。文学作品以印刷出版物的完整形态出现在读者面前,此时作者多以自身情感释放和话语表达作为创作的首要目标。而由评论家所代表的公众意见则难以脱离精英话语色彩,读者往往处于被动接受地位。表面上看,公众喜好和行动通常是可预测的,实际上其情感却因受到压抑而处于“非知”状态。网络文学诞生初期,互联网接近权的下放使得读者与文本之间的距离逐渐消弭,公众开始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在BBS、贴吧等平台上公开发表自己的看法。相较于以作者为主导的生产格局,读者的个人审美和意见表达也逐渐被容纳到网络文学生产流程中来。文学接受实现由“推”(push)到“拉”(pull)的变革。这也意味着大众话语能够以自下而上的方式参与形塑主流审美。
随着网络文学进一步发展,媒介化逐渐嵌入文学活动的现实语境,读者能够更加自由地在不同技术物和平台之间游走,对于单一媒介的忠诚度也逐渐弱化。数据和算法通过用户画像和精准推送唤醒读者隐秘的情感,进而实现读者与作品的“偶遇”。不论是短视频平台中各类IP跨媒介改编的片段,还是猝不及防又颇具诱惑的广告(例如番茄小说在游戏或视频中的广告植入),甚至弹幕都成为读者彼此交流协商的文化空间,读者能够随时随地在毫无防备的状态下被调动并延伸出与网络文学连接的触角。
在这一背景下,唤醒读者情感成为网络文学生产方的一大诉求。亨利·詹金斯在研究中提出“情感消费学”,认为消费者决策的情感基础是影响消费者收视和购买决策的一种推动力量。(8)由此可见,情感成为勾连网络文学生产者与消费者的“接口”,并带来一定的商业价值。当读者的情感成为售卖方竞相争夺的资产,网络文学作品也不断进行着从知识产权到情感资本的转换。此时平台在流量逻辑下不断迭代用户黏性机制并量产爆款内容。这也促使签约作者将满足和迎合读者的情感需求而不再是以自我表达作为首要生产目标。
然而,当编解码的经济性逐步嵌入文学场域并成为产销关系的底层逻辑,无论是平台机制还是作者创作都难以摆脱“唯速主义”的束缚。读者在熟悉的接受范式中被反复投喂,最终形成习惯性的认知框架。例如网友将“霸道总裁文”的套路概括为“十个总裁九个洁癖八个有失眠症而且只有女主才能治好男主,男主的身上不是烟草味就是清新的薄荷味,身边总有个医生好兄弟和一个单身狗的助理当情感军师”。(9)过去以人物为主导的作品转变为以“人设”为主导,扁平化、标签化、脸谱化的“人设”能够直截了当地刺激读者情感,这也使得网络文学作品囿于套路,难以成为经典。
(二)情感释放:从趣缘集合到情感共同体
接受美学认为,“既然作者在创作时要考虑到读者的期待视野,也就是说他要为读者所制约,那么读者就成了没参与创作的作者”。(10)对于文本而言,尽管当前网络文学题材愈发多元甚至架空现实,读者依旧会从过往经历和日常生活中找寻相似的情感逻辑,例如都市职场文的生存策略、大女主爽文的情感激励、重生文的代替满足等。即便是近年来大火的无限流题材也无法避免作者在创作过程中代入隐喻式现实元素。此时,作为大众文化商品的网络文学在文本意义上与日常生活构成联想,从而为读者提供情感支持(emotional support)。当读者的情感被唤醒后,网络文学生产则在数字媒介技术支持下进一步延伸,读者从私人化的审美体验出发,诉诸直接高效的反馈渠道(如网站评论区)和多元形式的社群(如微博超话、豆瓣小组等)回应文学文本,通过去中心、反权威的话语形态建构起数字时代平等多元的对话模式,文学作品的完整性才真正得以实现。
“数字媒介时代,在重新塑造日常生活的形貌中,在网络空间里集体展示的强烈兴趣将成为关键因素。”(11)随着互联网对个人意见可见性(visibility)的增强,社会化媒体在满足读者态度表达和自我呈现的同时,也有唤醒更多相似情感的可能,从而汇聚起倾向相近、志趣相仿的多元流动性个体,构成临时性的趣缘集合。当出于兴趣形成的关系不断得到巩固时,此时的趣缘群体便有机会基于某种特定的情感共鸣而形成身份认同,构成相对稳定的“情感共同体”。然而,受制于认知差异和审美区隔,并非所有积极主动的读者都能够遵循相同的情感模式和评价标准审视作品本身。在互联网泛道德化的语境下,在更多混沌、模糊甚至非理性的因素牵引下,一些读者则会本能地受到鼓舞而选择立足过往经验和自身道德标准对作品和作者进行评判。当脱离作品本身的次生负面情感得到强化时,彼此认同的情感共同体甚至会采取暴力的情感与话语从而引发冲突,情感由认知层面的个体感受转化为引发集体行动可能的力量乃至权力。
(三)情感发酵:“执法者”的集体行动
网文付费制度的出现使得文学作品趋于商品化,网络文学的推介和评价权力很大程度上让渡给消费者,是否付费成为能否拥有话语权的关键。以“晋江文学城”为例,平台针对签约作者制定“霸王票”的鼓励机制,读者通过购买“霸王票”投给喜爱的作者,部分收益则纳入作者收入。然而市场逻辑下的接受行为更加类似于一种交易行为,部分读者通过金钱的捆绑使得他们热衷于以消费者的姿态和心理干预网文创作,此时的读者成为技术和资本双重赋权下的“执法者”。2022年7月,“晋江文学城”作者洛拾意的新文第一次上“夹子”(即登上晋江“千字收益榜”,文章在夹子上的位置、数据会直接影响作者收益)便有网友在新书发布区接连发布110条“排雷”(指读者寻找书中雷点公开发布)相关帖,对她4年前的一部旧作组团排雷和刷负分,导致作为全职签约作者的洛拾意迫于压力选择轻生。(12)
免费阅读时代读者对于创作者的宽容态度在当下的网络文学环境中早已不复存在。基于“情感—行动”的实践路径,情感的参与使得原子化的读者在行动领袖的带领和鼓舞下,成为特定语境下暂时性凝结的“情感公众”(affective publics),“他们通过情感的表达而被动员、连接、识别,并有可能被切断联系”。(13)作为情感公众的部分读者群体在混沌的、矛盾的、易变的情感状态下汇聚成情感共同体。个体在认同情感逻辑之余,通过跟随和重述行动领袖的指令,触发内部的情感连接,从而实现对自身主体性的确认。当发起者及其拥趸形成的共同体在更加深入、稳固的情感连接中得到强化时,这些情感则会激发出其内部的行动潜能。他们通过在付费阅读网站评论来制造话语暴力和冲突,文学接受由私人审美演化为一场空前的集体行动。
三、情感逻辑下的网络文学再生产:“复合读者”与身份套叠
自诞生以来,网络文学便因其与生俱来的流动性、扩张性、民主性等特性,被视为是集体智慧的产物。早期的网络文学还未被商业逻辑过度裹挟,而是作为大众文化现象存在,文本生成的过程通常只是大众自娱自乐的集体狂欢。许苗苗、许文郁在2002年就提出将网络文学定义为“由作者、作品、作品的延伸以及读者共同构成的一个综合的、动态的整体概念”。(14)这不仅表明网络文学将创作从静态、单向的完整形态推演到动态、有机的未来形态,更揭示了网络文学在自身所蕴含的对话和行动可能中不断拓展其外部性,即网络文学具有强大的再生产性。
随着网络文学媒介化程度逐渐加深,讨论其依存的文化生态,一个重要的条件便是不同介质、媒体间的深度融合由外到内渗入网络文学的发展理路。不论是IP产业链的形成,还是文本意义的协商共构,“万物媒介化”为网络文学提供的现实基础使得其强大的再生产性不断成为“融合文化”的有力佐证。其中,作为媒介化社会的深度参与者,网络文学再生产的行为主体(多数情况下为网络文学读者/粉丝)身份也愈加复杂:技术可供与情感驱动带来创作权的下放使得过去作为权利客体的读者重生为某些情境下的权利主体。传统读者成为网络文学再生产行动中的“复合读者”(hybrid readers),表现为接受者(recipients)、创作者(creators)与劳动者(laborers)的身份套叠。
(一)作为接受者
随着媒介融合进一步深化,用户细粒度的媒介使用偏好和欣赏趣味发生变化。原本基于不同媒介使用习惯所培养起的用户群体逐渐打破圈层壁垒,主动穿梭于媒介间进行观赏甚至创作。值得注意的是,媒介接触并不等同于会形成长效的情感基础,稳定的情感联系通常由环境性、经验性、自我维持的重复性模式驱动,依靠归属感与团结感维系,在日常生活中不断积累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存续。因此,数字技术(主要指大数据和算法)通过用户画像捕捉接受者“已完成”访问行为所留下的静态数据,却难以对其深层的情感逻辑进行评估和预测。2020年,受读者偏好爽文风格的数据影响,以七猫为代表的部分免费网文平台开始尝试制作充斥“短平快”爽点的改编短剧吸引用户。由于读者对于免费网文的诉求多为纯粹的消闲活动,因此内容浅显易懂、故事节奏激烈的改编剧也更易受读者青睐。虽然2021年“微短剧”的发展带动了改编剧数量占IP改编作品的8.4%提升至36%,同比扩大226%,(15)然而从行业长久发展趋势来看,缺乏头部精品IP的免费网文平台短期内仍难以在行业市场激起波澜。
除了难以捉摸的读者偏好数据,转发作为社会化媒体时代新的接受形式,通过以“无态度之态度”的形式附和或公开发表意见构成再生产的重要环节,其传达的信息往往受制于技术可供性,表现为即时性、碎片化、病毒性的情绪内容。虽然并不蕴含过多的信息量,但数据可观的转发量也能反映出原初故事的生命力,甚至在集体创作中诞生新的作品和再语境化的文本意义。
(二)作为创作者
近年来,以围绕脱贫攻坚、改革开放、抗疫等宏大叙事为代表的现实题材作品开始成为当前网络文学中一个强势且稳定的领域。虽然大多文学网站和数字视听内容平台都有许多细分领域和接受行为较为明确的趣缘群体,然而仍有少数相对边缘的审美趣味难以得到满足。这些小众作品的爱好者和拥护者为维护内部资源选择避开主流价值观和美学批评,并将原本只是出于情感体验和需求的阅读行为赋予集体行动意义,视为关乎自主审美和认同的权利争夺。面对主流文化的驱逐与不甚平等的公共资源,行动者在抗争活动中强化对于共同体建设的积极性和责任感,通过在权威化的封闭性空间中藏匿以及一次次私人化的资源共享,行动者之间的情感连接也因此更为紧密。
参与文化也彰显出源自审美领域的民主前提。出于审美趣味或更深层的情感诉求,一些网络文学爱好者以不同形态或在更为隐蔽的“内部空间”对文本进行二次创作,以挪用、戏仿等形式制造新的文本意义,使之与原语境脱嵌。例如网络文学影视剧改编的片段被制成鬼畜视频,通过社交网络进行扩散 文学作品的经典桥段被去语境化解码并用以满足个性化审美需要等等。需要指出的是,融入个人经验和智慧的话语建构固然能够制造出新的文化旨趣,但同时也存在将情感放大并激化,消解主流文化使之陷入无秩序、无规范,甚至导致主流审美体系崩塌的风险。
(三)作为劳动者
粉丝群体遵循喜好、审美等情感的驱动力量,对于IP的再创作和再生产行为构成当下网络文学场域中一种极具影响力的参与式文化,以创作同人作品为代表的行动成为粉丝群体追求自我表达和精神慰藉并与IP建立情感联系的重要依托。在这个过程中,传统马克思批判理论意义上的劳动异化得到舒缓,情感成为驱使粉丝群体行动的根本力量,此时的创作行为则被视为情感劳动(affective labor)。作为非物质劳动一个重要维度,情感劳动具有自主、自觉、自愿的典型特征,劳动者通过带有创造性色彩和个体智慧的实践,从中获得认同感与满足感。在此过程中,“劳动实践是一种主体性生产,在劳动过程中不断地获得自己本质力量的确证”。(16)
粉丝通过制作群体内部的文化产品,不断挖掘未知的审美和情感潜能,企图把含有商业属性的IP转变为彼此分享价值观和情感体验的资源。在创作同人作品的过程中,粉丝共同体的情感认同激励着创作者不断挖掘IP隐藏的审美潜能。一些粉丝群体借助外语能力者的译介,自发建立翻译平台充当海外网络文学爱好者的阅读平台,共同将IP形象推广、扩展。
粉丝出于情感需求创作同人作品,通过召唤同好和有能力者进行译介,在扩大IP影响力的同时也为中国网络文学出海攒下良好的口碑,然而资本市场看到的则是粉丝们投入其中的情感所附带的商品价值。近年来,起点国际、掌阅国际版iReader、纵横海外平台TapRead等多家网络文学平台纷纷搭建海外平台,打造海外付费阅读体系,通过商业行为完成资本积累,不断开拓用户市场。2021年网络文学海外市场规模突破30亿元,海外用户1.45亿人,覆盖世界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共向海外输出网文作品10000余部。(17)当粉丝的创作和劳动成果被资本无偿占有并加以利用时,也会加剧对该群体的索取,此时的情感劳动则服务于平台的资本增殖,粉丝在不知不觉中自愿加入隐秘的情感剥削中。
结 语
随着媒介化的技术现实奔涌向前,网络文学业态与诞生之初早已相去甚远,媒介域的更替使得网络文学研究谱系激荡并焕发出新的生机。对于网络文学的讨论一直存在技术派和文本派两种不同取向,关注媒介生态固然重要,但仍需要警惕以媒介特性和技术变革取代文学活动自身迭代的态度。本文强调情感解蔽,将情感视为技术之外的另一条行为逻辑,也是为了重新审视情感在数字媒介时代的文学生产中所扮演的角色。在“情感—行动”的实践路径下,考察网络文学的理论构想,拨开技术迷雾,会发现网络文学媒介化研究仍大有可为。
注释:
(1)〔法〕德布雷:《普通媒介学教程》,第9页(注释),陈卫星、王杨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
(2)常江、田浩:《间性的消逝:流媒体与数字时代的视听文化生态》,《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2期。
(3)许苗苗:《情感回馈与消费赋权:网络文学阅读中的权力让渡》,《中州学刊》2022年第1期。
(4)何天平:《“观看”作为再创作:论视听文化再生产与受众介入式审美》,《现代传播》2022年第4期。
(5)〔美〕亨利·詹金斯:《融合文化:新媒体和旧媒体的冲突地带》,第49页,杜永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6)〔美〕亨利·詹金斯:《融合文化:新媒体和旧媒体的冲突地带》,第53页,杜永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7)《如何评价〈魔道祖师〉广播剧?》,引自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78248723。
(8)〔美〕亨利·詹金斯:《融合文化:新媒体和旧媒体的冲突地带》,第111页,杜永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9)引自https://m.weibo.cn/2835724503/4684518512133592。
(10)〔德〕H.R.姚斯:《接受美学与接受理论》,第8页,周宁、金元浦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
(11)〔英〕尼克·库尔德利:《媒介、社会与世界:社会理论与数字媒介实践》,第57页,何道宽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
(12)北青深一度:《论坛“绊倒”晋江文学城:一位网文作者的轻生引起的连锁反应》,引自https://mp.weixin.qq.com/s/HgLxcRbdfyZ74iKYFXf8Ig。
(13)Zizi Papacharissi:Affective Publics and Structures of Storytelling:Sentiment,Events and Mediality,Information,Communication & Society(November 2015),pp.307-324.
(14)许苗苗、许文郁:《网络文学的定义》,《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
(15)中国作家协会网络文学中心:《2021中国网络文学蓝皮书》,引自https://mp.weixin.qq.com/s/coKJKY-VK25ympAnTvCjSw。
(16)刘芳儒:《情感劳动(Affective labor)的理论来源及国外研究进展》,《新闻界》2019年第12期。
(17)中国作家协会网络文学中心:《2021中国网络文学蓝皮书》,引自https://mp.weixin.qq.com/s/coKJKY-VK25ympAnTvCj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