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小说作家 > 写手大神

唐家三少:网络文学也是文学--访谈

发布时间:2021-02-27 来源于: 作者: 点击数:
中国作协发布的《2017中国网络文学蓝皮书》显示,截至2017年12月,中国网络文学用户已达3.78亿人,中国网络文学创作队伍非签约作者达1300万人,签约作者约68万人,总计约1400万人。

中国网络文学20年来的发展,可以用突飞猛进来形容。如今,网络文学是代表着未来方向的文艺样式,正处于蓬蓬勃勃的发展阶段。与此同时,新现象、新问题也层出不穷。

对于一些年轻的网络文学创作爱好者来说,如何看待网络文学创作?应该注意什么?有什么创作新动向?这个行业今天遇到了什么样的新问题?日前,《中国青年作家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专访了网络文学知名作家唐家三少。

鼓励:网络文学作者用业余时间创作

很多年轻人的基层网络文学爱好者,普遍存在“痛点”——收入不高。离开还是坚守?这是他们绕不开的现实问题。唐家三少的答案是——要为兴趣而写作,但不能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

唐家三少认为,无论是网络文学还是传统文学创作,都要从兴趣出发,喜欢写作才去创作,年轻人不要考虑太多,想写就去写。因为“没有人能确定,自己写的内容别人就一定喜欢”。

唐家三少认为,写作最好不要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我一直鼓励网络文学作者用业余时间创作,通过写作可以养活自己后,再考虑往专职去转,而不是一上来就要专职写作。”

他直言,好多人觉得写作没成本,只要一台电脑。其实不是,写作是有巨大成本的——看得见的时间成本和看不见的底蕴积累的成本,“年轻人不能为自己的社会责任打折,不能连自己都养不起。”

他举例说,“我也是写了大概两年多,才逐渐转为职业写作,而且我那时写作排名成绩是第一名,有了稳定的收入后,才转为职业创作。”

唐家三少预计,今年起网络文学可能会经历寒冬,“不过,网络文学的内容创新应该不受影响。对于数量众多的网络文学作者来说,收入的影响可能不大。”

注重:现实主义题材与网络文学结合

一些人认为相比于传统文学,网络文学没有深度。

对此类看法,唐家三少并不认同。他说,网络文学被社会接受程度越来越高了,它不是一种青年亚文化,网络文学也是文学。网络文学也有劣币,传统文学也有劣币,但它们同样都有良性的东西。

“可能一些不够了解网络的人,才会认为网络文学没有深度。随着管理的规范,网络文学其实在向好的方向发展,现在出现的乱象,我们要尽快去遏制它,不能让它对优秀的网络文学产生负面影响。”唐家三少说。

网络文学的存在,有其存在基础和合理性。唐家三少非常赞同一位学者的观点——网络文学的出现和繁荣是中国文学史上的盛事。

因为,在任何年代、任何国家,都没有出现过同时有这么多人正在进行文学创作。

“哪怕网络文学作品只有1%的精品,那也是文学的盛事。”他认为,网络文学的总量大,大浪淘沙一定会淘出“钻石”。

唐家三少坦言,要求网络文学有正能量的内容,有好的故事,还要与社会相结合,对作者的要求其实很高,有一批网络文学作者正在努力。

现实主义题材与网络文学结合是否可行?

唐家三少说他一直都在做:“我的作品《为了你,我愿意热爱整个世界》,就是反映了改革开放的后20年——有了网络以后,中国社会发生的巨大的变化。”唐家三少还向《中国青年作家报》透露,他近期会发表一部与大运河有关的作品,“这是一本都市小说,用现代年轻人的视野去看待大运河文化,展现年轻人如何去努力保护大运河,很有故事性。”

另外,唐家三少近期还会创作一部与冰雪主题相关的小说,希望通过自己创作上的努力,为冬奥会和中国的冰雪运动作一点微薄的贡献。

担忧:一些流量惹的“麻烦”

让唐家三少感到头痛的是网络圈的一些乱象:有一些微信公众号和网站,打着色情暴力的擦边球推送很吸引人的标题网文。

这些内容为什么堂而皇之地出现?唐家三少认为,源于一些所谓“免费网站”,他们用吸引人的标题,来抓取读者的猎奇心理,以此吸引流量,然后再卖广告变现。

“相当于回到了网络文学最初那个年代,在那个时候才有这种东西!”唐家三少对此很担忧。为此,他今年在全国两会上,提交了规范网络文学类产品审核标准的提案。

他呼吁,从目前情况来看,诸如一些新媒体平台和各大应用商店并未对上架App的相关行业资质进行审核,导致其中存在不少低俗、盗版内容。

唐家三少直言:“去年,我谈到网络剧现在已经是世界四大文化现象之一,网络正在帮助我们中国文化走出去。我希望能尽快把一些乱象遏制住、打压下去,让真正好的作品继续成长起来。”

对策:可以借鉴PC互联网监管盗版经验

盗版也是网络作者的一个痛点。唐家三少说,随着这几年打击盗版力度持续增加,盗版的网络小说越来越少了,一些网络贴吧里面也没有了,但是盗版依旧大量存在。

唐家三少认为,其监管制度可以借鉴PC互联网的相关经验。他建议,监管部门可以出台统一的审核细则,以清单形式列明各类型新媒体或App应具备的相关资质。

就阅读类产品而言,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必须依法经过出版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有必要通过细则的方式制定统一的上架审核标准,明确新媒体平台和应用商店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在阅读类产品上线时核实其是否取得该许可证,禁止未取得的阅读类产品上线。

他还提出,现阶段应当加强对相关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管理,网信办应提供统一查询服务,面向全社会公开备案新媒体平台、应用商店信息及黑名单。对于审核不严、投诉较多却仍不改正的新媒体平台、应用商店,应加入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应暂停提供服务,并进行整改。对于违规情况严重的平台,应当要求关闭服务器,并对运营者采取罚款等措施。

(编辑:moyuzhai)
推荐资讯
最新内容
精品推荐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