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通俗小说作家:玛丽·布雷登
英国小说在十九世纪进入了繁荣的黄金时代,先后涌现了司各特、奥斯丁、萨克雷、狄更斯、特罗洛普、勃朗特姐妹、盖斯凯尔夫人、爱略特。梅瑞狄斯、哈代、金斯莱、斯蒂文生、柯林斯等杰出的或优秀的小说家。那时出版业兴旺发达,书刊日益增多,为小说的繁荣创造了条件,为小说家提供了广阔的用武之地。例如狄更斯的许多长篇,便是大多先在刊物上连载过的。狄更斯不仅自己创办了文学刊物《家常话》,还主编另一个刊物《一年到头》;通俗小说家柯林斯则经常为狄更斯所掌握的这两个刊物撰稿,他的代表作《白衣女人》当年便是在《一年到头》上连载发表的。由于这本书情节惊险,引人入胜,后来柯林斯就被认为是英国侦探小说的鼻祖。
玛丽·伊丽莎白·布雷登(Mary Elizabeth Braddon)是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开始进入英国小说界的。那时严肃文学与通俗文学已形成共存共荣的局面,对小说的内容与技巧的讨论十分活跃,女作家更是人才辈出,不让须眉。
布雷登生于一八三五年,卒于一九一五年。她的父母在她童年时期就离婚了,她在未发表的回忆录里记载了这场灾难,对父亲颇有微辞。她因此对当时英国的婚姻制度以及男子在社会上经济上主宰一切的地位,持怀疑和保留态度。玛丽·布雷登跟她的母亲过着朴素而体面的生活,母亲设法培养她,使她接受了较好的教育。她长大后决意由她来维持一家的生活,于一八五七年走上舞台,艺名玛丽·塞通。她在舞台上的成就不大,但这份舞台经验,对于她后来熟练地运用悬念、创作引人入胜的连载小说,还是大有帮助的。
她开头写的那些小说,比较一般,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但在一八六一年至一八六三年间她发表的两部长篇小说:《奥德利夫人的秘密》和《奥罗拉·芙洛埃德》,使她立刻成为文学市场的女强人,一般都认为她是足以与威尔基·何林斯并驾齐驱的通俗小说家。从一八六二年起,她开始与出版家约翰·马克斯韦尔同居。(他的前妻长期住在疯人院里,一八七四年亡故后,玛丽·布雷登才正式和他结婚。)她抚养着马克斯威尔前妻所生的五个孩子,自己又替他生了六个孩子。
一八六六年,马克斯威尔创办了一个文学刊物,叫做《贝尔格莱维亚》,由玛丽·布雷登主持,大约十年光景,该刊每期至少刊登一部布雷登的长篇连载小说(刊登两部时则另一部署名巴宾顿·怀特),与此同时,她往往还在另一个刊物上发表另一部长篇连载小说。她写信给《庞贝城的末日》的作家李敦说:“如今创作长篇小说竟成了我的第二天性了;我很少为其他而活着,总是竭力沉浸在笔墨之中,把一切烦恼关在门外。”她一生出版了八十五种书,其中绝大部分都是长篇小说。当然,这七、八十部长篇,有的纯然是“著书都为稻粱谋”,也有不少是好的和比较好的,当年风行一时,产生过不少轰动效应。
当时英国知识界有不少人看不起通俗读物,鄙夷地称之为“厨房文学”。平心而论,其中确实有不少是故意耸人听闻的、低级庸俗的东西,但玛丽·布雷登笔下的通俗小说,即使是反对这种读物的批评家如W.F.雷,也只能面对事实,承认她不妨夸口她的小说已经成为“客厅里心爱的读物”了。
这在客观上倒说明了英国文学史上的一个事实:英国的通俗小说,经过柯林斯、布雷登等等作家的努力,在十九世纪后半叶已经达到了新的艺术高度。可见,通俗小说从内容到形式都是需要提高,也是可以提高的;通俗小说也可出精品,可以成为经典作品的。玛丽·布雷登的几十部轰动一时的长篇小说固然早已绝版了,连书名也大多被人遗忘了,但她的代表作却是与世长存的。
(编辑:moyuzh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