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5日讯,互联网时代总有无数层出不穷的新事物,借用《百年孤独》开篇所说“这块天地如此之新,许多东西尚未命名,提起它们时还须用手指指点点。”而互联网这本大书可以说是“这块天地如此之新,许多东西尚未有准确的中文命名,提起它们时还须用英文字母缩写指指点点。”比如IP。这是什么意思?
第一次听到,我以为是网络之间互连的协议(Internet Protocol的缩写),每台上网电脑不都有一个IP地址么?第二次听到IP和网络文学扯到一起,我以为是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缩写),再查一下,又不是传统理解的知识产权。通常理解的知识产权权利,是指被知识产权制定法明文类型化了的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等等。而知识产权利益,是指尚未被知识产权制定法明文类型化的、按照现有知识产权法无法解释为某种权利但又应当受到保护的某种利益。我尝试着这么理解,一个作品,甚至有可能只是一个概念,都可能衍生出游戏、动漫、文学、音乐、影视,甚至互联网公司“养”IP、创造基于明星IP的粉丝经济。这个世界如此之新,我们只好用IP来指指点点。
有一句开玩笑的话说“两马一李闹网络”——腾讯的马化腾、阿里巴巴的马云、百度的李彦宏。在网络文学方面,腾讯文学和盛大文学合并成立了阅文集团,百度则有百度文学。出版业都在猜测,阿里巴巴什么时候杀进来。5月26日,阿里巴巴高调宣布,和新浪阅读、塔读文学、长江传媒合作,打造阿里文学战略,提出开放合作、共性版权、分享收益、版权衍生。这些互联网公司杀入文学,都提出基于大数据,以原创小说版权为核心,建立包括动漫、游戏、影视、周边产品在内的完整的IP产业生态链。大家好像都不差钱,差的就是优秀的原创。作为后来者,阿里巴巴怎么才能从老牌网络文学网站抢到作者资源呢?阿里巴巴大方地提出合作者可以不独家,新人有保底,中等作者千字200元,顶级作者千字千元,并愿意将作品的出版、动漫改编、游戏改编、影视改编的版权利润全部让给合作方。
阿里文学周运说,以前网络公司利用信息不对称和平台的强势,用很低的价钱一次性买断作者的各种版权。网络作者中只有很少的人能成为富翁,绝大多数作者都是血汗工厂的码字民工,甚至时常有过劳死的新闻见诸报端。但是随着虚拟经济快速增长,公司已经很难吃独食了,几年前一个网络文学的动漫改编,几万块钱就卖断了,现在一个IP卖一百万是很常见的,顶级作者甚至要求持股。
在外界看来,阿里文学要做的事类似于文学领域的淘宝模式。阿里文学真的可以同作家、内容生产商、内容传播平台一起实现文学IP产业链上的共同富裕吗?合作者塔读文学方面很客气地说:阿里巴巴能不能把电商成功的经验复制到文学上来,只能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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