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西北部哈佛尔海港达佛朗司家有老兄弟两个,哥哥菲利普是个小职员,弟弟于勒是个浪荡子。于勒把自己所得的遗产花光了,又花了哥哥一些钱,因而被家里的人看不起,被送到美洲去碰运气。过了些时候,家里接到他的信,说他在那里做生意赚了钱,并且打算发了财就回法国跟哥哥同住。于是哥哥、嫂子把于勒看成了全家的“希望”和“福音”,天天盼着他回来。已经二十六岁还找不到人家的菲利普的二女儿,也由于他发财的消息找到了对象,马上要结婚。菲利普带着将要结婚的女儿、女婿和全家坐船到附近一个英属小岛———哲尔赛岛去旅行,在船上无意中发现了于勒。从旁打听,知道他在美洲阔了一阵之后重又潦倒落魄下来,沦落成一个穷光蛋,后来被这艘船的法国船长带回来,在船上靠摆摊子卖牡蛎过日子,跟讨饭差不多。哥哥、嫂子一见大为惊慌,生怕被这个倒霉的弟弟看见,在新女婿面前出丑,更怕他再回家来吃他们。他们急急忙忙躲开了日夜盼望的“福音”,带着幻灭沮丧的心情溜回家去。
俗话说“文似看山不喜平”,对于一部短篇小说来说,情节的跌宕起伏尤为重要。莫泊桑深谙这一点,在小说情节的安排上疏密有致、详略得当、一波三折。在于勒出场前,作者先是通过几个细节描写表现了菲利普一家拮据的经济状况:“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日用品”;“姐姐们自己做衣服,买十五个铜子一米的花边,常常还要在价钱上讨论半天”。生活的窘迫使于勒成了他们家的救命稻草,他的来信成了家里的福音书,母亲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只要这个好心的于勒一回来,我们的境况就不同了。”于是一家人每个星期日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去迎候于勒。那么于勒有没有回来呢?作者故意留着这个悬念,转而叙述起于勒的生平来,故事发展的节奏舒缓了下来。然后又叙述起看似无关正题的二姐的婚事以及泽西岛的旅行来,正吊得读者的心开始痒痒的时候,终于又回到了故事的主线上。原来刚才的一切都是在为最后的高潮的到来做铺垫。于勒行为不端被送往美洲,赚了钱后写信回来说要补偿哥哥的损失,这封信又促成了二姐的婚事,而这桩婚事又为全家人到泽西岛旅行,最终碰到于勒埋下了伏笔。一张一弛当中,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故事的高潮出现在船上,菲利普发现卖牡蛎的老头很像自己的弟弟于勒,这正如一颗石子投入了平静的湖面,立刻激起了阵阵涟漪,气氛随着菲利普夫妇的心情一起变得紧张起来。正所谓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谁也不曾想到,让全家人日夜期盼、朝思暮想的于勒又一次陷入了贫困的深渊,沦落到在船上卖牡蛎的地步。这个事实对菲利普夫妇来说无疑是一个致命的打击。十年的等待、美好的憧憬全都化作了泡影。害怕于勒像当年一样缠上他们,气急败坏的菲利普夫妇选择了逃避,回家时转搭了另外一条船。小说的情节其实并不复杂,但是作者却能在这么短的篇幅内,将它处理得曲折跌宕并且不露丝毫人为的痕迹,这确实是需要很高超的技巧的。
小说的标题是《我的叔叔于勒》,但事实上于勒在小说中基本上处于不在场的位置,他没有自己的话语,我们所知道的关于他的一切,都是来自别人的叙述。在小说中,于勒只是作为一个符号出现,他是金钱的代名词。他在哥哥嫂嫂心目中的地位的高低变化完全取决于他财产的多寡。当初他挥霍无度,逼得父母动了老本儿,被认为是“全家的祸害”;他在美洲做生意赚了钱后,则被尊为“全家唯一的希望”。在菲利普夫妇的眼里,于勒始终没有作为一个人存在过,他们对待于勒的前后态度的转变都是因为金钱,他们始终没有意识到于勒是一个人,是他们的亲人。从菲利普夫妇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金钱对人性的异化。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金钱超越道德、超越亲情,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有钱时,于勒就是“正直的好人”、“有良心的人”、“有办法的人”,没钱了,就变成了“贼”、“讨饭的”、“无赖”,对于勒态度变化之快令人瞠目,真赶得上“变色龙”了。小说通篇没有一句对菲利普夫妇的正面评价,但是小说的每一行文字中却又分明透露着作者的价值判断。看完小说,我相信每一位读者都可以在自己的脑海里清晰地勾画出菲利普夫妇的形象来。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资本主义金钱社会,菲利普夫妇这样的人绝不会是个别的。当整个社会都疯狂地崇拜和追逐着金钱的时候,人性的力量就变得脆弱至极。我们始终都生活在物质的社会中,金钱和人性的交锋从来没有停止过。在现代社会,人性在金钱面前是否依然脆弱得不堪一击?这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思考和警惕的问题,这也是这篇小说到今天为止依然具有的现实意义。
《我的叔叔于勒》篇幅虽然短小,但是在艺术上却颇有成就。莫泊桑非常讲究小说的谋篇布局,他的小说往往看上去平淡无奇,事实上却蕴涵深意。这篇小说也是一样。小说一开始,叙述者“我”讲述了自己的朋友约瑟夫把一枚五法郎的银币给了一个乞丐,这件事令“我”非常惊奇。事实上,读者也非常惊奇,非常想知道是什么原因令约瑟夫如此慷慨。于是叙述者顺理成章地把叙述权交给了约瑟夫,这一个开头可以看作是小说的引子,小说的主体部分是约瑟夫的叙述。虽然讲述这个故事时,约瑟夫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但是故事发生时,他还只是一个小男孩。一般来说,第一人称叙述有两种叙述视角,一种是站在现在的角度对往事进行回忆的回顾视角,另一种是站在故事发生时的角度进行叙述的经验视角。小说中的约瑟夫选择了他童年时的经验视角来讲述这个故事,这不能不说是莫泊桑的刻意安排。因为孩子是最天真无邪的,他还没有受经济社会、金钱关系的影响,只有他眼中的于勒才是“叔叔”于勒,只有他才是站在亲情的角度去理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当他知道眼前那个衣衫褴褛的老水手就是自己的叔叔时,他的反应和父母的完全不同。他的父亲是“吓傻了”,母亲则是 “突然大发雷霆”,像躲瘟疫似的躲着于勒,生怕于勒认出他们来。而约瑟夫则是仔细端详着于勒的脸,心里念着“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后来还想“再看一次我的叔叔于勒,想到他身边,对他说几句温暖的安慰话”。只有他才是发自内心地同情于勒,真心地发出“这个可怜的人啊”的感叹。通过约瑟夫的眼睛,我们看到了于勒的外貌,“我看了看他的手,那是一只满是皱痕的水手的手,我又看了看他的脸,那是一张贫困衰老的脸,满面愁容,疲惫不堪”,这饱含深情的文字,和他父母对待于勒的态度,两相比较,怎能不令人动容?用孩子纯真的眼睛来揭露成人世界的丑恶更加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小说的细节描写也非常出色。通常只是淡淡的几笔,简单的线条勾勒,却能把人物的性格特征和心理状态完美地表现出来。如写到每个星期日去海边散步,一家人总要盛装打扮,“我的母亲打扮得五颜六色,好像节日悬万国旗的海船”;“可是到了最后一刻,总会在一家之主的礼服上发现一块忘记擦掉的污迹,于是赶快用旧布蘸了汽油来把它擦掉”,这一细节带着些许幽默的色彩,生动地表现了菲利普夫妇明明生活拮据,却又硬要充上等人的可悲又可笑的嘴脸。又如在船上,父亲想示范“文雅”的吃牡蛎的方法时,“他刚一试着模仿那两位太太,就立刻把牡蛎的汁水全溅在他的礼服上”,这一描写同样具有非常突出的喜剧效果,父亲的笨拙,说明他平常也并没机会品尝牡蛎,想表现“文雅”却弄巧成拙。类似的例子在小说中还有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
莫泊桑的小说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概括的话,就是“平淡之中绽放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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