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吐温《汤姆·索亚历险记》内容简介:
汤姆是一个喜欢幻想、活泼贪玩的孩子。家庭的刻板生活使他感到厌倦,学校的宗教教育又使他无法忍受,他不是大人们心目中的模范儿童,也讨厌过模范儿童的生活,他渴望自由、无拘无束的生活。在学校里他专干一些恶作剧,有一次甚至让猫把校长的假发抓掉。他连耶稣的十二个门徒的名字都不知道,却骗取到一本《圣经》。有一次他设圈套让牧师们给他开追悼会,他在一旁偷听,平日说他坏话的牧师们,正在违心地说着赞美他的好话。他决心浪迹天涯,以摆脱眼前烦闷、死板的生活,于是就和另一离家出走的男孩哈克结伴而行,到荒岛、岩洞、凶宅等地方去冒险,寻找宝物。他们揭发了无意中撞见的杀人恶魔,找到了大量黄金,却感到发了财后的生活并不是想象的那样快活,因而还是决定要到大自然中去享受自由生活的乐趣。
马克·吐温《汤姆·索亚历险记》赏析:
19世纪70年代,美国资本主义进入了垄断时期。以往平静、少有竞争的岁月里形成的礼貌规范和道德涵养准则逐渐失去了栖身之地。因此,维多利亚时代的温文尔雅的被摒弃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美国南北战争,在摧毁了奴隶制的同时,也加速了维多利亚社会结构的崩溃过程,把年轻人推向了向传统挑战的浪尖,使他们体内潜藏已久的被压抑的暴力迸发出来,去摧毁那个旧的社会。马克•吐温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创作《汤姆•索亚历险记》的。
马克•吐温的童年和书中汤姆的一样,也是在密西西比河之滨的一个小镇上度过的。他曾经在汉尼伯尔附近的小岛上玩耍;瞒着大人半夜时分和邮电长的儿子在冰冷的密西西比河上滑冰;趁大人不在时从糖罐里偷糖吃;因违反校规而遭到老师的鞭打等等。事实上,马克•吐温本人的经历要比汤姆的要丰富、复杂得多。显然,作品中汤姆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蓬勃的朝气,自发的民主思想,正是马克•吐温本人性格的反映。正是他将时代因素和自身的经历完美地融入了这部小说,使它脱离了一般的儿童回忆格调而充满了时代的活力。
这部小说最成功之处在于刻画了汤姆•索亚这个不朽的文学形象。在马克•吐温眼中,汤姆是舞台上了不起的明星,时时刻刻进行着精彩的演出。他从未停止过卖弄,不论是希望获得《圣经》时所得到的荣耀,还是想象自己是一个勇敢的海盗,在人们敬畏的目光中衣锦还乡,汤姆都不放过任何机会来展现自己。他是一个性格多样化的矛盾的人物,几乎每一个读者在他身上都可以发现自己的影子。调皮的汤姆经常编一些借口来骗姨妈,但是当姨妈悲伤哭泣时,他又感到十分难过。在小说第四章中写到汤姆在主日学校的一幕:他先是和座位最近的一个男孩子吵起来了,接着又揪了另一个凳子上的男孩子的头发,后来为了要听见另一位男孩子的惨叫声,他用针扎了他一下。汤姆不喜欢读书,从头到尾没看见他拿起一本书认真地读一读。他也常常逃学,为了不去上课而寻找各种借口,连几节简单的《圣经》都背不了。他满怀信心地上台去背诵那篇“不自由,毋宁死” 的散文,却因记不住词狼狈地下来了。但是从另一方面看,汤姆又可谓知识“渊博”。首先表现在他对英雄传奇故事等文学作品的广泛阅读上,他能记住书中的语言及相关知识,并恰当地用在日常生活中。在第四章中,汤姆以物物交换的方式从别的小孩手中换得了足够的蓝条儿和黄条儿,又以它们获得了得到一本《圣经》的奖励,从而获得了一个机会———被安排和法官及其他贵宾们坐在一起,这对汤姆来说是多么值得夸耀的事情啊!可当法官问他一个有关《圣经》的最简单的问题———耶稣最初选定的两个门徒的名字时,紧张的汤姆慌忙说出了不相干的两个名字。虽然他的回答牛头不对马嘴,但他知道“大卫打死哥利亚的故事”,这说明他对《圣经》也并非一无所知。此外,汤姆在绘画、音乐等方面都表现了非凡的才能。
评论家威廉•迪恩•豪威尔斯认为:“他(汤姆)淘气捣乱,但并非有意作恶;他对具有危险又能使他出点小名的冒险活动总是跃跃欲试,他懂得的污言秽语,可以使人暴跳如雷,但他几乎从来不说脏话;他精于逃学之道,但并非无可救药,犯错误后的羞耻和悔恨常常使他懊恼不已。像所有小孩子一样,他不知天高地厚,主要因为他无知;他很大方,但是他的慷慨总是有这样或那样的限制;他具有印第安式的勇气,在强敌面前谨小慎微,随时想着退路。”这段分析对汤姆的性格和人品作了精彩的概括。
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汤姆等孩子们活泼、富有灵性的心理和压抑他们发展的死板的传统教育制度以及庸俗的、死气沉沉的小镇生活形成鲜明的对比,作品将天真、淳朴的儿童心灵与充满仇恨、凶残、丑恶的可怕社会加以对比,从而否定了美国传统的教育方式,揭露了社会生活的阴暗面,表达了作家的社会理想和审美标准。在第四章中,马克•吐温对传统教育制度的代表者———主日学校进行了极大的讽刺和嘲笑。校长是个道貌岸然的人,他手上总是拿着一本圣诗,可是那本圣诗从来也没派上用场。校长给汤姆发奖品———一本《圣经》的场面也是极具讽刺性的。校长给汤姆发奖品时,心里很清楚,要是这个孩子脑中能存储一丁点的关于《圣经》的知识也就让人心满意足了,他根本没有资格领奖。但是汤姆弄来的《圣经》背诵合格证———九张黄条儿、九张红条儿和十张蓝条儿都不假,票面都有效,无法推托。这真是对美国当时传统教育、宗教教育的莫大的讽刺和嘲弄。
小说在艺术上很有特点。首先当然是前文分析过的,作者将幽默讽刺的手法发挥得淋漓尽致。其次是巧布悬念。小说里运用了大量的曲折情节和恐怖描写,在读者心理上形成了一种神秘的张力,让他们有一种阅读的焦虑和期盼。当汤姆和哈克来到凄凉的墓地时,他们目睹了一场凶杀案的发生。这场凶杀案构成了一个悬念,因为真正的凶手印江•乔埃把罪名推掉,放在了酒鬼莫夫•波特身上,而稀里糊涂的莫夫•波特竟真以为自己杀了人。这个悬念还为以后的一系列悬念埋下了伏笔。随着汤姆指证印江•乔埃为真正的凶手,这个故事似乎也快了结,但是印江•乔埃的逃跑又给读者留下了悬念。虽然最后以凶手的死和汤姆、哈克找到了黄金而告终,但作者最后又在读者心里埋下了一颗悬念的种子,那就是汤姆和哈克要去当强盗。这样不断起伏的情节和一个又一个的悬念极大地激起了读者的阅读兴趣。
小说以汤姆发现强盗、找到强盗的藏金和获得爱情而告终,满足了人们对于名望、爱情、金钱的最深的愿望,生动地再现了南北战争前一个美国边疆小镇的生活景象。它既可以使人得到美的享受,又可以使人的怀旧心理得到极大满足。马克•吐温在这部小说中声明说:“我这部书虽然主要是打算供男女少年们欣赏的,可是我希望成年人并不要因此而不看它,因为我的计划有一部分是想要轻松愉快地引起成年人回忆他们的童年生活情况,联想到他们当初怎样感觉,怎样思想,怎样谈话,以及他们有时候干些什么稀奇古怪的冒险事情。”这一写作的目的看来是能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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