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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媒介变革为契机的“爱欲生产力”的解放

发布时间:2021-02-27 来源于: 来源:《文艺研究》 | 邵燕君  2020年12月04日09 作者: 点击数:
摘 要 中国网络文学的发展动因是一场以媒介革命为契机的“爱欲生产力”的解放,草根读者的文学消费权获得前所未有的满足,创作能量也被极大激发。对网络文学概念的定义不能回避商业性,而与爱欲劳动相关的商业性必须是粉丝经济。“以爽为本”的网络文学可定义为以互联网为媒介的新消遣文学。相对于“五四”新文学定义的“消遣文学”,新消遣文学基于互联网的新媒介属性,具有“自由享受”和“自由创作”的积极面向。在理想的网络空间,文学可以按照现实原则和快乐原则分成两大类。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登录”不同的文学空间,也需理解、遵循不同空间的文学原则。

尽管中国网络文学发展已经超过二十年,但对一些基本概念,尚缺乏有效讨论。一个经常被提及的问题是,到底什么是网络文学?对于这一概念的定义,学术界一直没有达成共识。而在对网络文学的不同定义背后,也存在着文学观念的冲突。目前最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两个:一是“通俗文学论”,从通俗文学的脉络出发,将其视为被“五四”新文学压抑的通俗文学在网络时代的复兴;二是“新媒介文学论”,从媒介变革的角度出发,将之定义为在互联网环境中出现的文学形态。笔者一直持后一种观点。之所以反对将网络文学视为通俗文学的网络版,是因为这会使网络文学落入精英本位的雅俗文学等级秩序,而这一秩序正在互联网时代瓦解。但强调网络文学的新媒介属性也存在一个问题,就是会淡化今天中国网络文学的主体确实是通俗文学这一事实。

无论“通俗文学论”还是“新媒介文学论”,都没有直接提及中国网络文学的商业性问题。不过,“通俗文学论”其实已经包含了商业性,且具有贬义。“新媒介文学论”则用媒介绕过了商业性,背后有着对商业性的回避。而在网络文学从业者和作者那里,商业性却是被坦然承认并认真经营的。可以说,定义和定位网络文学的艰难,症结正在于如何看待文学的商业性。进一步说,如何评价商业文学的消遣娱乐功能?为什么当初带有自由探索性质的网络文学,最终演变成以商业类型小说为绝对主导?网络和商业性的结合是不是必然的?如果中国网络文学发展壮大的动力是“起点中文网”等网站原创的VIP付费阅读制度,那么这套商业机制的服务对象是谁?建立在草根文化趣味上的“以爽为本”的原则如何与“文以载道”的文学理念发生碰撞?网络时代的文学研究者应如何反思精英价值体系的傲慢、僵化和盲视,为普通文学爱好者的消费权和创作权进行合法性论证?在消费社会日益深化的时代,又该如何保持理论警觉并获得重新建构文化批评的能力?要回答这些问题,必须对网络文学的一些基本概念进行研讨和界定,这必然关乎对既有文学评价体系的颠覆。

一、 “爽”,可以吗?

如果用一个字概括中国网络文学的核心属性,那就是“爽”。因而,网络文学也经常被称为“爽文”。“爽”是中国网络文学的自创概念,特指读者在阅读专门针对其喜好和欲望而写作的类型文时获得的充分的满足感和畅快感[1]。需要补充的是,“爽”的情感模式本身包含“虐”,如男频文中常有的“虐主”情节(让主角遭受痛苦境遇),目的是起到“先抑后扬”的爽感效果。在中国网络文学研究界,最早对网络文学的“爽”做出明确肯定的是韩国学者崔宰溶。他指出“爽”追求的是即时、单纯的快感。“爽文”之所以不是深刻、典雅的文学,不是因为水平达不到,而是由于网络文学的享受者主动排斥那种深刻、典雅的风格。因此,“爽”一方面是单纯的欲望发泄,另一方面又是积极、主动的自我辩护。草根的“爽文”享受者因为长期面对精英主义者的攻击,在激烈辩驳的过程中,明确意识到了自己观点的出发点,进而形成一种单纯而坚定的逻辑,即“爽文学观”[2]。这一观点可以在中国网络文学发展初期的几次重要论争中得到佐证。略有不同的是,“爽文学观”与“精英文学观”最早的短兵相接并非发生在网络文学外部,而是在内部。事实上,从体制外的新媒介空间成长起来的网络文学,真正得到主流文学界的关注是在其发展了十年之后(2008年左右)。在此之前,即在“爽文”开始成型、变强的2002—2004年,发生在网络文学内部成员(相对精英的作者、读者与新晋的“爽文”作者、读者)之间的论争,更生动地显示了两种文学观之间的冲突。

这几次论争都发生在网络文学最重要的评论基地“龙的天空”论坛上。主要包括“《我是大法师》事件”(2002)、“文以载道事件”(2003)、“九州香蕉论”(2004)等,论争的主题分别围绕“爽文”写作的合法性问题、文学的价值观和社会功能问题、类型小说世界观设定的本土化问题展开[3]。从网络文学内部发展进程来看,这几次论争也可以看作“新老之争”。中国第一批网民是在1995年上网的,由于网络资源、网费、技术门槛等限制,大都是带有技术精英色彩的“理工男”,年龄上以“70后”为主体。此后,上网用户逐年上升,2002年激增至5910万[4]。一批后来被称为“小白”[5]的读者、作者涌入,其中有不少是刚入学的“80后”大学生(可以享受校园免费网络),冲淡了早期网络空间的理想主义色彩。

值得关注的是,自称“大白”的早期网络精英,虽然在价值观上传承了传统知识分子的责任意识,但在文学趣味上并非深受传统文学影响的“文学青年”(“文学青年”主要集中在“榕树下”网站),而是不折不扣的通俗文学爱好者。他们千呼万唤的是“看得起的好看的小说”[6],由于这类通俗文学常常受到传统精英文学机制的压制,在网络出现前他们普遍处于阅读饥渴状态。然而,当“小白”以更简单、粗暴的“爽文”直接满足“好看”的需求时,“大白”又觉得“爽文”与自己的文学观不符。双方辩论时操起的武器经常是特别正统的文学理论,如“文学的意义,并不是拿来消遣的,文以载道……”(邪月);“看看前辈们是怎么说的吧,白居易: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事而作。巴金:我写作是为了战斗,为了揭露,为了对国家、人民有所贡献。列夫·托尔斯泰:写作而没有目的,又不求有益于人,这在我是绝对做不到的”(碧绿海)[7]。其实在网络空间外,这些理论经常被用来批评“大白”热爱的通俗小说。然而正是在这样的矛盾中,我们看到“精英文学观”对普通读者根深蒂固的影响。而网络空间孕育出来的“爽文学观”,无疑对“精英文学观”具有冒犯性。

2002—2004年也是网络文学商业化转型的关键时期。虽然在几场论争中,“小白”一方并不占优势,但却用点击率投了票。随着“起点中文网”成功建立起VIP付费阅读制度(2003年10月),网络文学不再依赖线下出版盈利,实现了“内循环”,建立在“爽文”基础上的“起点模式”成为中国网络文学的主导模式,“以爽为本”成为网络文学内部实际奉行的自然法则——它不证自明,或者说,一直在用点击率证明。

随着网络文学的发展,“爽文”开始进化和分化——虽然每年数千万新用户的涌入,使一些老套路似乎永不过时,但进化的趋势是稳定的。“爽文”中开始出现“精品文”(比如“中原五白”[8]等作家的作品),“小白”中也开始分化出“老白”(这一群体与早期精英者不同,由“小白”进化而来,是具有较高趣味的资深读者)。在“老白”的支持下,各种“专业文”“小众特色文”“文青文”有了纵深发展的空间。特别是“有情怀”的“文青文”的出现,在思想性和艺术性上都达到了很高的水准[9]。这使得很多研究者认为“爽文”仅仅是网络文学发展的初级阶段,它在提升之后将与传统精英文学融合,甚至担纲主流文学的职能,笔者也曾持这种看法[10]。

然而,随着对网络文学的理解进一步深入,笔者意识到,这样的期盼仍然是囿于精英本位的思维模式。“精英文学观”和“爽文学观”各有各的“前提”。如果用弗洛伊德的概念进行划分,“爽文”遵循的是“快乐原则”(pleasure principle),以满足“本我”(id)需要为第一目的;精英文学遵循的是“现实原则”(reality principle)和“道德原则”(moral principle),由“自我”(ego)和“超我”(superego)人格主导(这里的精英文学既包括以“认识世界、改造世界”为目标的现实主义文学,也包括强调艺术自律性、“为艺术而艺术”的“纯文学”)。它们像两棵彼此独立的树,树冠或有缠绕,但决定本性的是树根。

“以爽为本”对“文以载道”(或“寓教于乐”)最根本的抵抗在于,“爽文”不是不可以载道,但也可以不载道。这里“载”不是“承载”,而是“搭载”之意(网文圈内部称“塞私货”)。升级版的“爽文”可以搭载很多“道”(如人生经验、专业知识、人文情怀、审美素养等),但这些并不是目的。换句话说,“爽”本身就是目的[11]。“爽文学观”与“精英文学观”的不同,不仅在于文学观,也在于人生观;既关乎生活态度,也关乎生命政治[12]。

在当下的网络文学研究界,主张从快乐原则肯定网络文学核心价值的,还有王祥、杨玲。前者认为,网络文学通过“代入感”的营造,通过“上瘾-满足”机制,在作者、主角与读者之间形成“愿望-情感共同体”[13]。后者则结合“体验经济”的概念,提出代入感对网络文学的重要性,认为真实感、认同感和爽感是影响代入感的三个主要因素[14]。笔者认为,这类研究直指网络文学的实质,迫切需要进一步的理论建设,这就需要从概念辨析入手。本文从“爽”和YY这两个中国网络文学最核心的原生概念出发,结合对相关史料的梳理,考察其理论前提和内部逻辑,并发掘其中的理论潜能。笔者尝试的突破点主要在两个方面。首先,强调“爽”对读者的独立价值,为此应暂时悬置价值观的讨论。这并非意味着“爽”可以与价值观剥离,相反,无论是作为个人代入,还是处于“愿望-情感共同体”内,价值观都是“爽”的基石,正所谓“三观”不合是最大的“毒点”。与此同时,这种“愿望-情感共同体”式的二次元社区,也容易形成“茧房效应”,使人在不自觉间把“三次元”的“三观”建立在“二次元”YY的延长线上,这也是需要特别警惕的。本文之所以提出暂时悬置价值观的讨论,主要是担心,在“爽”的本体价值没有获得充分论证和普遍接受的前提下,强调其价值观传导功能,很难不陷入寓教于乐的工具论窠臼。而且大众幻想本身就是一种社会压抑机制的表征和补偿,很多类型文的模式都既不高级也不健康,如“屌丝逆袭”“霸道总裁爱上我”等。研究者指出其中的精神胜利法,剖析其对社会压迫结构的无意识复制,固然深刻而有意义,但在现实秩序难以撼动的前提下,若执着于批判立场,难免妨碍对其宣泄、疗伤功能的充分体认,也会忽视其中可能存在的颠覆性。此外,对于那些小众、另类的亚文化群体,其价值观该由谁来评判?这本身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如果离开网络部落空间,很难不受到各种霸权(如性别霸权、精英霸权以及社会主流话语霸权)的影响。

其次,在肯定“白日梦”创作合法性的基础上,着重区分以往作家审美升华性的艺术创作和当下在网络上“码字”的“写手”随心所欲的YY。笔者认为,后者真正实现了某种“创作民主”,是互联网媒介变革对广大文学创作者的一次“普惠式”赋权,也是中国网络文学发展的核心动力。

这两方面突破的背后,必然涉及对弗洛伊德“压抑-文明论”的突破。虽然“白日梦”理论看起来特别适合阐释网络文学创作,但其内在的“压抑-文明论”正是建构等级秩序(严肃文学比消遣文学更高级)的基石。“以爽为本”的原则多年来在网络文学内部“只能做,不能说”,以往的通俗文学也常要拉各种“大旗”证明自己“有用”(如讽喻劝善),正是因为它冒犯的不仅是主流的文学观。

为此,本文尝试借用马尔库塞《爱欲与文明》中提出的“爱欲解放论”,突破弗洛伊德的“压抑-文明论”。之所以把这部著作作为本文的核心理论资源,绝非用中国网络文学发展的新事实作为西方理论的注脚。虽然,马尔库塞当年提出的另类选择方案在今天看来已经是一个遥远的乌托邦,但网络的出现又给我们提供了在现实世界内部建立“异托邦”的可能。换个角度说,马尔库塞当年提出的激进的社会革命理论,至少可以帮助我们在媒介变革的层面对网络文学的颠覆性进行积极的理论阐释。

二、 “额外压抑”“内心禁欲”与“消费系统”

《爱欲与文明》一书写于20世纪50年代初,当时,“二战”后的西方社会已全面富裕起来,但尚未进入消费社会阶段。中国网络文学发展初期的社会发展状态正与之类似。马尔库塞结合马克思关于异化劳动的观点,对弗洛伊德学说进行重新阐释,描绘出一种解放快乐的原则。在“由快乐原则与现实原则的和解而导致的生命本能的完整满足”[15]的文明图景中,爱欲成为创作的动力,消遣本身就是劳动。马尔库塞提出,对“压抑-文明论”需要做历史化的分析。因为,当这一理论的现实基础(匮乏社会)发生重大变化后,压抑原则实际已经成为延长统治者特定利益的意识形态,“快乐原则被废黜,不仅是因为它妨碍文明进步,还因为它所反抗的恰恰是一种其进步将使统治和苦役持久存在的文明”[16]。该书几个核心观点为我们论证“爽文学观”的合法性提供了理论基础,也与鲍德里亚的消费主义理论有内在相通性。为论述方便,先对其进行集中梳理。

(一)打破“额外压抑”的“延长统治”

马尔库塞指出,在弗洛伊德这里,欲望和文明是对立的,人类只有压抑欲望,将之转化为生产力才能建构文明。“所谓文化,就是有条不紊地牺牲力比多,并把它强行转移到对社会有用的活动和表现上去。”[17]但是,弗洛伊德却没有区分“异化劳动”和“非异化劳动”、“现实原则”和“操作原则”、“基本压抑”和“额外压抑”,也没有给“压抑原则”以条件限制,从而使其整体化、永恒化了。

异化劳动是借自马克思的概念,而操作原则和额外压抑则是马尔库塞首创的。操作原则指无论在人类的哪个发展阶段(物质匮乏还是富裕),统治阶级总是会按照自己的特定利益进行生产组织和物质分配,并将之强加于整个社会,这种经常以现实原则面目出现的统治术就是操作原则。在操作原则下,统治者在一般文明要求的基本压抑外施加的压抑,就是额外压抑。额外压抑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当技术不断进步,特别是自动化技术发明后,人类本可大大压缩工作时间,把自由时间作为专职时间,把作为现存文明基础的工作时间和自由时间的关系颠倒过来。然而,为资本主义额外压抑辩护的清教伦理让人们仍然需要在无价值的异化劳动中获得价值感,正如奇泽姆所说的,“非工作不可乃是一种神经症症状”[18]。

因而,“爱欲文明论”意在打破这一“延长统治”[19]。马尔库塞声称这是一种“使人懂得作乐的科学,以使人在反抗死亡威胁的一贯斗争中,学会按照自己的生命本能,用社会财富来塑造自己的环境。这种乐观主义的根据是假定那些使人们长期接受统治的理论根据已经失效,匮乏和苦役这些现象也只是为了维护统治制度而被‘人为地’维持着”[20]。

(二)以“消遣”跳出“内心禁欲”

提高人类生命质量的一个关键点是争取自由时间。虽然异化劳动不能根除,但只要它被控制在“必然王国”,随着劳动时间和劳动能量在量上的减少,将导致人类生存发生质的变化:“决定人类生存内容的,不是劳动时间,而是自由时间。不断扩展的自由王国真正成了消遣的王国,即个体机能得到自由消遣的王国。”得到解放的个体机能又可以产生“新的实现形式和发现世界的形式”[21],转而改变必然王国和生存斗争。

然而,阻止人们进入自由王国的并非异化劳动,而是内心禁欲。因而,马尔库塞提出了“消遣”(play)的概念,并赋予其积极含义。其在基础层面的含义,是自由消闲的状态,“消遣的基本特征是,它是自在地起满足作用的,除了本能满足之外,没有任何其他目的”[22]。消遣在这个层面的含义基本符合中文定义——“做自己感觉愉快的事来度过空闲时间;消闲解闷儿”[23],也很贴近“五四”新文学秩序中消遣文学的含义:缺乏严肃性和使命感的、单纯为市民提供休闲娱乐的文学。

在马尔库塞看来,消遣时间之所以重要,因为那才是人类“没有被征服的时间”。本来,随着人类从事必要的异化劳动的时间越来越少,“自由王国”的疆土应该逐渐扩大。然而,“进步的加速似乎与不自由的加剧联系在一起。在整个工业文明世界,人对人的统治,无论是在规模上还是在效率上,都日益加强……人对人的最有效征服和摧残恰恰发生在文明之巅,恰恰发生在人类的物质和精神成就仿佛可以使人建立一个真正自由的世界的时刻”[24]。因而,消遣是自由的象征,代表着人类理想的生活状态。马尔库塞明确提出,这种理想状态下人的形象是“对尼采超人的断然否定:这种人智力发达、体魄健壮,不崇尚英雄也无需具备英雄品德;这种人不想过岌岌可危的生活,也不想迎接挑战;这种人心安理得地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25]。

事实上,这种胸无大志的快乐普通人形象,近几年在中国网络文学中已经渐成主角,他们代替了以往那些信奉丛林法则、以力证道的“逆袭屌丝”,后者正是尼采超人的变体。这一变化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网络文学的内部迭代——“90后”“00后”成为主体,他们生长于中国更加富裕的时代,没有特别大的生存压力,也没有什么宏伟的生活目标。对应其欲望模式的转型,以往“苦大仇深”的升级模式也改为轻松搞笑的风格。

马尔库塞之所以赋予平庸、幸福之人如此积极的意义,是因为他们并非内心禁欲所统治的人,而内心禁欲是一切压迫和统治的心理基础。所以,对人类消遣合法性的捍卫,是一种解放,更是一种抵抗。在《单向度的人》(1964)等论著里,马尔库塞继续讨论这一命题,呼吁战后西方国家“必须扭转进步的方向”,从“压抑性的富裕”中解脱出来,争取一个新的出发点,“使人能在没有‘内心禁欲’的前提下重建生产设施”[26]。否则,超人逻辑下的社会将对人进行更全面的统治。

(三)抗拒消费对消遣的征召

随着西方社会从“富裕社会”向“丰盛社会”迈进,人日益成为单向度的人。所谓“单向度”,并不是人被取消了精神向度,只保留了物质向度,而是被额外压抑统治的精神需求成了物质需求的驱动程序。鲍德里亚对消费主义的批判可以视为马尔库塞思想的延伸。他称在消费社会,人被改造为“消费的主体”“符号的秩序”,陷入被“丰盛”而“全套”的商品“景观”所环绕、被“物”的体系所奴役的处境,其深层欲望被引导和支配,被结构进消费符号的权力话语秩序里[27]。

表面上看消费和消遣是一致的,实际却恰恰相反。鲍德里亚说,消费是“对享受的否认”,“消费的真相在于它并非一种享受功能,而是一种生产功能——并且因此,它和物质生产一样并非一种个体功能,而是即时而全面的集体功能”。为什么消费“被规定为排斥享受”呢?因为“享受会把消费规定为自为的、自主的和终极性的。然而,消费从来都不是如此”。消费者顾不上享受,总是要和别人攀比,怕错过任何一种享受。因此,消费伦理和清教徒的生产伦理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把自己奉献给一个系统[28]。

消费主义对人更深的统治在于,它征用的不是人们的劳动时间而是休闲时间。后者在消费社会成了人的私有财产,其有无是一种身份的“标签”,怎样消磨也是一种身份的“标签”。在生产主导的社会里,“时间就是金钱”,消闲时间被异化了,被当作“恢复劳动力所必需的时间”。而在消费主导的社会里,“你的时间就是他人的金钱”。因而,休闲被更深地异化,“它并不直接隶属于劳动时间,而是与消磨时间之不可能性本身相联系”[29]。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到,“爽,可以吗”这一看似简单的问题,纠缠了诸多概念关系:异化劳动/非异化劳动、现实原则/操作原则、基本压抑/额外压抑、自由王国/必然王国、消遣/消费……如果不加以辨析,就很难把问题讨论清楚。

三、 反抗“延迟压抑”与“提前压抑”的无缝对接

让我们回到“爽文学观”与“精英文学观”的冲突问题。在网络文学内部发生的相关论争中,支持“精英文学观”的人大多怀有朴素的知识分子的责任意识:文学总该有所承担,不应纯粹以消遣为目的。这种责任意识延续了“五四”新文学传统。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胡适、陈独秀明确反对“文以载道”,文学革命在“破”的一面,主张“文”与“道”分离,使文学具有独立价值,而非代圣人立言;但在“立”的一面,又令其承担新文学的启蒙价值观。陈独秀倡导的新文学是“平易的抒情的国民文学”“新鲜的立诚的写实文学”和“明了的通俗的社会文学”[30]。白话文运动革命性地提升了白话小说的地位,使其成为承载救国之道的主要文类。

在“救亡图存”的压力下,以现实主义文学为主导的严肃文学对以鸳鸯蝴蝶派为代表的消遣文学的压抑,可以说是“必要”的压抑。而且,在新中国成立前,这样的压抑仅在知识分子群体内生效。在20世纪50—70年代社会主义文学“一体化”的建构中,消遣文学才逐渐从文化体制上和文学观念上被拒斥[31]。进入新时期以后,严肃文学再次成为“新启蒙话语”,推动改革开放的发展。“伤痕文学”“反思文学”“改革文学”“知青文学”等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现实主义文学潮流,与长期教育、培养起的读者之间,形成一个短暂的“蜜月期”。而当80年代中期经济改革真正开启后,文学在社会组织功能中不再具有中心位置。此时,现实主义文学本身也遭遇诸多困境。文学开始“向内转”,逐渐成为以“纯文学”为主导的“主流文学”。

可以说,自文学“失去轰动效应”[32]起,“主流文学”就不再能够覆盖主流阅读人群,在此后的二三十年间,其受众越来越小,也越来越老龄化、圈子化[33]。然而,“主流文学”在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精英文学传统,如严肃文学的责任感、现实主义文学反映现实的功能、“纯文学”的文学性、“先锋文学”的挑战性等,都构成“好文学”的标准,以一种模糊、混杂的方式留了下来。这些标准,有的失去了特定历史时期的迫切性,有的自身正面临危机,有的则属于学院派的专家趣味,当它们以“文学原理”的面目出现时,几乎对所有的文学构成额外压抑。比如,在“纯文学”势力上升时期,传统现实主义创作被认为缺乏“文学性”,而“纯文学”后来又因缺乏社会关怀而被批评。对于遵循快乐原则的消遣文学,这样的额外压抑自然更深、更普遍,以至折射进网络文学内部论争中。

在主流学术界,源自严肃文学的精英文学批评传统一直延续到当下。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伴随中国进入消费社会,又与源自西方左翼理论的消费主义批评话语结合,对尚在释放期的消费欲望形成“提前压抑”[34]。在延迟压抑和提前压抑无缝对接的封闭话语系统中,有一个关键性环节被遗漏,就是中国的文学消费者从未获得过消费者的权利。为什么网络文学界几乎没有中文系科班出身的人?或许因为只有“圈外人”才没有那么深的“内心禁欲”,能够任由本能去寻找快乐的文学。

被称为网络文学“教父”的吴文辉(“起点中文网”创始人之一、前阅文集团联席CEO)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他的“初心”就是做出“轻松、愉快、有趣的小说”:“原来文学处于一个比较苦闷的阶段。我小时候也看过很多名著,但我发现,无论中国的还是外国的,通常都以苦痛为主题,好像你不悲伤、不苦痛,就不是文学。虽然在某种意义上,《平凡的世界》是一本很爽的书,但是大部分内容仍然充满了生活的苦难。虽然看上去有很多书可看,但是轻松、愉快、有趣的书很少。”[35]文学网站的创始人、管理者大部分和吴文辉一样,是纯朴的文学爱好者,他们的“初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这种文学的草根性质。至少在2015年大资本进入和IP化、主流化之前,网络文学总体而言是属于“爱好者写-爱好者看(买)-爱好者经营”的文学。尽管网络文学靠成功建立了商业模式才活下来,并以消费者需求为主导,但并不适合作为消费主义话语的批判对象。因为,消费欲望在这里并不是生产的结果而是动力。而从一贯受鄙夷的“消遣文学”角度进入,反而能打开理论空间,真正发掘出网络文学的价值和活力。

当年,像吴文辉那样的文学爱好者到底有多少并不好统计。但我们知道,在网络文学蓬勃发展二十年后,其用户规模已经超过4亿[36]。在这一过程中,中国人的生活被绑上了全世界最高速率的发展主义和消费主义战车。在人人被物挤压的时代,网络文学是最便宜的消费。如果网络文学能够稳定提供人们看得起的小说,让他们可以放心地交托自己的休闲时间,这本身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生命质量的提升。

从抵抗内心禁欲的角度出发,我们发现了自由消遣的重要意义。如何分清基本压抑和额外压抑?如何尽早结束额外压抑的延迟统治,不让自己白白受苦?如何保护自己在消闲时间内“什么都不做”的自由,避免被各种“宏大叙事”和“幸福指数”征召?鲁迅说:“时间就是性命。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37]那么,压抑别人的快乐时间是不是一种对生命的侵害?所谓“以爽为本”,就是拒绝自己的快感通道被占据,捍卫快乐本身的生命意义。

四、 YY、白日梦与消遣

在网络文学的话语体系里,YY[38]是唯一可以和“爽”并列的关键词,“爽文”又称“YY小说”。“爽”指读者读着爽,YY则指作者写得嗨。在网络语境中,YY并非特指与性有关的幻想,而是泛指一切超越现实、与欲望有关的幻想,所以,通常被认为相当于弗洛伊德所说的“白日梦”(day-dream)[39]。

然而,文学可以直接是白日梦吗?YY是否就是白日梦?将文学创作比作白日梦,并揭示其与快乐原则的关系,是弗洛伊德的创造性贡献。在《创造性作家与白日梦》一文中,他提出白日梦仅仅是作家创作的动力,而不是创作本身。在现实原则的操控下,那些由快乐原则主导的本能欲望被压抑进潜意识。它们以梦或白日梦的形式浮现出来时,虽然经过内心禁欲的两轮审查,但仍然是赤裸的、有侵犯性的、羞于言表的[40]。

在白日梦和艺术作品之间,有一个必要环节,就是升华,这是作家的专属工作。作家要用一套特定的叙述技巧,将人的本能欲望从直接的目的物上移开,在合情合理的故事中获得变相满足。在弗洛伊德那里,作家通过创作获得自我升华和解救,也为人类找到一条从潜意识回归现实的途径,并且创造了审美形式。因而他们的创作必然是幽深精微的、象征含蓄的,需要文学评论家像精神分析师释梦一样进行阐释。作家和评论家构成一个专家型的文学精英集团,他们与印刷文明时期的出版机制和教育机制结合,形成文学精英秩序。

不过,在弗洛伊德看来,无论作家的艺术创作还是普通人的白日梦,都是一种替代性补偿,替代的就是人类童年时期的游戏。他称游戏中的孩子与创造性作家的所作所为别无二致,都是以极其严肃、认真的态度创造了一个幻想的世界,投入大量情感,所以“游戏的对立面不是什么严肃的事物,而是实在的事物”。儿童不必遵守成年人的现实原则,其快乐原则也不由性欲主导,因而,他们不必羞愧,不必寻求变相满足的方式,而是可以直接按自己“高兴的方式”安排幻想世界中的一切[41]。

网络文学的YY是白日梦吗?很多人认为是。但当作者表示YY很羞耻时,其实并不真正羞愧,其内心坦然的态度更像儿童在做游戏,准确地说,是以儿童做游戏的方式做成年人的白日梦。是谁给了成年人继续童年游戏的福利?答案是互联网。白日梦之所以不能直接是文学创作,是因为两重阻隔:道德羞耻和表达隔膜。因此,需要作家用文学技巧“使他那以自我为中心的白日梦的性质趋于柔和”,以纯形式的审美快感克服反感,诱人上钩[42]。互联网的出现把这两重阻隔都打通了。首先,虚拟空间使人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逃避现实原则压抑下的羞耻感;其次,趣缘空间使人们可以超越“自我表达”产生的隔膜。互联网能把全世界共同爱好者聚集在一起,形成“愿望-情感共同体”。在其内部,社群成员的“爽点”被反复印证、“毒点”被随时排除。网络文学不断细化的类型分类,就是作者和读者间不断达成的契约和标识。在这里,文学技巧是强化而非柔化白日梦。快感通道早就蓄势待发,好的文学技巧可以使代入感更强,建构出逻辑更自洽的“小宇宙”。

YY一词一向自带鄙夷气息,即使在网文圈内部也是如此,它本来就出自当年发生在“龙的天空”论坛上的论争中早期精英作者(碧绿海)对新晋“小白”作者的批评[43]。然而,在消遣的向度上,它却可以读解为学术概念——非压抑性升华。这个概念也是马尔库塞针对“压抑-升华说”提出的。他认为在“非压抑文明中”,人的本能欲望(主要是性欲)可以得到直接满足,并在此过程中获得升华。在这里,性欲的升华之所以是非压抑性的,是由于“性欲的目标既没有被偏移,也没有受阻碍。相反,在获得这个目标时,它并不就此罢休,还想追求其他目标,追求更充分的满足”[44]。

人类的欲望可以直接被满足吗?难道纵欲不会祸国吗?马尔库塞认为,人类历史上那些引发国家败亡的道德沦丧,恰恰是力比多被遏制后爆发的结果。在非压抑的社会,力比多在摆脱了重重额外压抑后将得到扩展,“把它从限于生殖器至上的性欲改造成对整个人格的爱欲化”[45]。通过“非压抑性升华”,性欲发展成爱欲。爱欲包括性欲,但不限于性欲,还包括日常生活、审美活动、消遣、工作等,“在爱欲的实现中,从对一个人的肉体的爱到对其他人的肉体的爱,再到对美的作品和消遣的爱,最后到对美的知识的爱,乃是一个完整的上升路线”[46]。这样的“多形态爱欲”看似“倒退”,回到人类童年时期的母性状态,其实是一种更成熟、更接近幸福的文明,正如弗洛伊德对幸福的定义,“前历史的愿望在后来的实现”[47]。

马尔库塞的这一理论预期,可以在中国网络文学的发展历程中获得印证。互联网兴起之后,海峡两岸暨香港的很多作者、读者都聚集在台湾情色论坛“元元社区”(1998年建立),这里诞生了第一批网络连载长篇小说和网络类型小说“大神”,如罗森、泥人、端木、半只青蛙等。然而,正当情色小说兴盛之际,部分作者却开始主动减少作品中的情色部分,创作不含情色内容的玄幻、奇幻小说。2000年6月,“鲜文学网”成立,专门发布、出版非情色文学。少数继续情色写作的作者(如罗森)退入小众的、封闭性的论坛,进行非商业性的创作、交流[48]。

直到2005—2006年大陆网络文学收费机制真正成熟前,在台湾出版是大陆网络文学作者的主要挣钱方式[49]。情色小说在大陆网站没有一个自由的发展期,真正喷发的不是情色小说,而是情色动力转化而成的“小白文”。早期的“小白文”中含有大量的情色、暴力元素,但很快,核心爽点转为各种升级模式。这种转向固然与监管政策更加严格、网站商业化追求更迫切有关,但内在原因仍是读者和作者的兴趣转移。

正如弗洛伊德所说,在男性的两个最本能的欲望中,“提高本人自我人格的雄心勃勃的愿望”比性欲更重要[50]。对于“女性向”创作来说,情爱曾被当作“永恒的主题”。然而在2015年前后网络文学发生内部迭代、向“数据库-游戏化”方向转型后,一部分网文的关注点开始转向世界设定、“玩梗”,情爱的比重不断下降,甚至被认为“越来越像男频文”[51]。在此之前,“女性向”言情文的爽感模式已经从传统的“代入模式”转向更依赖读者粉丝参与(同时读者粉丝也可以置身事外)的“磕CP”,在“亲密关系的实验场”里,爱欲呈现出一种极具虚拟性和流动性的特征[52]。“女性向”网络文学的兴趣转型更具性别革命的意味,由此能够解释,2014年“净网行动”之后,业内规则严格到“脖子以下不能写”[53],而创作和创新的欲望为什么仍如此旺盛。

“非压抑性性欲”如何自我升华为爱欲?马尔库塞认为解放爱欲的关键是解放劳动,使爱欲进入劳动领域。将爱欲解放落实于爱欲劳动,突出体现了马尔库塞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的理论特征。他强调,只有非异化的劳动才是爱欲的劳动,这种打通劳动和享受的“第三种冲动”被称为消遣。他借用席勒在《审美教育书简》中对消遣的政治功能的论述进一步提出,消遣是人的各种器官和机能的自由展现,“消遣的冲动”是“解放的工具”,“这种冲动的目的不是‘借助’某物来消遣;而是生命本身的消遣,它超越了欲望和外部强制,是无忧无虑的生存的表现,因而是自由本身的表现……在一种真正人道的文明中,人类生存将是消遣,而不是苦役,人将在表演中而不是在需要中生活”[54]。

包括网络文学在内的很多互联网文艺创作都带有这种自由创造的“表演”性质,粉丝们的参与性劳动(如写评论、同人创作)都可以称为“爱欲劳动”。职业作者基本都是从粉丝转化而来,在“产消者”(prosumer,由producer和consumer组合而成)这样的概念里,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界限被打通,目的(享乐)和手段(劳动)统一了,这样,被理性压抑的感性就可以以建设性而非破坏性的方式表现出来。在“非压抑文明”“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和“无规律的合规律性”等概念的观照下,工作就是消遣,消遣就是自由,自由就是审美,审美就是秩序[55]。

将消遣作为一种“爱欲劳动”,摆脱了在“压抑性文明”系统下对生产/消遣的价值评判体系:生产是有用的,因而是高尚的;消遣是消耗的,因而是危险的。这回应了人们的普遍担忧,即“本能的解放(及随之而得到的完整的解放)将破坏文明本身,因为只有通过克制和工作(劳动),换言之,通过对本能能量的压抑性利用,文明才能得以维持”[56]。如此就将“弗洛伊德在‘本能压抑——于社会有用的劳动——文明’这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转变成‘本能解放——于社会有用的工作——文明’这样的相互关系”[57]。

五、 “码字”:一种爱欲生产力的解放

马尔库塞的理论非常有助于解释中国网络文学的发生和发展动因。为什么互联网遍布世界,中国的网络文学却独成奇观?最主要的原因是,中国在媒介变革之际出现了一个可以称为“异托邦”的网络自由空间。在中国特有的文化体制的限制和“精英文学观”的延迟压抑下,消费主义的势力一直未能深入文学领域,精英文学的影响也长期将消费主义阻隔在外。媒介革命开辟出一片新天地,提供了“小白”自由撒欢的空间。尽管当初很多知识分子对网络空间的自由抱有热切期望,但大都是从精英的角度考虑的。在普通民众中,竟然有一股如此强大的创作力被解放出来,这确实出人预料。每个时代都有文学青年,他们在被鼓励“大胆写”的同时,要接受各种规训,从“写什么”到“怎么写”,再到一层一层的发表阶梯。在艰苦攀登过程中很多人退却了,熄灭了写作的热情。网络文学对新手最友好的地方是,不但没有发表门槛,也没有写作技巧的门槛,甚至还可以打破一切内心禁欲。为了与传统作家区分,网络文学作者自称“写手”,管自己的写作叫“码字”。这样自贬的称谓既是主动的回避,也是有意的拒绝。

如果说“爽”是一种草根文化消费权益的满足,YY写作则是一种群众写作的普惠式赋权。其实,社会主义中国的文学机制里一直有庞大的深入村镇的“群文系统”(“群众文化系统”的简称),新时期文学的繁荣与这一基层业余作家培养机制直接相关[58]。这份无形资产也是中国特色的文化制度对网络文学的馈赠。网络写手挑战的是专家系统的特权,但不再有“工农兵作者”的身份,可以在率性的“码字”中直接获得升华。

当写作可以是消遣,并且只遵从快乐原则时,就成了一件人人可为且容易上瘾的事。最初的写手大都非常“小白”,除YY外一无所有。然而,YY多了,就有了套路。套路一向被各路精英鄙夷,但对新手来说,有了套路,YY就不再是私人呓语,而是大众或小众的写作。套路的另一个好处是,由于它的爽感模式很明确,对应的是一部分读者的“刚需”,因而哪怕写得再差,都可能有人看。而一旦在茫茫人海中获得回应,写作者的写作信心、成就感甚至“更文”的责任感都会被刺激起来。如果写得好,就可能成为签约作家(可以拿“低保”),进而成为职业作家、“大神级”作家。

根据官方统计[59],2018年,国内主要网络文学网站的驻站创作者已达到1755万人(较上年新增355万人,其中还不包括很多小网站作者和分散在各个平台的同人作者)。然而,有收入的签约作者只有61万,其中全职作者占38.1%。也就是说,在众多写作者中,有收入的不过3%,能靠“码字”吃饭的人堪称百里挑一。这个收入比是不可能支持任何一种异化劳动的。只有爱欲劳动才能让这么多人甘受“苦役”。当然,在大众化的商业写作中,爱欲劳动的成分会比“小众化”或非营利的爱好者写作(如同人创作)低。那些挣扎在“低保线”上的签约作者,也会抱怨自己日更万字,形同劳工。即便如此,他们和流水线上的工人也不同。他们都是有创作欲望的人,并且已经被证明具有一定的写作才华。因此,虽然身处金字塔底层,心中却有成“神”的梦想。数以千万计的普通人在爱欲驱使下辛苦“码字”,这样的盛况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

中国网络文学因环境自由而发生,而其能持续性地发展壮大,主要得力于“起点中文网”等网站成功建立起与互联网这种新媒介最匹配的商业模式——VIP付费阅读制度。这条原创的路其实也是被逼出来的。2000年纳斯达克股市崩盘、第一轮互联网金融泡沫破灭后,网络文学很难获得外部投资。在努力寻求商业模式的几家大型网站中,“起点中文网”是建站最晚、也是资源最少的。它既不像“榕树下”可以借用一定的国内传统文学资源,也不像“龙的天空”打通了台湾出版渠道。由于“线上发表—线下出版”的模式走不通,只能背水一战,走当时不被看好的线上收费道路。又由于当时没有方便的线上付费方式,且盗版问题极为严重,如果不能抓住最大规模用户的核心欲求,把他们中间一部分人变为自愿付费的会员制用户,线上付费模式就不可能成功。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没有资源也就没有了束缚。网文圈里有句话叫“得小白者得天下”,“起点中文网”能够最终胜出,从此奠定了其在网文界的霸主地位,就是因为它以单纯明确的商业性抓住了“小白”这个最大规模的用户群体,为他们建立了“用户生产内容”的正反馈机制:一方面以“爽”抓住用户的刚需,把他们的“心流”变成现金流;另一方面,通过招揽最具YY属性的“小白文作家”[60],建立包括“低保”福利制度在内的职业作家培养体系,将众多小白写手的写作欲望转化为文学生产力。

“网络文学确实是恢复了千万人的阅读梦和写作梦。”[61]在以往的研究中,研究者更多地重视阅读梦,对写作梦的意义重视不足。很多人担心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网络文学的“套路文”写作早晚会被机器写作取代。然而,再先进的AI也不能代替人们“码字”的乐趣。随着网络化的进一步深入,粉丝的参与意愿和参与能力越来越强。抖音、快手等短视频软件的迅猛发展,让人们看到群众中蕴含的巨大的“文创”力量,其实这种力量在网络文学领域已经爆发了二十余年。

结语

笔者认为,在理想的网络空间,文学可以按照现实原则和快乐原则分成两类。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登录”不同的文学空间,自觉遵循不同空间的文学原则。目前以网络类型小说为主体的、“以爽为本”的网络文学[62],遵循的自然是快乐原则,以消遣本身为目的。基于这一划分原则,笔者将网络文学定义为:以网络为媒介的新消遣文学。这里的消遣,既指纯娱乐的、供人消磨时光的消遣之物,也指马尔库塞意义上的爱欲劳动。相对于“五四”新文学定义的消遣文学,所谓“新消遣文学”的新处在于,根据网络媒介的特点,发现其“自由享受”和“自由创作”的积极面向,将人从严肃文学/消遣文学这一等级秩序的延迟压抑中解放出来,同时与消费主义主导下的消费文学做区分。

作为一种新消遣文学,商业性是网络文学的内在属性。虽然从理论上讲,爱欲劳动似乎不应与商业性发生关系,但网络时代却是与消费时代重叠的。在消费社会,一种满足人们刚需的快乐文学很难不是商业性的,除非刻意抗拒(比如全球最大同人网站之一“AO3”,就是基于抵抗商业和资本收编的理念,全部由粉丝义务管理、运营的)。从中国网络文学发展的实际情况看,在2003年“起点中文网”成功建立起VIP付费阅读制度后,爱好者网站大多转型为商业网站,仍然坚持非营利创作的作者基本集中在同人社区,但如果没有了版权和相关法规的限制,恐怕很难避免商业化。

不过,需要强调的是,与爱欲劳动相关的商业性必须依托粉丝经济。只有粉丝经济,才能免除文学商业性的“原罪感”,也能将“精英文学”依靠的“以输为赢”的“颠倒的经济原则”再颠倒过来。布尔迪厄认为,“文学自由原则”建立在一种“以输为赢”的“颠倒的经济原则”上:艺术家只有在经济地位上失败,才能在象征地位上获胜[63]。在粉丝经济中,粉丝直接用钱投票,用颁发经济资本的方式颁发象征资本,作品的商业价值和文学价值并不是对立关系。特别值得欣慰的是,盘点中国网络文学二十余年的创作成果,几位在“老白”中口碑最好、同时也在主流学术界评价最高的作家(如猫腻、烽火戏诸侯、愤怒的香蕉等著名的“文青作家”和女频的priest、非天夜翔),个个商业业绩不俗。这说明中国网络文学的粉丝经济相当成熟、健康。当然,随着网络文学产业规模的扩大,资本的主宰力量也越来越强大。粉丝如何能成为粉丝经济的主导者,而不是消费经济的提款机,这是需要他们长期与资本进行的斗争。

注释

[1][39] 参见邵燕君主编:《破壁书:网络文化关键词》,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8年版,第227页,第224—225、194—198页。

[2] 参见崔宰溶:《中国网络文学研究的困境与突破——网络文学的土著理论与网络性》,北京大学2011年博士论文。

[3] 参见谭天:《网络文学发展早期的“精英”与“小白”之争——龙的天空论坛三次论战综述》,《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丛刊》(待刊)。

[4] 参见中国互联网中心(CNNIC)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http://www.cnnic.net.cn/hlwfzyj/hlwxzbg/hlwtjbg/。

[5] “小白”有三重含义:一是指不花钱、白看书的读者,这一含义目前已经很少有人使用;二是指刚开始阅读网文、阅读量较少的新读者;三是指只看“爽文”的一类读者。以“小白”为预设读者、满足其爽点的“爽文”,被称为“小白文”。参见《破壁书:网络文化关键词》,第258—259页。

[6] Weid:《网上阅读十年事(1998—2008)》,http://www.lkong.net/thread-236350-1-1.html。

[7] 论战原帖已不可查,转引自网友晓风飞翔在“龙的天空”论坛发表的帖子《经典重温:由龙的天空原创作家发起的——“对玄幻作品的讨论”》,http://www.lkong.net/thread-231-1-1.html。

[8] 指唐家三少、我吃西红柿、天蚕土豆、梦入神机、辰东等读者最多、吸金能力最强的作家。参见《破壁书:网络文化关键词》,第258—259页。

[9] 参见邵燕君、薛静主编:《中国网络文学二十年·典文集》,漓江出版社2019年版。该书推出15种网络类型文的代表作(每种一部),在此基础上,推出五位“经典性作家”(猫腻、冰临神下、愤怒的香蕉、priest、非天夜翔),以肯定网络文学经典化方向的文学成绩。

[10] 邵燕君:《网络文学时代中国“主流文学”的重建》,《艺术评论》2014年第12期。

[11] 这些观点来自笔者与作家猫腻的对谈《以“爽文”写“情怀”——专访著名网络文学作家猫腻》(《南方文坛》2015年第5期)。关于这一问题的详细论述,参见邵燕君:《从乌托邦到异托邦——网络文学“爽文学观”对精英文学观的“他者化”》,《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16年第8期。

[12] 在《爱欲与文明·1966年政治序言》的结尾,马尔库塞指出:“在今天,为生命而战,为爱欲而战,也就是为政治而战。”(马尔库塞:《爱欲与文明》,黄勇、薛民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序言》第11页)此后,福柯、阿甘本继续就“生命政治”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13] 王祥:《网络文学创作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21—23页。

[14] 杨玲:《代入感、体验经济与网络文学研究范式的转型》,《新世纪文学研究的重构——以郭敬明和耽美为起点的探索》,厦门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3页。

[15][16][17][20][21][24][25][26][44][45][46][54][55][56][57] 马尔库塞:《爱欲与文明》,第106页,第24页,《导言》第18页,第1页,第164页,《导言》第18—19页,《序言》第3页,《序言》第3页,第155页,第147页,第154—155页,第137页,第128—129页,第128页,第111—112页。

[18][47] 转引自马尔库塞:《爱欲与文明》,第163页,第149页。

[19] 马尔库塞指出:“文明在操作原则下的进步本身已达到了一个新的生产水平,在这里,社会对用于异化劳动的本能能量的要求可以大大降低。因此,连续的、压抑性的本能组织所以必须存在,与其说是为了‘生存斗争’,不如说是为了延长这一斗争,即为了延长统治。”(《爱欲与文明》,第93页)

[22] 巴巴拉·兰托丝:《工作与本能》,转引自《爱欲与文明》,第157页。

[23]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1437页。

[27][28][29] 让·鲍德里亚:《消费社会》,刘成富、全志钢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2、198页,第60页,第150页。

[30] 陈独秀:《文学革命论》,《新青年》第2卷第6期,1917年2月。

[31] 参见洪子诚:《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25—127页。

[32] 参见阳雨(王蒙):《文学:失去轰动效应以后》,《人民日报·海外版》1988年2月12日。

[33] 参见邵燕君:《网络时代:新文学传统的断裂与“主流文学”的重建》,《南方文坛》2012年第6期。

[34] 此时中国社会虽然已整体进入消费社会,但文学领域却是例外。对消费主义的批评来自精英话语体系,因此,笔者称之为“提前压抑”。

[35][61] 邵燕君、吉云飞:《中国网络文学比其他娱乐产业成熟十年——专访起点中文网创始人、阅文集团CEO吴文辉》,邵燕君、肖映萱主编:《创始者说——网络文学网站创始人访谈录》,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第125页,第127页。

[36] 据中国互联网中心2019年发布第44次报告,截至2019年6月,我国网络文学用户规模达4.55亿,http://www.199it.com/archives/930850.html。

[37] 鲁迅:《门外文谈》,《鲁迅全集》第6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99页。

[38] YY是“意淫”的拼音首字母组合,语出《红楼梦》中警幻仙子对贾宝玉的评语(曹雪芹、高鹗:《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1964年版,第65页),本意是精神层面的“淫”。

[40][41][42][50] 西·弗洛伊德:《创造性作家与白日梦》,黄宏煦译,戴维·洛奇编:《二十世纪文学评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74—75页,第65页,第74页,第68页。

[43] 《经典重温:由龙的天空原创作家发起的——“对玄幻作品的讨论”》。

[48] 史料来自多方采访,参见邵燕君主编:《新中国文学史料与研究·网络文学卷》(即出)。

[49] 关于中国网络文学早期发展历程与台湾武侠小说业的渊源关系,参见储卉娟:《说书人与梦工厂——技术、法律与网络文学生产》,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版。

[51] 参见肖映萱:《“磕CP”、玩设定的女频新时代——2018—19中国网络文学女频综述》,《文艺理论与批评》2020年第1期。

[52] CP是英文coupling一词的缩写,指强调观众/读者对角色进行配对的这一行为及其过程。热衷于此的粉丝从中获得愉悦感与满足感,常被戏称为“嗑CP”。参见高寒凝:《虚拟化的亲密关系》,《文化研究》第34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亲密关系的实验场:“女性向”网络空间与文化生产》,《文艺理论与批评》2020年第3期。

[53] “脖子以下不能描写”是“女性向”网络文学圈内通行的一个对性描写尺度的戏谑性说法。

[58] 石岸书:《群众的身影:“新时期文学”的“后群众性”(1977—1984)》,清华大学2019年博士论文。

[59] 参见2019年8月9日第三届中国“网络文学+”大会上公布的《2018中国网络文学发展报告》,http://culture.peo ple.com.cn/n1/2019/0810/c429145-31287235.html。

[60] 如《我是大法师》的作者网络骑士、因写作《我就是流氓》在幻剑书盟引发争议而出走的血红,以及因“码字”太快致使幻剑书盟难以及时付酬的唐家三少。

[62] 笔者认为,“网络文学”包含一切在网络空间生产的文学,外延极其宽泛,包括小说、诗歌、散文等,以及直播贴、段子等网络空间出现的新文体。由于目前网络类型小说是中国网络文学的主体形式,所以,也经常被等同于网络文学。但如果按概念逻辑划分,网络类型小说应该是第三级的概念:网络文学—网络小说—网络类型小说。从“网络性”出发,笔者更愿意用网文圈内部的“网文”概念取代“网络类型小说”概念。所以,笔者定义的“以网络为媒介的新消遣文学”指的是“网文”。有关“网络文学”“网络类型小说”“网文”的概念辨析需要专文阐述,此处因篇幅所限,姑且使用目前研究者通常使用的“网络文学”概念。

[63] 皮埃尔·布尔迪厄:《艺术的法则——文学场的生成和艺术结构》,刘晖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99页。

(编辑:moyuz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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