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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上行

发布时间:2021-08-20 来源于: 作者: 张 翠 点击数:
  广袤的乡土,是人类文明的起源,童趣盎然的村庄,是历代文人无法摆脱的原乡。
  然而,当小说走进了新世纪,中国文学几乎与中国社会同步,进入了一个快速的转型期,传统的乡土文学发生了深刻而微妙的变化。重心从乡村向城市转移,都市文化僭越乡村文化成为时代主流。乡土论述向本土论述转向,如评论家南帆所言,当全球化成为基本语境后,乡土不知不觉地转为本土象征了,于是乡土文学向新乡土文学华丽转身了。
  当下,中国乡村已非古老的乡村模式,中国的乡土文学也非“五四”时期的乡土文学了。那么,对于一部充满泥土气息的现当代的乡土文学,应该给定怎样的评价?对于新乡土文学形态应该作出如何的阐释?面对日益改变的农村生态和文化空间样貌,应该怎样以新的美学视野重构新乡土文学概念?于是,当代文学研究的一个新课题,则无法规避地摆在我们面前了。
  就在这时候,评论家韩春燕推出一部论著《文字里的村庄》,亮出一个新的命题——“村庄叙事”。
  
   一、我的村庄我的国
  对于整个二十世纪中国文学而言,由鲁迅的《故乡》、《祝福》首开其端,乡土呈现始终是一种厚德载物般的文学类型性书写。一直以来,却多以不同定义而喧嚣文坛,诸如乡土小说、农业题材、寻根文学、原乡神话等等,现在又添了一个“新乡镇中国”的概念了。尽管称谓有别,而展现的舞台仍是广袤大地,台前表演的主角仍是乡间农民。在这一块雨耨风耕、深树国本的土地上,春作秋成的文学收获或丰或欠总能岁其有成。所有这些关于创作题材领域的称谓,都在各个历史时期,发出了乡土中国的各种声音。而今韩春燕定名的“村庄叙事”,是第一次凭借一种类型文学史的眼光,兼备理性和诗性的烛照,以乡土中国的基本单位——村庄,作为文学审美对象,重新开垦了这一文学的“自留地”。
  在我看来,韩春燕村庄叙事的意义不可低估。其所以重要,在于她不只是一次重新命名,仅是把“乡土文学”改头换面为“村庄叙事”,完成一种修辞学上的创新而已。
  以往国内外的乡土文学研究,基本都是以乡土社会为基点而展开的“宏大叙事”性研究。而且在当下的一些理论探讨中,有一种将乡土小说的边界不断“扩边”的趋向,把凡是描写本土题材,则都冠以乡土精神,标识为乡土小说。可以说,这是一种概念的泛化或混搭,致使乡土小说的审美特质难以把握。但这并不等于说,这种宏观研究失于粗放,难以深入到中国社会的底层深部。只是作为乡土中国的乡土文学概念,内涵具有不确定性,外延尚嫌模糊性,毕竟容易给人一种宽泛得不着边际之感。难能可贵的是,是韩春燕敢为人先地把探究的头刨向“邮票大小”村庄的根部,相当于进行了“文学圈地”一样的范畴框定。但又并非画地为牢,而是找到了一个文类抓手,以文学村庄作为研究标本,一个实证性的解剖体,放到一种时代大视野里,采取从宏观和微观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既内在地深入到村庄的本体核心聚焦,又外在地与百年中国的大历史语境下联系进行动态地考量。
  村庄,是人类聚落发展中的一种低级形式,因为人们主要以农业为主,这里又叫做农村。它是走向高级聚落----城市聚落的必经形式。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逐渐演化。以氏族为单位的村庄聚落是纯粹的农业村社。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后,城市或城镇型聚落广泛快速发展,乡村聚落逐渐失去优势而成为聚落体系中日渐溃败的趋势。因此,从这个意义上看,“村庄”这一古老、固定的人类团聚性模式,在经济、社会、历史、时代、地理诸条件的制约下,正发生着史无前例的历史剧变。
  
  该书导论说到,村庄的真正被发现是一宗现代性事件。它的被发现,是因为历史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西方的工业革命,最后导致了中国被迫在帝国主义的坚船利炮中开始了现代化进程,面对这个农业国家的积贫积弱,中国进步知识分子们在现代性的焦虑中,开始用刚刚获得的现代性目光打量乡村和乡民,在这样一种获得了新的参照系的全新视角下,农民与村庄显出了传统中国的各种形貌,于是就成为中国知识分子表达情绪和思考的主要对象,成为中国现代文学书写的主要对象。
  所以,村庄这样一个袖珍型的基本社会单元,相对于国家、民族、阶级、阶层以及专业同行等各种共同体,其规模显得微乎其微,但其内里却隐藏着大量的充满悲喜剧性的因素,村庄这一舞台展现的人物性格命运远比公共空间充分的多。因而成为持续已久的文学观照。尽管当下的村庄,日益成了一个不断衰落的悲壮,充满了告别的惆怅,但文学对于这一小单位的迷恋依然如故。尤其在中国,许多思想家认为,村庄曾经是乡土中国政治、经济运作当中充当了举足轻重不可替代的角色,甚至在中国一些历史时段,甚至成为国家的胚胎。就像那时候流行一时的一首歌曲一样,“千山万水连着天安门。”所以我的村庄我的国,二者上下呼应,村庄是国家的缩影和象征,无论“末庄”,“芙蓉镇”,“三里湾”,“东山坞”,“高密乡”,“鸡窝洼”,“瑶沟”,“樱镇”等等,无不具有国家意识形态的内在机制。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村庄叙事则是变相的国家叙事。
  时下中国城乡正在发生前所未有的裂变,大量“漂移的乡村”、“崩解的村庄”频繁出现,“乡村沦落”成为一种遍及南北的普遍“村庄现象”,如何书写一个“新乡村中国”?
  如何把一种“村庄叙事”从地域性审美书写,拓展为“新乡村中国”整体性空间和现代性命运的全息性精神呈现?在中国大张旗鼓推进城镇化,乡村社会生态逐渐成为新世纪中国改革进程中备受瞩目的焦点的时候,韩春燕恰逢其时隆重推出了“村庄叙事”,应该说不仅是她个人大胆挑战自我一次重要突围,也是当代文学评论,瞄准新乡村中国经验深入进行了独特可贵的精神探索,为新世纪中国正在兴起的大规模的城镇化建设,提供了来自美学的热烈回应。
  能不能说,这或许是村庄叙事对于韩春燕自己,对于百年乡土文学,对于新世纪文学的独特价值之所在呢? 

  二、我从垄上走过
  这是当下一种全新的文学研究思路。作者选取村庄这样一个视域,能说是一种独辟蹊径的创见吗?
  在我看来,研究中国现当代乡土文学,面临的首要问题是乡土文学概念命名的内涵和历史演变,然后才能进一步探讨研究的思路及其存在的问题。
  这里,可以与非常相似的乡土小说作一比较分析。
  乡土文学的命名最早由鲁迅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导言》中提出:“蹇先艾叙述过贵州,裴文中关心着榆关,凡在北京用笔写出他的胸臆来的人们,无论他自称为用主观或客观,其实往往是乡土文学。”
  在乡土文学理论方面,最早做出定论的是周作人。是他最早给乡土文学的概念加以理论厘定。大体是:第一,体现地域特点。周在这里十分强调不同地区文化的差异性,抓住这种差异,作家就可以造就小说的“异域情调”。第二,体现民风民俗中具有“个性的土之力”。新文学的先驱们认为在“土气息、泥滋味”里最能寻觅到揭示民族文化劣根性的描写点,亦最能张扬“五四”的“个性解放”之精神。第三,体现人类学意义上的“人”。这是把自然的人与文学的人进行沟通,同时也是与以人为本、以人性发展为本的“五四”人文思潮相一致的。
  由此,乡土文学作为一种文学流派的事实在现代文学研究上得到了明确指认。正是一批五四先驱者首先肯定了农民的价值和意义,开始以全新的眼光关注农民。农民才第一次以主人公的姿态走进文学。
   有意味的是,与鲁迅、周作人不同,在其提出“乡土文学”的同一时期,茅盾也开始关注了以农村、农民为主要题材的文学作品,但他没有使用“乡土文学”概念,却用“农村小说”、“农民小说”等命名与这类作品。在概念的使用上则有些犹疑、飘忽,显示出指称的不确定性,不自觉地透露出茅盾在描述现象时对指称对象的焦虑。
  在鲁迅和茅盾看似不经意的相异指称中,两个不同的称谓,似乎暗示了两种乡土文学命运的不同走向。
  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中国现当代乡土文学的发展过程中,“乡土文学”与“农村题材小说”命名的悄悄置换,似乎别有用意。
  由20年代茅盾提出的“农村小说”或“农村生活小说”,经40 年代对解放区文学创作进行归纳使用,最后定型于建国后“十七年”时期,“农村题材小说”的得以兴盛就是一个突出标志。随着社会主义农村改造和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疾风暴雨似地展开,文学的“政治性因素”得到普遍强化和不断增值,而地方色彩不断受到排斥压抑。因此,从“乡土文学”到“农村题材小说”的命名,实质上隐含着不同历史时期对文学的要求。所以十七年文学中 “乡土”的独特审美特性消融于“政治主题的统一性”中时,“乡土文学”也只能委曲求全地被“农村题材小说”所取代了。于是我们看到了,乡土中国的传统农民,遭受了意识形态的“暴风骤雨”,被“创业史”了之后,不约而同地整齐统一地步入了“金光大道”了。
  不知是历史的巧合,还是历史的吊诡,鲁迅和茅盾分别对应的“乡土”和“农村”的命名取向,对于后来的现代文学史家产生了巨大的潜在规约。20 年代有关乡村生活的描绘基本上以“乡土”涵盖;而自30 年代初出现的表现乡村破败的小说则基本上以“农村”来概括。这似乎成为不同时期文学史家们的一个约定俗成的编撰体例。这种体例透露出,“乡土小说”与“农村生活小说”之间存在着一种界限分野。  陈昭明在其《 乡土文学:一个独具审美特质的文种》里认为,“乡土文学”研究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越来越使人困惑不安,这就是乡土文学这一概念本身尚未有一个比较清晰的理论界说,缺乏对乡土文学概念的内涵意蕴和外延指向的科学限定,致使乡土文学概念模糊、范畴漂移,审美特质捉摸不定。因此,对乡土文学的概念、特征有必要进行比较科学的理论阐释,否则,乡土文学将名存实亡。”
    当乡土小说走向新时期后,乡土文学才得以追认式“谥号”。丁帆著述了《中国乡土小说史》,并对于乡土小说的题材阈限与基本形态,给出了如下限定:其一是以乡村乡镇为题材,书写农耕文明和游牧文明生活;其二是以流寓者(主要是从乡村流向城市的“打工者”,也包括乡村之间和城乡之间双向流动的流寓者)的流寓生活为题材,书写工业文明进击下的传统文明逐渐淡出历史走向边缘的过程;其三是以“生态”为题材,书写现代文明中人与自然的关系。
  然而,随着时代变迁,这里勾画的的题材阈限,还会有所变化。丁帆在厘定乡土小说边界之后,又强调出书写的三个侧重点:一是揭示文化的氛围,二是描写农民文化性格,三是深刻地揭示民族文化心理结构的本质特征,达到改造国民性的高度。
  作为文学史一个概念的乡土文学,始终处于一种动态变化的过程中,广义的乡土文学涵盖所有书写乡土的文学形态,而狭义的乡土文学则是与一定文化、文学语境和叙事特点相关。譬如农民文艺、农村题材小说等等。在这些相近的概念中,其实潜在地隐含着不同的文学价值诉求,包括作家对于“乡土世界”的不同理解方式及想象方式。“农民文艺”的概念,强调的是乡土社会中的“阶层”属性,“农村题材小说”概念,总是与“政治性”的主题相关……这些概念的内在指向虽然有些差异,但都与“乡土世界”具有深刻的精神联系,并构成了广义的“乡土文学”重要的书写内容。
  概念的竞争,意味着中国乡土文学始终处于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观念史的进程中。聚集在乡土文学主题下,构成了今天的乡土——一块在不断漂移、扩张中的念范畴和传奇、史诗深度勾联,想象与现实相互渗透的文化风景。
  然而,“乡土文学”概念的主要倾向,就是外延的无限制地延展泛化,而且当下更有愈演愈烈的趋向,带来的是研究对象的模糊和空泛。正如有学者所言,“乡土文学”是“一个时代的概念”,乡土文学只有在一种特定规范的规约下,其对象才成其为对象。因而,对于乡土文学的体认其实也是对其内在规范的体认。规范尺度的松弛导致大量对象的涌入,遮蔽了特指对象的独立存在。以致农民进城打工者小说也被吸纳进乡土文学,感情上的排斥不等于理性的界定。由此,韩春燕提出了村庄叙事,即从理论上规范了特指对象的提纯保真,避免了似是而非的混淆。
  那么,韩春燕提出的村庄叙事这一概念,与乡土小说是一种怎样的关系呢?
  可以说,所有的村庄叙事都是乡土小说,而所有的乡土小说未必都是村庄叙事。二者既有重叠交叉,又有相对严格界定。韩春燕是这样给出的界定,村庄是乡土社会的基本单位,是乡土中国的基本载体。文学的村庄是一个实在性的空间名词和一个象征性的内在文化表征的结合体。而村庄叙事,尽管纷繁多样变动不居,却都包含了中国知识分子对现代性的深刻思考,是这种思考连缀起这缤纷多彩的村庄叙事,构成了完整的中国乡土文学。
  这么一比较,就可以看出韩春燕将乡土文学不但在空间范畴进行了窄缩性的圈定化,又把村庄进行了文学意义的象征性超越化。她独辟蹊径地探究,就在于不仅是将乡土小说一直模糊了的范畴精确地细化了,也把一种地理意义的空间概念给意象化了。如此一来,村庄则是一种美学精神的创造物了,从而也开辟了一种对乡土文学研究的新路径了。
  因此也可以说,对于乡土文学的新研究,韩春燕是从“五四”以来的新文学为起点,并在新时期前后乡土文学研究的基点上,又往前迈进了一步,达到了一个新的理论制高点。

  三、一个人的村庄
  其实,韩春燕给定的村庄叙事,已经发见这些文学的村庄,无不是作家的审美创造的原型意象,都凝结着创作主体的美学理想和价值判断,均与地理上的乡村既有联系又迥然有别的虚拟世界。一个个文学里的的原乡小村,如鲁迅的鲁镇末庄,沈从文的湘西边城,柔石的芙蓉镇,废名的史家庄,萧红的呼兰河,王鲁彦的陈四桥,赵树理的三里湾,周立波的元茂屯,丁玲的桑干河,李人的天回镇,孙犁的白洋淀,马烽的吕梁山,柳青的下堡村,汪曾祺的荸荠庵,陈忠实的白鹿原,莫言的高密乡,贾平凹的棣花镇,刘震云的申村,王安忆的小鲍庄,朱小平的桑树坪,阎连科的耙耧山脉,周大新的南阳盆地,李锐的黄土地,铁凝的笨花村,迟子建的北极村,张炜的小村,韩少功的马桥,高晖的康家村,孙惠芬的歇马山庄,李佩甫的呼家堡, ------所有这些乡野小村,无不是这些作家的心理地图和文学地标。
  韩春燕说得好。“村庄是中国人的老家,是家族种姓繁衍的故土,也是中国知识分子精神意义上的家园,村庄社会在作家所建构的文学世界中于是常常作为家国的隐喻,并在隐喻中生成深刻的内涵。”
  作为中国几千年农业文明的生成物,作为华夏民族和传统文化的象征物,不同的作家,因不同的叙事目,通过不同叙事策略和不同的隐喻,经过心灵建构在文本中的一个个村庄,便具有了不同的文化符码的功能。譬如具有政治隐喻功能的村庄,具有国家民族隐喻功能的村庄,具有文化隐喻功能的村庄,具有作为精神家园审美乌托邦隐喻功能的村庄,等等。这些村庄之所以达到了文学的一种隐喻,都是凭借文学的叙事得以实现的。而将以往一直比较游移的乡土文学能够详加解析,得出这种通过比较研究的归类结果,恰恰是由于采用一种新型的村庄叙事这一视角。正是由于这种村庄叙事,才能将乡土文学做出了“落地”式的研究,从而,百年乡土小说才得以着陆在地面上,落实为一种被美学精神圈定的文化风景。
  我以为,这也应该看做是韩春燕《文字里的村庄》一书的最为耀眼的亮点,是她立足当代关于乡土小说进行深入研究的重要成果,也是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领域的一大收获。
  当中国村庄面临着颠覆性裂变的时候,韩春燕偏偏提出“村庄叙事”,这将有何当下意义,会给我们怎样一种现代精神启示呢?
  在城镇化迅猛发展的今天,中国村落文化结构不可避免地呈现出解体化倾向,城乡之间进一步拉近混搭难解难分。面对这种现状,作家应该以一种新的叙事策略书写变化的乡土中国。经典意义上的“乡土文学”概念遭到了质疑,显然作家们还没有找到合适的美学方式,而批评家们似乎也不应该表现出冷淡的失语。
  尽管,由鲁迅命名的“乡土文学”的概念,已经不能有效地阐释今天他特指的存在场域,“乡”不是当年的“乡”,“土”也不是当年的“土”,而“文学”怎能还是当年那种启蒙意义的“文学”呢?甚至城乡之间复杂的纠缠状态,也远不是当年那般简单的对立隔离了。但是这些却促使我们思考:在新的社会转型阶段,如何书写现代化转型下的新乡土文学?
  只因为,无论历史发展到什么阶段,美国有乡土,日本也有乡土,就是中国完全实现了工业化和现代化,乡土依然存在,水泥森林覆盖不了广阔天地的农村,现代化了的农村依然还是农村。只要中国还有农村,就不乏具有新式的村庄,就不乏村庄的叙事,只不过其中的主人公,可能不再是“祥林嫂”、“老通宝”、“梁生宝”、“肖长春”们了,也许是又一群“白嘉轩”、“带灯”、“司马蓝”、“上官鲁氏”们了。正如莫言所说,以《创业史》、《金光大道》为代表的乡土文学终结了,新形态的乡土文学方兴未艾,农民已融入国际大市场,所以乡土文学也在自觉地缩短与城市文学的距离,这是新形态的乡土文学。
  无论是何种样貌的村庄,在这里恰恰有一个巨大的叙述空间,是文学可以大有作为的地方。未来的乡土题材写作,也许是在多元语境下,与其他流派的写作范式相融合,而不再以独立的姿态骄傲于世。
  蒙德拉斯在社会学名著《农民的终结》里说,“纵观各国历史,城市化的结果,并非乡村的终结,反之是乡村社会惊人的复兴。”他认为不是字面意义的农民的终结,而是指传统意义自给自足的小农的终结。尽管城镇化进程强势推进,却不能将村庄某些形态的消逝作为村庄叙事和乡村想象终结的依据。因为乡土作为人类精神精神的家园和心灵栖息地的功用,不会因城市化的发展而消失。面对裂变的村庄,一种未来的新村庄叙事必将浮出水面。
  
(编辑:moyuz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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